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暗语:仰头不见月。你讲了六伯就明白了。

  阅完即毁,切记不可让第二人看到,切记。

  林霄抬手把这几行字挥灭,对着空气坚定道:“我记住了,爹,你跟娘好好躲着,林家的担子从此就交给我吧!”

  江昼不知何时坐到他身边,“我也记住了。”

  “大哥你到底想……”干什么三个字还没问出来,江昼就递给他一张纸:知道鹿溪城是什么地方吗?

  “什么?”

  第二张纸:季云琅老家。

  “……”

  第三张纸:八方域进仙洲的第一站。

  第四张纸:万一碰见季云琅回老家,而你以前恰好欺凌过他,你信不信,他连你的一根头发丝都不会忘。

  “大哥你写字真快,”林霄感叹,“给我满满的安全感。如果此去鹿溪城,有大哥你相伴左右,我都不敢想象我会有多幸福。”

  江昼:“可以。”

  林霄接过他的纸笔,龙飞凤舞写上自己的名字,说:“我叫林霄,大哥怎么称呼?”

  江昼拿过笔,现编了一个给他,林霄把纸叠好揣起来:“好的,胡大哥,我收拾收拾,我们即刻启程。”

  江昼点头。

  林霄起身去收拾自己的行李,期间又双手合十朝四方拜,“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捡了个莫名其妙的野生大哥当保镖,大哥也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

第6章 恶念

  八方域。

  红月当空,黑沙漫天,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粗粝的沙土混着肉骨堆积在目之所及的每一寸土地上。

  一棵秃枝的大树旁,几个大汉正在一起喝酒划拳,他们手边散着兵器,裸-露在外的臂膀肌肉虬结。

  这是离仙洲最近的地方,也是从仙洲来,进入八方域的必经之路。

  仙洲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流放一批羔子到八方域,平常也有七零八落的羔子进来。

  此处尚且算得上平和,再往内,三步一恶徒五步一凶煞,这几个大汉都是在里面混不下去,专跑到入口守株待兔的人。

  这些人,是“羔子”们进入八方域的第一关。

  过不去,白骨埋沙,两眼一闭,从此不管身后事。

  倘若命硬活到最后,那就不再是羔子,经过鲜血与杀意洗礼,也成了八方域的“人”。

  这片土地,越往里越凶险。

  这些大汉自诩菩萨转世,早早度了羔子们,也好过他们被其他人抓起来当乐子。

  新来的羔子蠢笨、干净、细皮嫩肉,能让他们的兵刃饮饱血,杀念得以宣泄。

  如若再撕下一块肉来,涂满鲜血,喂给沙里的野畜生,指不定还能诱个凶兽傍身,有了兽,就有了在八方域长久活下去的资本。

  毕竟蛮荒本来就是给畜生住的,人,永远都适应不了。

  漫天尘沙中出现一个身影。

  其中一个大汉灌下一口酒,一抹嘴,提着兵刃站起来。

  “又有羔子来了。”

  其余大汉纷纷起身拿兵器,冷铁碰撞发出铮鸣声响。

  那人隔得远,透过黑沙只现出一个身形轮廓,然而不等他走近,第一个起身的大汉就暗骂一声,丢掉兵器,一个猛子扎进地里,把自己埋进了沙土肉骨中。

  随着他那声骂,其余大汉意识到什么,纷纷惊恐地钻进土里,不出片刻,地上便只剩空空的酒坛和乱丢的刀枪。

  大风呼啸着卷起黑沙,大红的弯月更浓,给这片土地蕴上一层血色。

  仙洲来的青年信步行于风中,窄袖红袍,黑发高束,狂风吹得衣袍猎猎作响。

  他眉目俊美,一双紫眸却妖邪,视线阴冷地扫过四周,双剑无鞘,握在手上,像两头蓄势待发的兽。

  进了八方域,没人不是时刻紧绷。

  就算进入深处那座大殿,坐上中央那只宝座,也不能对跪在脚边的任何人掉以轻心。

  他们越怕你,就越想杀你。

  还是仙洲好,和江昼在一起的时候最好。

  只有想到江昼,季云琅才觉得自己跟这群人不一样,他在仙洲有家。

  忽然,他脚步一顿,微仰起头看向天边,紫眸映着血红的月,像不久前的火光。

  那座宅子住了五年,他没想到江昼真就这么走了,连早饭都顾不上吃。

  相比五年前,江昼的身体已经被他玩成了最诱人的样子,他逼迫江昼摆出各种姿态,毫无保留地伏在他身前。

  那张脸长得真好,眼尾浸了欲,肩背下压的弧度美,像话本里摄人心魄的魅妖。

  只是身子坦诚,嘴却倔强,难得才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