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八百万零一种死法>第14章

  他年纪多大了?六十一,还六十二?差不多就这年岁,一名中老年男子,身穿红马球衫和卡其长裤,外披敞着拉链的黄褐挡风外套。他的头发并没掉多少,尽管他把前额这一部分头发往后梳,顶上因此显得稀薄了些许。他早上才刮过胡子,下巴那里有轻微的割伤,割伤的地方这会儿并看不到,我是稍早前注意到的,在我进盥洗室之前,他常这样,刮胡子时弄伤自己,经常会。

  艾克,艾克与麦克中的艾克。

  我站在那儿,身旁的人嗡嗡讲着话,其中有些话可能还是跟我讲的,但什么也没被我脑子接收进来,我眼睛一直停在那篇家庭式学校文章的某一个句子,但一样的,我脑子也没将它接收进来。我只是站在那儿,当然,我也听到了警笛声音,我晓得警方赶来了。

  布洛克比较好

  美国NBA一位名球评家曾这样子讲过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每回我看其他明星球员打球,觉得他们也一样厉害,一样好啊,但我把眼光移回乔丹身上,不,没有这回事,没人打得比他好,绝对没有。”

  布洛克比较好,但为什么比较好呢?

  迈克尔·乔丹比较好,我们当然可以用数字来“说明”他,但他了不起的攻防数字,比之“其他也很厉害的明星球员”,也只是好出一步之遥而已,没有必然的道理说这有限的差距,正正好是人和神判然二分的界线。他比较好,系来自我们长年看球一种难以言喻的整体感受,这真要辩论起来,很容易被讥为是某种偏见或甚至神秘主义,但它不是。每个走过八九年代的像回事的NBA迷都知道,这种感受是堆积出来的,除了不能证明,它绝对是确实无误的,我们花过无数夜晚的孤独不寐时光,贪婪地看了数百数千场球,炼剑一般最终化为素朴而且好像不该用数字脂粉污颜色、但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家老婆的一句话:他真的比较好。

  这我们可暂时称之为“鉴赏力”。

  布洛克比较好,我们也可以耐着性子试图说明为什么(事实上,从《八百万种死法》出版开始,我们每一次书前不厌其烦的引介文字不都在这样子做吗?),比方说,前面那一段斯卡德看着死去之人的朴实文字,我们会说,你看它多不像刻板的制式推理文字(一定二话不说先找线索),而是个完整的人的完整感受;我们会说,你看马修·斯卡德的心思多么哀伤也多么温柔,他是看着一个生命的当下终结,是卡尔维诺所说那种“丧失了所有可能性”的骇然死亡,而不是数学课堂上难解的一道联立方程式;我们会说,你看布洛克多认真在努力捕捉那种流动着的、且雪花般稍停就消融无踪的恍惚感受,他正如同书中的斯卡德一样,努力地凝视着这个当下,拼命不让喧嚣的既存推理现实(整整一百五十年的强大书写记忆)拉走他的一丝注意力。这次死亡,尽管只是他口中大纽约市八百万种死亡的其中一次,没必然特别,但因着死者和你所存在的不可替代关系,存在着之前没有之后也没有的特殊联系,这次死亡遂成为独特的、惟一的一次死亡;我们会说,你看——

  只要在说的同时,我们脑中仍存留着一张不信的脸孔,我们往往会气急败坏地继续说下去,直到我们音量放大、口不择言到甚至把一个极真的感受讲成一个极夸张、极附会、而且愈听愈假的说法。

  只因为我们满怀好意要别人也相信,我们太认真想通过“证明”来完成不可证明的那最后一步,而那恰好是鉴赏力统治的领域。

  同类的召唤

  我记得小时候学数学时看过一个神奇的证明:证明1+1=2。这是个耗用书本整整两页长、极其复杂且不易懂(就小时候我的脑子而言)的证明过程。对老早就相信1加1的确等于2的我个人而言,只是一种被打开视野的新奇感受而已,原来这么简单的事我们也可以不当它理所当然,还可以煞有介事再去怀疑它追问它,我并不因此更深信1+1=2终生不渝(这一点我三岁左右就不渝了),它只是成长中众多引导我看到思维广阔深邃世界其中一条惊喜且印象深刻的路而已,换句话说,我没有“被证明”,我的收获是在别处。

  这很像紧接着文艺复兴,理性最乐观最步伐昂扬,笛卡尔、莱布尼兹乃至于洛克他们那个时代,他们认真相信,上帝可以而且会被他们证明存在,而历史告诉我们,他们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他们成功打开了人类理性思维的道路,但不仅没能取代古老劝人信神的途径,反而把更多人引到相信人类理性不信神的反向道路去了。

