许云渺原本以为要听一个关于平凡家庭的孩子靠自己努力改变人生的励志故事。

  才听了个开头,猛然意识到是他脑补过度了——励志是挺励志的,就是一点也不平凡,还是个豪门恩怨故事。

  细想也是,荀斯桓的亲妹妹荀斯榆是能戴得起卡家珠宝出席晚宴的主儿,怎么想,荀斯桓的家庭也不会平凡。

  可他听见荀斯桓亲口陈述,还是觉得震惊——原来申城地铁里随处可见的寻远建工,是荀斯桓他们家的产业。

  而寻远建工,还只是荀氏集团庞大产业中的一个分支,可以想见,整个荀氏的家产会有多么庞大。

  如此,许云渺不禁好奇,明明背靠金山,荀斯桓身上虽有嚣张气质,却少见富贵人家子弟的骄矜,反而是过分努力要强了。

  所以,身为五百强之一的家族企业的二公子是怎样的体验呢?

  用荀斯桓这位当事人的话来说,物质极度充裕,精神极度压抑,以至于童年的阴影,给他留下了此生难以治愈的心伤。

  荀斯桓的父亲荀见诚,是荀氏集团现任掌舵人,母亲杨柳菲是书香门第大小姐,都是天之骄子,二人对孩子要求自然严格。

  荀斯桓的亲哥哥,荀斯杨,作为“嫡长子”,甫一出生,就是内定的荀氏集团继承人,被按照最严格的要求教养。

  此后,荀柳夫妇二人计划再要一个女儿,凑个“好”字,精细化备孕了二胎,不想又是个儿子。

  因着荀斯桓的意外到来,杨柳菲女士不得不再次承受生育之苦,这才在四年后迎来了小女儿荀斯榆。

  荀斯杨是承担家族希望的荀家长子,荀斯榆是受众人宠爱的荀家小公主,唯独荀斯桓,纯粹的计划外成果。

  用荀斯桓自己的话说,他的人生底色从出生时起就注定了——顶着“意外”的标签,他永远是荀家多余的那一个。

  过了懵懂时期,荀斯桓也有过淘气的时候,某次与兄长因为抢玩具而动起手来,失手抓伤了哥哥的眼角,吓坏了众人。

  小孩子打闹本是再寻常不过的小事,挨顿揍就是了,可家里的长辈们居然从这小事里看出了未来荀氏集团的危机——

  荀家老二从小性格乖戾冷漠,心无孝悌,长大了或许会觊觎长兄的地位,导致兄弟阋墙,从而动摇整个荀氏集团的根基。

  彼时荀斯桓还不知自己被扣了大帽子,也不可能为自己辩解,却能隐约感觉到,自那天起,爸爸妈妈对他的态度变了。

  也是从那时起,“任何时候都要听哥哥的话”、“哥哥挑中的东西不能抢”,诸如此类的洗/脑规训,充斥了荀斯桓的生活。

  意识到自己的“多余”是在二年级的那个六一儿童节,爸爸去参加了荀斯杨的节日汇演,妈妈去参加了荀斯榆的游园会。

  只有他,练习了一个多月的节目,只是希望和哥哥妹妹一样,能收获父母的一个赞许的眼神,却一无所获。

  表演那天,台下坐满了别的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唯独他,眼神寻遍全场,也只看到了教他弹琴的家教老师。

  更崩坏的是,后来荀斯桓还知道了,他一直觉得比亲爸还亲的家教老师,也并不是只对他这一个学生如此“上心”。

  也不是没有争取过。

  小孩儿天生就懂用哭闹吸引注意力,虽然这样之后免不了要挨训,可荀斯桓不在意,他只是希望爸妈多看他一眼。

  只是这方法久了也没了效果,于是哭闹变成顽劣,不听话变成事事叛逆,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爸妈的关注,哪怕挨揍。

  再后来,叛逆也没了效果,他成了“孺子不可教”的那一个,成了哥哥和妹妹,乃至整个家族里孩子们的反面教材。

  既然不可教,那干脆不教了,一家三个孩子,有两个都是天之骄子了,有他这一个失败案例又有何妨?

