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布洛克·朗姆洛(3)

  Chapter Text

  -1-

  他原以为战争已经结束。

  却发现战争永无止息。

  在1946年,巴基?巴恩斯的血清失控第三次发作之后,他返回了本土享受“休假”,那意味着长达两个月的后续治疗和调整。而布洛克?朗姆洛则带着他的特战队留在法国的秘密基地里,等待第一次任务命令的下达。

  现在他是超级士兵的助手、监视者以及管理员了,他得到的权限足够他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布洛克?朗姆洛讨厌文书工作,但他坐在基地宿舍的台灯下整晚整晚翻看那些破纸时,心中有的却只是一种近乎虔诚的安宁情绪。当他从几十页毫无意义的废话里寻找到想要的只言片语,他是当真欣喜若狂的。他感觉那双幽幽的绿眼睛就隐藏在文字的碎片里,隐藏于新闻、记录以及大量医疗档案的字里行间。

  他在接近他,越来越近了。

  1943年10月,美军107团于意大利的博尔扎诺溃败,巴基?巴恩斯被俘。被关押于奥地利和意大利交界的九头蛇实验基地,大概在10月底,被挑中成为实验体,阿尼姆?佐拉为他注射了基于厄斯金博士初期方案以及红骷髅血样的缺陷版超级血清。

  朗姆洛能找到的唯一一份关于此事的记载,是1945年佐拉被咆哮突击队俘虏后的审讯记录抄件,他对于自己的残酷人体实验直言不讳,甚至有点得意洋洋。按照佐拉的供述,第一次血清失控会在注射后12到24小时内到来,照例是疯狂运作的新陈代谢系统、酷烈的高热以及周身脏器的超负荷运转。至于死亡率?佐拉对此漠不关心。“那是因为他们并非应选者,”他在审讯记录里说,“上帝没有青睐他们,不过如此而已。”朗姆洛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他经常把渎神的话挂在嘴边,但犹是如此,他依然为佐拉这种理所当然的邪恶而感到胃里一阵翻搅。没人知道第一次血清失控的死亡率有多高,人们唯一知道的是,在11月5日凌晨,当美国队长斯蒂夫?罗格斯单枪匹马闯入九头蛇的实验基地时,唯一还存活的血清受体只有他的童年挚友巴基?巴恩斯一人。那一天,美国队长救出了400名战俘,从此名声大噪,成为了军中偶像。

  这故事朗姆洛当然有所耳闻,在1943年底,当他刚离开北非的战俘营时,这正是整个盟军战线人人津津乐道的传奇。终日在残酷、痛苦、失去甚至绝望中挣扎,谁都会喜欢从天而降的超级英雄,谁都会喜欢九死一生逃出生天的大团圆结局。可是现在,朗姆洛却忍不住想,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幸存者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眼睁睁看着十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身边受尽折磨哀嚎着死去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分明知道害死他们的东西无时无刻不在自己的血管中流淌又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说实话,纵然见惯了生死自认心如铁石,朗姆洛依然想象不出那答案,他只知道假如那是自己,说不定早就疯掉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布洛克?朗姆洛实在没什么兴趣,1944年他就在军营中看过美国队长和咆哮突击队的傻逼纪录片,大略知道那些无聊透顶的“光辉战绩”——事实上,要不是冲着纪录片后必然会放映的大波美女骚姿弄首戏码,他才不会去。这一段时间来自军方的医疗记录显示,巴基?巴恩斯不断经历着断断续续莫名其妙的低烧,但他拒绝了回归美国本土检查和治疗的方案,一直活跃在战场上。直到1944年的圣诞节,他在俘虏佐拉的那场战斗中被敌方的战斗机器人击伤,要不是美国队长于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他,差一点就掉下了奔驰中的火车为国捐躯。这一战后,他因为受伤和再度的持续发烧不得不离开前线接受治疗,而美国队长也因此不得不孤军奋战,独自去阻止红骷髅毁灭纽约的计划,最后开着飞机砸在了北极圈。

  “好吧,他救了你两次。”朗姆洛低声嘀咕。尽管他从没这么干过,尽管他觉得这么做蠢透了,但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安危只为了拯救另一个人的性命,这种事他忽然觉得他能理解。说实话他甚至有点嫉妒,虽然并不想承认,但他在嫉妒他有去救他的机会。

  接下来是巴基?巴恩斯的第二次血清失控,发生在1945年初,也就是在那时,他正式加入了“重生计划”,再度接受了血清注射。这一次失控留下了大量医疗记录,朗姆洛几乎没办法强迫自己读下去,那字里行间的鲜血淋漓,令他甚至疑惑既然如此痛苦他为什么还要坚持活下去?他并不觉得巴恩斯是个虔诚无比的基督徒,视自杀为罪恶,事实上他蹲过战俘营也进过特战队,他明白人在极端痛苦和恐惧之中选择自我了断几乎是种本能,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直到他随手翻到一篇旧新闻,比对上面的日期,朗姆洛才猛然醒悟到,巴恩斯在接受第二次血清注射后的第七天,加入了霍华德?斯塔克紧急组建的救援队奔赴北极圈,去寻找几乎已被所有人宣判死刑的美国队长。当然后来他们救回了他,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按照时间推算,就在那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战争结束前夕,巴恩斯又回到了欧洲战场。这一次他的队长还在大洋彼岸养伤,他隐藏身份参加了数个危险系数高低不等的单人特殊任务——在其中一个任务里,他碰见了一个不自量力的傻瓜——那就是他们的初遇。

  布洛克?朗姆洛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文件胡乱堆成一摞,然后推开椅子站起身,他觉得他需要一点新鲜空气。他走出宿舍,又返回来,从枕头边拿出一包没有开封的香烟,拆出一根叼在嘴上点着,剩下的塞在衬衫口袋里,天色还不晚,他决定出门散个步。

  就像是所有的类似设置,这座秘密基地选址在法国东南部一处交通不便的荒野,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附近有几英里长的海岸线,却没办法停船,只遍布嶙峋的礁石与巉岩。朗姆洛叼着烟向海边走去,脑海中胡乱搅和着飘飞的字母和自己乱七八糟的想象——他想象着自己变成了斯蒂夫?罗格斯,变成了人人称道的美国队长,他穿越烈火和爆炸、孤身深入敌后去救他,他在疾驰的火车上奋不顾身扑向车厢外去抓他的手……那些想象实在是太过无聊无稽,甚至令他恶心,见鬼的他简直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傻娘们儿。

  他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自我厌恶,漫无目的地踱到海边,然后一抬头就看见了他——久违的巴基?巴恩斯正坐在一块突耸的礁岩上,海浪于他脚下拍出白沫,他单膝抱于怀中,另一条腿放松的伸展着。两个月不见,他的头发似乎又变长了,被海风吹得四散飘飞。

  上一次看到他时,他还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而此刻,朗姆洛却在为几分钟前,自己那些荒谬的想象而感觉羞赧,在那个瞬间他几乎想要转身逃离。可是岩石上的巴恩斯突然回过头来——是啊,他并非常人,他当然发现他来了——面无表情地望着朗姆洛,望了许久,脸上才缓缓浮现出一个略带讥诮的笑容:“嗨,好久不见,典狱长先生。”

  朗姆洛可不愿在这种时候丢脸认怂,他踩着周围的小岩石转着圈攀上他所在的那块,站在他身边。他依然坐在那里,仰着脸看着他,瞳孔幽绿,深不见底。

  “我不是你的典狱长,”朗姆洛对他说,像是开玩笑,又像是认真,“我可没那么高的级别,顶多算你的狱卒。”他在他身边坐下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烟盒,递给他,“来一支?”

  巴恩斯又笑了,这次的笑容无疑放松了一点。他从他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侧脸过去让朗姆洛帮他点上。他的头发真的很长了,在他低头的时候凌乱地披于眼前,朗姆洛真的很想伸手拨开它们,将它们一一别在那双秀气的耳朵后面,他想拥有这个资格,他想得几乎都要疼痛起来。

  巴恩斯默默地抽着那支烟,时而抬起头来,向天空长长吐出一口烟气。那时候时近黄昏,晚霞正在向海平面的那一边汇聚。他伸直手臂,将烟灰弹落,任它们被海风吹向远方。

  “……看我干嘛?”他问他。

  “没干嘛。”他别过脸去眺望夕阳。

  “我告诉你啊,我可没办法把你变成超级战士的,假若能把身体里的血清给人,老子早就那么做了,如果你是打着这个主意趁早滚吧。”

  朗姆洛“嗤”的一声笑了:“那破玩意儿我才不稀罕。”

  巴恩斯转头盯着他看,晚霞的倒影在他的眼眸里跳跃,仿佛希望的明火,仿佛朗姆洛是什么有趣的小把戏。他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调侃语气问道:“噢?你就没想过像我这样?据那些混蛋讲我可是能长生不老、永葆青春的,到下个世纪,这时代的人都死光了,老子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人人都想要的,不是吗?我才不信你的话。”

  朗姆洛耸了耸肩:“也许有过吧……不过只是想想罢了。难道活着很有意思吗?活着可比死难多了。说实话,老子早就腻味了,也就是想到有一天会死了没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才觉得现在的日子算是有点味道——活着的时候就努力活,到死的那一天就安心死,这样就行了……老子可不想变成个怪物。”

  ——啊!上帝,他那不听使唤的臭嘴,看他又说了什么!

