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总裁豪门>黔黑往事>第56章 陈上云啊陈上云

我准备拿着脸盆回到屋子当中时,才看到陈强不知道何时坐在家门口。

拿着一把剃刀(理发店给人修鬓角胡子的刀),在自己脑门上来回刮动。

脑袋不是鸡蛋,不可能光滑平整,这剃刀拉过,一大片血痕。

陈强就跟感觉不到痛一样,用这锋利的剃刀,给自己的脑袋刮成个血红糖葫芦。

我看向他的时候,他也恰好把目光向我移来。

“大帅,我去我媳妇娘家那边的时候,刚好碰到个掐八字算面的。”

“他跟我说,我这头发太长,盖住了印堂,所以一直有人骑在我脑壳上拉屎撒尿,作威作福。”

“我今天把这头发剃了,一根都不留,以后再有那个要骑在我脑壳,要做我大哥,我也拿这把剃刀给他剃了!”

陈强最心疼的两件东西,一个是自行车,不过自从我开上偏三轮后,陈强再也没拿出来过。

还有就是他满头秀发,不管天冷天热,每天都要搞点皂角子来搓洗一下,还特意去省城买了一瓶桃花雨。

说真的,桃花雨这破逼玩意我能记这么多年,完全是当时第一次见洗发水这东西。

这玩意死贵。

当时还在心里骂过陈强那个几把头,还要怎么洗啊。

媳妇都没他头发和自行车珍贵,陈强今天把他这头发剃了。

确实让我大吃一惊。

我呵呵冷笑,“陈强,你想好哈,活人都是理发,死人才是剃头。”

“我怕你这脑壳剃了,命怕是也不久了。”

陈强没有再同我讲话,他现在恨不得我走路上脚后跟打到后脑勺打死,怎么可能有闲工夫和我拉话。

等我回到家后,徐争已经起来。

我还没和徐争说上几句话,院子当中响起了偏三轮的轰鸣,

我心中不自觉打了个哆嗦,该来的始终还是会来。

正月十四我叫白脑壳去修车,今天正月十六,他回来了。

白脑壳推门而入,一时间我的目光闪躲,不敢和他对视。

白脑壳看了我一眼,“怎么了,怀上了要坐月子啊,娇滴滴的模样。”

随着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白脑壳也没有以前那种沉闷,和我们这些说起话来有了几分趣味。

徐争正要开口,我却拦住了他。

“白脑壳,大哥喊你过去一趟,要是有事的话你就去忙吧。”

我不知道楚江海,有没有同白脑壳说过跟我说过的事。

如果白脑壳此次去,他真去忙不再进这个门来。

那就只能是我和白脑壳没有那个缘分,兄弟情分就够用到今天。

如果失去了白脑壳,我会收拾东西,今天就走,跟徐争先去弘阳镇待一段时间。

找到机会办了陈强或者瘤子,我有一定的势力后,再回到这柳巷镇来。

早上和楚江海那一番谈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是人在混江湖,而不是江湖当中的人。

人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本,他说要我学会跟许牧野一样看人。

可我没有许牧野那个本事,即便是相处如此之久的白脑壳,我也不敢凭借我对他的了解,去判断他会不会回来。

时间在这种无声无息当中度过,一个多小时后。

白脑壳低着头走进我家门,一言不发的搬着小板凳坐到灶台处。

“我烧火,做饭吧。”

我嘴唇微微颤抖,叫出声来,“白脑壳……”

“做饭吧。”

白脑壳语气平静,十分淡然。

我和徐争对视了一眼,各自吞了吞口水,没有人敢再说话。

时过境迁,许多年后的后来,我曾问过白脑壳,楚江海跟他说了之后,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白脑壳依旧没有回答我,只是轻飘飘说了一句吃饭吧。

听到这三个字,我又好像明白,或许答案就在这些一起走过的年月当中。

和我母亲吃过饭后,我如同往常一样,坐在门口抽着烟。

“大哥,没出去走人户啊?”

陈上云提着一包方糖,晃晃悠悠走到面前来。

我点了点头,抽出一支烟来递给他,“都大年十六了,你才晓得来给我拜年啊?”

陈上云嘿嘿一笑,把手里的方糖扔给徐争,蹲在我旁边。

接过我手里的烟头,放在他嘴边点燃自己的烟。

我用胳膊肘轻轻打了他一下,“你小子,烟对烟,霉三天,火柴都买不起了不是嘛。”

陈上云嘿嘿一笑,“我爹说了,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能省一根火柴是一根咯。”

我轻轻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只觉得这小子有些好笑。

我和徐争,还有白脑壳,都很喜欢他。

陈上云算是一大群那个年龄段少年的缩影。

家庭条件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

父母也是那个时代下父母的缩影,早早让他下学,开始跟着干农活,给大队养牛。

他觉得我们这些动刀动枪的混子神气,日不死,想要跟我们一起玩。

但真到了需要刺刀见红的时候,他又会暴露出一个孩子的本性。

陈上云若是遇见一些个坏种,会管他这种孩子要钱要粮,要他去干各种坏事。

去欺负他,去看他出丑,从而获得一丝快感。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争论持续了几千年,诸多大家名士都没有吵出个结果。

我自然也不敢往下定义,说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但我确实见过,没有丝毫利益也会去做坏事,去欺负人的坏种。

能够在我故事当中留下一个名字。

不管是我林冬夏,还是徐争,白脑壳,陈强刀疤或者瘤子罗锅,大勇那些人。

都是天生狠种,手里有刀,逼急眼了就敢杀人。

陈上云和我们这些不一样。

他是西南那一方喀斯特地貌,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的黔州,养育出来普通的孩子之一。

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我很想去粉饰自己,说自己是一个好人,说我天生有大胸怀。

我不是坏种,我是个侠肝义胆身上有几分侠义的江湖人,所以我一直跟陈上云玩,从来没有为难过他,作弄过他,是把他当第一个弟弟。

但我始终需要正视自己的内心,我不是个好人。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走上这条路,这些都不足以支撑我去将自己定义成,一个逼不得已去做坏人的……‘好人’。

我如此善待陈上云,不过是为了从他身上获得满足感。

获得一个跟应声虫一样的人。

处处捧着我,抬着我,真心实意喊我大哥,带着羡慕的眼光去看待我的人。

我需要这样的一个人,来抚平我童年以及年少时,被陈家几兄弟欺辱留下的创伤。

所以即便知道陈上云不是一个混的人,我依旧将他留在身边,让他叫我大哥。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小弟,我是他大哥。

他因此为荣,我也乐得如此。

我一直在想,如果陈上云没有遇见我,他是不是在过了十七岁那个懵懂的年纪。

会自己和我划清界限,然后跟那片土地上所有男人一样,娶妻生子,如今儿孙满堂。

……

1983年农历正月十六,陈上云给我拜完年后,趁着夜色回家。

半路被人塞了四块毛玻璃,逼迫他吞下去。

第二天被尸体被人发现在鱼塘边。

柳巷镇八十年代第一场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