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快穿:绝美炮灰不想被伤害【完结】>第117章 当全世界都重生后2

  女主拥有数不尽的物资,但她却是一个十足的圣母心,见不得有受苦受难的人们。

  但是却在救助人们的过程中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是江钰的未婚夫婿,江钰的未婚夫婿最终为了女主,将他推入了丧尸群中,被万千丧尸撕咬而死。

  江钰一懵,不对啊,这剧情,虽然他感觉这本书写的内容都很贴合他实际,但是他没有未婚夫啊。

  嘛呢,他什么时候有个未婚夫了,他怎么不知道,老天爷给他掉的吗?他的未婚夫还为了女主,把他推入了丧尸群被丧尸撕咬而死。

  神经病啊。

  末世才发生几天连基础的三观都没了,连社会法律都没了,再怎么,丢得也不至于这么快吧。

  嘛呢,说好了圣母呢,怎么杀他的时候就没见圣母了。

  假,太假了。

  江钰存了一种将信将疑的心理,但是书上写今天将会有末世发生,大街上将会出现无数的丧尸嘶咬人群。

  江钰心中有一方面的在告知自己,相信这本书写的所有内容,但是书里面写的内容也太不对了吧。

  他没有未婚夫,而且他可不是一枚柔弱小绿茶呀,为什么书中写他这个恶毒配角是一个柔弱小绿茶,作天作地。

  一天要求他的未婚夫做这,一天要求他的未婚夫做那,他也不是这种人啊,他可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身为男子怎么可以依靠男孩子呢。

  他可是猛一,可恶,这本破书怎么把它描写的跟个小绿茶受一样?可恶,他就算是gay也应该是猛一啊。

  江钰蹙了蹙秀气漂亮的眉头,显然是对书中内容极为的不满。

  可恶,这书里的内容简直是乱写,但是他的内心一方面又不相信书中所写,明天他一早,他就会被他的未婚夫连同圣母女主一起救出去。

  可恶,这个该死的男人,都有人家女主了,还要来招惹他。

  可恶,他要跑,只要他跑了,不就不会招惹到这个圣母女主和未婚夫了吗?这种贱男人就留给女主吧,他不想要,也不需要。

  可恶,江钰终成是梦中惊醒。

  入目是天光大亮,看了眼身旁的闹钟,现在才早上5点。

  烦人,夏天的天亮的也太早了吧。

  江钰还想去摸床头的手机,却被烫的一激灵,他赶忙收了手。

  “嘶”江钰看着微微发红的指尖。

  他的手机怎么会这么烫?江钰利用被子,按下了开机键,却发现手机依然黑屏,跟板砖没有区别,根本按不亮。

  坏了???

  不是,他才买的手机啊,他花了三千大洋买的手机,可恶,苦命的打工人,三千块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由于江钰手机的报废,他也错过了,众人想要来解救他的消息。

  只能说是因果循环,一环扣一环。

  无语了,他真的无语了,要不是正值末世,他得的去找英得手机的厂家不可,什么鬼啊,才买了一个月,手机就报废了,生气。

  江钰生气的看着自己跟砖头没有差距的手机,快步走到窗前看了眼,跌跌撞撞的人们,他的心中没有多大的触动,好像早已习惯了这一幕。

  无奈的叹了口气,江钰只能被迫找出了,自己多年不用的学生时期大背包,开始收拾衣服加装洗漱用品,他得在今天之内想办法离开这里,避开圣母女主和那个贱男未婚夫。

  书上写的很明白,有一个地方有一个盛世桃园,没有被末世污染,那里有吃不完的食物,并且没有丧尸。

  他可以去那里,而且那个地方只会在末世的最后时期,丧尸基本上都已经消失殆尽的时候,才会被缺粮食的女主给发现。

  他完全可以在那里苟到末世结束再出来,到时候末世都结束了,他凭借自己的双手,难道还不足以让自己活下去吗?

  说干就干,江钰朝着大大的背包里装着仅有的食物,还不忘用棉服和考编的书籍,包装自己,做成一副坚韧的盔甲,只要能躲开圣母女主和贱男未婚夫,他的好日子就来了。

  果然是书到用时方知少,看着只把自己四肢和腹部包起来的书籍。

  江钰无奈的叹了口气,他的后背都没有包上,果然是书到用时方知少。考编还是有用的,不然他家连一本书都没有,连做盔甲的道具都没有。

  感谢国家,感谢考编,感谢公务员。

  虽然他还没有成为公务员,但是考编的书真的是救了他一命。

  毕竟除了考编的书之外,他家是一本书都没有,主打一个,从大学毕业之后,他就成了废物。

  谁大学毕业之后不考编,还会在家里买学习有关的书的?反正他不会,他就是一个小废物。

  上学,上学的时候看不懂,毕业,毕业的时候读不懂。

  江钰叹了口气,果然,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一个小废物。

  要不是书中有提到那个世外桃源,他恨不得当场给自己的小拇指来上一下,直接秒变丧尸,还玩个屁呀,管他圣母女主还是贱男未婚夫,他都成丧尸了还管这些。

  他就是世界的NPC,主角,快给他爆点金币。说不定他当了丧尸之后,还能啃几个脑子呢。

  他这一辈子什么事都没赶上热乎的,说不定他当了丧尸之后,还能吃上两个热乎的脑子。

  他还没有体验过吃脑子是什么感觉了?不只是人脑,就连猪脑他都没有吃过。

  毕竟他觉得吃脑子这种东西有点恐怖,虽然他的同事都觉得很好吃,但是他从来都不敢吃,不过嘛,当了丧尸之后可能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说不定还会觉得热腾腾的脑子最好吃了。

  想到这里江钰的嘴角忍不住流下了,一丝晶莹的口水。

  据说小孩的肉最好吃了,特别是那种喜欢哇哇大哭的熊孩子,肉最嫩了。

  嘿嘿嘿,江钰已经开始想,如果他没有逃到世外桃源,变成丧尸之后的美好生活了。

  人类这种东西谁爱当谁当,他愿意变成新物种,他就是一个废物,他就是小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