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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和加菲猫的意见分歧,所以“背景板”拯救小组宣布散伙,当然计划也搁浅掉了。

  现在我正期待着明天的哥谭一日游,而加菲猫,加菲猫正在辣手摧花!等等,花?!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加菲猫已经成功的吃掉了所有的“背景板”,而我得到的唯一有效信息就是“小甜饼味的,味道不错。”

  我决定让加菲猫头顶上的星星重见天日,所以接下来请欣赏猫和老鼠,不,人和猫。

  *

  今天是难得风平浪静的一天,当然除了今天早上的小插曲,布鲁斯表示很欣慰。

  而提姆表示“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你默默负重前行”,并端起咖啡杯,猛灌了一大口。

  *第二天,

  我第一次在早晨六点准时起床,并第一次在早餐桌上看到了达米安的身影,他竟然真的会早起晨练,不愧是我的便宜弟弟,我深感欣慰。

  吃过早餐,再经过三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之后,阿福终于叫醒了提姆,看起来我似乎打断了我的二哥难得的睡眠施法,我决定诚恳地对提姆眼下的两个黑眼圈表示歉意。

  不愧是首富家的孩子,不仅有豪车,居然还有司机接送,这让我成功打消了对坐提姆开的车的恐惧。

  当然不是看不起我的亲亲二哥的开车技术,而是不敢低估我的二哥眼下两个巨型黑眼圈的威力,它们完全可以打造一百种入狱方式…

  比如“震惊,首富之子竟因疲劳驾驶撞人逃逸被捕入狱…”之类的。

  随后,我成功体验到了哥谭的特色:抢银行。

  还好我们只是开车路过,而在我的二哥恍然惊醒时,抢匪们已经被一个“红头盔”给制服了。

  在经历了一路的盗窃、抢劫甚至爆炸后,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座商场。

  因为在发现我不可能去阿卡姆打卡之后,其他网友推荐的著名景点,比如冰山餐厅,也得到了我爹不认同的目光,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去商场逛一逛。

  我拉着提姆进了一家卖超英周边的商店,提姆靠在货架上静静的看着我挑选,而我突然发现这里居然有好几种罗宾,而且这几种罗宾长的居然不太一样。

  我扭过头想问一问提姆,却发现他已经靠在货架上睡着了。

  在对提姆的熟练表示心疼之后,我决定一个人去转一转,等会儿再回来找他。

  我漫无目的地在商场乱逛,并在商场的顶层发现了一家精装的书店。

  隔着书店的玻璃,我震惊的发现了一个漂染着白毛的“不良少年”居然捧着一本《飘》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双脚不受控制地走了进去,并很快在这家书店发现了几个白痴。

  果然,去书店的并不一定是聪明人。

  到底是谁会傻到去书店抢劫啊!好吧,就是这几个头戴黑丝袜并且拿枪指着我的。

  * 两分钟前,

  “都别动,把手机和钱包放到这个袋子里。”黑丝袜一号喊到。

  而我此时正在站在两个书架的中间靠后的位置,就在我以为不会有人看到我,背在身后的手已经掏出了手机,并开始盲打报警电话时,我被黑丝袜二号发现了。

  果然,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再打开一扇窗,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抢劫书店的抢匪可以发现我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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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红,get!

  晚上给大家回复评论啦,都欠了好几天了,懒惰果然是人类的天性,嘿嘿,这证明我是个人啦,不是鸽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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