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既像高中生辩论大赛题目、又像读书人关起门来做修辞学自我辩证的伟大话题,并非我所说的“真正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并没有这么糟,如果我们尝试将这问题摆到人类近一两百年的真实经验,比方说,如果我们念过哈耶克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并记得他书中先知式的警言“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由善意铺成的”,我们可能会黯然想到,目标正确手段错误,似乎是颇典型的社会主义错误,带给人类社会主义式的灾难;而目标错误手段正确,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习见的,带给人类资本主义式的不平与无奈。哪个较糟糕呢?很难讲,只是前者的错误较令人扼腕,我们得提醒自己时时带着醒觉。

  我所说的“真正的问题”,远不如这架势大,而且恰恰好和这样大而化之的化约性问题相反,反而是质疑这种概念性分类的荒谬失实。我以为这正是《父之罪》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地方,包括:

  一、书中的被害女孩温迪算不算妓女?

  二、斯卡德自己在哥伦布大道制服一名剪径抢匪之后,反倒搜走该抢匪一卷约两百美元的钞票,这算不算抢劫?

  此外,如果还需要的话,我们大可再加上:

  三、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家侦探?还是他真正只是帮别人的忙,然后(或说之前)人家送点礼物给他以为回报?

  四、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了,打从《父之罪》以来,斯卡德便开始付所谓“买帽子钱”(二十五美元)或“买外套钱”(一百美元)给警察,这构不构成贿赂?

  妓女的定义

  显然,全在边际上,暧昧难明。

  其中斯卡德客串抢匪一事,事实上发生过两回,在日后的《八百万种死法》中又重演了一次,我们除了慨叹纽约治安败坏之外,不能不注意到布洛克还真的有意要让我们察觉此事。

  温迪的情形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书中,这是个被设定为有严重恋父情结的年轻女孩,因此,依她的本性,她本来就会主动去勾搭一些年岁较大的中年男子,并不需要金钱为中介;而幸蒙垂青的这些个老男人,事后的感激涕零想来也颇合人性,因此想买点礼物给她作为纪念或回报。这原也无可厚非,只是,一来事前没准备好礼物有点缓不济急;二来大家萍水相逢,一时还真弄不清楚买什么恰当些(这本来就是绝大多数男性最技穷的部分)。因此,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便是,送经济学所说流通性最广、交换弹性最大、转变成其他货物最无障碍的所谓“通货”——俗名现金,cash。摆床头柜上(可能还有点不好意思),她喜欢什么可以自己去挑去买,以答谢她的盛情款待。

  依此逻辑顺流而下,好像并没什么不对,和公子佳人私会后花园互赠玉佩之类的佳话,好像也没什么不同——谁规定公子的年岁不能稍大一些?谁规定定情的玉佩不可以折现?

  这里,第一个清楚的缺口可能在于,只身跑到纽约来的温迪的确没工作,却温饱有余且不乏名牌皮包衣服等等,这不就证明她是“执业者”吗?是说得通,但事情也仍然可以不这么简单,毕竟,我们知道至少温迪一开始并不打算依此维生,甚至她可能也认真打算过要找一份“正当职业”,那我们可不可以说,日子过着过着,她发现她这些“老情人”的慷慨赠与,对她来说够了,她不想要更高的物质满足,宁可空出更多时间好对付她精神上难以餍足的父爱匮乏——我们会怪一个女继承人因为衣食无忧不去找工作是“错的”吗?

  温迪的第二个清楚的缺口可能在于,她持之以恒地款待这些“父亲”,并持之以恒地接受赠与,因此,不知不觉中,温迪已由追求父爱缓缓跨入纯妓女的行列了,人世间一般所谓的“堕落”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然而,布洛克并不打算就此善罢甘休,书中,他安排了温迪的一名前室友玛西雅出场,这女孩,在温迪的引导或说诱惑下,也玩过几次如此“上床/赠与”的游戏,因此,业余和职业的界线究竟该划在哪里?几次或多高的频率才算数?还是说只要有另外一份正经的职业收入就可不算?如此,我们知道斯卡德的妓女女友伊莲·马岱,她很长一段执业生涯,更稳定而且庞大的收入系来自房地产租赁,我们能睁眼瞎说她不是吗?

