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个宝贝!”那灰衣男人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中的水瓶,清澈的液体在暗处折射出晶亮的光芒。

  沈槐之倒是不以为然: “我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忘忧水,兄台怕不是逗我吧!”

  “什么叫逗你?!”那灰衣男人一听沈槐之不买他的账,顿时嚷了起来。

  宁风眠立刻把沈槐之挡在自己身后,巴雅水瘾犯了的人易激怒也非常容易有暴力倾向。

  “我是说,这水我自己也可以买,而且它就是普普通通的水而已,难道还有什么奇效不成?”沈槐之故作无知道。

  “普普通通?”那男人哼了一声,显然十分不满沈槐之对自己手中之物的轻视,他贪婪地望着自己手中的瓶子, “沈老板是个外乡人,当然不知道这水的奇妙,我们行江城的公子哥可是都知道的,这水喝进口中比那琼浆玉液还要管用,这水就是观音菩萨手中的玉露,喝之可以忘忧可以解愁,就连前段时间年关的梅花疫,都是靠它治好的!再说了,你也买不到!”

  那人把瓶子往沈槐之手里递了递,虽然意思是给沈槐之但眼神却显示出他的万般不舍和心疼,视线仿佛黏在了那瓶子上: “沈老板,试试?”

  “不用,谢谢。”沈槐之拒绝得干脆利落, “但是兄台你说我买不到是什么意思?我有钱还怕买不到这忘忧水?”

  “哦,这个呀……”那人听到沈槐之问买卖,立刻拿出奇货可居的姿态, “因为早就停办会员了,沈老板既然是今年春来的行江城,那必然是不可能是会员的,现在会员还停办了,嘿,您要是想买这个好东西,那就只能靠我!”

  “停办了?”沈槐之作出一副很惋惜的样子, “好可惜,那兄台这会员可就值钱了啊!这么说的话,可否将水再借沈某一看?”

  那人见有戏,忙不失迭地就要把水瓶往沈槐之手里递,却不曾想半路就被人给拦走了。

  宁风眠甚至不想让沈槐之的手指碰到那瓶子。

  “怎么回事?”犯瘾之人十分敏感,立刻尖叫道。

  “没事,兄台放松一点,他是我的家仆,新东西自是要由他来查看的。”沈槐之边说着边把酒递到那灰衣男人手中。

  宁风眠使劲晃了晃那瓶中之水,然后对着光线仔细研究它的颜色,最后打开瓶口闻了闻那水的气味。

  在宁风眠研究忘忧水的空挡里,沈槐之也没闲着,趁这人犯瘾和喝酒抓紧机会就问了起来: “这位兄台,我有一事不解啊,这忘忧水我沈某也听说过,还准备来了就找个机会让哪位兄弟引荐一下让我也入会,但是确实奇怪啊,我沈某开店这么久,卧听风里来往的小公子也不少,但竟无人提起这忘忧水,确实神奇!”

  “嘿,沈老板,这你可就不知道了吧,沈老板来了行江城这么久,想必应该也听说过存喜楼了吧。”

  “那是自然。”沈槐之诚恳地点点头, “业界翘楚,是我沈某不可企及的高度。”

  “这忘忧水和存喜楼的关系匪浅,存喜楼的老板以前叫张春生,也是鄙人故交,就是他邀请我进的无忧会。”

  “无忧会?”

  那犯瘾之人浑然不觉自己已经犯了无忧会之中的禁忌,继续滔滔不绝道: “我说的这个会员指的就是无忧会啊,只有无忧会的会员才可以买到忘忧水。”

  “原来如此。”沈槐之点点头, “对了,但是我听说存喜楼的老板姓路?”

  “那是现在的老板,存喜楼就是我朋友张春生开的!”那人提及张春生,骄傲之情简直溢于言表, “要说我朋友张春生,那可是个人才!他原本是在北疆做些和域外游民的来往买卖,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来行江城开了这存喜楼,没想到啊,嘿,这酒楼一开就火简直一桌难求,后来他就又开始卖这忘忧水,真是一喝忘忧啊……”

  “那这张老板怎么舍得把这么大的酒楼出手的?”沈槐之故作不解。

  “哎……人有旦夕祸福啊!”那人重重叹口气道, “听说是厨子不慎引来大火,没多久就把整个张宅都烧得一干二净,张老板一家一个也没逃出去。”

  “一家都死了?那现在的路老板和张家又有什么干系?”

  “这我就不知道了……现在的路老板从不和我们熟络,也不准再引荐新会员了,哎!”

  “那如果我想忘忧水呢?”

  “嘿嘿嘿,沈老板,所以说你只能靠我呀!”那灰衣男子干笑道。

  “啊,谢谢!我再想想,”沈槐之掏出一锭银子递到那男子手中, “这个就算今天劳烦兄台跑一趟的辛苦钱了,多谢!”

