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其它小说>他看不见我们的耳朵了>第10章 不应直视之物

  我同意办理出院、转院。看大哥这样子,恐怕普通医院确实帮不上什么忙了。

  医生能帮我联系A市的精神卫生中心,但我不太想去,我看中了另一家医院,在省会,比A市、比我住的城市都要更靠内陆一点。

  一方面是那家医院更出名,另一方面是我希望带大哥换个环境。

  我心里有种莫名的念头,觉得离开A市会好一点。

  医生说如果我想好了当然可以,但如果要去省会,他们就没法帮我什么了,得靠我自己去安排。我说没问题。

  我是这么想的,去租个车,自驾带我哥离开A市,到了省会直奔医院,像我哥这种情况,他们应该会收治的。

  要办好这些也需要时间。得先出院,之后才能结算这期间的各种费用,然后过两天再拿回医保卡。所以在刚出院后的两三天里,我得带着大哥住在那个长租了房间的招待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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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好像变听话了,也可以说是变沉默了。

  出院之后,我拉着他去哪都行,他也不质疑,也不反对,也不发出奇怪的声音了。在外面走路的时候,我给他戴了帽子,戴了墨镜,路人也不会觉得太奇怪。

  小招待所用的不是门卡,是传统的门钥匙。我出门办事的时候就把大哥反锁在屋里,挂上“请勿打扰”。

  一开始我怕不安全,试了一两次,发现还行,大哥就在屋里躺着,不怎么动,也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发呆。

  原本我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能要像照顾失能老年患者一样去照顾大哥,结果竟然并不需要。大哥能自理,会去厕所,会给自己洗脸,甚至还保持着起床后铺平被褥的习惯。不过他好像忘了怎么刷牙,我把牙刷挤上牙膏,塞进他手里,他就又立刻会刷了。

  还有,他渴了知道喝水,却不知道向我要,而是跑去卫生间开水龙头。我纠正了他几次,在床头柜上放着凉杯,让凉杯里时刻有足够的水,这样大哥就知道去喝了。

  他吃饭也比较费劲,他不主动吃,但只要我让他吃,他就吃,也不用我一口一口喂。所以这些都还好,也不累。

  最令我煎熬的是夜晚的时间。

  大哥喜欢爬到我床上来,像妈妈一样伸手拍我,让我入睡。

  我非常难受,甚至有点恐惧,但如果我不配合装睡,他就会一直坐在旁边,闭着眼,嘴巴咧着,大多数时间保持静默,偶尔会发出咕咕的气声。如果我强行把他推回去,过一会儿他就又会爬过来。

  我不得不配合。哪怕是装睡,只要我看起来睡了,大哥就会默默回到自己床上去。

  后来我是真的睡着了。我中途醒来时,望向大哥那边,却分辨不出他是睡是醒,毕竟他一直闭着眼。

  三天后,我拿回了大哥的医保卡,约好了去租车的时间。

  离开A市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去办,我得去大哥家里一趟,就是大哥在A市住的房子。

  我得整理一下大哥的个人物品,特别是贵重财物。如果他短期内没有起色,过些日子我还得帮他办理退租什么的。

  发生游艇事故时,大哥的个人物品都在船舱内,没有丢,警方调查后已经把东西还给家属了,所以我现在有大哥家的钥匙。

  按照地址,我很快找到了大哥住的地方。是个新建小区,交通便利、闹中取静,附近配套设施很全,从楼内卫生情况来看,物业应该也很负责。虽然是租的,估计房租也不便宜。

  站在房门前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才开门。那时我有一种“回家”的错觉,但马上意识到这并不是我家。

  我开门进去了。屋子不大,一居室带个很小的厅,打扫得很整洁,软装和摆设处处体现着生活情趣。整间屋子用了不少白色与蓝色,大哥好像挺喜欢地中海风情的。

  大哥的床很整齐,看来他每天起床都会铺平被子,罩上床笠。我想起现在的他,现在他都这样了,还是会稍稍整理一下床铺。

  我就完全不一样,起了床被窝就维持原样。

  我在书桌前坐下,打开各个抽屉,看有没有什么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是必须带走的,如果他还有硬盘、手表、珠宝手串什么的,也最好一起带走。