  “喔,你是说我是怪物?”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没事,我就是个怪物。”他将烟蒂弹进大海里,笑出了声音,这次的笑容明亮且耀眼,就像是活在朗姆洛曾经看过的那些战场纪录片里。巴基?巴恩斯站起身,径直从离地三米多高的礁石上跳下去,轻飘飘落在沙滩上。他没有回头,却是在对他说话:

  “我们回去吧,任务指令应该到了……布洛克?朗姆洛。”

  他叫了他的名字。

  -2-

  任务还是那些任务。有些好,有些坏,有些可以解释,有些不能解释;发号施令的毫发无伤,执行命令的赴汤蹈火,全不过是大义之旗下的血与骨。

  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儿。

  从1946年底开始,这个荒僻的基地一年中大约有十个月时间人声鼎沸。特战队总是有丰厚的报酬、充足的补给、最好的武器装备和高强度的训练计划,以及一些难度在正常范围内的日常任务,以他们这个行当的平均水准来讲,说实话,过得还算蛮滋润的——不过这一切仅限他们的战斗核心他们的超级士兵不在的时候。巴基?巴恩斯有另外的脸和另外的人生,他待在基地里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假若他突然出现,那只说明一点,“特别任务”要来了,并且下一次任务的难度一定非常高,高到不通情理让人骂娘的地步。

  事实上,布洛克?朗姆洛为此拍着桌子把口水喷到皮尔斯脸上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他的上级永远是那副八风不动唾面自干的样子,笑眯眯等他骂完,然后轻声漫语告诉他:“你们当然能做到的,你们是最好的,你们在创造历史,你们有超级武器啊!”

  操你妈的“创造历史”!操你妈的“超级武器”!这就是忍耐寒冷、饥饿、恐惧和一切肉体上的不适在敌方眼皮子底下埋伏七十二小时一动不动的理由?这就是战力比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五十、一比一百也要完成任务活着回来的理由?对此朗姆洛咬牙切齿,只想甩手抽那张狐狸脸一个耳光。

  ——当然,只是想想而已。那是他的Boss。这世上的Boss都是他妈的不干人事的操蛋玩意儿!

  他猜皮尔斯是故意的,否则这些命令当真无法解释。他不知道神盾局究竟把巴基?巴恩斯当成了什么,也许真的是当成了一把独一无二的尖端武器,他们在试射,在校准,在做压力测试;他们想看看他究竟能应付什么样的状况,能做到什么地步,能变成什么样——他们在用死亡和极限逼他“完美”——这想法几乎令朗姆洛不寒而栗。但是,对此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到,所以他什么都没做。

  他任其发生。

  巴基?巴恩斯的确在逐渐 “完美”。

  初遇之时,朗姆洛就被他超凡脱俗的强劲所吸引,他因此折服,因此目眩神迷无法自拔以至于陷入了不可抑制的妄念。战场上的巴恩斯的确就像是一件顶级武器的人形化身,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不由自主肖想他冰冷外壳下属于人类的血肉温暖,不由自主做一个拥有他的梦。而现在,在皮尔斯全无人性的任务安排之下,朗姆洛发现他竟然还在变强,越来越强,强到令你真的要怀疑他还是不是人类的地步。就像是一把好刀,你越使用它,越用砾石频繁地打磨它,刀刃就会越来越锋利,出必见血,带着无形的杀意——同时,也会越来越削薄,刚而易折,处于毁坏的边缘。

  到了1947年的夏天,这个征兆第一次显现,在某次任务即将结束的当口,意外发生了。

  幸好那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撤离阶段,巴恩斯、朗姆洛和支援组的其他几个人挤在货运卡车的封闭车厢里,因为又一次死里逃生后的疲惫而昏昏欲睡。厢顶上只有一盏昏黄的灯泡亮着,狭窄的空间内满溢鲜血、汗水、火药以及还没褪干净的肾上腺素的味道。卡车颠簸行到半路,车厢内侧角落里一直抱着他的M1加兰德步枪(1)假寐的巴恩斯猛地睁开了眼睛,就像是突然惊醒的冬眠中的凶兽,他迅速直起身,背部紧紧贴着卡车的厢板,用一种陌生的、毫无温度的目光环视众人,然后“咔哒”一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锁。

  那时候的朗姆洛其实也快累到睡着了,他晕晕乎乎的脑袋反应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有敌袭”,下意识就去摸自己的BAR,车厢内其他几个人都是差不多的动作。然后,枪声响了,巴恩斯——或者说此刻占据巴恩斯身体的那个家伙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一枪打穿了离他最近的倒霉鬼的肩胛骨。那个叫考克斯的小子刚拿在手里的M3A1冲锋枪(2)滑了出去,大量鲜血从爆开的皮肉中涌出,他大声惨呼起来。喊叫声仿佛一鞭子狠狠抽在朗姆洛背上,他突然醍醐灌顶,连忙冲所有人大吼:“丢下武器,立刻!”随即把自己的BAR扔在脚下,双手举过头顶。他妈的上一发子弹大概卡在了考克斯的肩膀里或者打穿了车厢飞了出去,真算他们命大,这么拥挤的地方万一打出跳弹,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他妈的这到底怎么搞的!他可不想这么莫名其妙挂掉!

  幸好今天跟着他的几个家伙都不算太傻,虽然不明所以,还是按照平时训练出来的惯性迅速服从了命令。不到两秒钟,枪支丢了一地,整个车厢内有威胁的就只剩下端着武器的“巴恩斯”一个人了。

  朗姆洛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这时候他可没办法指望别人站出来解决问题。他强迫自己对上那双冻结的绿眼睛,像是望着一片冷硬的冰面:“Calm down,Soldier,”他试图稳定他的情绪,“是你对吗?你能听懂我的话是吗?你还认得我吗?”

  那柄加兰德步枪的枪口迅速移动指向了他,枪口后的人面无表情,瞳孔内一片空洞,见鬼的皮尔斯或者那些早该千刀万剐的白大褂们根本没有告诉过他Soldier可能会在任务中出现,在没有注射血清的时候出现,他妈的他总有一天要搞死这群婊子养的!

  “我们是友方,”他说,继续试图说服这个鬼知道懂不懂人话的活炸弹,“你看,你有武器,我们没有,我们不会伤害你。”朗姆洛也不知道这些废话到底有没有用,但他还能怎么办?现在有把自动步枪指着他,拿枪的他妈的也许是这世界上准头最厉害的一双手。他毫不怀疑只要他有半根手指行为不轨,下个瞬间心脏上或者额头正中就会开出一个血洞来,那样他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就在这种几乎喘不上气的紧张时刻,Soldier背靠的车厢壁板突然传来几声有节奏的敲击,估计是驾驶室里的罗林斯发觉后面不对劲儿了,正在用约定信号联络确认。Soldier在第一下震动响起时就飞快离开了那里,他手里的枪管微微颤动,似乎有点犹豫是该继续指着朗姆洛还是该直接给那块见鬼的壁板来一梭子,朗姆洛吓得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同时更想问候无辜的罗林斯全家的女性亲属。

  卡车猛地急刹,显然是罗林斯没有得到约定好的回应信号,他决定把车停下来。后厢内的几个人刹那间失去了平衡,下意识去抓手边的任何东西好稳住自己的身体,重伤的考克斯连声哀叫,满地的枪支滑向内侧。Soldier突然动了,朗姆洛的心瞬时落入谷底,他已经做好了吃上一颗枪子挂在这里的准备。可是并没有,Soldier只是借力反冲一脚踹开了车厢的门,然后用没有拿枪的那只手勾住车厢顶板,以一种普通人绝对做不到的方式整个人飞上了车厢顶。再然后,车厢内的几人呆若木鸡看着顶板猛地向下一凹,头上悬着的灯泡掉落下来彻底摔成了碎片,而那恐怖的士兵就那样踩着顶板借力一跃,消失得无影无踪。

  罗林斯终于刹住了卡车,带人全副武装跑到后面,目瞪口呆看着眼前混乱的一切:变形的铁门,已经晕过去的考克斯,堆成一团的各种武器,还有车厢内死抓着一块铁件瘫在地上的朗姆洛。

  “头儿,这到底……”罗林斯显然吓坏了。

  “闭嘴,滚回去开车,”朗姆洛打断他,竭尽全力朝他怒喝,努力不让自己发出颤音,“收拾一下,我们先回基地去,考克斯中弹了。其他事儿等任务汇报完了再说。”

  ——他可不想让罗林斯发现,他其实吓得脚都软了,他妈的这会儿还没缓过劲儿来呢。

  不幸中的万幸,发生“意外”的地点离基地已经不太远了,路上只有他们一辆卡车,子弹也没有伤到考克斯的大动脉,擦屁股的活儿并不算多。所以在一个小时后,当朗姆洛和罗林斯把那倒霉鬼交到基地医疗组手里的时候,他还是活着的——活着就好办,托巴恩斯的福,他们的医疗组总是最好的。

  一确认完考克斯的伤情,朗姆洛转身就往皮尔斯的办公室去。只要巴恩斯在执行任务,皮尔斯就肯定在基地里,朗姆洛才不相信他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没有事先通报等候允许,径直大踏步推门而入,皮尔斯坐在办公桌前抬起脸,脸上还是那副欠揍的假惺惺的表情。

  “任务汇报。”朗姆洛怒气冲冲站在他的办公桌前,用两只手撑住桌面。

  “请坐,朗姆洛队长,稍安勿躁。”皮尔斯挥手示意他身后的椅子,“如果你在担心Soldier的话,没关系,我的人已经出发去找他了——他带着信号发射器。他会回来的,他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

  操!这混蛋果然安插着钉子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他早就收到消息了!