  不能和已经被巴雅水驯服的人扯上关系,从小接受禁毒教育的沈槐之自然是非常明白这一点的。

  “咱们出去走走吧?”宁风眠等送走那人后,折返回来和沈槐之说。

  “嗯。”有玉衡和天枢几个姑娘家照应,现在沈槐之和宁风眠二人也终于可以从卧听风中偶尔解脱出来了。

  才刚入夜,天空是将暗未暗一片朦胧的黛色,落栗和金姑娘带着几个孩子出门看热闹了,院中是难得的安静。

  一枚淡白色的上弦月弯弯地挂在天上,已经有星星开始闪烁了起来。行江城已经入夏,日落后的风却是微凉的,沈槐之觉得很安宁,内心十分平静,尽管刚才从那人口中得到了很多消息,他却暂时一个字也不想去提及,而宁风眠也十分默契地不说。

  “一天之中我最喜欢的时刻就是现在的,尤其是夏季的时候。”沈槐之轻轻牵起宁风眠的手说道,手中牵着的这只手实在是太过熟悉,将军的手很大,布满茧子和伤痕,是十分粗粝但又极其温柔的手,是不容置疑却又小心翼翼的手,是带给他无上欢愉又能让他安稳宁静的手。

  那只手反握过来,把沈槐之的手又紧紧包在掌心之中,轻声在沈槐之耳边道: “等一切尘埃落定,要带你去一趟北疆,带你看看戈壁黄沙里的落日和新月,带你看大祝最壮丽的日出。”

  “一言为定!”沈槐之仰头望向宁风眠,即便历史的结局如此沉重,他依然对宁风眠规划的未来心生欢喜,将军的未来里有自己,那便够了。

  “一言为定。”宁风眠答道,手指轻轻捏了一下沈槐之的虎口。

  “哎?”沈槐之倒是不干了, “你们祝国人承诺就是这么简单的吗?”

  “嗯?”

  “那可不行,誓言是要有仪式感的,”沈槐之看着一脸不解的将军,噙着笑意举起两只紧紧缠绕的手: “我教你啊!”

  说着,沈槐之抓住将军的手,示意将军和自己一样握拳,然后伸出右手的小拇指勾住将军左手的小拇指: “将军承诺日后要带我去北疆看日落,我同意了。”

  最后再掰出将军的大拇指和自己的大拇指紧紧贴在一起: “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不许变。”宁风眠也有模有样地重复道。

  两人望着对方最后忍不住都笑了起来,真的好幼稚啊!!

  两人就这样牵着手在院子里慢慢溜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甚至偶尔的沉默都显得默契十足。

  不知不觉沈槐之被带到了花园处,还在侧头和宁风眠说笑的沈槐之踏进花园的影门,再回过头时就被眼前的美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伶牙俐齿的沈老板犯起了结巴, “这这这!”

  眼前的花园已经和寻常有了极大的不同,各色玫瑰在花园中开得如火如荼,在将暗未暗的迷蒙夜色中,那些深浅不一的红色如同一片无尽的。

  花园之中明明安静无声,却让沈槐之觉得锣鼓喧天热闹至极,那些精致娇丽泛着光的花瓣在初夏夜的风中,仿佛都在兴高采烈地庆祝着什么大喜事。

  “喜欢吗?”宁风眠站在沈槐之身后轻轻抱住目瞪口呆的小狐狸,低头亲昵地把鼻尖贴在小狐狸漂亮的侧颈上,嗅着小狐狸身上好闻的清香。

  “喜欢!简直太喜欢了!”沈槐之喜欢花,以前就喜欢把自己的精酿馆淹没在一片华丽的之中,尤其是层层叠叠繁复的重瓣花朵,总能让他感受到一种巴洛克式的浪漫。

  “走进去看看?”宁风眠抱着沈槐之带着他往花园深处走去。

  沈槐之原本以为宁风眠只是在花园之中开辟出来了一小片花圃给他种玫瑰,而如今却是整个花园铺天盖地的全被玫瑰淹没,那片已经淹没了花园中的小径,甚至每向前走一步,都能感觉到浸满甜蜜花香的空气在被撩动。

  花园城深处有一座竹制的小亭,如今已然爬满粉紫色的花朵,沈槐之收回之前对宁晚意精心准备的粉红小院的鄙视,心甘情愿地爱上这一大片狂风巨浪般的粉色。

  “你花了多久准备的这些啊?!”沈槐之觉得不可思议,这一切怎么瞒过自己的眼睛的。

  “很早,”宁风眠亲了亲沈槐之微凉的耳廓, “你不爱记路,总是跟着我走,才让我有机可乘。”

  沈槐之在这一片充满爱意的心机中沉默了,之下,他甚至都不好意思去怪宁风眠在鄙视自己路痴……

  “这是什么?”走近那座精巧的小亭,沈槐之发现小亭正中央竟放着一个竹制的小匣子。

  “去拿了看看?”宁风眠摸了摸沈槐之的脑袋, “生日快乐,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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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们小沈的审美还是有点子浮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