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别读博,会脱单【完结】>第32章 大学回忆篇(四)

  闻笛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好像意识脱离了身体,飘扬而上,在半空中俯瞰着这个荒诞的场景——夜幕低垂,霓虹灯的光辉在远处街头跳动,昏暗的小巷中,墙壁上涂鸦斑驳,偶尔传来赌场的模糊音乐声和机器的响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味。两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站在阴影里,一个手中拿着弹簧刀,另一个拿着枪,都闪烁着不详的银色光泽。持枪劫匪正用带口音的英文喝令他交出身上的钱。

  闻笛的背上起了一层虚汗。他在电影里、新闻里、口口相传的奇闻轶事里听过这个场景,没想到有一天会落到自己头上。

  大意了,没打听附近街区的治安情况,大晚上就随便跑到小巷里——这又不是国内!

  劫匪又挥了挥枪口,头快速朝两边转动,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快点!”

  闻笛哆嗦着掏出钱夹,里面有一些硬币和纸钞,那人命令他把钱夹丢过来,他照做了。

  “你!”劫匪又把枪口转向男人,“你也扔过来!”

  闻笛忐忑地瞟了眼男人,怕他做出什么危险举动,连累自己客死他乡。

  男人犹豫了一会儿,也掏出钱夹,扔了过去。闻笛松了口气。

  劫匪一边维持枪口对准的姿势,一边让同伙把钱夹捡起来。同伙把钞票从里面抽出来点了点,用闻笛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持枪劫匪忽然勃然大怒:“就这么点钱?”

  闻笛感到太阳穴嗡了一声,冷汗从额头上滴落下来。他的外套有个隐藏的内口袋,出门时他留了个心眼,钱夹里放了小额钞票,大额的钱放在了内袋里——他爸妈当年防小偷的常用方法。保命是要紧,但奖学金也要紧,他还指着那些钱付房租呢。

  不过,劫匪的不满似乎不是对着闻笛,而是他身旁的男人:“你穿得这么好,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钱?”

  男人一身衬衫西裤质感极佳,确实不像便宜货。

  劫匪又说了些模糊不清的话,大概意思是他们知道中国游客喜欢带现金,出来玩身上肯定带了不少钞票。不把钱全交出来,小心身上开个窟窿。

  男人解释他们不是游客,劫匪不信。

  闻笛看了眼男人,盼望他能交钱——自己看上去穷酸得很,劫匪也不会抱多大期望的。

  结果男人斩钉截铁地说:“我出来得急,没带钱。我一般都刷信用卡。”

  信用卡有什么用?刷卡不就是等着警察来抓吗?

  劫匪恼怒起来,骂了一连串闻笛听不懂的脏话。他们在巷子里守了一晚上,顶着风险,好不容易逮到个大鱼,却没有多少收获,持刀的同伙很不爽,刀刃危险地顶在男人肚子上。

  “等等,”闻笛突然说,“我有钱。”

  劫匪望向他。闻笛颤抖着把手伸进外套,掏出叠起的钞票,华盛顿的头像在昏黄的灯光下忽隐忽现。

  同伙一把抢过钞票,点了点,神情松动了些。持枪的劫匪看着同伙把钞票塞进兜里,又命令闻笛和男人:“手机。”

  闻笛咬了咬嘴唇,把手机放到地上,滑到劫匪那边。男人也照做了。

  两个劫匪使了个眼色,突然弯腰捡起手机,随即转身,朝巷子里快速跑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闻笛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撑着斑驳的墙面,大声喘气。

  男人垂眸,看到瘦削的肩膀颤动着。月光洒在领口露出的一截后颈上,苍白的皮肤隐隐显出血管,脆弱又可怜。

  他伸出手,迟疑地放在闻笛肩上:“别怕,他们走了,没事了。”

  指尖和衣料触碰的一刹那,闻笛忽然像过了电一样站起来,甩开男人的手,对他怒目而视:“谁怕了,我在心疼我的钱!”

