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明决【完结】>第10章

  长崎酒店的宴厅里,金碧辉煌的水晶蜡烛灯饰晃得施世朗几欲眼瞎。

  他才坐了一会,已经受不了了,抛下了施泊文,一个人躲到角落喝酒去了。

  汤岫辛像是在他身上安装了追踪器,没过多久就闻着杜松子酒的香气来了。

  “不行了,再跟那些叔叔伯伯客套下去,”汤岫辛抬手轻扯领带,松了一口气后说,“我怕是没命等到新娘子出场了。”

  施世朗挽唇笑了笑,帮他点了一杯,又让酒保帮自己添了点酒。

  汤岫辛喝了小两口就放下酒杯了。

  “怎么,”施世朗斜着脸问他,“你结婚后,酒量反而小了?”

  “不能喝太多,”汤岫辛朝他摆摆手,“等会一身酒味回去,父亲可就要训话了。”

  “可怜,”施世朗轻轻笑道,“还是我们家老头子开明啊。”

  说完,摇了摇酒杯,将里面的杜松子酒一口饮尽。

  “你家施老爷子想不开明也难啊,”汤岫辛靠着他笑说,“他就是想管,也管不了你这匹野马啊。”

  “照你这么说……”

  施世朗用指关节轻叩桌面示意酒保继续,旋即转过身来,手拄着下巴对他说:“我得找个练马师来驯我。”

  闻言,汤岫辛双掌一扣:“这主意出得好。”

  “回头我就去找个一等一的练马师来好好治你。”

  施世朗霎时笑出声来:“说得好像真那么一回事似的。”

  “你别以为我和你在说笑啊,”汤岫辛揽住他说,“我们身边就有一名绝好的练马师,要是他来,你就等着乖乖就范吧。”

  从刚才开始,施世朗的酒杯就没有放下过,这下似乎是真喝的有些多了,面颊两侧不觉浮起了些微热。

  “谁那么厉害啊?”他有些不服地问。

  “明决啊,”汤岫辛在他旁边说,“明决可是公学里蝉联几年的马术冠军,让他来驯你,简直是易如反掌。”

  一听到明决的名字,施世朗瞬时就想起了那天在电梯里,他紧紧箍在怀里的,那只结实有力的臂膊。

  那个时候,他闭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周围的一切都像是幻影,所有的存在都微乎其微。

  惟有明决的臂弯是真实的。

  那又怎么样呢,他很快又想。

  二楼的张太太分了两盆花,关先生领走了他的古董留声机,五楼的工读生选了几本原装外语书,就连他对门不到七岁的小孩都能领到两顶偏大的羊绒毡帽。

  偏生他,什么都没有。

  就好像他根本没住在那栋唐楼里一样。

  施世朗的心律在酒精的作用下稍显得急促,抿了抿两片有些干燥的唇后,不以为意地开口说:“马术厉害又怎么样,长得高轩又如何,让人过目难忘又有什么了不得的,不照样是纸上老虎不中用,连小小的柔术对练都能输给我,还怎么驯服我?”

  那一次的柔术对练,当选为施世朗这二十六年来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那是他第一次把高高在上的明决用力按在身下,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感觉。

  虽说是课堂上的对练,但在年轻气盛的男孩之间,胜负欲是无法人为控制的。

  因此,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真起来,一场属于他们之间的较量就开始了。

  在那场对练中,施世朗赢得并不容易。

  但结果是赢就行,过程长点也没关系。

  “你怎么这么好笑,”汤岫辛抚着额讲,“猴年马月的小事情也还记得。”

  “哪里是小事情?”施世朗很认真地回他,“简直伟大到可以载入史册了好不好。”

  “你想想,”施世朗转头对他说,“向来光鲜体面的明公子被人制在地上动弹不得,站起来后头发凌乱,衣装不整。这画面,多美好多动人啊。”

  汤岫辛因他的话乐得不行,笑够了以后拍着他的肩说:“我怎么觉得你像是醉了,说出来的话这么小孩子气。”

  施世朗扫兴地推开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扁声道:“你才醉了。”

  “好了,别喝了,”汤岫辛拿走他手里的酒杯,扶着他的肩说,“快开始了,回去吧。”

  施世朗长出一口气后,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

  他一转过身,便看见从宴厅的正门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那男人个头不算高,但也不算矮,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年纪,穿着一身贤良唐装,把摄人的锋芒藏得很好,看得出来是个不喜张扬的人,可身后跟着的两个保镖又令他低调不下来。

  “哟,大白天的也跟着两个近身侍卫,”施世朗好笑道,“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来到大上海了呢。”

  他的话刚落音,忽然被汤岫辛一把捂住了嘴。

  “嘘,”汤岫辛压低声音对他讲,“小点声。”

  施世朗不明所以地转过脸去看他,对着他干瞪眼:你脑子抽筋了???

  汤岫辛白了他一眼,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把他拉到一处角落后才将他给松开。

  “你干嘛?”施世朗拍了拍衣褶,“拍戏呢。”

  汤岫辛见他仍是不明就里,便将他拉近自己,放低声说:“我的祖宗,其他人都无所谓,这一位你可千万别给得罪了。”

  施世朗一脸困惑:“谁啊?”

  汤岫辛竖起手挡在唇前,慢慢地吐出三个字。

  “杜秋裕。”

  “听起来有些熟悉,”施世朗摸着下巴寻思,“像哪个有钱人的名字。”

  汤岫辛附在他耳边说:“就是那位有黑道背景的娱乐产业老大。”

  说着,他又指了指坐在远处一张宴桌边上的大龄胖子。

  “那个是他的儿子,杜麒瀚。”

  “哦——”

  施世朗恍然大悟:“就是那个换女伴比我还勤的太子爷。”

  话毕,又补了一句:“听说他身边最近才刚换了一位新欢。”

  汤岫辛一听,顿时哭笑不得起来。

  “我说,你能不能拣点好的来比较?”