  朗姆洛只觉一阵怒意顺着脊骨从下而上窜起来,他再也没法压抑自己的火气:“你知道是不是?这种事以前就发生过是不是?你故意没有告诉我们,操你妈的你差点害死老子!”

  皮尔斯的脸色变了,他终于撕掉了那张纽约上东区富裕阶级温文尔雅的面具,露出下面纯粹的邪恶与冷酷,就像是披着人皮的蛇。

  “朗姆洛队长,我理解你此刻情绪激动,所以我今天原谅你的粗俗,就像之前很多次我原谅你的放纵一样——但我今天原谅你,并不代表下一次还会原谅你;更不代表你的这种行为就是被允许的,懂吗?Yes,这事儿以前发生过,虽然只发生过一次,上一次发生的时候我因此损失了我原本看好的特战队长人选,他辜负了我的信任。同样还是Yes,我没有告诉你,因为如果你也死了,那只不过说明你和他一样,你也不值得我的信任,不值得知道这一切而已……朗姆洛队长,控制一下情绪,别忘了你的身份。”

  那一瞬间,布洛克?朗姆洛真想给他脸上来一枪。

  但他做不到。

  朗姆洛攥紧拳头,深吸一口气:“他状态很差。这次任务之前他的状态就不对劲,我向你报告过的。他状态很差无法控制你们就不该让他上战场……”

  ——他的脸色那么难看,眉头紧皱,就像是一张绷得太紧时刻都会断裂的弓弦;就像你有一杆枪,打了太多发子弹,威力太大射速太快,枪管烧得通红,手根本拿捏不住,你把枪管卸下来,发现里面的膛线已经磨光了。

  “巴恩斯先生通过了身体检查,他自己同意了,他说他可以。”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告诉你,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不能说服我的队员,去信任一个不稳定的战术核心,你不能让我们一方面躲避敌人的子弹一方面提防身后不稳定的炸药包,你不能那么做!”

  皮尔斯轻轻耸了耸肩,摊开双手:“这就是你的事了,朗姆洛队长。我任命你、神盾局雇用你就是为了让你干这个的,我们相信你的能力,否则我们大可以随便找别人。我承认,他……的确不太稳定,但再好的武器也难免故障走火嘛,这都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风险,你真心不必为此大惊小怪。”

  “可他不是武器!他是个人!”

  “喔对啊,他是个人,”皮尔斯脸上浮现出一个诡异的笑容,“但他不是凡人,他是超级战士;他与众不同,他终将完美,不是吗?”

  皮尔斯真他妈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或者其实他并没有疯,只不过普通人对于异类就是这么要求的:不可能的任务,超负荷的工作,从来没有过的正常生活,不被允许的小小快乐。

  ——你不允许平庸,你不可以有弱点,你必须完美。

  ——你应该销蚀掉自己的骨肉,变成一杆冰冷的枪。然后服从命令,开火。

  朗姆洛转身离开,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好说的了。

  皮尔斯的人在第二天凌晨带回了Soldier,那时他昏迷不醒,被三重束缚带绑在担架上。朗姆洛靠在医疗楼门口看着他们鱼贯而入,伸手拦住了队伍尾巴上的某个家伙。他不认得他,但他知道他是皮尔斯那些持枪护卫们的首领,也许是个神盾局有名有号的特工。

  “嗨,哥们儿,你们怎么抓住他的?”朗姆洛用他最轻快的语气问道。

  那人奇怪地望了朗姆洛好一会儿,方才回答他的问题:“他就在附近转悠呢,他还能去哪儿啊?然后,你知道的,强效镇定剂,装在麻醉枪里,就像是放倒一头豹子。”

  “……真不容易啊,伙计。”朗姆洛叹了口气,他递上一支烟。

  那人犹豫片刻接了过来:“是啊,真不容易。还好这次没出人命。”他点头。

  朗姆洛和这个陌生人站在门口一起抽完了那支烟。谢天谢地,这一次里面静悄悄的。

  依照之前几次的先例,巴恩斯一旦完成了“特殊任务”很快就会离开基地,回到朗姆洛不能触及的世界,回到他的另一段人生中去。朗姆洛原以为这次也会如此,等他们几个月后再见面时,如今这个“意外”造成的影响早就消弭无踪,那时候会有更难的挑战,会有另一件更加丧心病狂的任务等着他们,那时候谁都无心再提。可是他错了。

  就在Soldier回来之后的那天深夜,朗姆洛还留在医疗楼里,独自坐在因为失血过多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的考克斯的病床边。见鬼的这并不因为他是个婆婆妈妈的娘娘腔,只不过他现在心里乱糟糟的,他想躲开那些笨蛋们一个人静静,他还不想回答罗林斯的任何蠢问题罢了,至少目前还不想。然后在凌晨三点,考克斯病房虚掩着的门被推开了。朗姆洛抬起头来,正对上门外站着的巴基?巴恩斯苍白的脸,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料到会在此时此刻遇见对方,全都愣住了。缄默像流淌的水一样漫开,只有考克斯身上连着的医疗机器发出滴滴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朗姆洛轻咳一声打破了寂静。“肩胛骨碎了,他不能再拿枪了,不过这也许是好事呢。”他说。

  巴恩斯“哦”了一声,没有接话。

  他又摆出了那副表情,那副他们初见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其实这一年多来巴恩斯和特战队的关系已经紧密许多了,虽然小伙子们还是敬畏他,称呼他“Sir”,视他如鬼怪、如神明,但他们至少可以和他分享香烟以及其他补给品,他们凑在一起讲荤段子的时候他也会在一边听着,有一次甚至轻描淡写也来了一段,让大伙笑爆肚皮的同时各个向他伸出大拇指。毕竟,在一起朝夕相处久了,生死与共久了,你很难一直控制你脸上的面具不滑落。

  他是超级士兵,但他首先是个人啊。

  巴恩斯将手放在了门把上,他似乎想要抽身而去。

  “等等!”朗姆洛叫住了他,“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因为你不信任我?”

  巴恩斯回头看他,用那种不带感情的冷冷的音调答:“我告诉过你了。我说过我是个怪物,让你离我远点,不想死就离我远点……是的,我不信任任何人,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

  “除了美国队长,除了你的斯蒂夫,是吗?”朗姆洛并不想这么说,但这句话自己冲出了他的喉管。他祈祷他说得义正言辞、不带酸气,他却不知道自己做到了没有。

  巴恩斯的眼睛猛地睁大,怒气的阴云在瞳孔中凝聚,但是他并没有发作出来。

  朗姆洛忽然醒悟,也许因为此刻他满腹的愧疚感,也许因为自己终于戳中了他的命门,自相遇以来,他的气势第一次压倒了他的。

  于是他径直冲他发起飙来:“操你的所以我们这群人渣不够资格给你当队友是吗?不够资格让你信任是吗?”

  巴恩斯不发一语,转过身去。

  “你不是怪物,巴恩斯。Soldier……他也不是!考克斯还活着不是吗?他没杀他。他可以杀他的,但他没有!”朗姆洛朝他的背影喊道。

  “老子不管你怎么认为,这是老子的队伍,你必须信任我们;相对的,我们也会信任你——并且信任他。老子会证明给你看!”

  -3-

  下一次“意外”发生在三个月后,在基地的训练场上——感谢上帝,只是训练场。那回罕有的,巴恩斯的现身并非为了出任务,而是受命对一批新运到的武器装备作实战测试。当然,连笨蛋都能看出来,这绝对不可能仅仅是测试。在检查那堆明显针对山区、沙地和炎热气候的新玩意儿时,笨蛋罗林斯问朗姆洛:“头儿,你猜这回要把我们送到哪儿去?”朗姆洛伸手拍了他的脑袋一下,板着脸回答:“地狱。”

  无论是山区、沙地还是炎热气候他都没什么好感,这一切都让他想起北非,想起比尔哈基姆,想起他人生的错误起点。现在回忆那些鲜血、硝烟与黄沙,总觉得似乎隔着什么,就像是在看别人的故事,就像是上辈子的渺茫回忆,虽然时间上仅仅过去了五年而已。

  那天巴恩斯出事的时候他并没在旁边,后来听说大概是爆炸物装填的过程中出了点差错,轰塌了一整面防爆墙,其中大半砸在了巴恩斯身上。等朗姆洛闻讯赶到的时候,皮尔斯的护卫队已经先到了,十几支各式各样的枪封锁了现场,包围圈中心是浑身尘土满脸披血的巴基?巴恩斯——或者说,Soldier。他握紧手里的手枪,无论护卫队怎么喊话也不肯松开。