  谈到这里,可能有人烦了,认为问题正出在妓女的基本定义上,想釜底抽薪回头来确定“妓女是什么”——这里,我们话说前头,麻烦正出自基本定义没错,依《韦氏大辞典》,“妓女”,意思是“以性来换取(物质)报酬的女人”,这显然帮不了我们忙。因为,如果这个解释得限定在“情非得已”、“多少违反自由意志”的前提下,那温迪的乐在其中显然就不是了;如果这个解释宽广到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那可就糟了,我想起的是日本名小说家石川达三的名著《幸福的界限》,该书控诉父权结构底下女性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的压抑窒息,以“人妻只是附带性生活的女佣”为小说命题。如此一来,不仅温迪当然是,很可能这个地球上绝大部分的女性(或男性,包括前省府黄姓发言人和我本人)都得包含其中,附带的,就连和人类只一线之隔的雌性灵长类都躲不开。生物学家老早就发现,在父权酋长制的灵长类群落中,发情期到来时,母猩猩、母狒狒或母猴子的地位会突然拔升到最高阶,有第一个享受食物的特权,但这样的好光景只要发情期一过马上落幕。如此,不正是《韦氏大辞典》那简单几个字的意思吗?

  断裂与连续

  因此,不是愿不愿或找不找得到精准定义的问题,而是定义的一刀两断必然会切开现实事物发展的连续性,从而,我们可能失去了观察并反思“何以事情会演变到这种地步”的有价值过程。

  我们同样用生物学来举个例好了。在我们大家念初中多少会学到一些的“界门纲目科属种”的生物学分类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分类学者相当热衷于在最小的分类单位“种”底下,再设置一个所谓的“亚种”,以便更精致地捕捉同种生物的细微差异。于是,我们自称万物之灵的人种,也就再次细分为高加索种、澳洲种、蒙古种、印度次大陆种、开普种、刚果种、西半球和殖民地种云云——我相信,今天学历史或其他人文学科的人,一看这些亚种名称,很容易当场血脉偾张各种生理反应全上来了,毕竟,这些分类所衍生出来人类历史上的种种不义惨剧,让你不想到都很困难。

  这里,我们先硬起心肠不去谈生物分类学之外的种种误用,纯粹封闭在生物学范畴中来说好了,说什么呢?——现在,愈来愈多的生物学者质疑如此分类的必要性及其代价,其中我个人以为非常有意思的一种主张在于,人类形态上的差异,包括肤色、毛发、面部结构和身体比例等,原来极可能来自不同地理区域和不同环境底下适应和演化的结果,比方说,依据伯格曼定律,温血动物在较寒冷的气候和环境中体型会较大,理由是如此可相对缩小表面积,从而减少体表辐射发散热量。

  这样的差异,如果我们只简单用断裂性的分类概念去处理,最可能的结果是将其排列归档,再贴上一个拉丁学名的标签了事,请注意,这样的过程用不上什么思考;而我们可能的损失是,我们失去机会去观看人类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环境下艰辛且繁复的适应和演化,我们也失去机会去察知隐藏在如此演变过程中的某些真相和本质。

  同理可证:

  前者是:温迪是妓女。她被杀。OK,没事了。

  后者是:温迪到底是不是妓女?我们陷入麻烦,但同时我们的思维也正式发动起来——

  职业与志业

  好吧,那温迪到底算不算职业妓女呢?

  一定要我回答的话,我的想法是:通常,我们需要有工作以糊口养家,这工作往往并不顶愉快、并非我们的真正想望,也并不符合我们的真正信念和价值,这样的工作我们称之为职业;少数较幸运的状态是,这份养家活口的工作,也恰恰好和我们的所学和心志相合,和我们的信念和价值实践之路相合,我们则把如斯美好幸福(但也不一定愉悦,因为可能失败,而且往往更辛苦)的工作称之为志业(calling)。

  如果这样的职业/志业之分大体没错,那我们也许可以说,妓女,对温迪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志业吧。遗憾的只是,这样短暂的美好幸福,最终却是一出悲剧。


《在死亡之中》——从斯卡德的十月之旅讲起

  《在死亡之中》,这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在台湾出版的第十本书,距第一本的《八百万种死法》约十个月时间,这是个蛮特别的斯卡德十月之旅,发生了些有意思的事。