  所以我总以为,这种数学式的“证明”,其实终归还只是演绎。演绎是我们理智一种小心谨慎的漫游,其中躲藏着某种触类旁通,躲藏着某种冒险的、会不小心找到新发现的本质,而往往不是封闭在已知世界里直线前进并最终一定回到你设定的原点,它是航海船或篷车队,而不是自家后园子里丈量你买的土地有几坪大。

  而这个演绎的揭示,与其说是“证明”,毋宁称之为“召唤”——它不是和仇家对决的好用锐利武器,而是一种有着基本善意基础的对话,它试图在广漠喧嚷的世界中呼唤寻求同类,让彼此觉得温暖不孤单,从而较坚定地往下想下去。就像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里那只一步一步走回他自己世界的聪明大狼巴克,在阿拉斯加的雪地里,他听见了,仿佛叫醒了他生命本能深处的某种悸动,令他血液加速起来,他想跟着那些熟悉的声音去一看究竟。

  集义而养气

  但鉴赏力之于我们,不会像巴克那么好命,巴克是生命本能的,鉴赏力却不是内建的,而是后来才灌进去的——就像看球够久让我们鉴赏得出乔丹一般,对美好事物的鉴赏,总是来自观看、经验、阅读等等多元的材料吸收过程,并经过我们有意识的思考整理和无意识的自然发酵,从而得到一种不进则退的判断力、理解力和感受力,它的确也有着“流汗辛苦的人必欢呼收割”的艰难一面。

  理解它的来之不易,它建立的艰难,我们是不是也该珍惜它、守护它并再再滋养它,而不是因为它某种程度的无用(说服不了不信的人)而弃如敝屣?

  孟子当年夸夸其言地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实是有意思的话,他说这话同时其实是谨慎的,因为他深知这个所谓的浩然之气可长也可消,而他的解答是“集义养气”——白话翻译是持续做对的事、做好的事,才能让它沛然不衰退。阅读鉴赏力的维持也是这样,你得持续看好的书,并不厌其烦去细腻地分辨它,如时时磨利宝剑的锋刃一般,否则它仍会不知不觉离你而去,就像我们眼看台湾有多少创作者多少读书人,没两年下来,不仅再没创造力,就连简单的好坏良窳也再认不出来。

  如此,我想我们就部分解答了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了:阅读消遣用的推理类型小说,难道不可以是一种休息?何苦要如此时时勤砥砺到小题大做的地步呢?

  我不反对休息(尽管我所理解心智的休息其实并不像肉体疲惫后的休息,它不是一种关闭式的不思不想,方式更接近饮食滋养而不是睡眠不动,因此看好的书、听好的音乐、想好的事,其实是心智的最好休息方式),更不反对只取一瓢饮地满足于某种聪明的设计与桥段云云,但在此同时,我更相信的是,当更好的东西出现时,你的鉴赏力不待你辛苦发动自然会起着作用,它不仅不会妨碍你的休息,反而会在比方说你清楚感受到布洛克和埃勒里·奎因是如此不同的情况下,有着更多的满足和幸福之感。

  这不就是我们从看《八百万种死法》以来一直就有的感受吗?


《每个人都死了》——行走的城市

  这本《每个人都死了》,我是在日本京都旅游途中念完的。

  我所住的商业小旅馆在四条河原町,每天早晨走五分钟的路到鸭川四条大桥头的Doutor吃热狗面包加一杯一百八十円的便宜咖啡当早餐,这家地点最好的新开咖啡馆是此行最大的惊喜,从敞亮的落地窗可直视正月积雪的洁净比叡山。

  通常,早餐时间会拉得颇长。我总在咖啡喝完后仍留在原地读布洛克,一直到道德感提醒你该走人了,才绕过四条大桥,加入彼岸晨起钓鱼人(一种三五寸大的扁形煮汤小鱼)和避冬上内陆的海鸥,坐在江畔继续读——在京都,我有个优势,我是外来者,无所事事,不必加入这个城市的正常律动,不必挤行色匆匆的上班人潮,你可以置身局外,看这城市如同看一部进行中的小说,你甚至还可以偷偷认为,你就像马修·斯卡德。

  大哥大这种理应蛮讨厌的东西,像书中米基·巴鲁所说的“不是男子汉用的电话”,却意外为这城市带来另一种风情。行走中的京都善男信女几乎人手一只,且不吝边走边讲(奇怪哪有那么多话好讲),因此,原本在国民总雇佣体制下习惯板一张脸的日本人,刹那间表情灿亮丰富起来了,大哥大像揭开一层面纱,或应该说直接把公众领域的街头化为私密的个人起居室,将原来只在独处空间的心事给散布在公众面前。

