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疯了一般抓住时睿景撕扯他的衣服,用力吻上那双冰凉的薄唇,灵活的长驱直入,攻城略池,凶猛又霸道。
时容景身躯一震,眼底充满了惊讶,用力推开鹿笙。
“滚开”
“给老子清醒一点。”
清醒?他快要热炸了!
鹿笙羞愤的看着时睿景说道“救我!”
时睿景一愣,眼神冰冷的俯视着他。
“求我!”
什么?求他?
他妈的!
看着高高在上的时睿景,鹿笙感觉自己无比羞耻,嘴唇已被咬出鲜血,一股腥甜传来。
艰难开口“求...你...”
“听不见。”
鹿笙“……”
哎呀,死就死吧!
“求你!”鹿笙羞耻的喊道。
时睿景邪魅的勾起嘴角,骨节分明的大手抚摸上鹿笙的唇瓣,轻轻摩挲,眼神玩味的说道,
“鹿笙,记住,这可是你求我的!”
下一秒鹿笙的双手被抬起,身体被压到墙上,冰凉的双唇霸道野蛮的袭来,让鹿笙简直无法呼吸,时睿景身上的气息让他发疯,浴室里充满了沉重的呼吸声。
鹿笙紧紧压抑着不让自己出声,大手却突然将他转身贴紧墙面,下一秒直入云霄,这一刻,鹿笙再也忍不住释放自己的内心。
整整一夜,时睿景不知疲倦,鹿笙累的眼皮都快睁不开。
时睿景却霸道强势的怒吼“不许睡!”眼底尽是情欲。
二人一夜酣战,第二天一早,时睿景早早起床洗浴,穿好衣服大步离开。
而鹿笙已累成狗,眼皮沉的抬不起来,身体感觉像拖着千斤石,无比沉重。
直到晚上,才勉强睁开双眼,拖着软趴趴的身体起床,两条双腿不停的颤抖。
这男人!属马的吧!好像不会累!
一回生,二回熟,鹿笙已经坦然接受命运,只是回忆起昨晚那令人羞耻的场景,鹿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找块豆腐撞死也行。
但他怕死!
于是他便想,算了,就这样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爱咋咋吧!
鹿笙放弃了!
既然无力改变,那就学会接受!并且还要发挥最大的价值!
老子要物尽其用!
晚上鹿笙回到家,看着全身上下的吻痕,心里已经骂了时睿景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
随即跑到浴室冲澡,半小时后,浑身清爽的走了出来,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一饮而尽,冰冰凉凉的,真爽。
打开手机,发现全是昨晚的未接来电,足足有几十个,大部分是小李的,还有几个是时睿景打来的。
鹿笙给小李拨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
“哥,你没事吧?昨晚打你电话怎么不接,我还以为你出事了呢?”
鹿笙确实生气,抱怨的说道”你还知道担心我啊,我差点就死外头了!”
“哎呀,哥,你不知道,昨天我去求时总说情的时候,刚好提起李导晚上约了你吃饭,他听了表情瞬间就变了,问了地址急匆匆的就跑出去了。”
”最近这两天你可不知道时总的脸有多臭多冷啊,跟个大冰块一样,大家看见他都绕道走,方案做了两天都没通过。”
“结果你猜怎么着,今天策划递方案的时候,他连看都没看就签字了,策划都惊呆了,在那拜了一上午,说菩萨显灵了。”
“不过话说,昨晚时总的表情可难看了,那个担心啊,从来没看见他这么慌张过,时总对你可真好。”
好好好!好个屁!
“对了昨晚,哥,昨晚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合作谈的怎么样?”
鹿笙扶着额头,听小李在那唠叨,感觉头大了一圈。
“没事,我不打算接这个戏了,再看看别的吧。”
“还有,你递来的本子有个我觉得不错,我觉得可以接,等我看完所有的本子,咱再仔细聊聊,我困了,先这样吧,拜拜。”
鹿笙挂断电话,躺在床上,想起小李刚才的话,时睿景,那个死变态!真的会担心自己吗?
不过还是要感谢他,要不是他,自己就......
鹿笙想的头疼,大脑一片混乱,使劲摇了摇头,又灌下两瓶啤酒,然后眼皮开始打架,很快便睡着了。
睁开眼睛一觉醒来已是隔天下午,这觉睡得特别香甜,醒来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干脆便点了个外卖,边吃边研读剧本。
连着三天鹿笙都未出过门,睡了吃,吃了睡,每晚都看到深夜,几天下来,他已经读完了所有的本子。
有几本他觉得真心不错,可开机时间有些重叠,他分身乏术,自己考虑到如果连着几个剧组跑,可能自己也会发挥不了最好的状态。
所以他决定还是专心钻研一个,毕竟前世的他一事无成,浑浑噩噩,今世老天爷给他机会,他不想就这样错过。
自己想努力拼一拼,他不想在浪费今世的人生。
自从那天后,时睿景也没有在联系他,鹿笙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照样吃好睡好。
内耗,不存在的。
鹿笙所在的娱乐公司,每个月一号所有艺人都必须去公司,在会上会统一说一下本月的行程和计划,其中大BOSS也会到场。
而大BOSS就是时睿景。
鹿笙前世也听说过时氏的名头,但当时并未深入了解。
这几天闲来无事便上网查了些资料,时睿景,时氏企业的长孙,现任时氏企业的总经理,他底下还有一个弟弟,相差两岁,现在人在国外。
时氏的业务涉及各个行业,影视,地产,餐饮,消费甚至旅游业等,名下企业无数。
可以说时氏与A市的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甚至起到关键性作用。
而现在掌管时氏大部分业务的便是时睿景,他上任之后,短短一年,公司的盈利足足翻了三倍,而其他叔叔伯伯们的公司则连年亏损。
上任三年,时氏已经成为A市最大的企业,可以说没有时睿景就没有现在时氏的辉煌。
不过一想到那个死变态那副桀骜不驯,拽拉吧唧的样子,鹿笙心里就不爽。
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有头脑,但才华和人品是两件事,一码归一码,鹿笙只是单纯不认可他的人品!
今天正是一号,开会的日子,鹿笙今天穿了一套简单的白色休闲服,带了个棒球帽便提前出门了。
家离公司并不是特别远,有直达地铁,便宜又实惠,鹿笙提前来到地铁站,刷卡,上车,半小时后,下车。
这套流程就是普通人每天的通勤生活,前世鹿笙每天都会如此。
只是现在习惯了每天车接车送,现在坐一次地铁鹿笙却觉得格格不入,仿佛自己不属于这里。
鹿笙没发觉,短短时间,他就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能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