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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向尚死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带着达达在滨江道遛弯,达达没上小学,正处于调皮捣蛋的年纪,又淘又熊,小手永远都不闲着,招一把撩一把的,一会摸摸店里摆着的衣服,一会抓抓柜台上的水晶球。

  “倒霉孩子,手再欠信不信我回家就抽你!”我扯着达达的脖颈领子拉到了大马路,达达还听不得别人说,“我本来想着带你去麦当劳买甜筒,现在倒好,就你这表现,甭想再吃了。”

  “我知道错了,对不起......”达达小心眼还挺脆弱,说两句就啪嗒啪嗒掉豆。

  “爸爸,我想去厕所。”

  大礼拜天的,马路上都是人,厕所门口挤的里三层外三层,连队伍的模样都看不见。我领着达达见缝插针好不容易找到了小便池子,结果达达又犹犹豫豫地嘟囔。

  “想拉臭......”

  他为嘛不早说啊,我很无奈地接着找厕所,又脏又臭,地上堆着别人擦过的面巾纸。我觉得孬心,达达也和我一样,捂着鼻子小声抱怨:“好孬心!”

  “你给我知足吧,找个坑让你拉就不错了!”

  厕所的氨水味和汗味交织在一起形成更加恶心的气味,孬心得我躲在门外边抽烟散散味,我让达达在隔间里解大手,解完了再喊我去擦屁股。就在这时,裤子口袋的手机响了,我以为是骚扰电话,没去接,但铃声仍是接二连三地响,给我惹得心烦意乱。

  “喂,你找谁?”

  “你是孔向尚的亲属吗?”

  “......是。”

  “孔向尚出事了,现正在二附属抢救,你快赶过来吧。”

  听到消息后,我的脑子有些发懵,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哪怕我之前再厌恶他,甚至一度希望他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电话另一头算是胡说八道,孔向尚哪里是抢救啊,分明已经凉了在停尸间放着呢。我签下一堆协议后,孔向尚就又送进去解剖了。

  “爸爸,爷爷怎么了?”

  达达找个椅子坐在上面嘬着橘子汁,我一看到他天真无邪的笑容,便抱着达达去找姚美心。

  “妈妈,我好想你呀!”

  达达一进屋就抱着姚美心撒娇卖萌,正所谓母子连心值万金,姚美心看见儿子来了,脸上满是喜悦,对着达达的小脸蛋是又蹭又亲,激动得感觉下一秒就要流眼泪。我杵在门口,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没过一会,达达哭哭啼啼地就朝姚美心告状,说我又骂他了,还说话不算数不给他买圆筒吃,丝毫没说自己手欠扯店里的纱巾。果然,姚美心听完了就向我瞪眼,恨不得马上要将我就地绞杀,然后又抱着达达厨房拿小布丁。

  “我说孔乐,我平常给你的钱是达达的抚养金,不是让你去外面吃喝嫖赌的,达达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你敢对他不好,你还有良心吗......”

  达达在小卧室里啃冰棍,姚美心关上房门便朝着我喋喋不休地抱怨,从离之前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到现在她在单位里受到的委屈,我就像是一个无形的垃圾桶,次次来次次被卷,翻来倒去还是一套话术,无聊透顶!

  “美心,今天我来是说正事,并不想听你跟我瞎闹唤。”我说着的同时又瞅一眼墙上挂着的时钟,“你这几天有空吗,麻烦让达达在你这住几天,回头我请你吃饭。”

  “怎么了,家里出事了?”

  “孔向尚死了。”

  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我依然记得姚美心露出的神情,鄙夷,又不解,毕竟儿子直呼老爹的大名,搁谁听了都会感到别扭。

  不光她,很多人也觉得我是个不孝的白眼狼,实际上我还真是,我讨厌孔向尚,讨厌他的没本事,也恶心着他的举止。大多数人只知道我狼心狗肺,就不知道因为孔向尚的风流往事给我带来了多大的影响。一出门,坐在楼门口的老头老婆望着我的背影说我和孔向尚的小话,可以说,我们父子俩绝对能给小区带来了很多谈资。

  我没见到过妈妈,从小就是和孔向尚相依为命,他对我的爱比海要深,比山要高。小时候我身子很差,隔三岔五就发高烧流鼻血,孔向尚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也不懂得怎么处理,只能抱着惊厥抽搐的我往楼下冲,连鞋都来不及换,冲到大马路上拦车送我医院,跑到医院就冲着大夫护士们下跪。

  本来我俩关系相当密切,直到我记事了却不禁对他产生隔阂了。

  从出生起,我的五官就丝毫看不出和孔向尚有相似之处。孔向尚是单眼皮,厚嘴唇,小蒜头鼻,而我则长着欧式大双,嘴唇薄,山根高到不能再高;孔向尚的皮肤怎么晒也晒不黑,在太阳底下白到发光,而我则是浑身觑溜黑,黑得还各有千秋。随着我慢慢长大,我听懂了邻居戏谑的玩笑,老师们在办公室的调侃,以及同学们对我的讥讽。

  就这样,我俩的关系也就愈发疏远了,我管孔向尚内心是什么感受,我就知道一个事实,没有他,自己在班里也至于在外面都抬不起头。

  当然,孔向尚还有很多令我愤恨的毛病,一个赛一个的孬心,一个顶一个的丢人。为了和他断道少来往,高中还没毕业我便搬到外面进电子厂打工,吃在食堂,住在宿舍,能不联系就不联系。

  孔向尚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急性心脏衰竭,临死前吃了一堆金葵宝蓝色药丸等各种乱七八糟的壮阳药。人们在赤峰道十字路口的一间公厕发现了他,脑袋栽在便池里,大半个身子倒在厕所门外,死的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尽管不是一起杀人案件,但有人要为孔向尚的死承担代价。在派所,我见到了一个年轻貌美的男孩,他身材瘦弱,容貌精致,穿着也是十分的骚包,破洞的牛仔短裤,漆皮的小凉鞋,亮片小背心穿在身上是一闪一闪的。我闻着空气中的劣质香水味,脑袋发晕,鼻子呛得咳嗽不停。

  “我以为他是嗨过头了,谁知道他会......”男孩低着头,双手捂脸一言不发,手指缝还时不时渗出泪水。

  我看着男孩哭哭啼啼的样子,恨不得拿起鞋底子就要抽死他。你个骚兔子,早干嘛去了,我看你和我老爹做的时候到挺尽心的,怎么现在又不敢念语啦?!

  因为此事,赔偿个百八十万男孩算是躲不开了,兴许过后还要经历一场牢狱之灾。

  其实我不图钱,就是盼着眼前这个小兔子给我进局子吃牢饭,当然也不是因为孔向尚死了,而是我恨他们这帮不知廉耻的狗东西,巴不得马上让他们死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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