  其实之前我跟他说过要来取东西,问他有没有什么必须拿上的,可惜他回答不了。

  我打开衣柜,在挂外套的区域下方看见一个纸盒,是那种带把手的硬牛皮纸盒。

  想到有的人会在衣柜里放比较贵的皮鞋和提包,所以我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并不是皮鞋皮包,而是一堆纸制品。我随便拿出一叠,发现有书信,有同学录,还有好几张奖状。

  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小组长,区级电子琴比赛二等奖,市级作文大赛低年级组优秀奖……大哥小时候学习真好。

  不知不觉,我就坐在地板上看了起来。奖状基本都是低年级的,没有初中高中的。是大哥后来没有得过什么奖吗?还是后来的奖状没放在这?

  但我在奖状边上看到了一本同学录,是初中的同学录。那时候还没有普及社交软件,毕业时大家都互相签同学录,留下联系方式,也留下毕业祝福。

  不仅有初中的,还有高中的物品。有同学录,有高中同学送他的贺卡,还有一张科技竞赛的参赛证,但没有奖状。

  渐渐地,我明白了。自从我出现后,哥哥再也没得过什么荣誉证书。比赛不参加了,三好学生也没了。

  怎么会这样呢。

  我随手又拿起一个本子,是封面画着小帆船的硬抄本,款式很古早了。我以为是同学录,但它并不是。

  我是翻到中间打开的。在我翻的那一页,大哥写了一段什么小说里的摘抄,然后写了感想。我再翻一页,他提到和姑姑通了电话,心情不好。

  原来这是日记本。

  大哥没有写“某年某月某日,星期几,天气晴/阴/多云”之类,而是只在开头写一个简单的阿拉伯数字,比如这一页就是“11,6”,不标年份和星期几。

  我没太细看,就是随便翻了几下。很靠前的某一页突然吸引了我的目光——好像有我的名字。

  留意到名字时,我的手没来得及停下,已经翻到最前面的一页了,扫了一眼开头,开头提到“上一本写完了”什么的,看来这本日记并不是第一本。

  不过比起寻找上一本,我现在更好奇大哥提到我的名字是在说什么。于是我就翻回去找那一页。

  我不应该看的。

  我不应该翻看他少年时的记忆。

  如果我不看,就永远不会知道……原来那时他是这么讨厌我。

  说“讨厌”可能都太轻了。或许应该说憎恶吧。

  首次看到我名字的那篇日记中说到,我划伤了大哥的动画光盘,但大哥知道我是小孩,他不和我计较。而我主动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意思是自首,让妈妈批评我,让妈妈给哥哥再买一份同样的光盘。妈妈没有给他买,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当时我应该还很小,现在都不太记得这事了。

  现在仔细一想我才明白,我划伤的动画光盘应该是他私藏的物品,多半是大人不让看的东西。我光明正大地弄坏他的东西,还光明正大地找妈妈自首,到头来只有他一个人尴尬……这篇日记看得我哭笑不得,唉,我小时候还真挺讨厌的。

  另一篇日记提到,我小时候非常喜欢他,总是粘着他,还观察他的行动,模仿他做事。于是他每天都尽量安安静静的,总是趴在桌上读书学习,这样一来,我就会模仿他趴在桌上写东西,就会也保持安静。

  其实那时他不一定是在用功,可能是在看课外书,也可能是在写这本日记,但他必须尽量安静地做出在学习的姿态,这样我才能不吵闹。

  如果他放松下来,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就会凑过去坐在他身边,闹着要看动画片或动物世界;如果他打开音响公放音乐,我就会随着音乐边跳边唱,乱哼歌,乱嚷嚷,比他放的音乐声音还大;如果他用耳机听歌,我就会拼命扒着他的胳膊,把脸贴到他脸上,想听听他耳机里放着什么,他不给我听,我就会一直这样做;如果他出门去楼下打球,我就会像跟屁虫一样追上去,其他男孩会笑话他,他们才不会和带着小孩的人认真玩。