  《每个人都死了》,布洛克的这个书名的确没有骗人,杀人如麻血流成河,因此,在京都这个治安良好的古都行行读读,的确有种奇怪的时空错置之感。这里的人,在正常的死亡来临之前(而且来得极晚,因为吃纳豆吃鱼的日本人一直是进步国家中命最长的,尤其是女性),他们基本上只受一种死亡的威胁——太雅了,雅不可耐,雅死了。

  我记得有一回四月樱花祭来京都,在京都重要赏樱点哲学之道途中,我们偶尔看到一方警告牌,从句子中间杂的汉字依稀可看出是,告诫单身女性在此行走得小心。同行有人讶异地问,要小心什么?得到的回答是,怕碰到哲学家,啰哩啰嗦,讲个不停。

  而这回再到京都,旅程中最接近犯罪者,除了每天半夜准时出现在四条和河原町交叉口扰人清梦的无聊暴走族之外,便只有我自己——我在四条大桥上不小心捡到一只簇新的男表,是黑白两色的法国牌子Agnès b.。这个牌子总让我想到米兰·昆德拉《不朽》中那名美丽的女子阿涅丝,由一个游泳池里的手势生长而成的,因此,我带着八年抗战和讨回台籍慰安妇的报复决心,没就近交到桥边的交番(派出所)去,转赠给同行一直想当男生的我女儿。

  还好马修·斯卡德不生活在京都,要不然大概只能成为在街头帮卡拉OK或色情酒店举招揽顾客广告看板的老流浪汉,赚两个小钱买杯清酒喝。

  一个没有乡村的岛屿

  如果没太大的意外(比方说台湾经济现况忽然一夕间崩坏),台湾会不回头一路走进一个城市犬牙交壤的岛屿,每一分每一秒,城市像变形虫一般,不断将它的伪足往外伸出。这不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察觉,但偶尔搭乘火车却是个极有效的观察工具。比方说,我个人大约每隔个两三年会搭一次自强号回我的老家宜兰,因此,脑中存留车窗外的风景记忆,总是几年前的样子等待更新,而更新的方式永远是同一个模式:穷山恶水或精致的稻田又往后退缩,新的水泥屋子疏落长了出来,而记忆中原来的城镇边缘出现了卖东西的店家,并将原来住家间的空地隙缝填实起来,更常见的是,灰扑扑的新路和新桥探针般插入了绿野,像不回头的斥候部队。

  台湾的小说家能写什么?

  去年大陆小说家访问台湾期间,我受邀参加联合文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小说家小型对谈(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懂为什么自己会在受邀名单之中),讨论大纲的第二单元是小说的题材问题,这当然是大陆小说家最带劲而台湾小说家最瞠目结舌的一刻,尤其当莫言开始轻轻松松讲起他山东高密老家满山遍野都是的乡野鬼狐故事时,我瞥一眼一旁呆坐两眼发亮的张大春,想起多年前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横扫台湾小说圈、人人都拼了命找寻荒谬题目好仿马尔克斯也来篇魔幻写实小说时、敏锐的张大春领先侪辈第一个找到兰屿、写下他《最后的先知》那般光景,我心中浮现的一句话是:可真苦了你了,孩子。

  乡野虽好,但看来绝非台湾小说家的可能久居之地。

  从抗拒开始

  然而,总的来说,台湾现阶段的小说书写仍徘徊在所谓的“前城市期”。我们眼睁睁看着或亲身参与(从某个乡下跟着命运或时间的人潮也挤进了城市)城市建造而起的这一代,仍在奋力对抗这个我们极可能也意识到不会再回头的生活改变——只要是不回头的线性走向,总容易成为人们,尤其是不甘屈服的创作思考者所抵抗的对象,就像古往今来的人们仍在奋力对抗青春或爱情的逝去无休无止。

  于是,城市之于我们,便多多少少成为一种象征,我们不得已生活于其中,但我们并不真的进入它,我们在内心深处保留了一个只要有办法就要逃离它的念头(从最形而下哪天发了一定要到乡间买幢花园别墅,到生命终极大彻大悟的回归自然犬马相伴云云),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在人类的思维记忆之中找到支撑和对抗的勇气——城市是文学者的旅店,是宗教心灵的五浊恶世和所多玛蛾摩拉,是心理学家的人类动物园,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和实践者的资本主义高度罪恶及颓败形式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