  情况略有改变是在升入高中之时,荀斯桓在新生测试中,理科成绩一骑绝尘,被推荐加入学校的竞赛班。

  那一次,父亲破天荒地表扬了荀斯桓,虽然只是轻描淡写地一句话,却让荀斯桓暗自满足了一个月。

  尝到甜头之后,荀斯桓一夜之间“浪子回头”,从扶不上墙的“阿斗”,变成了学生楷模。

  事事必须第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能犯错,不能不体面,不许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父母一句平常的称赞。

  哪怕,那句称赞永远是,“阿桓真棒,和你哥当年一样”,哪怕,为了这句称赞他把自己逼得废寝忘食。

  充斥幼年、童年甚至青春期的所有这一切,造就了荀斯桓性格的底色——

  极度渴望关注,近乎强迫症般得追求完美和成功,过分自负是为了藏匿无比的自卑,衣食无忧却永远觉得不满足。

  从未体会过“独宠”,也从未感受过不与他人分享的爱,因此永远缺乏安全感,永远无法和别人“分享”自己所珍视的一切。

  身在其中或许不觉得,可许云渺一听便忍不住替他难过——

  荀斯桓生活的全部,仿佛就是为争夺别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委屈自己,又何曾按自己的心意、为自己活过?

  说完这些,荀斯桓沉默了很久,像是把伤口翻出来给人看之后,当年的疼痛又再度席卷而来,久久不能消退。

  许云渺听罢是难言的心疼,缓了一会儿,拧身抱住了荀斯桓,半安慰半玩笑地说:“以后你表演节目,我一定来看。”

  “许云渺你真是……”荀斯桓被逗笑了,被一句话从往事的疼痛泥淖中拉了出来,经年沉疴好像也能举重若轻。

  许云渺一直都有这样的魔力,多沉重的负面情绪,他总能轻而易举地化解——变作一朵乌云,下一场雨,而后雨过天晴。

  荀斯桓又郑重说:“我好像从未为自己活过,永远在向别人证明自己,永远活在别人的评价里,直到遇到你。”

  遇到那个不在意宠辱得失,不在意外物喜悲,只为自己灵魂深处的满足与喜悦而活的,像云一样又轻快又自在的许云渺。

  “人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人的认可的。”许云渺抬手拍了拍荀斯桓的背,像在哄孩子,“但我的认可还是很重要的。”

  荀斯桓笑了,因为灵魂深处的熨帖,灯光昏暗,掩盖了他眼底的红。

  许云渺又转而认真道:“不过,人生苦短,能来这世上走一遭也不容易,最重要还是不让自己后悔。”

  荀斯桓微微松开怀抱,凝视许云渺许久,心里其实已经把后悔说了千万遍。

  后悔当初不知分寸的试探,后悔不加收敛的伤害。

  后悔一直把许云渺当做承载他负面情绪的树洞,后悔在意外之前一次次忽略许云渺的感受。

  后悔没有在那场争吵后多留几分钟,好阻止他独自开车去机场,后悔没在他出意外之前满足他游山玩水的愿望……

  “可是我已经做了让自己后悔的事了。”荀斯桓的语气有点委屈,“后悔凶你,后悔说冲动的话,后悔对你不够好。”

  “好啦好啦,这次原谅你了。”许云渺轻声安慰。

  他不知荀斯桓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觉得这忏悔未免太过沉重,不过是爱吃醋一些而已,倒也不至于是“这辈子最后悔”吧?

