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就谈到这里为止。

  孤单的存在

  这是这场现代司法系统插不上手的“返祖性”决斗最不公平之处,斯卡德是防守者,而且得“像变戏法的人,将手中所有的球抛向空中……我全部要拯救,全部要保护”。

  然而,斯卡德心知肚明:“残酷的真相是,这些女人不仅现在并不属于我,过去也从来不曾是我的,更别提未来。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我是孤单的存在。”

  荒谬,但实实在在的困境。

  佛家有种说法,叫“爱别离苦”,是人生众多你无力操持的痛苦之一,这种痛苦源自于情感——包括亲情、友情、爱情等所有情感——所产生的系带,让你珍爱,让你不舍得,而无法心头清明、一无挂碍地迎向你终究躲不开的一切生老病死,因此,正视人间苦厄、原为某种乱世悲观之学的佛家劝诫我们,自己下刀比较不痛,要我们主动切断这些必然会带来痛苦的情感系带,体露金风地坦然面对造化的生死荣枯大循环。

  就目前台湾坊间的佛学水平来说,斯卡德原来的自我了断其实已差不多了,他辞去警职,断掉了和整个社会的主要系带;他离了婚,断掉了家庭和亲情的固定牵连;他的生活种种全“设计”成可解除的形式,包括住的是旅店,女友是妓女,朋友交往只在各个酒吧好聚好散,而且不抽烟又戒了酒(小说名家钟阿城说,人得够残酷才戒得了烟酒)——这样子列下来,我们几乎要相信布洛克有意把马修·斯卡德写成这个样子,写成踽踽独行于华丽罪恶大纽约市的一名行脚僧。

  当然,实情可能不如此,我们仔细读小说,比较合理地猜测可能正好倒过来:布洛克想写、而且颇为成功地写出了一个“慧而有情”(借用佛家对“菩萨”一词的诠释)的人。此人正直、敏感,对美好的事物和人有鉴赏力,对人生种种有依依的眷念,只是,布洛克偏偏为他找了一个要命的行业,在一个要命的城市之中。于是,他不仅不能扭头不看遍在的罪恶和不义,而且还非得主动去追索去挖掘出来不可,这样,他这些敏感正直的特质,无疑是两倍的自我惩罚,他得不断看到美好的事物消逝,无辜的人倒下去,值得守护的德目和价值被弃如敝屣,总而言之,他得学会硬起心肠,并把自己装扮成没有弱点、无可损失的硬汉一名,才可能活得下去。

  就像书中所说,造成斯卡德离职、离婚并开始酗酒这一连锁反应的那桩小女孩误杀意外,对某些人而言,这可能就仅仅是令人遗憾的可遗忘的意外罢了,但对另外一些人如斯卡德,那却成了一生的岔路,永续的梦魇。

  你不要再来一次,就只好让自己先孑然一身,假装自己会损失的,仅止于一些手铐脚镣者流而已。

  生命本身的系带

  然而,李欧·摩利的全面报复行动,却狠狠戳穿了斯卡德对自己催眠有年的“谎言”,令他狼狈不堪。

  这些惨遭屠杀的女子,斯卡德当然可以继续大声宣称,她们绝不是“我的女人”,我的过去、现在、未来皆未拥有她们,我和她们之间绝不存在任何一点像回事的爱情、亲情或友情——这些也仍然是真心话,但有用吗?能让斯卡德不为她们的死负疚,并拼命想阻止下一桩惨案发生吗?

