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其它小说>他看不见我们的耳朵了>第6章 海岸孤灯

  讲到这里的时候,大姐正在翻一个牛皮纸袋子。她摸到一张对折的信纸:“终于找到了。”

  她把信纸递给我。这么大一张纸上,只有一行小小的数字。她跟我说,这个是那男的留下的手机号。

  他一家搬走的时候,其实没有和邻居透露要搬到什么地方去。他们是在逃跑,肯定不会随便跟人说去向。

  就在他们搬走的前一天,男人到居委会来了一趟,正好遇到这个大姐。

  大姐是本地居民的熟面孔,出了名的热情善良。男人似乎也很信任她,就给她留了一个电话。

  当时他对大姐说:“留个我的联系方式吧,万一将来我爱人来找我了,你就把这个号码给她。我不常用手机,有时候会关机,但肯定不会换号,一次打不通就再打,我一定在。”

  大姐确实是善良又负责。她偷偷留下了联系电话,完全没有泄露给无关的人。大姐知道我母亲出事了,我给她看了一堆能证明身份的资料,包括我的身份证和废弃户口本的电子版,所以我不算是“无关的人”。

  大姐说:“其实我也觉得那个人不太正常,但当他说起‘万一我爱人来找我’的时候……怎么说了,他眼睛里的神志是很清明的,他不是真的疯了。所以我觉得这里头肯定有事,要认真对待。”

  我收起那张纸,反复感谢了大姐。大姐脸上也浮现出欣慰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可能是一个跌宕的亲情、爱情故事。她希望能帮助我们,让父亲有机会回到儿子身边,重新黏合破碎的家庭……

  我觉得好笑。当然,并不是笑话这个大姐,我真心感谢她。

  我只是心情复杂,哭笑不得。

  走出居委会办公室之后,我看着手上的号码,忽然琢磨起一件事:那男的对人说“万一爱人找他”……他那时是怎么想的?他认为我母亲一定会去找他吗?

  他们以前闹得很僵,他对家庭也没有任何留恋了。他为什么觉得妻子一定会来找他?

  我边走边想,走到一条繁华点的街上,找了一家快餐店。坐下来之后,我拿出手机,恍惚了好一阵,才下定决心拨打那个号码。

  那男的说自己经常关机,我做好了打不通的准备,没想到电话一打就通了,还立刻被接起来了。

  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我一时没能说出话来,在我沉默的时候,他主动说出了一个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

  他的声音有点颤抖:“是你吗?”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如果我一出声,他听到是个男的,会不会立刻挂了电话?或者我表明身份,说我不是她,是她儿子……他会不会认为我是我大哥,然后也立刻挂掉电话?我怎么说?说“我是她第二个儿子”?他会不会更不理我了?

  没法想太多。我深呼吸一下,决定先不说身份。

  我学着之前那个女警的语气,用完全无关人员的态度说话,以母亲的名字来称呼她,并把她已经失踪多年的事告诉了这个男人。

  他没挂电话,只是静静听着。然后我才说出自己的身份,太好了,他没挂电话。

  在电话里我叫他叔叔,他有点不习惯,说听着难受,让我别这么叫。我问他那叫什么,他姓张,让我叫他老张就行。

  顺带一提,我大哥没有跟他的姓。我们和母亲一样姓刘。

  就在我提到大哥的时候,老张打断了我的话,问我现在人在哪,我说是某某县城。

  他让我找纸笔记一下,然后对我报出了一串公交车号码和站名之类的东西。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说让我沿着这个路线走,就能找到他现在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了。他想和我见面再聊。

  他的态度让我有点不舒服。很不自然。

  说这些的时候,他一句废话也没有,也不问我的目的是什么,就像他已经知道我的目的了,不用特意问了。

  就像是……他已经预想到了大哥会出事。

  我来都来了,只好按照他说的做。

  他说的公交车就在这条街上,不难找。路线还挺远的,我得倒三次车,而且都是停站很密集的慢车。为了在天黑之前见到他,我现在就得立刻出发。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闲下来就开始想大哥那边的情况。

  我想要不要给医院打个电话,问问现在大哥怎么样了,但左思右想,还是没有打。

  路上,老张给我发了几次短信,每次都是问我到哪了。

  等我上了最后要倒的那趟车,老张跟我说他会去车站等我,我下车就能看到他。

  这趟车人很少,末班时间特别早,看得出是通往很偏僻的地方。倒数第二站,我下车了。

  在车上站起来的时候,隔着窗户,我就看到了路边的身影。

  说实话,当时我挺意外的。在我的想象中这个男的无比油腻丑恶,实际上却看着还行。

  可能因为吃得不好吧,他比同龄人瘦很多,也好好刮了胡子,看着有点像我大哥再老三十年之后的模样。他们父子长得还挺像的。

  他看到我也没什么表示,就直接说:“到了啊,跟我来吧,到我值班的地方去聊。”

  我问:“你在哪上班?”

  他说:“在一个海水鱼贝养殖场。我是看守物资库房的,他们管吃住。”

  我“哦”了一声,默默跟着他。

  也许正是因为附近有养殖场,这一带空气里的腥味越来越重,我不清楚这种情况是否正常。

  我用手掩着鼻子。这时候老张跟我说:“是不是味挺大的?这个养殖场快不行了,好像是用的海水有问题,水产大量死亡,亏损很严重。能干一天是一天吧,哪天厂子彻底倒闭了,我再另寻住处。”

  我问他:“你一直住库房?没有自己的家吗?”

