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消食,沈槐之又把宁风眠拉到那片玫瑰园中,夜色浓重之后,玫瑰花香变得格外馥郁,风中尽是甜蜜的味道。

  沈槐之今晚十分开心,这是他在祝朝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还想继续和他的将军一起过之后的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生日,直到他和宁风眠都白发苍苍都被湮灭于历史的尘埃之中为止。

  事实上,沈槐之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可能不出手而历史也已经开始随之发生改变。

  从他嫁给宁风眠那天开始,点点滴滴,都有历史修改的痕迹。比如阻止将士们跟随宁风眠一起休养,宁风眠未来的罄竹难书的罪状书上就会少一笔罪状,而祝文帝对宁风眠的疑心不敢说有所减少但至少是推后了些许。

  又比如,自己和宁风眠大闹无忧会,导致崔绍一直以来的动作也随之改变,原本的存喜楼老板张春生被杀,这使得崔绍不得不让或许是在他手上隐藏最深的路明出马,而路明他本身在历史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则不得而知,或许是个影卫,又或许是一把最锋利的刀。

  还有就是开阳,沈槐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当初的一个无心之举,居然救下了携带着如此重要秘密的孩子,而举家迁到行江城则恰巧让开阳心中埋藏的秘密得以重见天日,从而将历史上两季稻这一重大农业改革足足提前了好几百年,这不仅对祝朝影响深远,甚至可能改变整个历史的进程!

  念及此些种种,甚至是怀有反正改都改的一不做二不休的念头,沈槐之暗自下定决定,一定要保下他的将军,不仅仅是要让他活下去,更是一定要在历史上为他正名!

  他的将军,战功赫赫,威武忠诚,战无不胜!

  突然,随着晚风微微轻晃的玫瑰花海中发出一阵骚乱,中间的一处玫瑰花疯狂摇晃,花瓣瞬间四处散落。

  “怎么了?”沈槐之一下子抱紧了宁风眠的胳膊,紧紧盯着那处异动。

  “喵!”一道白影闪电似的从二人面前划过,然后消失不见,紧接着就看见芝麻汤圆一脸郁卒慢吞吞地从花海中走出来。

  “哈哈哈,”沈槐之蹲下来,朝芝麻汤圆伸出手, “把妹功夫不到家啊!啧啧,还得是爸爸教你追姑娘。”

  “哪个爸爸?”宁风眠也紧跟着蹲下来, “你会追姑娘么?”

  沈槐之: “……”

  “你追过么?”宁风眠也不知道突然哪里来的恶趣味,突然就对自家夫人的恋爱史产生浓厚的研究兴趣, “你有和姑娘亲近过么?”

  “没有没有没有!”沈槐之十分郁闷,曾经的自己也算条件不错的了,但就是没有对谁动过心,或许冥冥之中他就是在等宁风眠的,那次穿越也绝对不是巧合,且都是命中注定。

  宁风眠望着沈槐之和芝麻汤圆如出一辙的郁卒的脸,不禁笑了起来,也朝芝麻汤圆伸出手,本来对沈槐之一脸嫌弃的芝麻汤圆看到宁风眠的手,立刻凑了过去,喵喵叫地把整只猫都窝在宁风眠手中打滚撒娇。

  “嘿!这小兔崽子!”沈槐之吃醋了。

  “在给你学松鼠鳜鱼的这段时间,吃得最好的就是芝麻汤圆了。”宁风眠宠溺地撸了撸芝麻汤圆的脑袋, “还是宁爸爸教你怎么追姑娘吧。”

  “呵,你又追过了?”沈槐之嗤之以鼻。

  “那现在在我身边是的谁?”宁风眠轻轻挠着芝麻汤圆的下巴,任由芝麻汤圆一扫被妹子拒绝的郁闷抱着宁风眠的手指舔个不停。

  沈槐之:……

  谁让自己那么不争气,将军一说情话自己就犯晕,甚至连自己抱回来的小猫现在都完全向着将军。

  真是……没处说理了!