  事情至此很清楚了,原来,人和人之间,除了“有形”情感的积极系带之外,对更多那些一非亲族、二也不存在什么爱情友情的人,我们仍可能有着生命本身的某种素朴牵连,尽管绝大多数时候它隐而不彰,甚至根本不相信它存在,然而,在某一个特别情境忽然到来时,我们往往才发现这个牵连的强大和韧性——这正是斯卡德接到那通要命电话之后、所意识到自我的尴尬处境。

  看来,这似乎也证实了佛家这种壮士断腕式的想法。斯卡德慧而有情,反倒成为他的弱点,他的罩门死角;相对而言,李欧·摩利的视众生万物如草芥,反倒让他拥有干脆而不仁的强大力量,让他孤狼般飒然占有绝对优势,他才是孤单的存在。

  这可能让读小说的人黯然——这里,我们似乎找到所谓“末世”的某个面向定义了:在一个不好的时代,某些美善的价值和德行,不仅没好处,反倒极危险。

  谁规定非快乐不可

  为了更加彻底地避免痛苦,我们要不要更干脆就连这生命本身的最后系带也给切除了事呢?切除了之后我们会发现自己和这个麻烦无比的世界有什么轻松愉快的新关系呢?——或者我们干脆这么问:如此,跟我们让自己死去、或让自己变成李欧·摩利这样一个人渣,有什么两样呢?

  我想,当年毅然离家寻道的释迦牟尼并没有、或说来不及给我们较周延的答案。

  尼采曾说耶稣,“死得太早,假如他活到我这年纪,他或许会收回他的教义——”释迦牟尼的问题不是死得太早,而可能在于心情上太温柔也太专注,这个当年简单丢弃荣华富贵、却在临走前不忘折一朵莲花放年轻妻子床头的浪漫王子,显然比起“一般人”更强烈感受到生老病死的永恒磨难,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对付这个问题,想消灭掉痛苦,但这样专一的心志,某种意义而言,却让他像个埋首实验室想找到可消灭某种致命病毒特效药的科学家一般,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他所教导我们的,对付“痛苦”这个病毒极有效,但一不小心会连生命本身也跟着消灭了。

  也许,我们应该老实点承认,在慈悲和痛苦之间,在信念、责任和痛苦之间,在生命本身和痛苦之间,往往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余裕,有哲人把这去除不了的折磨,称之为“存在的负担”,可能是对的,只要你活着一天,你就避免不了,我们可能得学会接受它的存在,并试着和它相处。

  布洛克在《八百万种死法》书中,透过一个戒酒女子的口说:“人活着,不是非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

  说法是轻佻了些,但也许就真是这样子吧。


《屠宰场之舞》——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可能有些人不复记得了(或没赶上)《教父》这系列的电影,这里,我们稍稍提醒一下:由大导演科波拉拍摄,主要演员是马龙·白兰度和阿尔·帕西诺,故事讲的是美国黑手党克里昂家族的两代沧桑,总共有三集,其中最好看的仍是第一集——不记得的人可找回记忆在脑中好好重播一遍,至于没赶上的人可去找影碟或影带来看,绝不会失望的。

  《教父》被讨论最多的可能是所谓科波拉的“暴力美学”,尤其是第一集的结尾。老教父病逝,阿尔·帕西诺所饰的老三迈克尔在教堂中正式“加冕”为家族的新族长,直穿云霄的圣乐声里,克里昂家族的报复大屠杀同时冷静展开,血腥,圣洁,冷酷,虔敬,恐怖,甜美……看得人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当然,这套手法后来被好莱坞和香港抄得很滥(就连成龙的《奇迹》都照抄不误),只是,真正美好的东西哪里随便抄得来,你情感没到那里,张力没在那里,某种呼之欲出的真实力量没堆累到那里,就算在巴赫乐声中引爆核子弹,也照样什么都没有。

  多年之后,我总算在布洛克的小说中,再次找到如此集死亡和华丽于一身的美学,尤其是眼前这本《屠宰场之舞》,和他另一部同为斯卡德探案的《行过死荫之地》。

  《屠宰场之舞》,一九九二年“爱伦坡奖”年度最佳小说,喜欢科波拉《教父》的人不大可能会不喜欢这部小说——整部小说开始于一个状似不经意的小动作,在拳击台观众席上,一个状似父亲的男子,把手放在一个状似他儿子的小男孩额上,温柔地把小男孩的褐发往后拢,然而,对瞥见这一幕的马修·斯卡德而言,却雷击般宛如看到该隐的印记,一个记叙着谋杀和死亡的印记。

