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情感>小妖怪>第四十七章,病入膏肓

第二天沈秋和明韶都没去上班。洗漱过后,沈秋坐在厨房岛对面的吧台椅上小口小口喝水润嗓子,看着明韶煮粥。

明韶确实不会做饭,他切菜也切得乱七八糟,煮粥这件事只能说是……沈秋觉得能忍而已。但沈秋自己一点也不想动,手腕发软,拿着水杯都会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严格来说这不怪明韶,昨晚明韶没有做比女装和领带捆绑还有涂口红更过分的事,他就是单纯体力太好,又太喜欢黏着沈秋而已,沈秋自责的是自己本来应该及时叫停的。

多数时候明韶都愿意听他的,因为按照明韶自己的步调来,他们俩×尽人亡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沈秋看着明韶从冰箱旁边的箱子里拿起一个南瓜,然后笨手笨脚的放到水池里清洗:“米在柜子里。”

说完抬手掩着嘴打了个哈欠,补充:“还有点冻好的玉米粒,拿出来一起煮粥。”

这种粥明韶吃过,也看过沈秋做,还不算太难。南瓜削皮切块,和洗好的小米玉米粒一起下锅,然后就可以作别的了,成品却令人惊喜。有南瓜的天然甜味和软糯,还有热乎乎的小米和具有独特风味的糯玉米粒,明韶第一次吃就被俘虏了。

他不爱放糖,因为这粥里面的各种口感已经很丰富了,他特别喜欢细细品味。

但是对明韶来说,操作起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沈秋几乎是一步一步指挥他。

“再擦擦,这边也擦,然后把南瓜蒂切掉,切成两半。”

“小心点削皮,挖籽。”

明韶小心翼翼的操作,切南瓜对他来说也算是个考验。他总是想把一切都做得完美,切得均匀,但南瓜的形状本身就不是完美的,这等于痴心妄想。

沈秋看着他举着刀纠结,居然觉得也挺好的,一声没吭。到了拿米的时候不吭声就不行了,明韶抓起一把放到碗里,抬头看看沈秋的表情,他摇头表示不够,明韶就再抓一把。

沈秋叹了一口气:“再来一半。”

明韶依言谨慎的再抓了一把,又用同样的纠结去取玉米粒,随后开水淘米。

他拿了煮锅,接水,倒米,玉米粒,南瓜,然后开火,盖上锅盖。沈秋又打了个哈欠:“冰箱里还有密封起来的红糖酥饼,拿出来放到烤箱里再烤一下,就会热乎乎而且酥软可口了。”

明韶绕过厨房岛准备再去冰箱的路上绕过来到了他身边,弯下腰撅起嘴:“秋秋亲亲?”

沈秋又想叹气,又想笑,在他脸上迅速的亲了两下:“乖。”

明韶显然不是很满意,但也没有多说什么,把一双热乎乎的手从沈秋身上松松垮垮的T恤下面伸进去,搂着沈秋的腰摩挲了几下,听到他嘶嘶吸气就皱起眉头来:“还疼?”

眼看他又要怪自己,沈秋提早堵住了他的嘴:“酸疼,缓缓就行了,不是你的错。”

明韶还是不大赞同的表情,沈秋对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坦白有点窘迫,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不要弄得好像我没有爽好吗?去拿酥饼。”

这话还挺有效果的,明韶就是禁不住沈秋开黄腔,脸上唰啦一声红透,抿了抿嘴唇,怎么都没把羞怯中带着自豪的笑意抿掉。沈秋也不和他计较,任由他揉了自己的腰两下,就推他一把:“好了,我饿了。”

明韶头回担起喂饱沈秋的字面意思这种重大责任,还是很看重的,拿了酥饼出来又去开烤箱,把酥饼整齐地码进去之后回头看了看粥,问沈秋还想吃什么,同时掏出了的手机——目前来说他的厨艺也就只能发挥到这一步了。

平常沈秋也没有太多时间做各种各样的丰盛早餐,他们一般就是自己煮粥或者冲麦片煎培根配合外卖。明韶胃口不好,进步虽然大,但还是时常波动。他能吃下去的时候沈秋一向不管到底是一天中的哪一餐,都极力让他多吃点。

何况沈秋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能有人就吃个煎蛋两片培根几个草莓顺便喝杯咖啡就能结束早餐的。这不科学,他也不许明韶这样对付早餐。

现在看来明韶已经形成了习惯,沈秋颇为满意,想了想,说:“洗点水果,我记得有芒果和提子吧,你先洗好饭后吃,然后把泡菜拿出来,挑几样装好,也就差不多了。”