  粗糙地说,这是一组老得已形容难识的老类型小说和一个新生犹在婴儿期的新阅读社会的有趣撞击。

  更有趣的是,在这个斯卡德十月之旅中,这组小说并未马上招徕这个社会为数不多的侦探小说迷(相反的,他们不大知道该拿它们如何是好,很困惑于“不像”他们预期中的推理小说),反倒严重惊动一批奇奇怪怪的读者——我所说的“严重惊动”,从时间来说,是立即、马上、一见如故,像久违的爱情;从强度来看,这些人热爱斯卡德小说的程度,会让他们丢开身份、性格(害羞、高傲或疏离)和平日的行事习惯,彼此争相走告、写信或写传真到出版社致意或探询(比方说,布洛克的其他系列是否会出版?或《酒店关门之后》中那首歌《最后的召唤》在哪里买得到?),他们甚至于礼貌地抱怨,一个月出版一到两本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于是,斯卡德小说和台湾阅读社会暂时的关系是:在总体销售量并不大的外表下,流窜着一批热切的读者,这个图像让人想到什么?我觉得很像我们脚下这颗已达五十亿(以上)高龄的蓝色小行星:在坚厚冷凝的地壳之下躲藏着炽烈流动的心。

  这批扮演地底岩浆的读者,之所以让我个人觉得很奇怪,理由在于:他们先是包含当前一群最优秀的创作者如朱天心、朱天文、钟阿城等人;再来,这些人几乎绝少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有为族群,而是举步蹒跚走向沧桑的中年之人;然后,如果我的私人小统计没错的话,这批人原来并没有阅读侦探类型小说的习惯,其中甚至不乏不喜欢、乃至不屑于类型小说“固定”趣味的人。吸引他们的是“别的”——其中身兼创作者、中年和非类型小说读者的作家朱天心,还公然宣称(在诚品书店的对谈会上),别把斯卡德小说纳入类型小说的范畴,以为那是对斯卡德小说不可忍受的贬抑;朱天心还不惜引用本雅明著名的“拾荒者”论述和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述来诠释斯卡德小说,言下,认为这组小说的正确位置,根本就应该摆入马尔克斯、格林、卡波特、纳博科夫这些了不起的作家群中。

  好吧!一流的正统小说家如此郑重推介一名类型小说家,到不顾身份、不惜信誉受损的地步;一些早已弃绝偶像崇拜、学会尊重个人选择的中年人主动向出版社“表态”,完全违背自己日常行事习惯,这当然都是很奇怪的。

  他们究竟看到了什么,令他们如此“失常”?

  不做梦的人和狗不准进入

  首先,我相信,类型小说通常并不能真正地“触动”这些人,事实上,类型小说本来也不打算要我们以性命相待——当然,某些读者,尤其是愈年轻的读者,容易自我激动,虽属误会,但对类型小说而言是“受欢迎的误会”。我们可以说,人的年岁增长,其实也是某种除魅的过程,我们生命中的梦幻成分,逐步被现实成分所粉碎所替代,梦与皱纹的数量成反比。

  类型小说的阅读方式和氛围,通常被描述为床上、炉火边和安乐椅,这是休息的所在,而不是搏命的战场,我们好整以暇地欣赏类型小说的种种有趣的“胡说八道”,得到的回报是“舒适”。

  对类型小说及其作者而言,最煞风景的莫过于,我们一再去追问它和现实世界的对应关系:你顶好别奇怪,为什么罗曼史小说中的皇族或亿万富豪的第二代总是男的英俊潇洒、女的性感美丽,我们当然都很清楚现实里的英国查尔斯王子、力霸财团少主王令麟先生或李安妮“公主”长什么一种样子;你也顶好别抬杠,为什么星际式的科幻小说中的太空船(或说星舰,一个颇好听的译名),总轻易看到舰长下令,“弯曲空间,光束(或更过分,超光束)飞行”,而我们出差一趟到欧洲美国,却得忍受十几个钟头的腰酸背痛、无聊至极、怪味道的空调和幽闭恐惧;你更不要没事重蹈朱天心说她看武侠小说时时陷入的麻烦,为什么古老中国的“江湖”像另一个空间,如同高速公路禁止行人、脚踏车上去一样,在那个世界中好像有两组道路系统,其中一种仅供有武功的人使用,在这条路上,你不管碰到的是和尚尼姑、乞丐、年轻少女、小孩乃至于残障者,每一个都是绝世高手。

  这是一个神话国度,它有它赖以立国的宪法,国内的侦探小说传教士詹宏志仿卢梭的“民约论”,称之为类型子民和类型国家的契约——你别这么烦,老要问真假,老是想回到现实世界,你得放弃一部分坚持,你得做一点小小的遗忘,让这个国度的文字导游带着你走,这里,“不做梦的人和狗不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