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炮灰有了盛世美颜后[快穿]【完结】>第44章 清泉石上流9

  『芙蓉才子』

  看见齐宣诀,洛克白满脸警惕,迅速坐了起来,冷冷的盯着他,“你大晚上来做什么?”

  齐宣诀思绪瞬间回笼,看出了洛克白眼底的防备。

  他儒雅俊逸的脸上苦笑一声,站了起来。

  他如今与沐白……只能算是陌生人,他防备他是对的。

  “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不再受到陈晚疏的骚扰。”齐宣诀直接说明来意。

  他一直关注洛克白,自然知道他被陈晚疏囚-禁的事。

  他一直是个守礼的谦谦君子,一直想出手搭救,却因为没有资格,没有立场而犹豫不决。

  洛克白闻言,愣了一愣。

  他审视的看了齐宣诀一眼,流光溢彩的眸子看得齐宣诀心脏颤抖,止不住心悸,脸也渐渐红了起来。

  他紧张得等待着洛克白的回答,像是在等一场严肃的审判。

  洛克白收回眼神,随后点了点头,“我相信你不是坏人,我跟你走。”

  他从齐宣诀的眼中,只看到了真诚和羞涩。

  陈晚疏先前说齐宣诀的那些话,说他肮脏、花心、染了脏病,根本是骗他的。

  真正具有狼子野心的,分明是陈晚疏这头伪装成小白兔的饿狼。

  读过原剧情的洛克白,知道齐宣诀是个可靠的人。

  至少比腹黑的陈晚疏可靠。

  齐宣诀就这样,带着洛克白离开了刘府,洛克白还让他将洪小彩也带了出来。

  他走了,若不带上洪小彩,陈晚疏肯定会气得杀了他。

  洪小彩一见到洛克白,就扑进了他的怀里,哭泣起来,“呜呜呜……哥哥,我好想你!”

  洛克白轻拍着他的后背,温柔安慰。

  齐宣诀看到洪小彩的一瞬间,脸色便难看起来,他骑着马,手中紧紧捏着缰绳。

  他不想看到洪小彩和洛克白共乘一个马车,于是将他丢到了另一匹马上。

  一路上,洪小彩都被马颠得脸色发白,双腿内侧都磨出了血。

  洛克白于心不忍,想要他同乘马车,却被洪小彩直接拒绝了。

  洪小彩疼得直流眼泪,皮鼓都被跌成了八瓣,可是他还是坚强的跨-坐在马上,像朵柔弱却顽强不屈的漂亮小白花,“哥哥,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如果连匹马都骑不好,以后怎么能保护你呢?”

  洛克白蹙了蹙眉,苦口婆心劝道,“小彩,锻炼自己的方法有很多,你身子弱,不一定要用骑马来锻炼自己。”

  洪小彩却没有听,依旧立在马上,愈发瘦弱的身子摇摇欲坠。

  洛克白见了实在担心,生怕他那天骑不稳,直接衰落马背一命呜呼。

  齐宣诀的嘴角,勾起一抹不以为意的笑。

  他看着逞强的柔弱小白花洪小彩,眼底写满了讽刺。

  他这些日子,一直明嘲暗讽,暗示洪小彩柔弱无依,只会配当菟丝花,拖累阿白的那些话,起作用了。

  洪小彩!一个身份卑贱的哥儿,凭什么能得到阿白的怜惜呢!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京城。

  安泰县离京城,路途遥远。

  但洛克白这一路,却过得十分舒服,齐宣诀将他照顾得细致入微,把所有会让他不舒服的可能都排除了。

  只有洪小彩受了很大的苦,偏他被齐宣诀处处讥讽,暗地打压,仍旧不服输的逞强,一直顽强的骑着马,刮风下雨也和其他人一样受着,身子越来越瘦,还生了很重的感冒。

  一到京城,他就倒下了,整日缠绵病榻。

  这就是齐宣诀想要的结果。

  洪小彩一个无权无势的哥儿,凭什么跟他抢人呢?

  在齐宣诀的帮助下,洛克白找了一处安全又舒适又美观的院子住下了。

  他和洪小彩一起住,给洪小彩安排了一个住处。

  齐宣诀每日从天刚蒙蒙亮,便来找洛克白,知道天黑后才离开,有时候还会吃过晚饭再回去。

  他是个闲散王爷,从前身边跟了不少朋友,这一回京,每天都往一个宅院跑去,谁叫他也不理,那些人自然不怎么高兴。

  小王爷天天跑去那个宅子,怕不是在宅子里金屋藏娇了吧?

