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七年之痒【完结】>第67章

  余景在茶楼安慰连珩时没想太多,主要是想把对方躁动的情绪平息下来。

  可等到他回了家,洗完澡,坐在床边回味了整个下午所发生的事情,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

  “你觉得我会答应和你分开吗?”

  连珩擦着头发的手一顿,心虚得眼神乱飘:“没有。”

  余景眯了眯眼:“觉得会吧。”

  连珩摘了毛巾,转身出卧室:“没有。”

  余景起身跟过去:“连珩,你觉得我是那种人?”

  遇到事儿了就躲起来,胆子小到让别人挡在他的前面?

  这都不是性格问题了,这是人品问题。

  余景不解:“我就这么担不住事?”

  “没有,”连珩挂好毛巾,抱着余景树袋熊似的挪回卧室,“我只是怕你受伤。”

  余景皱眉:“这根本不是解决办法。”

  “我错了我错了,”连珩把脸贴着他的颈脖,“别生气,好不好?”

  余景想起下午那个在饭桌上冷起脸来的连珩,再看看现在赖在自己身上的黏糊鬼,怎么都觉得割裂。

  “你以前……”他停了停,不知道换成自己提及过去,连珩还会不会板起脸来。

  “我以前……”连珩学着他的语气,歪歪头,看向余景,“怎么了?”

  余景:“……”

  完全就不是一个态度。

  余景清了清嗓子:“你真就一个对象也没谈过?”

  “啊……”连珩抱着余景坐在了床边,“怎么问起这个?想听好听的?”

  余景没反应过来:“什么好听的?”

  连珩正了正自己的表情,认真道:“没谈过,一直喜欢你,就等你一个。”

  余景捂住了自己的脸。

  这是反应过来了。

  连珩把他的手摘下来:“高兴了?”

  “高兴什么,”余景闹了个大红脸,“我认真问你话呢。”

  可连珩的确没谈。

  警校的生活并不轻松,他需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平时的休息时间都不够睡觉的,哪来那么多闲工夫去谈恋爱。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想谈。

  熬了一年高三,高考后满脑子都是余景,想的实在不行了,就私下里偷偷打听,跑去对方的大学门口守着。

  守也没把人守到。

  在恋爱方面,连珩是真的卑微又拧巴,所以他宁愿厚着脸皮把这个问题玩笑化,也不太想在余景心中塑造出一个可怜巴巴的形象,以此来增加对方的心理负担。

  即便他知道也明白,余景愿意和他在一起都是因为这些——掰扯不清的同情和可怜。

  “哥,”连珩突然凑近,“你都没说过喜欢我。”

  他一边说,一边直直盯着余景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躲避和尴尬。

  余景卡了个壳,一时的失语,不知道怎么接话。

  可下一秒,连珩却笑了出来。

  “骗都不骗我。”

  连珩瘪着嘴巴,又抱住余景。

  像是感叹,又像撒娇,放轻了声音,真假参半说着真心话。

  “骗骗我吧。”

  -

  年里时间过得飞快,余景趁连珩最近还没上班,拉着对方出去买了不少东西,把家里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不仅如此,余景甚至还在阳台里捣鼓起了家用蔬菜种植箱,准备种一些比较容易养活的白菜苗和西红柿。

  这动静,就跟要准备迎战世界末日似的,真养活起来了,最起码能宅家半个多月都不用出门买东西。

  为此,连珩哭笑不得:“我是让你少出门,不是让你不出门。”

  “在家也总得找些事做,”余景把新买的椰子砖浇水打散,“我还买了点草莓苗,如果能活的话,你下次任务回来就能吃到了。”

  连珩蹲在余景身边,和他一起捣鼓那些花花草草。

  “我们要不要养只狗?”连珩问。

  余景听后抬了头,惊喜道:“可以吗?”

  只要余景愿意,那当然可以。

  不过最主要的还是连珩担心余景一人在家,所以买只大型犬保证安全。

  他们一起去小区外的宠物店逛了一圈,最后预定了一只刚满月的德牧。

  “给你找个孩子带,”连珩拎着一堆狗狗用品回了家,“以后出门都牵着,看谁不爽就咬谁。”

  余景先是一愣,然后有点发笑。

  他刚才在看小狗的疫苗本本,什么月份打什么针,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

  就真像个小孩似的。

  “我以前就想养只狗。”余景说。

  “我知道,”连珩从背后抱住余景,下巴搁在他肩上,垂眸跟他一起看疫苗本本,“楼下王爷爷家的大黄狗,叫什么名儿来着?天天对你摇尾巴。”

  那段尚且与连珩重叠的记忆似乎有些遥远,余景认真想了一下,然后扭头看他:“好像就叫大黄吧?”

  连珩“嗯”了一声,目光停在余景的耳垂上。

  没忍住,用手指拨弄了一下:“最近都戴着?”

  “不然呢?”余景问,“你不都看着吗。”

  连珩抿了下唇,笑了:“真乖。”

  说完扣着对方的脑袋巴黎亲了一口。

  余景被这一声“乖”给听得一愣,又给紧接而来的一口亲得一懵。

  等他反应过来时,得了手的连珩已经砸吧砸吧嘴巴,跑去客厅布置狗窝。

  余景有点脑壳发烫,只好恼羞成怒地喊一声“连珩!”,然后就没了然后。

  -

  元宵节过后,连珩开始逐渐接手一些工作。

  最开始他每天晚上还会回家,和余景吃完晚饭一起睡觉。

  不过通常隔天天不亮就得走,余景有时都没意识到,醒过来家里就他一个了。

  不过还好,蔬菜种上了,狗狗也接回来了。

  连母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归归。

  余景开始正儿八经当起了宅男。

  学着养狗、种菜,顺便研究股票,倒腾债券。

  盈亏都有,但基数在那,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后来归归长大了,得出去遛。

  余景不跑远,就在小区里转一圈回去。

  连珩偶尔失联偶尔诈尸,失联时基本都在出外勤,诈尸时大概率要回来了。

  冬天很冷,这种宅在家里的日子比较舒坦。

  余景就这么数着日子等来了春天,阳台上的草莓开了花,归归的耳朵也摇摇晃晃要立不立。

  停暖气的那天,余景打开窗户,桌边把家里来一遍大扫除。

  而当他翻找到自己去年买来的备考资料,才突然发觉原本计划好的资格考试,现在已经错过了报名时间。

  余景拿起书本,放下拖把,直起腰。

  随意翻开几页,草草扫过其中内容,很快就放下了。

  他把书收进自己的行李箱,塞进次卧储物的衣柜里。

  木质推拉门在轨道上滑行,发出钝钝的闷响。

  柜门合上,也一并关掉了余景原本要走的另一条路。

  其实也无所谓,在哪儿都是一样。

  既然已经选择了连珩,就老老实实呆在B市。

  也不辜负海里的舍命相救,把后半生都赔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