  “云渺,对不起。”荀斯桓固执地沉声向过去的许云渺道歉,“我不要你的同情,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我不是故意这么固执。”

  “我尝试控制自己,可我真的……很在意这种专属感。只要一想到你会给别人一样的关心在意,我就觉得恐慌。我——”

  许云渺忽然笑了,两手夹住荀斯桓的脸,揉圆捏扁,不让他再说话,把荀斯桓的嘴唇捏成O型,再用力地亲了一大口。

  “怎么会一样?”许云渺笑眯眯说,“我关心刘士园那个小傻帽,会为他和你呛声,但我不会把我脆弱的一面给他看。”

  “我在意阿黎和老朱,会和他们出去玩,记得他们的小习惯,但我不会渴望他们的拥抱和亲吻。”

  “我爱我爸妈,记挂他们的健康,担心他们的冷暖,但我不会奢求他们陪我度过我的余生。”

  “但你不一样啊,荀斯桓。”许云渺的眼睛带着光,眼底真诚如月光皎洁,“你在我这儿,从来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啊~”

  荀斯桓被一番有理有据有对照的小情话暴击了,像被丢进了蜜罐里,脑袋晕乎乎,心情轻飘飘,啤酒喝出了烈酒的效果。

  也许这些都是许云渺蛊惑人心的话,毕竟“律师的嘴”,向来擅长颠倒黑白,可荀斯桓就是愿意相信,并深觉受用。

  荀斯桓写惯了冷硬客套的法律文书,丧失了诗情画意的能力,只能竭尽高考之后所剩无几的文学素养,憋出一句土土情话。

  “渺儿,你也是我……是我枯燥乏味的人生里,唯一的色彩。”

  说完情话,两人都沉默了,深情款款地对视,望进对方眼底,都只看见了最真切的爱意。

  荀斯桓是先控制不住的那个,忽而一掌按住了许云渺的后脑勺,揽到近前,疾风烈火一般地吻了上去。

  许云渺顺势勾住了荀斯桓的脖子,放下一切矜持,全身心应和着这个吻,以期口舌交缠之间能让荀斯桓更明白他的真心。

  暖热手掌顺着脊柱滑向腰间,燥热也跟着一起往尾巴骨爬,所过之处,激起细细密密的痒。

  再往后面,身体过电一般,以至于许云渺一时失神,在战栗的瞬间,手里的玻璃杯也砰然落地。

  杯子碎了一地,不过没人有心思去收拾了,只顾得上饥不可耐地吻住彼此。

  许云渺很快失去了重心,心中一紧,脚下一轻,人就被抱离了地面,轻巧避开了那堆只差一点就要扎上脚的玻璃碴。

  这便是荀斯桓让他愿意托付一切的原因——

  即便是火星四溅的时刻,冲动和欲想早都冲破了天灵盖,荀斯桓仍记得护着他,一个再小不过的动作,足以证明心迹。

  穿过客厅,直奔耳鬓厮磨,衣衫凌乱,荀斯桓却忽然停了,颇为认真地说:“等一下,我去冲个澡。”

  “冲澡干嘛?”许云渺简直莫名其妙。

  “你不喜欢不洗澡就亲热。”荀斯桓一本正经地解释。

  许云渺都已经落在云蒸雾罩里,哪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要求,只无语地一把拉住要跑路去冲澡的荀斯桓。

  他嗔怒地质问:“荀斯桓,你故意的是不是?子弹都上膛了,你还让人等一下。怎么等?!”

  “可——”

  “可什么可,我是不喜欢不洗澡就那啥。可对你可以有例外。”许云渺说完都觉得自己挺生猛的,不自觉害臊了。

  也不知这句话又点燃了荀斯桓脑袋里的哪根导火索,一下把人给点炸了,几乎是失控一般扑过来。

  又吻又啃,弄得许云渺痒不自胜,一根弦快要崩断之时,荀斯桓又吊胃口地停下了,哑着嗓子坏道:“再说一遍。”

  声音酥软,钻进耳朵,直抵腹腔最深处,许云渺缴械投降道:“荀斯桓,你是我所有原则的例外,是我的但书条款。”[1]

  [1] 但书条款是一种常见的立法技术,一般是指在条文中加在一般条款或原则性条款后的例外情况。属于法律人的专有浪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