  施世朗朝他摊手:“这是事实嘛。”

  “好了说正经的,”汤岫辛收起笑脸,“你别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虽然说这年头和平些了,但背地里还是有很多上不了台面的事情,真闹起来连警察厅都管不了,所以你没事千万别去招惹他们。”

  “尤其是那杜麒瀚,从小就是个霸王,大腹便便小肚鸡肠,野蛮又不讲理,谁碰了他一点东西都被打得半死,见到这种人你立即绕远走,有多远走多远。”

  说完以后,他回过头来,见施世朗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抬起胳膊撞了撞他的手肘,又问:“听见没有?”

  “知道了,”施世朗抬手反打他一下,“啰嗦。”

  汤岫辛跟个老父亲似的摇了摇头,随后抬起胳膊揽住他的肩。

  “走吧。”

  他们回到宴桌上,没过多久,婚礼便开始了。

  施世朗对婚礼的仪式和内容丝毫不感兴趣,全程只抬了两次头。

  第一次是去看那位与明决相貌有几分相似的明长庭先生,第二次则把目光放在了那位年轻的新娘身上。

  那个女孩有着一张初生小羊的面孔,被一身的珠光宝气缀得整个人好像在发光。施世朗原以为她是扑了粉才白得那么不真实,直到看见她纱袖下的纤细小臂后,才发现她本来就白得不可思议。

  施世朗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美到令人难忘的女孩。

  不过,他对她的心思除了欣赏便再没有第二层了。

  毕竟,他只对单身的女士们感兴趣。

  施世朗坐下不到半个钟又起身了,这回不是他自己偷偷溜走,而是施泊文瞧着他眼神迷蒙的醉醺状态,总感觉下一秒钟他就会在宴桌上昏睡过去,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便打发他到外面去吹冷风醒醒酒。

  施世朗走出宴厅后,沿着长长的走廊,来到了酒店的露天庭院。他在草地上站了几分钟,注意到庭院的另一端连着一个温室花房,便朝那里走了过去。

  花房里的空间颇大,抬头可以看见外面的高空,大面积的落地玻璃隔去了周边绝大部分的声音,因此这里面显得格外安静。

  施世朗身体里的酒意在踏进这里的那一刻开始无声发酵。

  正值中午,从外面散照进来的自然光,使得花房里面生起了一阵温和的暖意。而透过这片似乎弥漫着雾气的温暖光隧,施世朗看见花房的最里面坐着一个女人。

  他在原地静静欣赏了一会她令人遐想的身姿,随后绕过秀丽的小喷泉,走过一朵朵马赛克地砖铺绘成的华丽花卉,慢慢地走向了她。

  施世朗一走近,便看见了女人身侧那一大片明快的清浅花丛。

  坐在花台边上的邢珚在听见脚步声后,徐徐回过头来,看见了倚在玻璃墙前的施世朗。

  她对着施世朗轻轻展颜,杏子形状的一双眸眼微微弯了起来。

  “原来是施先生。”

  施世朗在那双眼睛朝着自己传递笑意的时候,放在臂上的右手不为人察觉地嵌紧了手骨内侧。

  很快,他又放松下来,扬起唇说:“小姐认识我?”

  闻言,邢珚婉然一笑:“我想,没有女人不认识施先生。”

  她看着施世朗,停顿两秒钟后,抿着唇边的梨涡,轻轻笑说:“或者说,没有女人不想认识施先生。”

  施世朗笑着摇摇头,随后站直身,朝她走了过去。

  他在邢珚对面坐了下来,坐下时无意间碰到了她鱼尾裙下的膝盖,邢珚却仿若不知,继续侧着脸,优雅地欣赏身侧的花丛。

  施世朗垂眸看了一眼那只停在自己小腿肚前的麂皮高跟鞋,心领意会地笑了笑。

  “我还以为我是唯一一个从宴厅里逃出来的人,”他抬起头,望着那一双含情杏眼说,“没想到,小姐比我快了一步,还发现这么一处好地方。”

  闻言,邢珚唇边抿起了淡淡的笑,轻声回答施世朗:“花比人有趣。”

  她看着那些花说:“你看它们,长得多么生动。”

  跟着,她像是叹了一声:“可惜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

  “这种花属龙胆科,”施世朗回答她,“叫做洋桔梗。”

  邢珚转过脸来,静静打量了他一阵后,开口说:“原以为施先生只对艺术感兴趣,没想到对花也有研究。”

  “谈不上研究,”施世朗微微摇头,望向那些洋桔梗说,“只是正巧,它是我最喜欢的。”

  邢珚笑着回过头去,在花丛里面发现折掉了的一枝。

  “看,”她将它拾了起来,嘴里说道,“这枝折了。”

  说着,她抬眸看了一眼施世朗,浅笑着将那枝洋桔梗递到了他面前。

  “既然这是施先生最喜欢的花,就把它送给施先生吧。”

  施世朗低头盯着那枚淡绿色的桔梗花看了一阵,随后给轻轻抽走了,抬起头来,将它插进了邢珚的鬓发间。

  他那双郁丽的眼睛里浮着柔和的湿润,开心笑时的神色有些像孩子。

  “你戴着。”

  他的手落在了邢珚的肩上,望着她的眼睛,发出了梦呓时的飘忽声音。

  “它和你在一起时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