  朗姆洛不假思索就冲了进去:“放下武器!”他大喊。

  “我们正在让他这么做。”和朗姆洛一起抽过烟的护卫队长说。

  “不是他,是你们。放下枪,现在!”朗姆洛喝到。

  怒气蒸腾在护卫队长脸上,他刚要张口就被朗姆洛打断了。

  “他在害怕,他妈的你们都瞎了吗?看不出他在害怕?让你的人都滚开!拿不了事儿的话现在就给皮尔斯打报告,告诉他要么听我的,要么再去找个特战队长来。”

  那人用一种看疯子的目光看了他好几秒,终于挥手让组员散开:“不用请示长官,”他冷冷讽刺道,“反正你死了,他总还得再找一个新人的。”

  朗姆洛的回答是一根中指,直接比到他脸上。“操你全家!”他说。

  他才无心去管身后变了脸色骂骂咧咧的持枪护卫队。径直冲向混乱中心,直冲到那人扣着板机的那只手开始神经质地收紧才停下脚步:“嗨,Soldier!”他对他说,“没事儿的,一个意外,别紧张。”

  是的,没错,他在紧张,他在害怕。朗姆洛真奇怪为什么没人发现这一点,为什么自己之前也没有注意到。不管那些天杀的白大褂怎么说,不管他们怎么笃定这一切只是条件反射、肌肉记忆和精神错乱,他的眼睛看到的事实绝非如此。

  ——他不是什么躯壳,或者武器,或者心灵碎片,他是个人。

  “嗨,Soldier,我不会让你放下枪的,”朗姆洛高举双手,尽量用平稳缓慢的声音说话,他不确定Soldier理解语言的能力究竟如何,“你只是想保护自己,是吧?你可以继续举着它,没关系……”

  他小心翼翼伸出手,一点一点伸向柯尔特M1911A1黑洞洞的枪口,Soldier的手在抖,朗姆洛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马上就要开枪了——管他呢,他对自己说,你早活够了不是吗?也许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也许不过几秒钟,他的指尖终于触及了枪管。然后,他俯身向前,将自己的额头紧贴在冰冷的枪口上。

  一股难以抑制的战栗扎透他的躯体,朗姆洛只觉后颈毛发倒竖,浑身都是冷汗。如果Soldier真的毫无人性,那他不折不扣就是在找死——但是他的一生浪荡也不过是在寻找葬身之地,所以那又怎么样?

  “嗨,Soldier,”他说,努力稳住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紧盯着咫尺之外那张流淌着鲜血的脸,那双虚无之下波涛汹涌的绿眼睛,“我不会伤害你的。如果我那么做了,你就开枪,好吗?只是……你受伤了,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治疗……懂吗?你在流血。”

  然后,朗姆洛从未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被认为是碎片、是空壳、是具行尸走肉的Soldier缓缓张开嘴,他的唇上都是血痂和灰泥。“No……”他费力吐出一个单音节,声音又低沉又嘶哑。

  朗姆洛震惊地瞪大双眼,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你说什么,Soldier?你在……你在说话吗?”

  他绿眼睛里的冰层微微摇晃,就像是早春即将消融的湖面;也许是朗姆洛眼花,他甚至觉得他露出了一个微不可察的近乎委屈的表情。

  “No……”他说,“No fire……No DOCTER……”

  噢上帝,基督耶稣,我的上帝!朗姆洛一直自认是个无神论者,至少他的神早就抛弃了他,但此时此刻他唯一想到的只有祈祷。

  “你知道……你知道我是谁……对吧?”

  顶在他脑袋上的柯尔特M1911A1低垂下去,持枪的那个人轻轻咬了一下嘴唇。

  “布洛克……”他回答,“布洛克?朗姆洛。”

  一股陌生的暖流自未知之地凭空袭来,彻底浸透他的胸怀,朗姆洛几乎无法稳住身体。

  天哪,噢……天哪。他是个人。

  相比于此,剩下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无论是皮尔斯的质询,还是其他人的惊诧,都不重要。后来朗姆洛没有送他去医疗组(Soldier当然讨厌医疗组,他可真蠢),也没有送他回房间(那和医疗组在一栋小楼里),而是带着他去了自己的宿舍(谢天谢地他现在住的是单间)。Soldier背脊挺直坐在他的凳子上,朗姆洛从他的常备药箱里拿出酒精和棉球。

  “可能有点刺痛啊。”他事先打招呼,同时瞟了眼Soldier插在腰间枪套里的手枪。

  他捏着棉球替他擦掉额头上的血,他一动都没动,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那道伤口在他的发际线旁边,皮肉微微翻卷,比想象中浅许多,几乎已经不流血了。朗姆洛不禁咋舌,嘟囔道:“别说,你的血清在这方面还真管用。”

  Soldier茫然看着他。

  “血清……这个词你听不懂吗?”

  Soldier眨了眨眼,还是看着他,简直有点呆呆的。

  “那你懂什么词?”朗姆洛问。

  Soldier慢慢张开嘴,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好像辛苦背书的小学生:“攻击……防御……开火……撤退……包抄……击杀……俘虏……消除抵抗……灭绝……”

  “够了,别背战术手册了!”朗姆洛忍不住打断他,他的声音比自己原想的要强硬多了。

  Soldier又露出了那种表情,闪闪的绿眼睛简直像只委屈的刚被皮鞋踹了一脚的小狗,让朗姆洛满肚子的“操他妈什么鬼”全然骂不出口。他突然觉得尴尬极了,趁着丢脏棉球的机会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拿回一根能量饼干。

  那饼干不是特战队的常用补给品,是朗姆洛的私人爱好,基本就是把燕麦粒和果仁碎压成长条,裹有巧克力涂层。“吃么?”他问他。他还是毫无反应,呆呆看着他。

  他吃过东西吗?朗姆洛想,大概没有吧,绑在病床上吊营养液可不叫吃东西,他突然真心替他感觉悲哀。朗姆洛撕开包装纸,自己先咬了一口,夸张地咀嚼起来。“看,很好吃的。”他把饼干递给他。

  Soldier犹豫了好久才伸出手,接过了那条巧克力饼干。他紧盯着它,他那么用力地捏着它,以至于“啪嗒”一声,饼干从中间断成了两截。“唉哟,”朗姆洛说,“你手轻点。”然后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饼干条。如果你在军营里挨过饿,你就会见不得任何食物被浪费。有一只手却比他更快,捡起了那块沾了灰的饼干,径直塞在嘴里。等他发现朗姆洛也在找饼干时,立刻又把嘴里那半截拿了出来,沾着灰,沾着口水,递在朗姆洛面前。

  这家伙!朗姆洛真的有点哭笑不得了,又觉得心口暖呼呼的。“我再给你拿一条。”他对他说。这次他连包装纸一起递给了他,然后下意识的将那半块沾着灰尘和口水的饼干接过来,习惯性丢进口中。

  天哪,他在干嘛?等回过神来,朗姆洛简直呆住了,觉得自己的一张老脸都在隐隐发烫。而Soldier学得飞快,这回他自己撕开了包装纸,已抽出饼干津津有味啃了起来,

  朗姆洛突然之间就体会到了马戏团里给狮子穿衣服的驯兽员的心情,他不知不觉笑出声;同时半心半意想,自己还真是个怪胎:巴基?巴恩斯分明是有自控能力的正常人,朗姆洛其实内心很清楚就算真对他干了什么出格的事儿,比如半夜爬到他床上做点啥(能不能成功先不提)之类,他也不会真的就一言不合突突了自己——朗姆洛内心其实早就发现了,那张冷淡疏离的脸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装出来的——可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怂货,在他面前总是畏首畏尾,不敢越雷池半步。相反的,Soldier才是货真价实的威胁,他是放在玻璃管里的硝化甘油,一点震动就会爆炸,他就连吃巧克力饼干的时候手也在柯尔特上按着呢,可是自己在他旁边却非常放松,几乎有点懒洋洋的——他想着甚至又伸出手去揉了揉Soldier的头顶,Soldier正在低头吃东西的脸抬了起来,茫然看着他,腮帮子还是一鼓一鼓的,嘴角上沾着饼干渣。朗姆洛忍不住对他笑,笑眯了眼。“慢点吃,别噎着。”他说,又揉了揉他的头毛。把“可爱”这词用在一个大男人身上真心很奇怪,何况这家伙几乎是个有血有肉的死神化身,但是他真的就像是年纪很小的小孩子,或者一只收起爪子的大猫,他真的觉得他很可爱。

  真有意思。

  “你想叫什么名字?”他对他说,“Soldier实在太奇怪了,你该有自己的名字啊……”

  -4-

  从那一天开始,似乎一切都不同了。

  他们一样出任务,以身犯险,向死求生。但是朗姆洛发现自己的心态已经悄然改变。他的目光还是会一样追逐着巴基?巴恩斯,只要看着他站在枪林弹雨中就会浑身火热;看着他用牙齿咬开安全套的封口,套在枪管上防沙子的时候更是直接就硬了,但是他再也不会有那种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的娘们儿心态。每一次面对巴恩斯扛着枪臭着脸炫酷到极点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会想起Soldier嘴里塞满了巧克力饼干,然后跟只傻呆呆的大狗一样渴望地看着自己的表情……朗姆洛往往“噗”的一下就笑出声来:“对不起,哈哈哈哈……”他大笑,所有人都跟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他发誓巴恩斯的脸都绿了。