  他摇摇头:“没有。”

  没走多久,我们终于到了他住的地方。这里距离大海和海水养殖场很近,但不在养殖区域里,是个单独的小院。

  库房里都是暂时不用的设备和办公用品,其实没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所以厂子只雇了他一个人看管。

  他住在一间很小的房子里。我跟着他走进去,被房间里的模样深深震撼。

  房间本来就小,还非常乱。墙上贴着很多报纸和打印纸,上面涂画得乱七八糟。屋里仅有三件家具:铁架床,圆形折叠桌,还有一把塑料椅子。家具上堆满了纸张和书本,水泥地板上放着没吃完的盒饭,还有很多我都不想细看的杂物垃圾。

  以前母亲提起老张时,话里话外说他年轻时是个精明细致的人,品位很不错,在衣食住行上还是比较讲究的。母亲认为正是因为他性格太偏执,太过于执着细节,才会导致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老张把塑料椅子上的书搬开,请我坐下,他自己则坐在床沿上。

  他连水也不给我倒,多亏我从县城出来的时候买了瓶装水。

  他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来。”

  我说:“你好像知道我母亲肯定会来找你,尽管来的不是她……总之,一定会有人为了我哥的事找你。你一点也不吃惊。”

  “确实,我早就觉得她会来找我。”他说完,又摇了摇头,接着说:“但我没想到来的不是她……没想到她不在了。”

  我问:“你看最近的新闻了吗?”

  “看了。嗯,我知道你想说的事。”

  “那我就不用给你讲了。你很早以前就觉得他要出事吗?”

  他没回答我,而是问:“他现在具体情况怎么样?给我讲讲。”

  于是我把大哥的情况告诉了他。从身体伤痕到精神症状,从看不见耳朵,到现在看不到头和皮肤。

  老张听完沉默了好久。他站起来,去一堆杂物里扒拉东西,我还以为他要找烟,最后他却拿出了几本书给我。

  有的是外国译制小说,有的是连环画,都是小薄本。书保存得很好,虽然旧,但至少没有散架。几本书分别是《失窃之国》,《仲夏故事》,《被偷走的孩子》。

  “你听说过‘换生灵’这个东西吗?”老张问。

  “听说过。”

  “哦?我还以为你没听说过呢。”

  “大学时读过一些诗,诗里有提到过,”我问,“你提这个干什么呢?”

  嘴上问“提这个干什么”,其实我也不用问了,听到“换生灵”这个词的时候,我立刻就猜到了老张的想法。

  以前我没往这个方面想过。“换生灵”只是个外国志怪故事而已,我虽然听说过,但从没在意过。

  所谓的“换生灵”源自欧洲民间传说。据说,在乡野之间生活着一种妖精,一般人看不到它们的行踪。它们会偷走普通人类家中的婴儿,再把妖精世界的小孩放进人类的摇篮里。

  妖精小孩身上有某种伪装,人类父母往往无法及时发现蹊跷,偶尔有些敏锐的母亲发现那不是自己的孩子,但为时已晚,即使她抛弃妖精小孩,她真正的孩子也回不来了。人类小孩被带入妖精的世界,从此人类就也看不见他们了。

  妖精小孩留在人间,习性会越来越像人类,会渐渐忘记自己身为妖精的记忆,从思维上变成真正的人类。这种小孩往往十分乖巧,比同龄的普通人类儿童更聪慧,除此之外,倒也没有别的奇怪之处。

  如果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妖精,他们就不能使用妖精的妖法,一旦他们找回了记忆,想起了自己真正的种族,他们的力量就也会回到身上。

  到那个时候,他们或许会给父母带来幸运与奇迹,或许会给家庭招来灭顶之灾……是福是祸,就只能看命运的安排了。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我问老张:“你一直说你的孩子被人换了,难道你觉得他是个‘换生灵’?你没事吧?这就是个民间传说,而且还是外国的传说,也不关咱们的事啊?”

  老张没有解释,而是又递给我一本书。

  这本书更旧,严格意义上来说都不能算是书,而是一本线装的手抄本。

  他说:“这是我前些年发现的。这本书是在五十年代重抄的,原老的旧本应该已经破得不行了。这回不是外国的了,都是我老家本地的事情,是县里一代代留下来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

  手抄本上连书名都没有。翻开第一页,是一行行平铺直叙的记录,大致就是某年的某月某日,姓甚名谁家的小孩于何处失踪,又于何时何处复归。随便一翻,整本书里全都是这类内容。

  我留意了一下,时间最早的记录是在道光年间,最晚的记录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

  记档内容猛一看去都是孩童失踪案,但又不能算是真正的失踪案。因为每个孩子最后都回到了父母身边。

  有的是父母亲自找到的;有的是父母寻找很久后放弃了,几天后孩子又出现了;还有的是父母根本没去寻找,孩子要么自己出现在荒地或海边,要么被其他村人发现然后带回村里。

  还有,这些孩子肯定不是自己主动离家出走的。因为按照记档所述,他们失踪时都还不足周岁,根本不能独自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