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八百万零一种死法>第10章

  我个人的猜想是:是的。

  暗夜的执法者

  基本上,古典推理小说只处理到破案为止,所谓的破案,意思是凶手是谁已从逻辑推演中被解读出来——这其实是蛮讨巧的方式,就像打篮球只负责投篮得分,而把防守、卡位、抢篮板的所谓“肮脏活儿”丢给别人一般。

  但我们知道,就凶杀案“杀人—果报”的这方面正义实践而言,其实在理解了凶手是谁之后,还有一条相当长的尾巴,其间至少包括了破案、审讯、定罪到执行,每一个环节不仅都不是透明的,而且每一个环节中都挤满了各式各样不同心思和利益、有动机也有能力改变最终结果的人,比方说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陪审员、新闻媒体、政客,以及拥有某种社会力量的人物。

  于是,在这条被忽略的脏尾巴之上,推理小说便有机会生长出各种“亚类型”来占领并处理这一块块处女地,比方说“警察小说”(Police Procedural),着眼的便是警察以及其背后整个执法系统和罪案间的复杂牵扯(当然,古典推理某些神探亦有正式警方身份,如威基·柯林斯笔下的柯夫警官,或约瑟芬·铁伊笔下的格兰特探长,但他们纯粹以个人的睿智天成办案,无意探入其所在的执法系统);又比方说,法庭小说(Legal/Courtroom),则负责料理审讯到定罪判刑这一段失落的环节;事实上,更大的一道推理小说支流的美国革命派,以汉密特和钱德勒为代表,打从一开始便全面质疑古典推理这套“知道凶手=正义偿还”的简易公式,半世纪来如一日。

  不管是警察推理、法庭推理乃至于美国革命的冷硬私探推理,多少得顾及类型小说读者对正义偿还的期盼,因此,绝大多数还是会安排个善恶有报的妥善结局,然而吊诡的是,我们在阅读此类小说时,却极容易想到,既然非要有个不屈不挠、抗拒得了所有强权和压力的警察、律师、检察官或私家侦探,肯抱紧一己的信念下定决心杀出一条血路,才有正义可言,那意思不正是说,正义,“通常”是不在的吗?有决心有信念的个人背后那个大结构、大系统,不仅不是正义的守护神,反倒是个阻挠者,或甚至就是罪恶者吗?

  这类疑问和我们现实世界对这些执法机构的常识相当接近——正如马克斯·韦伯的阴森森预言,科层堆叠的大结构是个“铁笼”,有希望的光是照不进去、穿透不了的。

  把这个暗惨的逻辑往下推,我们便也不难得到某种“左岸”结论:正义,只有在推倒或越过那些个麻木不仁的大系统大结构,自己动手,才有机会实现。由此,便衍生出所谓的“暗夜执法者”的概念,用一般人较熟悉的例子来说,“蝙蝠侠”正是这类概念的产物之一:他是阴暗的正义守护神,是即溶式的上帝,对于罪恶和不义,他从搜寻、发现、审判到执行,干净利落一手全包了,不必管搜寻合不合乎程序,也不啰嗦什么交叉诘问——我们读《圣经·旧约》,什么时候看见耶和华在降洪水或天火雷电击杀恶人之前,还不忘先念“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这一套呢?

  一旦成了神

  在社会现实状况愈糟糕愈绝望、执法的系统愈颟顸愈无能时(如今天的台北市),人们便愈发期盼有这类不顾一切的英雄出现——就别说一般小老百姓了,便连冷静审慎智慧博学如马克斯·韦伯者,也忍不住把人类挣开铁笼的希冀,押在他所谓卡里斯玛型的人物身上,我们知道,卡里斯玛,指的正是不受理性条件约制、天纵式的英雄,是神的道成肉身。

  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一旦成了神,他还肯下凡来回头当个人吗?就算一念清明回头当人,他会不会像怀念喝了酒或吸了毒之后的那一刻,屡屡想把自己再复制为神呢?

  这个其实非常严肃的问题,布洛克在这部《屠宰场之舞》中反复触及,却并未给我们清楚的答复,他只透过斯卡德的意志之口告诉我们:“我想,(对法律无可奈何的罪恶和不义)我可以视而不见,可以盖着它不管,然后一切又会归于宁静……在我相信‘伟大的或许’的日子里,我知道是这样。而当我的无边力量成为‘伟大的或许不是’,我也仍然这么认为。”

  很显然,布洛克把问题凝缩为个人的抉择,这无助于问题的全面思考和解决——当然啦,作家从没义务要对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找到答案。

  我个人以为,证诸人类的斑斑历史,我们最好别心存侥幸,被当成神且也知道自己成了神却肯老实交出权柄回归平凡者,像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者乔治·华盛顿那样,绝对是亿万人中的异数,是特例。

  也就是说,有人戒成了酒,有人戒成了毒,但绝不代表所有的酒鬼毒虫都能做得到。

  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在这里,我们愿意更雪上加霜地提供美国名小说家冯内古特看似戏谑、实则更悲观的看法。他指出,想戒酒的人,有匿名戒酒协会可去;想戒赌的人,有匿名戒赌协会可去;想戒毒的人,也有匿名的勒戒所可去,然而,想戒掉这生死予夺的权力,想戒除成为神的幻觉呢?我们有这样的协会或机构来帮助他们吗?