  但这实在是……实在是太他妈的逗了。

  另一点明显变化,就是Soldier占据主导的情形越来越多见。如果说之前巴恩斯只有在身体极度疲劳、痛苦或者受到强烈刺激的情况下才会放Soldier出来,现在似乎……不再是这样了。有时候两个人格会在一具身体内频繁转换——越是任务困难、战况激烈的时候越是如此。

  但无论怎么交换,朗姆洛总是能一眼就分清他们两个。

  Soldier如无必要绝不开口,就算开口通常也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单句,词汇量大半是军事术语。他的嗓子总是哑哑的,毫无高低起伏,仿佛不太会控制声带的肌肉。

  巴恩斯……其实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开战术会议时却又能侃侃而谈,遣词用句犀利明白。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在别人聊天时插嘴毒舌,在射击角度被挡时则会骂脏话——花样百出,绝不只限于英语。另外,他的嗓音无疑要清亮动听许多。

  Soldier总是在寻找朗姆洛,他喜欢待在他身边,就像刚出壳不久的小鸡永远挤在鸡妈妈的翅膀底下;有一次劫后余生,几个人躲在地下掩体里,Soldier竟然躺在朗姆洛的膝盖上睡着了,他的头发落在朗姆洛的手指间,上头还沾着敌人没有干透的血。

  而巴恩斯则会刻意回避朗姆洛看过来的目光,他老是躲得远远的;他似乎从来睡不踏实。他总是第一个守夜,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首先惊醒,每当朗姆洛看着他那随着战况进展越来越明显的黑眼圈时,总是怀疑他究竟睡过觉没有……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朗姆洛回想这一段的经历,才猛然醒悟,Soldier的出现其实是一个预兆,是属于巴基?巴恩斯的精神和肉体正在加速崩解融化于虚空之中的铁证——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Soldier表现得越来越像个人类,其实就是巴基?巴恩斯在一步步走向死亡。

  任务的难度越来越丧心病狂不可理喻,当你竭尽全力创造了一次奇迹之后,接下来的每一次奇迹都成了义务和底线,无论你做的多好,他们都永远不满足。

  特别是在战场上,Soldier的出现越来越频繁了。朗姆洛想皮尔斯对此不知道了解多少,但他肯定非常满意。因为战场上的巴恩斯已经是非人类的强悍,Soldier却还能更进一步。也许因为他的脑子里全无杂念,无论是枯燥到令人发指的潜伏忍耐还是暴起发难瞄准开火收割成片活生生的人命对他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是常态,在他身上你几乎看不出痛苦和疲劳,他不会犹豫不决也没有善恶观念,他不会浪费一秒钟在那些无益的情感之上。的的确确,Soldier就是“冷酷”这个词的具象化,他实在冷酷至极。

  不过分辨他们两个,对其他人来说就有点难了,特别是特战队里那群脑子不过榛仁大小的肌肉棒子们。罗林斯第一次看到Soldier从背后将朗姆洛按倒在战壕里,然后压在朗姆洛身体上单手握住他的重机枪作扇面扫射的时候,嘴巴张得几乎能塞进一个鸭蛋去,没因为分心被流弹击中实在算他走了大运。而扎营时人人都瞧见了Soldier再自然不过地钻进了朗姆洛的帐篷里,可能当真觉得自己的头儿已经“搞定了”教官吧?朗姆洛很快就发现他的队员们躲着他俩偷偷交头接耳,互相蠢毙了的挤眉弄眼,在任何巴恩斯或者Soldier看不到的场合冲他比大拇指——他们瞧着朗姆洛的炽热的崇拜眼神简直都要将他的脸皮烫出一个洞来。

  真他妈是一群无药可救的蠢货!朗姆洛只觉得嗓子口噎着什么,半句话都不想说。

  光阴就这样流走了,残酷且快意,带着血与火,在硝烟中一闪而逝。1948年5月,他们去了以色列。

  每一本历史书都会告诉你“第一次中东战争”(3)美国并没有参战,但这并不代表着你在战场上就看不到美国人。事实上,雇佣兵、政府间谍以及隶属各个组织的特工人员遍布这片历史复杂利益纠结的纷乱之地,他们暗暗较劲,互别苗头,努力为各自的主子攫取更大的利益。而神盾局至少在一年前就准确预测到了这场战争的发生,那些朗姆洛测试过的沙地装备就是明证。故而他们的准备也最为充分,他们毫不犹豫打出了自己的王牌——独一无二的超级战士。这是神盾局起于微末却最终煊赫一时的传奇故事的转折点。在1959年3月,当战争彻底结束时,神盾局已经从一大堆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风头一时无两,彻底站上了影响世界格局的大舞台。

  ——不过这都是那些不会弄脏双手的大人物们的事;作为当局者、过河卒,朗姆洛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知道。

  他所关心的一切不过是每一晚入睡时感叹自己还活着,以及第二天清晨告诉自己今天也要努力活下去。

  小角色的人生,仅此而已。

  那场战争是断断续续的,于是他的记忆也是断断续续的。

  他只记得1958年5月,在特拉维夫南面,夜袭埃及军队切断其补给线的时候,站在队伍最前面一身黑衣犹如鬼魅的是Soldier;

  他只记得在收到耶路撒冷围城警讯的时候,为究竟该不该驰援而和他大吵一架的是巴基?巴恩斯;

  他只记得在弹尽粮绝、几无饮水的耶路撒冷新城里,他抱着Soldier脏兮兮的脑袋压在自己没有受伤的那边肩膀上,叹着气说:“你想我叫你什么哪……你再不想好我可就要死啦……”

  他只记得在迫击炮隆隆的声响里,在一具具倒下的尸体旁边,巴基?巴恩斯顶着他的黑眼圈,严厉的目光一一扫过所有在场的属下——有特战队的笨蛋们,有职业雇佣兵,也有当地的犹太人武装力量:“都别死了,这是命令!老子打过二战,进过纳粹的集中营,你们知道我是谁,但我依然活下来了,活着站在这里。所以,相信我,我也会把你们活着带出去的。”

  “……Sir,要是活下来,你带我们去酒吧泡妞吧?”不知道是特战队的哪个笨蛋在说话,也许是贾德?还是罗宾?药品匮乏,朗姆洛的伤口已经严重发炎,高烧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累得几乎没办法撑开眼皮。

  “没问题啊,我带你们去巴黎泡妞。”巴恩斯回答,他的声音飘荡在风中,他开始用怀念的语气说起巴黎,描绘那些衣衫鬓影与灯红酒绿,还有那些如水的女子妙曼的身躯——朗姆洛几乎从未听过他讲这么多话,他朦朦胧胧地想,这是不是就是那个自己从来无缘得见的巴基?巴恩斯?属于别人的巴基?

  低迷的士气渐渐高涨,气氛空前热烈起来,一团哄笑声充斥在死寂的夜空里,每个人都在笑,在燃料耗尽的晚上,这快乐如同温暖的营火。

  而朗姆洛很困……非常困……他只想睡一觉。

  ……他被人从昏沉中摇醒了,巴恩斯把手指按在他的伤口上,让他疼得直哼哼。

  “不准睡!”他命令他。

  他看不清他的脸,他在他眼前变成了重影,摇摇欲坠,摇摇欲坠,不知怎的朗姆洛就说出了口:“Sir,要是活下来……你就让我上一次行不行?”

  他的声音夹杂在高高低低的噪声里,他不知道他听见了没有。

  回答他的是狠狠一拳,径直砸在他的右脸上,朗姆洛一瞬间几乎闭过气去,好半天才缓上劲儿,侧头吐出一口血,血里有半颗后槽牙。

  一只手揪住他的衣领把他稍稍提离地面,紧接着是滚烫的呼吸吹在他耳边:“说什么梦话呢——现在睡醒了,嗯?”

  朗姆洛只觉得半边脸毫无知觉,但喉间的血却分明是甜的,甜的就像是Soldier最爱吃的巧克力饼干。

  “改变主意随时来找我,Sir……”他说,他在喘气,而整个世界在天旋地转,“我会活下去的,我会一直等……直到老二再也站不起来的那天。”

  ——这操蛋的人生满是苦痛与孤独;满是无法传达的爱,不能表白的心。

  但是我们都要活下去。

  -5-

  布洛克?朗姆洛没有经历第一次中东战争的后续阶段,脱离战场后,他就被送进了战地医院进行紧急手术,直到神盾局的人到来,把还处于术后昏迷状态的他抬上了运输机。他回到本土去了,把巴基?巴恩斯留给了战火纷飞的以色列,哦,对了,他还丢下了他的Soldier。

  在神盾局的该诅咒的白大褂们替他治疗和复健之后,花了整整五个月,他才能再一次拿起他的BAR。他现在理解几乎没什么感情的Soldier会那么厌恶医疗组的原因了,当你虚弱无力,当你躺在病床上任人宰割,那感觉实在是糟透了,特别是你还不知道他们会给你的身体里注射什么鬼玩意儿——说实话朗姆洛最开始真挺害怕他们也给他来一针血清什么的,好久之后才确认只不过是白担心一场。他虽然也在发烧,但那不过是免疫系统和体内肆虐的细菌病毒之间的常规战斗,反正他并没有变成超级战士,或许是他们觉得他的价值还不如一管血清大,谁知道呢?无论如何,谢天谢地了。