  不少人的心中都这样猜测起来,对拿出院落中的主人越发不屑,时常来找齐宣诀的时候,便在言语中表露了出来。

  齐宣诀本想打发了人走,然后继续去见洛克白,现下听到某些人嘴里不干不净,竟然敢贬低洛克白,顿时不爽起来。

  一向不喜动武的他,也不禁气涌上头,狠狠将人揍了一顿。

  小王爷发怒了,还将从小到大的玩伴打了一顿。

  此事瞬间传遍了京城。

  齐宣诀的身份,注定他做的很多事,都会被人关注。

  一时间,所有人都知道他看重那位美人,纷纷对此事三缄其口,不敢在齐宣诀面前再随便议论。

  不过,虽然表面上,那些人不在齐宣诀面前说三道四,但是私底下却没少议论纷纷,一个个八卦之心燃起,将那位被“金屋藏娇”的娇客,描述得宛如魅惑人心的妖魔鬼怪,应该活活烧死一般。

  齐宣诀终究还是听到了这些越演越烈的谣言。

  他更加生气了,一连教训了很多人,还打断了几个出口成脏,喜欢造黄-谣的纨绔子弟的腿,拔了他们的舌头。

  他这番较真的举动,吓坏了很多人。

  没有人再敢给他找不痛快,心中却越发看不起洛克白。

  ——能被小王爷这么护着的,难道还是天仙一般的人物不成?谁没见过几位绝色美人,美人的美都是共同的,能有多吸引人?肯定是床上功夫了得,不知有多银荡,才让小王爷流连忘返!

  洛克白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成了全京城仇视、鄙夷的对象。

  他很少外出,即便外出,也是遮着脸,以防有人注意到张家,出去买了东西就走。

  他可没心情逛这个世界的大街,每次出去,都会遇见在大街上白日宣-淫的,男男肢体纠缠在一起,可辣眼睛了。

  这天,他带着洪小彩出去,带足了银两,准备去首饰铺,给洪小彩买两件首饰。

  洪小彩是小哥儿,正是爱俏的年纪,全身上下都是素色,没有半点装饰,应该添置两件首饰了。

  一路上,他和洪小彩听了不少传闻。

  听说最近京城内出现了一个妖孽,专门吸男人脑浆,控制男人心神,让男人为他失去理智、奉献出一切。

  洛克白眨了眨眼,这个世界真的会有妖怪吗?

  这里不是灵异世界,也不是仙侠世界,怎么会有妖怪?

  这本不是po文吗?

  他刚踏进首饰铺,就看到一位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正压着一位身材娇小的小哥儿,二人面色含春,情到浓时,明显准备要来一-发。

  一路上,洛克白看了不少,没想到来买首饰,在首饰铺里,也能看见这辣眼睛的一幕。

  洛克白握了握拳,再也忍不了了,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直接揪住发-春的狗男男,丢出了店外。

  冷漠的忘了浑身沾满泥土的二人,“别打扰我买首饰!”

  高大的男人脸色阴沉,从地上爬起来,气愤的盯着洛克白,“你这个喜欢吸男人脑浆、控制男人心神的妖孽!怎么,不去勾引小王爷了,竟然来勾引我?”

  “你说谁是妖孽?”洛克白冷漠的望着男人。

  男人嗤笑一声,“如今京城内谁不认识你?恐怕没有人不知道小王爷齐宣诀,被一个妖孽迷惑、茶饭不思吧,而你屡次出门,都戴一个面具,自以为能很好的隐藏身份,实际上你的面具,恰好是你身份的证明。尤其是你的声音,听起来还挺好听,就更有辨识度了。”

  “?”洛克白不是很了解这些事,准备回去问一下齐宣诀。

  他郑重其事,解释道,“还有,我只觉得你随时随地发-情,很恶心,绝对没有想要勾引你的意思!”

  “不是勾引我,你还做出这些举动,引起我的注意?”高大男人冷笑起来,“妖孽,我是不会看上你的,就算你长得再美,在我眼里也只是一堆白骨,根本比不上我的疏儿。”

  疏儿?

