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谢岁被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拍醒,他含含糊糊的睁眼,就看见许久不见的叶大夫黑着眼圈,坐在床沿旁侧,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闷声道:“伸手。”

  谢岁:“?”不是,裴珩这是什么意思,这就开始给他看男科了?

  谢岁将手指尖尖全部缩到袖子里,蜷成一团,固执道:“叶大夫好,我不伸,我没病。”

  叶一纯咔哒一声展开自己的医药箱,头也不抬,慢条斯理道:“你确定?王爷特地请我过来,说是最近朝中无事,让公子您趁着这个机会,将身上的暗伤治好。”

  “现在公子不趁着年轻将有损的骨骼治好,等到岁数再大些,怕是要遭不少的罪,还不一定能恢复原样。”

  谢岁:“……”

  他猛地翻身将自己的两只手全部伸出去,“多谢神医,麻烦先生了,您请,您来,您随意。”

  叶一纯:“……”

  实在是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谢岁忙里忙外,几乎已经忘了叶一纯之前的嘱咐。一顿检查下来,还是平日里没怎么特别留意手和腿,修养效果一般,但身体底子养的不错,余毒全清,健健康康一个少年郎,复骨毫无问题。

  “你怕疼吗?”叶一纯拍拍手,收了自己的药箱,开始到旁侧去写方子。

  谢岁闻言笑笑,“不怕。断腿的疼都受了,难不成还怕治腿?”

  “这可不一样,你这种情况,再接起来会疼好几倍。”叶一纯坐在桌案旁幽幽道:“你的手指头没有对好,我需要将你歪掉的骨头,扭住的筋脉全部敲掉重连,你的腿也是。你从前受的苦要再受一遍,甚至更疼,更难以忍受,确定受得住吗?”

  手指尖稍微弯了弯,谢岁毅然点头:“叶大夫您尽管治,我忍得住。”

  “好样的。”叶一纯起身,“行,既然如此,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我去熬药。公子且去沐浴,记得别吃东西。”

  不等谢岁发问,就听见对方凉幽幽的声音继续道,“我怕你疼到吐出来。”

  谢岁:“………”

  可能因为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太好,当初手指被一根根夹断时到底有多疼,谢岁其实也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曾经确实是疼的狼狈。

  最疼的时候想过去死,感觉只要死了,一切就结束了,可惜疼晕又疼醒,最后只能看见自己扭曲的十根手指头,白骨从紫黑色的手指关节处戳出来,再被他自己按回去。

  现在还能拿笔,已经是他运气好,当初误打误撞,接的不错。

  至于能够恢复的更好,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谢岁深吸一口气,忽然觉得裴珩给不给官位已经无所谓了,这已经是给他的最好的奖赏。

  *

  叶一纯嘴上虽然不情不愿,但心里确实没那么多坏心思,毕竟是裴珩连夜跑过去,在他那个破医馆里翻来覆去,翻来覆去,再三确定了治疗章程后,才堪堪算了个良辰吉日,让他过来给谢岁接骨。

  虽然他如今觉得谢岁心怀鬼胎,但毕竟是裴珩自己乐意,主子乐意的事,他一个手下提醒过一次就够了,不听那就不听,兴许他判断失误也不一定。

  所以对于谢岁,他也只是口头上吓吓,真治病的时候,还是会想办法减轻他的痛感。腿还好,打断了重接,施针灸了几个穴位,叶一纯找到断点,寻了几个侍卫过来当帮手,将谢岁死死按在床榻上,重新断了骨。

  他动作还算快的,只一下,床上的少年像条鱼一样,身体一颤,随后整张脸就白了,额头冷汗涔涔,汗湿重衣,却愣是忍住了痛呼,仰头躺在竹枕上喘了几口气,缓过来后还有闲情拍马屁,笑着说道:“叶大夫果真是神医,手法甚好,一点也不痛。”

  叶一纯不为所动:“多谢夸奖。”

  他将谢岁的腿固定好,随后看着床上昏昏欲睡的少年,开始扒拉他的手指头,其实有几根恢复的还算不错,不过有几根着实歪的有些厉害。

  “既然不痛,那就还能受的住?”叶一纯摩拳擦掌,“不然今日一口气全解决了。”

  “我没问题。”谢岁伸出自己的手指,“躺三个月就够了,总归休息时是干不了别事的,长痛不如短痛,不如一劳永逸。”

  叶一纯:“那成,我今日给你治了,到时候去王爷那,可别说我坏话。”

  指骨一个个断开,有一根生得极为崎岖的手指,被刀锋划开,取出了碎骨,谢岁仰躺着,感觉自己在抽搐,又好像没有,他嗅到了血腥气,还有叶一纯似有若无的声音,好像是在同他聊天。

  聊一些兴趣爱好,还有一些诗词歌赋,谢岁尽可能的回答,他疼得有些想要晕厥,恨不能将自己的手指缩回来,团在身下,可是不能,只能听见叶一纯清亮的声音在耳畔愉悦的响起,“你这还挺不错的,筋脉具在,以后写字没什么大问题。”

  “对了,小公子会射箭吗?”

  谢岁答:“会的。”

  “准吗?听说勋贵子弟经常会去围猎,你的技术如何?”

  谢岁笑了,似是想起了往昔,眉眼上浮现些许自得:“百发百中。”

  “哇,那厉害了。”叶一纯接好一根手指头,开始第二根,“往后我可得过来占占公子的便宜。”

  “叶先生治病大恩,谢某无以为报,更别说几个猎物了。”谢岁笑了笑,忽然想起来似的,浅问一句:“叶大夫医术精湛,不知跟着王爷几年了?”

  “七八年了罢。”叶一纯面不改色的撒谎,“一直随行当军医,不过我是南方人,吃不惯北方的沙子,西北大胜后,我就回来开个小医馆,给人瞧点小病小痛的,赚点老婆本。”

  谢岁哦了一声,随后问道:“那叶大夫,您认识宣青吗?”

  正到下刀关键处,叶一纯干着精细活,头也不抬,“当然认识啊,王爷养的隼嘛。”

  谢岁:“………”

  “还有宣红,宣白,宣紫。”接上一块骨头,叶一纯随口道:“王爷喜欢养东西,飞禽走兽训了一堆,这只鸟可有意思,吃得多,又懒,军中都叫它胖鸟,不过可惜了,当年王爷被围困,大雪封山,迷了路,宣青顶着风雪为王爷寻到了方向,却让敌军的弓箭手射死了。让王爷伤心了许久。”

  谢岁忽然笑了一下,语气意味深长:“王爷还真是……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

  “是啊,王爷虽然表面不说,但他重情重义。”叶一纯终于想起来该给裴珩说些好话,“别的勋贵如他这个年纪,早就妻妾子嗣一大堆了,但王爷不近女色,这么多年身边也没出现过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活的像个苦行僧,所以公子啊,若是喜欢,莫要辜负他人的一片真心。”

  叶一纯口中的裴珩,与书中所写的裴珩,倒像是两个全然不同的两个人,谢岁听着叶一纯的声音,稍稍有些失神。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还是太疼,谢岁周身的衣裳已经湿透了,他盯着床幔,到后面,已经没有什么力气说话,只有眼珠子还是转动的。

  叶一纯问一声,“醒着吗?”

  谢岁眨一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