  那场战争他错过的部分都是后来听罗林斯说的,那已经是1948年底的事了。

  “……兰斯死了,卡德尔也死了,麦克重伤,但他最终没能挺过去,在去医院的路上咽了气……队里在耶路撒冷损失了七个人。”罗林斯告诉他,宽厚的肩背微微佝偻着,满脸都是黯然。

  “没事儿,神盾局这回赚大发了,咱们很快就会补人的。”朗姆洛强迫自己忍住鼻酸的冲动,他们是冷血无情的特战队,是卖断终身的小人物,是为一柄独一无二的昂贵枪械配备的子弹夹,是用过即弃的消耗品——每个人在签下那纸合同的时候都该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不必为这个而伤心。

  可是……那群蠢货……兰斯才二十一岁……卡德尔就是那个带头下注买他会被割掉蛋蛋的混球,就算死掉,他也别指望自己能把这个仇给忘了。

  ……那群蠢货。

  “他们的钱呢?他们有遗嘱么?”朗姆洛问。公正的处理死者的遗产,是作为一个“头儿”必须背负的责任。他希望他不能在场的时候罗林斯能办好这件事。

  罗林斯简略向他汇报,说实话处理的很妥帖,不过最后他加了一句:“一切都是Sir安排的,我觉得挺合理。”

  “谁?”朗姆洛一愣。

  “啊……巴恩斯……”罗林斯回答,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呵,”朗姆洛笑了,“看起来他真的干得不错,连你都叫他‘Sir’啦……”

  罗林斯忽然转过头来,认真地看着朗姆洛,慢慢说:“他把他们葬在耶路撒冷了,就在城外的墓地里。”

  “什么?”这回朗姆洛真是吃了一惊。他当然知道耶路撒冷城外的那一连片墓园,货真价实的寸土寸金。那里是传说中最后审判日到来时最先接受天主荣光照耀之地,全世界最虔诚的基督徒都渴望葬于彼处,以便能更早的升入天堂。

  “天啊,他觉得麦克他们能上天堂吗?”朗姆洛简直哭笑不得了,“他们会被最先打进地狱里去吧……”

  罗林斯也笑了:“是啊……不过他真牛,不是吗?你真该看看他端着冲锋枪和以色列人‘谈判’的样子,我怀疑那个将军当场就尿了裤子。”

  ——他们是恶棍,是悍匪,是逃脱电椅的杀人犯,是一无所有的马前卒。可是却有一个人相信死亡可以洗清所有恶,可是却有一个人会端着枪去和大人物们无理取闹,只为了让他们死后埋骨在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他们不会葬于阿灵顿,但是他们可以死在耶路撒冷。

  “我能想象得到那场面……那家伙真心有毛病啊……”朗姆洛径直笑出眼泪来。

  他真心想念那个有毛病的混蛋。

  可是他们下一次相逢,已经是1949年秋天的时候了。按理说已经过了那么久,中间有超过一年的任务间歇期,但巴基?巴恩斯的状态还是很差,依然是那副面色苍白眼圈深重的样子。

  “你怎么搞的?你又不舒服了?”他忍不住问。

  他看了他一眼,用手指比了个注射的手势:“又挨了一针而已。”他说。

  朗姆洛全没料到他会用这种轻松的口气来形容自己又经历了一次鬼门关,领悟到这个事实的瞬间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这一次是不是有人守在他身边?

  “Soldier呢?”不假思索,他问道,“他还好吗?”问完了却又觉得奇怪,他从不清楚对于巴恩斯来说,Soldier到底算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应该还行,”他回答,还是很平淡的样子,“你会见到他的。”

  他们又开始出任务了,战斗永无止息。神盾局果然从上一次战争中尝够了甜头,他们给了特战队更多的编制,更好的武器,甚至还给了朗姆洛本人一点特殊待遇。现在他终于不用一直窝在那个鬼基地里了,他们给他做了全套真的不能再真的假身份,甚至还在纽约给他租了一个公寓。布洛克?朗姆洛终于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一名光荣的纳税者,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也开始拥有另一段人生。

  “这是你应得的,My boy,你证明了你的价值。你们塑造了历史,你们维护了秩序……”皮尔斯显然很满意,对他大加赞扬,忍不住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只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对他,朗姆洛的耳朵已经自带了过滤器。巴恩斯的评价其实挺确切的,这就是个玩弄政治和权术的老鼠,一个货真价实的傻逼。

  只可惜这世界,老鼠才更容易爬上顶峰。

  之后一年多的任务乏善可陈,在休息时,朗姆洛会在纽约城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的游荡,有好几次甚至逛到了神盾局的办公楼门口。那时候它们还没搬入新址,附近就是居民区,他站在街对面的咖啡馆里,边慢慢嘬饮espresso,边和女招待调情,同时心里想着这会儿应该就在对面楼里的那个人——那个被上帝以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钟情的幸运儿。他无法欺骗自己他不羡慕他,能把国旗穿在身上的家伙天生就该被人羡慕。特别是有一次他甚至看到了巴基?巴恩斯,穿一件崭新的夹克,显然精心打扮过像是要去赴约会,他和那个美国偶像肩并肩从神盾局的大楼里走出来,一路聊着什么,边说边比划,他一直在不停不停地说啊说,脸上带着真正的光彩……那一瞬间朗姆洛又开始鄙视斯蒂夫?罗格斯了,他甚至开始怜悯他——他可真蠢,不是吗?他到底怎么做到视而不见的?他究竟明不明白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朗姆洛突然觉得纽约的平静生活无聊透顶,他开始想念战场了;他突然非常非常想念他的Soldier。

  到了1952年,他们果真又上了战场。其实那时候,距离美国正式加入那场战争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那是在距离本土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大洋的彼岸,在地球的另一边,停了打,打了停,一场漫长到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的拉锯战。

  “真不明白干嘛送我们到这儿。”朗姆洛对皮尔斯直言不讳,“就算他再强,可这是上百万人的大阵仗,这几杆枪能干嘛?”

  “你以为我想吗?这是军方的意思,神盾局也没有办法。这场战争拖得太久了,需要一点精神鼓舞,需要一点战场神话,真是一群废物……你记得看好Soldier,这次的任务目标就是一切平安。”皮尔斯也有满肚子牢骚。

  无论是军方的哪个大人物想出了这个“精神鼓舞”的主意,朗姆洛都觉得他是个智商不及格的猪猡。事实证明,这场战争的残酷性连经历过世界大战的巴恩斯和朗姆洛都为之震惊,当你眼睁睁看着为了争夺一个战略点,双方士兵一次又一次攻防转换,然后一批又一批全灭于斯之后,那种精神上的强烈刺激简直没有办法用言语来形容。而这样的战场绞肉机绝不仅仅只有一处,它遍布方圆四个平方公里之内的每一个置高点,它也并不是仅仅吞吐两三次血肉就会饕足,当阵地易手的次数超过了十次、二十次、三十次、四十次……所有人的精神都已崩坏近乎麻木。

  坦克火炮和迫击炮的声音似乎永不停止,头顶上的轰炸机呼啸着飞过,投下的凝固汽油弹把整个阵地变成了一片火海。可无论你赢多少次,无论你杀了多少人,无论你怎么将岩石炸成齑粉,手伸进去抓一把土,半把都是破碎的弹片,敌人总还是会从每一处废墟、每一处地底坑道中钻出来,带着近乎报废的武器,带着搏命的白刃,用不可思议的视死如归带着你共赴地狱。

  当这种可怕的以战损换战损的形势持续到第三十天,无论再怎样的超级士兵,再怎样的战场神话都无法扭转军营中低靡到极点的士气。那些指责上级、指责作战指挥部,甚至指责美国政府根本就不该介入的声音甚嚣尘上,士兵的牺牲是为了守护故乡,守护家人与爱人,绝不该因为某些蠢货的野心和愚行去送死。而同时,朗姆洛最为害怕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巴恩斯开始断断续续的低烧,在那些医疗记录里写得清楚明白,这是又一次血清失控的先兆。

  他早该想到的——他明白巴恩斯并不是真正的嗜血怪物,他根本就不喜欢战争,他绝对学不会享受杀戮。他是一个会把坏蛋埋在天堂门口的善良的蠢货,一个被命运生生逼成战争机器的心肠很软却喜欢装酷的普通人。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都是敲在自己精神上的一记丧钟,他剥夺的每一条生命都在日日夜夜拷问他的灵魂,让他不能安枕。他太过痛苦了,有太多的压抑、责任、以及求之不得,以至于关闭了一颗心,紧紧缩进自己的壳里,变成一个纯然的不会思考只懂服从命令的士兵——但这却并不能减轻这世界对他的伤害,他们终于用海量的死亡压垮了他,用永不停止的战斗毁损了他,他们终于将他逼至了极限。

  “……尽快送他走!他要不行了!”朗姆洛对皮尔斯大吼。在炮声隆隆的背景音里,你每一句话都需要大吼大叫。

  “你以为我不想?”皮尔斯头发凌乱,眼镜片碎了一半,眼球上都是血丝,他终于也失去了温文尔雅的风度,整个人枯瘦而癫狂,像老了二十岁。“朗姆洛,现在是什么情况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累了,敌人更累,谁能坚持下去谁就会赢得这场战役,乃至于赢下整场战争。他是超级战士,所有人都看着他,如果他走了,引发恐慌甚至哗变怎么办?神盾局没有办法和军方交代你懂吗?”