  洛克白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两个字。

  在这个世界,主角受陈晚疏的名字,是独一无二的。

  能被叫做疏儿的,也就只有陈晚疏了。

  陈晚疏应该没来京城,那么在京城内,与陈晚疏认识,还如此亲昵的叫陈晚疏的男人,就只有另一个攻,仇雨霖了。

  仇雨霖五岁时,遇见了同样五岁的陈晚疏,从此对五岁的陈晚疏一见钟情。

  后来,仇雨霖长大后,对陈晚疏越发思念,所以开始找陈晚疏的替身。

  搞笑的是,他找的那些替身,都是类似于五岁时候的陈晚疏的,全都是娃娃脸。

  如今陈晚疏长什么样,仇雨霖根本不知道。

  仇雨霖也是正攻之中唯一的烂黄瓜,有过很多男人,书中描绘他虽然万花丛中过,心中却只有陈晚疏一个。

  仇雨霖五岁的时候,就对五岁的陈晚疏一见钟情这个设定,已经够逆天了;仇雨霖有了那么多男人,找了一个又一个替身,却还自诩深情,更是逆天。

  仇雨霖五岁的时候,离开陈晚疏尚且可以说是无奈,可他十五岁时,已经成长到了可以亲自去找陈晚疏了,却还是选择找替身,直接与替身滚床单,根本没有想过去见“心上人”一面。

  分明是管不住下半身,还将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深情不悔,并且宣扬出去,博来了京城里很多懵懂小哥儿的好感。

  “你真的爱你的疏儿吗?”洛克白讥讽的看着仇雨霖,“你这么爱,怎么不去找他,却只是在这里找一个又一个替身?你的爱只是嘴上说说的,实际上没有一点行动力吗?”

  “你……”仇雨霖被说得脸色难看起来,他想要解释,却发现自己无从反驳。

  他气恼的瞪着洛克白,“我对疏儿的心可是真的,容不得你诋毁!你给我等着,别落到我手上,否则我饶不了你!”

  他说罢,便气愤的转身离去,明显是落荒而逃了。

  洪小彩看着他的背影,满眼不屑,绷着一张小脸,“哥哥,他的爱真假,我喜欢哥哥你,就只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一时一刻都不分开,如果真的爱,怎么会不想见到对方你?”

  洛克白点了点头,“如果真爱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找什么替身的。”

  卖完首饰,二人就回去了。

  刚回去,还没吃过晌午饭,就收到了一张拜帖,贴中内容说是邀请他去芙蓉才子诗会。

  芙蓉才子诗会,顾名思义,是比才华,比容貌,谁更美、更有才华,谁才能当芙蓉才子,每一届的芙蓉才子,都能被皇帝直接授予官职,连科举考试都不用。

  洛克白拿着拜帖,只看了两行字,便蹙紧了眉头。

  这贴中,满是对他的贬低和不屑。

  一会儿说他以色侍人、魅惑齐宣诀,肯定没有才华;一会儿说他整日戴着面具,肯定貌若无盐,丑如恶鬼;言语颠三倒四,语无伦次,读完之后,洛克白都不明白,写这贴子的人,究竟想说他美还是丑。

  一看落款,仇雨霖。

  果然是那个烂黄瓜,怕不是前脚在他这儿吃瘪,后脚就马不停蹄搞拜帖,想要来整他了吧?

  仇雨霖在书中,一直是美男子的代表。

  他已经蝉联三届芙蓉才子的榜首了。

  在书中,他是美的化身,一举一动都充斥着优雅和吸引力,乃是京城第一美男子。

  也正是因为他长得美,身份尊贵,有才华。

  所以他的那些烂黄瓜行为,被解释成了风流;他的每一个滚床单对象都是娃娃脸,分明是偏爱娃娃脸类型的哥儿,却非说是在找陈晚疏的替身,落在别人眼里,是深情的表现、加分项,让很多小哥儿都抑制不住爱上了他。

  许多小哥儿宁愿抛弃名声,也要与他春宵一度,有的小哥儿还傻傻的为他打过不少胎。

  然而,仇雨霖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这些小哥为他堕胎的行为,当成炫耀的资本。

  仇雨霖的人设,是这本书中最恶心的。

  芙蓉才子?

  仇雨霖邀请他过去,无非是想要仗着自己的美貌和才华,欺压他,羞辱他。

  洛克白呵呵一笑。

  他真的很想看看,真正被羞辱的人,会是谁!

  仇雨霖这种人,合该烂到泥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