  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毒虫,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和布洛克、冯内古特一样,很抱歉,我们也没有终极的答案。


《行过死荫之地》——日已西夕·笑话远矣

  我是马修,我只听不说——

  这句近日来开始在台北某个文化圈流传开来的话,原是布洛克笔下这名纽约无牌私探马修·斯卡德参加戒酒聚会时最常讲的。这里,我们不上纲延伸这句话呼之欲出的象征意思,但我们读小说的人的确一再感觉到,斯卡德真的是一个欲说还休的沉静之人,在纽约这么一个喋喋嚷嚷的城市中,他不停地走、看、听,话不多而且语常简短,这些简短的话又通常只是即兴的几句机智好笑的话,但总是讥讽的意思少,自嘲的成分多。

  我个人曾读过一本布洛克的访谈专书After Hours,书中布洛克自言,一九八二年他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写完第四部《八百万种死法》,尤其是书末斯卡德在戒酒聚会中崩溃般大哭起来时,感觉上这个系列好像该告一段落了。然而,舍不下的反而是布洛克自己,他喜欢斯卡德这个人,“我喜欢透过他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喜欢通过他的感受来说这个世界。”于是,他努力想为斯卡德打开另一条新路。废掉过六本书的草稿,直到四年之后的一九八六年,才有《酒店关门之后》问世,从此,这位重生的前酒鬼侦探重新走上纽约市街,性格也稳定下来,布洛克真的找到一双属于他自己的敏感眼睛和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敏感心灵,自在地看待并述说这个他爱恨交加的城市和世界。

  重生后的斯卡德,已经不怎么像系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翁了。毋宁更接近布洛克自己——因此,不止一次有朋友谈到当前哪个明星演员适合扮演斯卡德时,我虽然以为某人提议的汤米·李·琼斯还不坏(但不能演得那么帅,得低调沉静点),但最终仍觉得还是布洛克本人最合适,尤其我们看过他照片里长的样子,也很接近我们所了解的斯卡德。

  这次的《行过死荫之地》,是布洛克一九九二年的作品,险刻紧张,一气呵成,是一本深沉动人的杰作,我们留给大家自己读,这里谈谈别的。

  一个人对抗一个世界

  朱天心曾这么说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高贵私探菲利普·马洛:“令我叹为观止的是,这个人好像在任何状况底下,面对任何事情,他总有办法找出一堆聪明讥诮的话来。”

  这个观察,当然是准确的——打从半世纪前达许·汉密特创造了旧金山的冷酷私探史贝德,以及雷蒙德·钱德勒创造了洛杉矶的高贵私探马洛以来,这一支被称为“冷硬私探”的侦探小说家族,便差不多确立了看待这个世界的基本态度:一个孤独的个人,对抗一整个不义的庞大世界。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场实力极其悬殊的争战(奇怪的是,一开始他们居然还有自己会赢的侥幸之心),因此,这个孤独的人便不得不有某些特质:

  一、他是疯子神经病秀逗桑,否则不会呆到去挑起这场战斗。这是堂·吉诃德先生。

  二、他若精神状态没太大问题,那就得是个有信念、聪明、在现实颇潦倒且满口讥诮之言的人。这正是冷硬私探的根本造型。

  为什么非有信念不可?因为若不为着某些不合时宜的信念,世界不义就去他的不义吧,干我何事?

  为什么非得聪明不可?因为若不够聪明,大约是不大可能穿透外表的假象,察觉出隐藏的不义来;而且若真不够聪明,那这场悬殊的战争更是打都别想打了。

  为什么非有点落魄潦倒不可?因为若设定这个世界如此不义,富且贵,不正代表一定得扭曲自己的部分人格体格骨骼,去附和某些正直之人绝不愿玷污自己的罪恶吗?

  那又为什么非得语带讥诮呢?这就一言难尽了。

  穿透不义的笑话

  我承认我个人一直有个严重的偏见,我总认定,愈是聪明的人愈爱讲笑话,而且愈难忍住不讲,想到个好笑话硬要自己不说,其委屈如锦衣夜行,正是所谓的: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笑话不能忍。

  然而,当笑话穿透过一个不义的世界时,就像光线穿透过三棱镜成为一道彩虹一般,笑话成了讥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