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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我好心提醒你,你竟然还打我!!!”

  29、

  我想要在季家留下来,就必须成为家奴。

  而一个人从平民成为家奴,不单单是签字画押就够了,还需要在身体上烙下无法消磨的痕迹,这个烙印可以是主人的名字,可以是奴隶的奴字,但对于季氏这些深得圣宠的世家,家奴身上烙下的自然是圣上赐给季家的族徽。

  当烙铁烧红,其上的青鸟徽记振翅欲飞,是真的很漂亮。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烧红的烙铁向我移动,紧盯着那耻辱的徽记烙印在自己的胸膛。

  响声,焦味,剧痛席卷神经,已经习惯疼痛的我一声没吭,我等着那疼痛蔓延,等着那疼痛麻木,我看着自己身上黑红的烙印,清楚地知道,从今以后,我的人生就不再是自己的人生了。

  但那又怎样?

  再怎样的未来,都要比留在铁匠那里要好。

  仆人,最起码也是一个人啊。

  我的手按压在伤口上,直到伤口重新泛起疼痛,腥臭血迹染红指尖。

  “好了就起来,等会还要见大管家呢。”

  带我来的佣人对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暗沉视而不见,立在房间的暗处,照本宣科地提醒他。

  “嘿,明白了。”

  下意识地回以傻气的笑脸,我起身,穿上衣服。

  30、

  我见到季家大管家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做的长衫,那绸缎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在白日之下竟然泛着翡翠般的光泽,在我进到房间里时,管家正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核对账本,茶水芳香四溢,是以前在乌巢的时候,老爷们也喝不起的珍品。

  “大管家。”带着我的仆人向大管家行礼。

  “大管家。”我照着那仆人的模样,装模作样地也行了个礼。

  那模样,就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怎么看怎么滑稽,大管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闻声,我悄摸摸地抬头,正对着大管家的笑脸。

  根据我现任主子说,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我用我那双亮晶晶地黑色眸子盯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把他当做了这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少有人能生出恶感。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管家放下手中账本,走上前来,亲昵地摸了摸我柔软的头发。

  “李家小子,你都会些什么啊?”

  没什么可怕的,我大大方方地回答。

  “小的识文断字,算术什么的也会,洒扫洗衣做饭都行,砍柴烧火搬东西一类的体力活也能干。”

  我虽然装作懵懂不知,但其实一直关注着大管家的神色,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当我提到自己识文断字的时候,大管家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提起的心放下一半,即使我是傻子也知道,在大宅子中,干文职的人地位总是比体力活要高那么一些,我将识文断字放在第一位,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过说来讽刺,我那憨厚老实的亲爹在这等关键时刻对我毫无帮助,反倒是后爹闲时教我的一些知识,给了我莫大的助力。

  大管家也不孚我所望,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

  “正好,四公子那里还缺一个书童,就由你来吧。”

  “嗯!好嘞——”我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不错,你愿意就好,”大管家把手收回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我说,“这两天先学学礼仪,免得冲撞了贵人,五天后再上工。”

  我点头如舂臼。

  在给我安排完了事务后,账本没有看完的大管家也不想留我们,矜持地将手拢在袖子中,把我们送走之前,他装作无意地提醒了我一句。

  “李家小子,好好干啊。”

  “是。”

  我不明所以,只能点头应下。

  将大管家的门阖上,带着我的仆人略带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提了一句。

  “书童,好差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