  “操你妈的我管你们和军方怎么交代,他已经做了那么多,他已经为你们这该诅咒的战争、为你们这该下地狱去的神盾局付出了一切!就算你们救过他,就算他欠天杀的斯蒂夫?罗格斯一条两条三条命,他也早就还清了!他的血清要失控了,他的状态差劲透了,再这样下去他会死的!”

  “他是超级士兵,他不会那么容易死的。”皮尔斯不屑地瞥了瞥嘴,“现在的状况是我们绝不能让军方把借口找到神盾局头上,如果这场战争注定要输掉,神盾局绝不能当那个现成的替罪羊。”皮尔斯说,“你要相信我比你还着急,他是神盾局的资产,我比你还不愿意他有损伤……”

  长久压抑的怒火在听到那个刺耳的词的时候彻底爆发,“他妈的他是个人!你再敢叫他‘资产’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皮尔斯的眼睛里也布满了狂怒的阴云,但他只是动了动喉咙,终究没有发作。他对朗姆洛说:“你先别急,听我说,按照今早神盾局送来的情报判断,敌我双方都差不多坚持不下去了,也许几天内就会有最终结果,一旦这边尘埃落定,无论输赢,我都立刻安排你们上回本土的第一架飞机——他只需要再坚持几天而已。何况我们还有应急措施……”

  朗姆洛只觉得有一股怒意冻结在胸口。“神盾局?”他笑道,“你们的局长大人为什么不来呢?他不是美国队长吗?他才是货真价实的全军偶像、战场神话不是吗?为什么不是他在这狗屎般的地狱里挣扎?为什么不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苦?他知道吗?知道他的兄弟正在替他去死?”

  “够了!朗姆洛。”皮尔斯喝止了他,“不要妄加评论你不了解的事情,守好自己的本分,否则我不介意立刻换一个特战队长,如你所愿,马上送你回美国。”

  朗姆洛摔门而去,顺便一脚踹翻了立在门口的地图架。

  -6-

  巴基?巴恩斯在他的营房里,他还在发低烧。当然,他不能去野战医院,因为第一那些军医手里有的退烧药对他根本起不了作用,第二他只要踏进了那扇门,两个小时后各种荒唐谣言就会传得满天飞。

  布洛克?朗姆洛赶到的时候,神盾局的白大褂们正在那里——他们现在也披了一身军服作伪装。他们正给他量体温,写病案,以及用针筒把一管看着就很恶心的液体注入他的血管里。莫名的,朗姆洛就打了一个寒战。

  “这是什么?”他厉声问。

  “精……精力剂……”那个刚刚完成注射的家伙颤抖着回答。

  朗姆洛皱眉瞪他:“你觉得老子是白痴?”

  “血清提取物。”回答他的是巴恩斯,他正把他卷上去的衬衣袖子放下来,音调平稳,毫无波澜,“据说来自我身体里流的血,所以应该没有排异反应,是皮尔斯的新玩意儿。”

  “这东西有什么用?”朗姆洛的眉头皱得更紧,任何带有“血清”两个字的东西都会让他觉得不祥,这不会就是皮尔斯所谓的“应急手段”吧?

  “加……加速伤口愈合,提高新陈代谢能力,其实这是作为战场急救的用途制作的,但理论上可以……可以提升身体的状态,延缓血清失控的发作……”穿军装的白大褂战战兢兢回答。

  “所以它是种兴奋剂?副作用呢?这东西不可能没有副作用吧?”

  白大褂不敢说话了,他的眼睛偷偷瞟向巴恩斯。

  巴恩斯已经系好了袖扣,他无所谓地耸耸肩:“谁知道?这东西刚做出来没多久,我也是第一次试用,至少目前的感觉还不错……”

  朗姆洛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咬牙切齿等着白大褂们迅速溜出营房,立刻就冲过去一把揪住巴恩斯的胳膊。“你怎么能让他们这么对你!”

  “我还能怎么办?”巴恩斯冷冷看着他,冷冷说,“皮尔斯不肯让我走,是吧?我早就料到了,他们是不会让我走的——何况我也不会走。”

  “为什么?”朗姆洛惊呆了,“你当然应该走,你需要治疗,皮尔斯答应了只要撑过这几天,就让咱们离开。”

  “你还没看出来吗,朗姆洛?”巴恩斯轻轻笑起来,他甩脱他的手走到窗边,将打开的窗户细心关好,确保不会走露一丝风声,然后他转过身,说道,“这场战争,我们选择了错误的理由、错误的时机和错误的敌人,我们就要输了。”

  虽然早已心知肚明,但是听到他亲口讲出来,布洛克?朗姆洛还是觉得一阵心惊肉跳。

  “而我是个士兵——士兵服从命令,士兵为国牺牲,士兵恪尽职守到最后一刻,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我为什么要走?”

  一片浓黑的、硕大的阴影遮蔽了朗姆洛的心,他瞬间暴怒。“别他妈跟我耍花腔!”他喊道,“你根本不是那种榆木脑袋的蠢货,你要是那种蠢货早在1943年就一枪打进自己的太阳穴里了,怎么会活到今天?我知道你不是!所以你想干嘛?你到底想干嘛……”

  他的眼睛猛地大睁,瞳孔却几乎缩成一个点,连朗姆洛自己都无法相信此刻从他的嘴里冒出来的话:“你……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你想死在这里?”

  巴恩斯看着他,没有回答。

  巴基?巴恩斯一直看着他,没有回答。

  朗姆洛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凡人总有一死。”不知过了多久,巴恩斯终于开了口,语气还是那么平和安静,全无躁意,“你是愿意作为一个战士而死?还是愿意当一条巴普洛夫的狗活着?你是愿意死在战场上,还是愿意死在解剖台?告诉我,如果你是我,朗姆洛,你怎么选?”

  如果我是你,老子会拔出枪把一切看不顺眼的混球们都干掉然后用最后一颗子弹了结自己的贱命——朗姆洛想,但是他不能说出来。没错,是他,他也不会选择活下去。

  “你在找死……”

  “我不必寻找——死亡一直在那里,一直在我身边。不,我只是不想继续逃跑了。”

  “……你不能死。”他似乎已经失去了语言能力,“我不同意。”

  巴基?巴恩斯长叹一口气,他慢慢走到朗姆洛身边,慢慢的,给了他一个拥抱——这是他一生之中得到的、最为冰冷的一个拥抱。

  “……布洛克,”他叫他的名字,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他,朗姆洛只觉得寒冷,那股冻意从血管深处冷上来,连他的心都结了冰,“你是我的搭档,也是我的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伙计……如果我死了,答应我,让我的血在阵地上流干,别让他们把我运回去大卸八块。”

  “不……” 朗姆洛哆嗦着嘴唇,这已是他唯一能说出的话。

  巴恩斯松开了手臂,下颌却依旧停留在他的肩侧,仿佛在汲取他颈项间的温度。他感觉他在他的肩头微笑:“别命令我——你是我的狱卒,不是我的长官……朗姆洛,对不起……对不起……为了那些你为我做的一切,你为我们做的一切。但这一次我不想逃了,这一次就让上帝来裁决吧。”

  ——就让上帝来裁决?

  可是根本就没有上帝啊,巴恩斯!如果上帝当真存在的话,为什么会有无爱的婚姻和无情的父母?为什么胜者就是正义的英雄而输家则是邪恶的化身?为什么行恶者身居高位而良善者尸骨无存?

  如果真有上帝的话,这世界为什么如此残酷对你?

  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战况一天比一天恶化,巴恩斯说的没错,他们就要输了。朗姆洛不知道多年之后的历史书会如何评价这一段?今天站在这里为国家而战,挥洒无益的鲜血和年轻的生命的他们,会成为反派和丑角吗?

  皮尔斯终于被来自军方与神盾局的双重压力逼疯了,他赤红的眼像是得了什么可怕的癔症,他站在巴恩斯面前,絮絮说着也许连他自己也不再相信的鬼话:“你是超级士兵,你必须做到……如果做不到,美国就会输掉这场战争,所有人都会白死……巴恩斯,我们需要你的奇迹……你已经改变了历史,你塑造了历史,我只需要你再做一次……你只需要再成功一次,再创造一次奇迹……你做得到的……”

  “所以我必须去,是吗?”巴恩斯慢悠悠问道。也许皮尔斯的新玩意儿多少还有点用处,至少这几天,他的体温没有再度烧起来。血清失控就像是他身体里埋藏的炸弹,目前为止这炸弹还没有马上就要爆炸的迹象。

  “Yes,My boy。”皮尔斯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微笑。

  “好吧,我去。”巴恩斯点头。还没等皮尔斯开口鼓励,他突然拔出手枪,对准那老狐狸的眉心就是一枪。

  “砰”的一声响,血雾从皮尔斯的后脑爆出,他的身子斜斜倒下,那胜利的微笑还挂在脸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神盾局的特工们纷纷掏出枪来,指着他,将巴基?巴恩斯围在正中心。

  巴基慢条斯理把枪插回腰间,微抬下颌对他们说:“要么现在逮捕我,送我去审判席;要么让我上高地——你们自己选吧。”