  风雪一夜

  先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段落好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十二章末尾到整个十三章完,那是理应回旅馆睡觉的斯卡德,心中有事地忽然半夜跑到葛洛根酒吧去,酒吧已经打烊了,铁门拉下一半,但老板米基·巴鲁还在,喝着他专用的十二年爱尔兰陈年威士忌——巴鲁不知道为什么猜到斯卡德当晚会来,他把所有闲杂人等统统赶回家,煮一壶好咖啡,风雪故人来。

  米基·巴鲁是这个系列小说中最有趣的人物之一,也是这个系列最杀人不眨眼的悍厉角色——他是屠夫之后,亦未改行,只除了他杀的改成是人,当他准备大开杀戒或望弥撒时,一定不忘本地套上那件家传的棉质屠夫围裙,上头斑斑的陈年血迹已呈锈褐色,此人在各个酒吧被人传诵的骇人事迹是:他曾把一个家伙砍下头来,装在保龄球袋子里,逢人展示。

  这一对有趣的老友,斯卡德和巴鲁——一个是当过警察的罪案狩猎者,一个是盗亦有道的杀人如麻凶徒,就这么没事坐小酒吧里,隔开外头世界的漫天不义,闲聊到东方既白,然后在大雪纷飞的清晨,一起去圣本纳德教堂望弥撒。

  一整夜,两人谈赚钱和花钱,谈有没有地狱,谈吸毒和上帝,其间,巴鲁说了一个他黑吃黑劫杀新泽西毒枭一家的故事,斯卡德则有感地回忆起一个名叫文森·马哈菲的世故老警察,这人是斯卡德初入警界时的搭档兼入门师父,他钱照拿,酒肉照吃,一辈子没得过勋章,却自有各式各样自我实践正义的鬼方法,斯卡德的警察启蒙教育,便是亲眼目睹马哈菲如何处理一桩法院无可奈何的父母虐童罪案,马哈菲从头到尾清楚司法系统对付不了这个案子,正义得自己绕路去寻求。

  当然,话题也一定谈到喝酒问题,还喝威士忌的巴鲁说喝酒最好的时刻是:“……会有这么一刻,我感到一阵清明,好像在那一刻,我能够洞悉所有事物,我的思想越过脑际,在那些事物之中翻滚缠绕,一瞬间,我感到它已经与我接近到几乎可以触摸的距离,然后——啪,就不见了,你懂我意思吗?”已经不喝酒的斯卡德点头说他懂:“你就抓住它了,可是当你快要掌握住它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会让你心碎。”

  这一刻

  所以说,酒不容易戒,极有可能是喝酒的人在生理并未被酒精控制之前,先无法忘情于如此飘忽却又真实存在的短短一刻,会忍不住想再次复制这样的经验,再伸手去抓它一次;毒品可能也是这样,据说(我个人当然是道听途说来的)同样存在类似的“这一刻”,我曾在冯内古特的《圣棕树节》书中读过这一段话,“一个朋友有一回向我提起他称作‘存在的包袱’的感觉。那种不自在会迫使人不断前进,而且永远无法感到自在。他曾尝过一次海洛因,他说他立刻明了这种药物的魔力,因为那是他生命中惟一没感受到‘存在的包袱’的一刻。”这和书中巴鲁惟一一次古柯碱吸食经验可相互辉映——差别只在于巴鲁的“这一刻”是较形而下的自觉在床上无敌罢了。

  这里,我想问的是,正义的实践,尤其是一个人超越过习惯于操作正义的“既定形式”(如法律道德、伦理系统),扮演上帝一手执行正义,是不是也会有“这一刻”?也会一而再再而三想去复制而终究上瘾呢?

  或者更直接地问:布洛克提笔写这部《屠宰场之舞》,是否本来就有意顺便问这个问题,并努力提供某种程度的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