  “今天那个灰衣人,他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闯荡过。”沈槐之干脆席地而坐,看着宁风眠和芝麻汤圆玩。

  “嗯,张春生只是一个商人,商人逐利,之前我一直很疑惑崔绍为什么会用一个商人,”宁风眠一把把芝麻汤圆抱入怀中, “除非是自己扶植的商人,否则用一个自由商人是很危险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不得不使用他。”

  “今天那个人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做些营生,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好理解了,”沈槐之也凑了过去,坐在宁风眠身边,把头靠在将军的肩膀上, “张春生恐怕是知道如何制造巴雅水。”

  “对,他应该是在北疆学会了制造巴雅水,这是崔绍极其需要又不会的东西,但成也巴雅水败也巴雅水,崔绍很明显一直在培植自己的巴雅水工匠,并且一直在改造巴雅水,我今天闻了闻那人带来的水,无论是质地还有味道都和我在北疆时候缴获的不一样。”

  “所以啊,那个张春生,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沈槐之非要把芝麻汤圆抱过来,结果黑猫将军抵死不从,一边扒拉着沈槐之的手还一边使劲往宁风眠怀里扎。

  “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家伙!”沈槐之不敢真的伤着芝麻汤圆,只得放手。

  倒是宁风眠,看到沈槐之两手空空,就立刻腾出一只手,一把把沈槐之也揽进怀中,一下子老婆和毛孩子都抱了个满怀。

  “现在的巴雅水,或者说是忘忧水,恐怕是更让人上瘾效果也更好,所以路明不需要再扩大会员的人数了,只需要吸现在的这些瘾君子的血也是足够了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家存喜楼的生意。”

  沈槐之不清楚古代酒楼收入,但就凭自己这个小酒铺这段时间创造出来的收入就已然十分惊人,更何况让人欲罢不能的存喜楼和忘忧水!

  崔绍真是敛得一手好财!

  而在沈槐之和宁风眠抱着芝麻汤圆在满是花瓣的花园草地里滚成一团的时候,存喜楼的老板路明就显得不是那么开心了。

  路明独自坐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中,这个房间没有任何装饰显得颇为单调,暗灰的墙上只挂着一副稍显突兀的字画,如果有人去仔细看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副可以算作是房间里的唯一鲜活的物件的字画就是那副路老板花五千两在浮白楼重金买下的崔绍的字。

  路明手中正在烧着一副密信,信中字句语焉不详甚至根本就是胡言乱语令人费解,而那字迹却和墙上的字画如出一辙。

  不住跳动的火苗已经舔到了手,路明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手,一整封信自此变成一小碟黑灰。

  丞相并未说太多事情,只是让他确认沈槐之身边的陆川到底是不是宁风眠,如果是的话,就把他们两个的人头提回来。

  路明撑着脑袋望着那一碟纸灰发呆,还要怎么证明呢?就算宁风眠瘫痪是骗人的,脸是易容的,但瞳孔的颜色难道还能改变?

  路明也曾易容去过数次卧听风,那个叫陆川的家仆沉默老实,甚至和沈槐之都没有太多的交流。之前都说他是沈槐之买来的男宠,现在看来,他更像是沈槐之脱身宣城用的借口,实际上恐怕也只是保镖吧。

  但试还是要试的,崔绍的命令他从不违逆,也一定会完成好。

  想到这里,路明拿过一张信笺提笔开始写信。

  ——

  腰酸背痛的沈老爷还没从昨晚的劲儿中缓过来,落栗就送进来一封信。

  “老爷老爷,存喜楼的老板送来了一封信!”落栗大呼小叫地冲进来,就见到自家少爷,划掉,老爷以极其诡异的姿势靠在床边,正在哼哼唧唧地吃着宁将军喂到嘴里的粥。

  落栗:……

  啊啊啊!辣眼睛!!!

  凭实力虐狗的沈槐之倒是十分泰然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接过那封信笺,烫了火漆的信封上的字迹劲瘦有力,似乎有些许模仿崔相的痕迹。

  “这个路明……”沈槐之把信封在宁风眠面前晃了晃,笑着摇摇头。

  还真是痴情。

  信中没有什么要紧事,大意就是十分钦佩沈老板的生意之道,也十分好奇鸡尾酒的做法,希望可以邀请沈槐之和他的酿酒师来存喜楼一叙,共谋未来发展之道云云。

  “呵,路老板要请我们去吃饭呢。”沈槐之哼笑一声。

  “啊?”落栗虽然不了解情况,但从沈槐之和宁风眠的只言片语中也了解到这路明不是个好人,需要对其多加提防, “难道他是想请我们去存喜楼,然后来一个瓮中捉鳖?!”

  “落栗,”沈槐之突然抬起头,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不允许你这样说你自己,以及我们。”

  落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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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键盘都快被打得冒火星了!总算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