  旁观了这一切的朗姆洛盯着老狐狸那张死不瞑目的脸,觉得心头实在畅快,他真想哈哈大笑——但是他却笑不出来。

  他知道这一次巴基?巴恩斯是真的不打算活着回来了。

  他们就这样上了高地,直面子弹与炮火,直面或早或晚,总会到来的死神。

  “你可以不跟来的,”巴恩斯对他说,“皮尔斯死了,带着他们回去吧。”

  “你可以来,我当然也可以,”朗姆洛回答,“罗林斯会带着他们回去的。”

  “Ok,”他说,“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他们像真正的好搭档一样击了一下手掌。

  杀戮开始了。

  那是纯然的、毫无人性的、失却一切理智的、机械化的杀戮。那是人世间最恐怖、以及最痛苦的工作。每时每刻都有血肉之躯倒毙,死于子弹死于爆炸死于白刃死于腐烂的伤口——死在自己身旁,死在咫尺之外,死在瞄准镜里。

  从白昼到黑夜,从黑夜到天明。蒸腾的火器的硝烟和燃烧的尸骸的灰烬直冲云霄,片刻不停,整块阵地上空始终笼罩着厚厚的铅灰色的浓云,让时间的概念于无形中扭曲变形了,仿佛一整天不过一瞬,又似乎一秒钟就是一年。不知道过了多久,朗姆洛心爱的BAR终于打成了废铁,他双手的虎口都被枪支的后坐力撕裂了,血冲开火药末和泥灰淌下来,粘哒哒的,可他却全然感觉不到疼。他回过头,看见巴恩斯抱着他特制的MC1952狙击枪(4),正在堑壕里发着抖。

  他爬到他身边,抓住他的两边肩膀:“让Soldier出来,别折磨你自己了!”

  巴恩斯抬起头,双眼血红,嘴唇上有好几道龟裂的口子,他竟然笑了一下:“我就是个soldier。”他说。

  要不是敌人随时会展开下一场进攻,朗姆洛真想揍他一顿。

  巴恩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挣脱他的手。朗姆洛猛然醒悟:“你在发烧!”他喊道,径直把手贴到他的额头上,果然,如同烧着的火。

  防御工事外,敌人的山野榴弹炮开始射击,整个掩体剧烈摇晃,大量灰尘夹着碎石从头顶砸落下来。可朗姆洛已经顾不上这一切了,他几乎把头贴到了他的耳朵边,试图在震耳欲聋的轰鸣里质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快点让他出来!”

  回答他的还是一个微笑,几乎笑得像个孩子,那感觉几乎像是他的Soldier……巴恩斯伸出手,揽住他的后脑,侧脸凑在他耳朵边:“等他出来,你好带他走,是吗?不。他不会出来的。”那姿势委实太过亲密了,亲密到近乎暧昧。可是此刻朗姆洛却生不出半点心猿意马,他只知道他果然又发高烧了,他呼出的空气似乎都是滚烫的。

  他开始认真考虑要不要揍他一顿——也许他现在能打得过他。

  炮击停止了。

  对面的敌方阵地吹起了冲锋号。

  防御工事中的士兵们一个个拖着疲惫的身躯爬出掩体,回到阵地上,在火力点架起M1919A4重机枪(5)。

  巴恩斯似乎也想爬起来,可是他刚支起身子,整个人就猛地一晃,险些歪倒。朗姆洛伸手要去扶,他已经拄着他的狙击枪站稳了。

  “如果我死了……”他突然开口,声音被硝烟和灰土熏得哑哑的——现在,连他的声音都像他的Soldier了。

  “闭嘴!我才不会听你的遗言。”朗姆洛怒道,“我告诉你,你要是死了,我就去找斯蒂夫?罗格斯,老子杀不了他,和他同归于尽总能做得到。”

  “天,朗姆洛,你在想什么?”巴恩斯还是笑着的,认识他那么久,他笑得似乎从来没有今天这么快意,“他是他,我是我。一切不过是我自己的选择。

  然后他没有再说下去。

  他们一前一后爬出掩体,回到阵地上。不知何时,天空竟然开始下起雪来,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舞而落。战场上的雪不是洁白而晶莹的,它混合了空气中的尘霾,泛着暗沉的颜色,就像是垂死的天鹅的羽毛。冲锋号戛然而止,敌人依旧不见踪影,他们开始隐隐觉得不祥。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疾风刮过般的嘶鸣声,如同教堂里的巨型管风琴,如同复仇女妖的啸叫,一个名字突然浮现在朗姆洛的脑海里,他曾在多年之前的柏林外围战场听过这种声音(6),永生难忘,永生难忘。

  “巴恩斯——”他大喊,他只来得及喊出这一声。因为在下个瞬间,炮弹已如雨点般落下,炸开了坚硬的岩石,掀起的冲击波将他整个人轰出十几米远,从阵地的斜坡上滚落下去。大地在颤抖,钢铁在燃烧,目光所及之处尽皆地狱。

  朗姆洛的运气好得惊人,他只晕厥了一会儿就醒了过来,浑身上下除了一堆可以忽略不计的皮肉伤外完整无缺。他抬头看看烈焰环绕的阵地的方向,浓烟几乎刺得他睁不开眼,扑鼻的焦臭让他无法呼吸,他开始发疯般在四处寻找——受到“喀秋莎”炮击时他和巴恩斯是站在一起的,他不信只有他一个人逃出生天。

  他在稍远处一段废弃的战壕里找到了巴基?巴恩斯,已经被碎石和沙土半埋,他双手颤抖着将他挖出来,他的身体还是烫的,整条左臂血肉模糊,呼吸破碎,有近于无。

  “醒醒!”他不知道他的脊椎是否受创,不敢轻易搬动他,天知道血清能不能治疗瘫痪。他只是拼命呼喊着,拍打着他的脸颊和没有受伤的那边肩膀,“巴恩斯!巴基?巴恩斯!醒醒!醒醒!醒过来!不准死在这儿,不准死在我眼前,不准!不准!不准!老子他妈的就是不准!”

  “……他妈的你要活着,活着回去把他抢回来,活着回去对他说你爱他……活着回去对他说你愿意为他死,你正在为他死——妈的……只要你活下去……”

  怀中的那个人微微一颤,却没有睁眼,只是口唇翕动,仿佛在说着什么。

  朗姆洛努力将耳朵凑过去,在鼓膜内回荡的剧烈耳鸣声中,只隐约分辨出几个断断续续的字眼:“……Sergeant……3……2……5……5……7……James……Buchanan……Barnes……”

  敌方的冲锋号再一次响起,朗姆洛知道这一次肯定是来真的了。

  此刻再也顾不得其他,“我们走。”朗姆洛将巴恩斯完好的那边胳膊搭在肩膀上,半背半跩着他向己方防线撤退。他的头发扫在他的脸侧,他的声音低低传入他耳中,现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些词:“……士兵……服从命令……不留活口……待命……服从命令……服从命令……服从命令……”

  朗姆洛的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这是Soldier——这是他的Soldier。

  “你想……你想我叫你什么?”他对他说,“坚持下去——我命令你,坚持下去!”

  这是大洋彼岸,异国他乡的严冬,他们已经失败,而美国就要输了。

  多少年轻的孩子葬身于这片陌生的土地,不是为了国家的荣誉或者亲人的平安,只是因为居于高位的傻逼膨胀的虚荣心和被马屁崩飞的脑子。

  这是无意义的牺牲、无意义的战斗和无意义的被鲜血浸透的手。

  雪花一片一片落下,如同被硝烟玷污的灵魂,如同这片大地上几十万逝去生命的最后结晶。

  雪是这一切无意义的裹尸布。

  ——曾经有过一个人,他有天真的笑容和炽热的灵魂(7),然后残酷的命运将他网住,将他熔化烧结,将他变成了超级战士。

  这个人终于在雪落时被生生撕成了两半,他已埋葬在这冬天里。

  ……雪在下,血在烧。

  像冬天一样残酷,像冬天一样冰冷……在冬天里安眠永寂,在冬天里向死求生。

  “喀秋莎”已经做出了选择……上帝已经做出了选择——如果没有,我来替祂选择。

  “……Winter。”遍体鳞伤的布洛克?朗姆洛拖着脚步在战场上艰难前行,他的背后是追击的死亡和无边的烈火。除非他彻底断气否则他绝不放手。

  “你的名字——Winter,”他对他说,“坚持住……我们一起活下去。”

  (第六章 完)

  注:1,M1加兰德步枪:

  2,M3A1冲锋枪:M3冲锋枪的改进型,可以加装消音器。

  3,第一次中东战争:发生在1948年5月到7月,所有提到的都是史实。

  4,MC1952狙击枪:基于M1加兰德改造升级而成的狙击步枪,1952年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翻修并加装了4倍瞄准镜,在朝鲜战争时是绝对的最新款武器。但其实这枪从未大规模配装,在实战中很少被使用。

  5,M1919A4重机枪:朝鲜战场美军的主战重机枪之一。

  6,“喀秋莎”火箭炮:二战时期苏联的代表性火箭炮,特点是火力密集凶猛,杀伤范围大,是一种大面积消灭敌人密集部队、压制敌火力配系和摧毁敌防御工事的有效武器,发射时独特的尖啸声是它的标志。二战后至冷战时期,苏联将“喀秋莎”出口至很多本阵营国家。在朝鲜战争中是中方的主要杀伤力。

  7,“天真笑容和炽热灵魂”一句来自于《七十年后》歌词,原作填词:琉璃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