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莲鲜少听他这样称呼自己,恍恍惚惚地回过了头,他苍白的脸上不见一丝血色,眼尾牵着一道泪痕,纤长的睫毛仿佛片片梧桐树叶,悬着一小滴眼泪,乌黑的发丝沾在他的侧脸,我见犹怜。

  “那些都已经是过去了,你比他更幸福,因为你活了下来,来到了这个时代。你看看这里,和你理想的世界相差无几,经济思想,生活水平,科学技术,都是你那个时代无法想象的,为什么要回到过去的,你看看未来,你看看未来它不好吗?”

  未来?我的未来吗?莫莲愣住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过太多关于未来的事情。

  他早都该死了,能在这么美好的现代多活一天都是赚的,他也不奢望太多。

  齐贤他和齐贤,真的会有未来吗?他其实是不清楚的。

  齐夫人的话压在他的心头,如同一块儿巨石,恶心一词更是刺得他遍体鳞伤。

  他也审视过自己,确实没有半分符合成为一个富家夫人的条件。

  没有工作,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话语权,他除了这张稍胜普通人的脸,没有一样拿的出手的东西。

  他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王女了,没有与齐贤并肩站在一起的资本。

  如果齐贤在这段旅行之后告诉他,自己深思熟虑后也认为他们并不合适,并打算就此分开,他其实也能够理解。

  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存在会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叹了口气,在他看来,未来必然不是光明的,他要面对的挑战,面对的质疑数不胜数。

  齐贤并不知道他的担忧,只知道他心里一定不好受。

  而他选择带莫莲来到这里,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想勾起莫莲的回忆,让莫莲想起这里。

  在那一场隆重而正式的婚礼上,卡莫西斯与普拉美斯第一次肩并肩走在一起。他们在神前宣誓,饮下尼罗河的水,他们乘车游行在民众之中,接受民众们的祝福,他们一起回到属于他们的那间小院儿

  莫莲曾经对他说过,那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也是他回想起来,最追悔莫及的一段时光。

  齐贤也想为他举行一场盛大非常的婚礼,与他在富丽堂皇的金色教堂之中,宣誓贫富不弃,生死不离,康病相伴。

  他还可以买一辆房车,带着莫莲全世界兜风,想去哪儿去哪儿,至于房子,他更不必担心

  他怀着希冀,朝莫莲走去,粉色的玫瑰已经被他抱进了怀里,他温柔地微笑着,以掩饰心中的忐忑。

  “莫莲,你说想要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我给你这个机会,那么你愿意吗?”

  黑色的小盒子再一次被打开,如同蚌壳一样吐露出了其中璀璨的戒指。

  那是一枚纯金的指环,但它看起来并不笨重,也并非毫无装饰朴实无华,它被雕成了镂空的款式,镂空处雕着一朵小小的莲花。

  莫莲不得不低下头,因为这样才能看清半跪在他身前的齐贤。

  花香弥漫在他的鼻侧,他眨了眨眼睛,完全不知道齐贤这是在做什么。

  他来到现代的时间并不算长,其中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家里呆着,偶尔翻翻词典,打打游戏,足不出户让他并不了解西方那些繁琐的婚嫁礼仪。

  这是做什么呢?送一束花,送一枚戒指,为什么还需要跪下?

  他的大脑无法思考,更没办法进一步去猜测。

  齐贤看到他愣在原地,以为他是顾虑尚多,或者认为他们还不够了解彼此,结婚为时尚早,也慌了神。

  “我会认真对你的!我发誓!莫莲,我早都想清楚了,我要结婚的对象就是你,不是别人,你不用担心我把你当做别人的替身,我不会再去做这样的蠢事了!”

  “结婚?”莫莲迷迷糊糊的,他没有听清楚齐贤的话,只听到了结婚这两个字,他一惊,醒了醒神,终于想明白了。

  结婚?齐贤这是在向他求婚啊。

  他恍然大悟。

  曾经他也听到过这个词,是李博对他说的。李博之前对他说,自己偷看过比拉的日记,比拉在日记中写道,他打算在来年复活节前后,正式向李博求婚。

  求婚,这大概是一个美好极了的词吧?不然李博不会如此心花怒放。

  他根本想不到,这样的事有朝一日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齐贤闭上了眼睛,心说幸好他谨慎,让唐茜动关系把这里的游客清了,不然要是人来人往的,他在这里向莫莲求婚,莫莲好像真的没有要答应的迹象,他非尴尬死不可。

  心里正乱七八糟,齐贤已经开始给自己找后路了,想着该怎么将这一段恋人以上,新婚不满的关系修复如初。

  他正想着,一个温热的吻,印在了他的脸庞。

  他惊讶地睁开了眼睛,莫莲正弯下了腰,闭着眼睛,轻柔地吻着他的右颊。

  莫莲浓密的发丝在风中飞舞,如同一片黑天鹅的尾羽,一轻一重地挠得他的脸,他洁白无暇的衣袂,拂着卡纳克神庙金色的地面,如同一轮弯月照拂着明亮的海面。

  齐贤忍不住勾起了唇。

  他站起身来,虔诚地捧起了莫莲的手,在他的指尖落下一吻,然后将那枚金色的戒指服服帖帖地戴在了莫莲的手上。

  这枚戒指象征着他与莫莲已然订婚,他们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走进婚姻的殿堂,相伴终身。

  “齐贤,我们都会有未来么?”