  男人僵住了。

  闻笛望着他的目光快要烧起来:“你知道我刚才拿了多少钱吗!”

  男人回忆了一下:“七百美元?”

  “七百!”闻笛觉得泪水快要倾闸而出了,“我这个月就指着它活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怀疑地问:“你住哪?”

  “波士顿。”

  “波士顿这点钱怎么可能撑到月底?”

  生活太绝望了。他睡在客厅沙发上,从来不外食,只从Target这样的大型超市买打折生鲜,还要被人质疑生活费造假。

  男人的问题还一个接一个:“你为什么带这么多现金?”

  “我住客厅,又没有门!不带在身上,万一我走的时候丢了钱,不就说不清楚了吗!”

  “带在身上也很危险啊。”

  “你有没有良心!”闻笛指着他,“我为了你掏的钱,你还站在这说风凉话!那是我剩下的所有奖学金了,这个月怎么过啊……”说着闻笛又感到一阵眩晕,七张纸钞浮现在眼前,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男人沉默片刻,说:“我还你。”

  闻笛皱眉看着他。

  “既然你是因为我掏的钱,我还给你就是了。”男人说。

  闻笛眨眨眼,忽然扑上来,抓住了男人的肩膀,眼睛比酒吧门口的霓虹灯还亮:“你认真的?”

  男人没预料到他这么激动,过了一会儿才保证:“当然。”

  男人这么爽快,闻笛倒有点不好意思。“我破财也是因为那两个混蛋,”他说,“问你要钱有点……对你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嘛……”

  “钱你到底要不要?”

  “要!”

  男人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从身上拿开,说:“走吧。”

  令男人奇怪的是,闻笛久久没动弹。刚才听到钱,眼睛都放出激光来了,现在怎么不积极了?

  然后他看到闻笛蹲下来,仔细地从巷子的一个砖缝里,抠出了一个五十美分的硬币。

  “我刚刚看到有什么东西反光,”他颇有成就感地说,“真是钱啊。”

  男人无语地看着他。五十美分能干嘛,买包口香糖?

  “你住得近吗?”男人问他,“能回去吗?”

  闻笛茫然地摇摇头,他是被蒋南泽塞进计程车的,不知道酒店离这里有多远。而且没有手机,他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

  “你呢?”闻笛问,“你住得近吗?”

  “不近,不过我来的时候查过路线,大概记得怎么走,”男人说,“你先去我那吧。”

  “查过路线就记得?”闻笛怀疑地看着他,“你是有什么过目不忘的超能力吗?”

  “准确来说叫图像记忆力,”男人说,“跟我来吗?”

  闻笛犹豫了一瞬,把破破烂烂的钱包塞进兜里,走到男人身边:“当然。我又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不跟着你,我上哪要钱去?”

  男人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说:“他们把我的卡拿走了,不过回旅馆之后,我可以先问朋友借一些钱给你。等拿到钱了,你再想办法回去。”

  闻笛点点头。

  男人走了两步,转身看到闻笛还站在原处,问他怎么了。

  闻笛心绪复杂。一刻钟前,原计划就是跟着男人回酒店。短短十五分钟,生活天翻地覆,大悲大喜,他仍然跟着男人回酒店,心情却完全不一样了。

  “你叫什么?”闻笛问。他们都经历过生死风波了,他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Ethan。”

  “碟中谍那个Ethan?”

  男人没有回答,看着他,用目光询问。

  “Samuel,”闻笛说,“叫我Sam就行。那个酒店有多远啊?”

  “六英里左右吧。”

  “六英里?!”

  男人淡漠地看着他:“还走吗?”

  闻笛想了想七百美元,咬了咬牙:“走。”

  然后闻笛踏上了人生最曲折离奇的十二个小时。

  作者有话说:

  这开头已经够曲折离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