明韶想了想,乖顺的去拿了。

他还没有这样照顾过沈秋,又新鲜又觉得内心酸软,还有一种得意的感觉。这个人是我的,我喂饱他,我照顾他,我能照顾好他,我能拥有他。

这当然是一种错觉,明韶自己跟个走路都会摔跟头的小奶狗似的软弱无力,四只爪子在光滑的冰面上扒拉,很容易就会摔一跤,或者肚皮贴着冰面乱抓,他时时刻刻需要沈秋的照顾,但却越来越想要自己能够留住他,能够照顾他。

他凭什么呀?凭满心的荒凉,只凭自己的热情和需求吗?就算是有病自私冷漠如明韶,也知道这太过分了。

他背对着沈秋拿了一篮水果,又挑好了小菜放在料理台上,挽起袖子洗提子,看沈秋正认真的看着,没忍住先往他嘴里喂了一个。温软唇瓣含住他捏着提子的两根手指,沈秋却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一样,舌尖抵着他的指尖吸走提子。

明韶在那一瞬间感觉到强烈的心悸,只想越过料理台去吻他。

爱是致命的,爱任何人都会让人改变,变得面目全非。明韶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害怕的是这个,他很熟悉从前那个没有感情的自己,虽然也不算好,也不怎么安全,但他毕竟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但是陷入爱情之后他就不再了解自己了。

等同于把自己的生命放到别人手心里。

他知道自己从来没有看错过沈秋,因为沈秋从未对他隐藏过什么。这是个好人,第一次见面被他半拖半拽的睡了,接着爬起来就对他宣讲要做有尊严有志气有追求的年轻人,不可以自甘堕落,善良得简直迂腐。

后来沈秋那样照顾他,说是老母亲也好,说是饲主也好,实际上就是一点也不觉得他有力量能够伤害他。在他们之中那个始终强而有力的人都是沈秋,他想走就走,想退就退,只要抛弃明韶,事情就结束了。

世界上是有正轨和正常生活的,沈秋天然的拥有,且永远只要后悔就能回去,有人接着他。

所以沈秋和他恋爱的成本很低。明韶知道自己永远没法去伤害……他或许会伤害,因为他是个有病的人,他是个没法控制自己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好与坏,他只是很任性而已。

他妄自菲薄,他无理取闹,他索求无度,他病入膏肓。

除了沈秋,谁来救他呀?世上哪有什么失乐园,死了也没有天堂。

明韶知道自己配不上,这并不是什么对他的羞辱。如果沈秋选择叶容那样的女人,他很快就拥有一个标准版美好家庭,生两个孩子,还完房贷买车,平静而且幸福,所有痛苦和矛盾都在家长里短电视剧的范畴内。

但沈秋……沈秋是自己愿意,不是明韶强迫,他哪有那个勇气去强迫,去面对拒绝。这算是最终的好运气吗?他都没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好像下水道的老鼠瞎着眼溜来溜去,一块香喷喷热乎乎涂满了黄油的吐司掉在他头上。

简直是何德何能。

明韶能用人世间最美好的词来形容沈秋,然后用最嫌恶的眼神看自己。他没有能力,也不会维持好事,只会消耗而已,他给沈秋的微乎其微,太不对等。

这种关系也是他的压力源之一,只是明韶多数时候都能说服自己忘记。他也爱沈秋,懦夫的爱,老鼠的爱,疯子的爱,又有什么区别?沈秋想要的呀。

明韶算过沈秋到底什么时候爱上自己的,好像总是和男朋友无套搞起来的姑娘算安全期一样小心翼翼,掰着指头算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那不会太早。

他在沈秋眼里简直不是个独立自主的人,是宠物,是孩子,是只猫,而不是男人,老公,伴侣。

明韶没觉得太不满,他也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个健全且有力的人,只是这样快散了的骨头架子一样勉强支撑而已。只要沈秋还想要。

他放好沾满水珠的果盘,拿了两根香蕉照着沈秋做过的样子切成片,沈秋放在面前的手机就响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明韶就给二人都请过假了,这个电话多半不可能是公司打来的,明韶的手顿了顿,心里一沉。

沈秋接起电话,叫了一声妈,张嘴说“公司今天有急事我就先……”,话还没有说完,那边就打断了。明韶不用抬头,不用看他,就知道沈秋的表情是凝重且歉疚的。

他是个乖顺听话有礼貌的好儿子。

“对,我是在他这边。”

太好了,现在沈秋的父母猜到儿子半夜溜出来像性饥渴的青少年一样和男朋友搞了。

明韶捏住陶瓷刀的刀柄,下意识的往自己手臂上的疤痕那里看。

他现在划一刀的话沈秋会扔了手机扑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