  莫莲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摸着手指上那枚新添的指环,小心翼翼地问道。

  “会的,都会的”齐贤嗅着他发间一阵幽香,半闭着眼睛,这若有若无的芬芳,此刻竟如此令他感到心安,他陶醉了一般,轻轻呢喃道。

  他想起来了,这好像是莫莲上次调的那瓶香水里,那股刺鼻薄荷味儿的中调?

  离开卡纳克神庙,天依旧阴暗。他们坐上敞篷车,前往卢克索城区。

  “百门之都”卢克索的许多建筑在之前的地震中损毁,但是古底比斯的荣光,依然笼罩着这座城市。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今晚将留宿在这座城市里。车驶入卢克索城郊,一辆马车已经候在了那里,莫莲捧着那束娇嫩的粉色玫瑰,不解地看向齐贤。

  “来吧,我带你回忆一番坐在马车上,巡游整个城市的感觉,就像当初一样。”

  “切,也就是风吹的头疼而已。”莫莲语气不屑着,但是浅浅的梨涡还是印上了他的右颊。

  他拉住齐贤的手,上了那辆简陋的马车。

  没有黄金的车辙,没有柔软的坐垫,没有遮阳的纱帘,也没有矫健的战马,一匹老马拉着的小型马车,驶进了卢克索。

  “我已经找不到当初的家了,这里的一切都已经全然不同,连那么大的王宫也不见了。”莫莲坐在车里,马车很颠簸,他双手放在膝头,望着车外,安静地陈述道。

  “其实好像也没比当初先进多少吧,看起来还是很破,只是有几栋高楼,相对平整的路面而已。”

  对于马车上的这两位异乡人,街头的人们热情地对他们招手,用拙劣的中文说:“你好!”还有人试图跟着马车走,问他们能不能下来合影一张。

  对于东方人,这里的人更多是好奇,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的恶意。

  “这里的市集也有在卖些小东西,你吃不吃无花果?”齐贤探出了半截身子,用英文和小贩讨价还价,拎回了一小袋无花果。已经洗干净了,可以直接吃。

  莫莲看着他吃,只是笑着,摆摆手说自己不吃,他对这个没兴趣。

  他的目光久久弥留在齐贤的身上,仿佛他有万丈光芒,什么都无法与他相比。

  中国的春节刚过不久,路边的摊子里还摆着几个没卖完的中国结,还有用汉字写的对联,有家摊子还挺有趣的,自备了墨水,老板看起来是个中国通,正用小学生字体工整地书写着对联。

  “停车。”齐贤把马车叫停,跳下马车,转过头对莫莲说:“学了这么久中文了,来写一副吧?看看你和老板的字体谁更像小学生。”

  “不要。”莫莲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坐在马车上坚决不挪窝,抱着花偏过头去不看齐贤。

  “来嘛来嘛,老板的猫和你那只都是白色埃及猫。”齐贤伸出双手,已经做好了把他抱下马车的准备,不断地引诱他从马车上下来,就差直接把猫抱起来往莫莲的怀里塞了。

  “猫?哪里?”莫莲果然来了兴趣,转过头去越过齐贤,果然看到了正瘫在书案上晒日光浴的白猫。

  不过这是一只老猫了,肥肥胖胖的,几乎挪不动步,抱起来估计得费老大劲。

  他扶着齐贤的肩膀,从马车上下来,看都不看那排毛笔架和似乎有点来头的砚台,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大把饼干鱼仔,噼里啪啦倒在了桌子上,把猫都吓醒了。

  “你会变魔术吗?莲?”齐贤颇为目瞪口呆。

  “本来这些都是用来喂你的,但是看来不需要。”莫莲抚摸着老猫稀疏的毛,虽然抱不起来,但是他看起来仍非常享受撸猫的乐趣。直到老板露出别喂了别喂了,都是你们中国友人把它喂胖了的表情,莫莲才稍微有所收敛。

  “每年来埃及旅游的游客太多啦,它本来只是一只流浪猫,但是自从发现这一片经常有游客来,还会有许多游客主动喂它,它就赖在这儿不走了。”老板叹了一口气,随即目光亮了亮,停留在齐贤身上。“你们都是中国人吧?我这里中国人写字不收钱,白送一个中国结,需要来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