  只有大哥认真学习,安静读书的时候,我才会安静下来。我坐在折叠小桌前,模仿大哥的样子,埋头随便什么纸和书上涂画。对于小孩来说,中学生就已经是很大的人了,小孩觉得大人认真工作的模样很帅气。

  这就是我大哥的假期。妈妈养育我们两人不容易,工作繁忙,在家的时间也不太多,假期时大哥全天都面对着我的纠缠。他度过了很多个这样的假期。

  隔了几篇无关的内容后,又有一篇提到了我。

  妈妈要上夜班,让大哥晚上帮我洗澡。大哥认为我已经基本自理了,完全可以自己洗,就让我先自己洗着。结果我在浴室里大哭,把卫生纸和垃圾筐弄得湿哒哒乱七八糟的,他不得不去救场……我不记得这事了。那时我多大?可能是五六岁?

  他说,他很想把热水调到最烫的温度,全部喷洒在我身上。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想让我刷牙时不要吐水,把牙膏水全部喝下去,但他还是教我吐出了水。

  妈妈买了现成的小菜糖醋小排,他想让我连肉带骨头一起吞下,但我不用教就自己主动吐出了骨头。

  他小时候总希望家里能多吃点鱼,在我的印象中,大哥确实一直很喜欢吃鱼。妈妈说他是小馋猫。大哥在日记里写到了爱吃鱼的真正原因:因为我不太会挑鱼刺,只要能多吃点鱼,我就能多一点被鱼刺扎到喉咙的几率,哪怕不扎到气管,也可以划伤食道,也可能感染,也可能死。

  小时候有一阵到处都是传言,说街上有“拍花子”的坏人,摸一下小孩,小孩就晕了。大哥在日记里许愿有人把我“拍”走。不过在后面的一篇日记里他又说,这样也不切实际,警察一定会把我找回来,那时我就更粘着他们了,就更讨厌了。

  他不怨恨自己的生父,却怨恨我的生父,尽管他从未见过那个人。他说如果那男的很爱我就好了,那样就会有父亲把我抢走,妈妈就不用抚养我了。

  日记中的我一天天长大,后来似乎已经是小学生了。大哥提到,我也得过优秀学生奖状,还得过区级儿童画比赛第一名,但我根本不珍惜,奖状拿回来就随便往哪一扔,甚至随手往上面放杯子,压出了印子也无所谓。

  大哥把我的奖状藏了起来,拿回来一个,他就藏起来一个,但每次我都没什么反应。几天过去了,我一直不管他要,好像完全忘了这回事,于是他就没有主动还给我。

  我春游之前,不仅妈妈会给我准备零食,大哥也会给我买一些,每次我的书包都塞得鼓鼓的。大哥经常给我买小果冻和糖块,我很喜欢吃,妈妈不乐意给我多吃。每次我拿到大哥买的零食都超级开心。

  大哥说,他看过一些新闻,果冻和大个的糖块很容易把儿童噎死。不过他也拿不准,那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可能已经过了被果冻和糖噎住的年纪,但他还是想试一试。

  后面还有一篇最显眼的日记,全文都是用红色圆珠笔写的。听说红笔写信是绝交的意思,但红笔写日记有没有这效果就不知道了。红笔的日记里说,妈妈的手被缝纫机弄伤了,血流不止,伤口很恐怖,去了医院。妈妈受伤都是因为我。

  大哥没有详细描写妈妈受了什么样的伤,只说“被缝纫机弄伤”,我只能想象出手指被机针扎穿……这也太恐怖了,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吗?

  我完全不记得。可能是我太小了,记忆模糊,也可能是妈妈故意没告诉我。小孩子总是很难观察出大人身上的痛苦,所以我全程毫不知情。

  大哥说这事是因为我,但日记里并没有写我到底做了什么。这个“因为”是什么意思?是我在妈妈操作缝纫机时捣乱,让她分心受伤;还是妈妈在给我做衣服之类,太劳累才受伤?

  总之,大哥没说。也许是他太心疼妈妈,不忍提起细节吧。

  看完这些,我呆呆地坐了很久,继续翻那个大箱子。这是第二本日记,前面应该还有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