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长歌闻言,双眸微微顿住,而后她笑了一声:“这有什么不好懂的?本座人美心善花活儿多,风趣体贴又懂得夸人。别说是她,喜欢我的人多着呢,可惜大多是小辈。”

  “花活儿多?”罗芳裘重点一歪,她片刻后意识到什么:“……”却是神色微僵,暗自蹙眉,满脸不相信她的样子。

  罗芳裘看向面前的女人——她依旧没个正形,只是随便一靠都甚是妩媚,眉目间风情流转,正冲自己若有若无地弯着唇。若不是身上还穿着嫁衣,很难不相信她是在明目张胆地勾引人。

  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了一副祸水皮相,人又爱笑,属于是个人瞧了心情都能好上几分的类型。

  但想起柳寻芹,罗芳裘却总是有些不忍相信。头一次碰到柳寻芹时,她还没有远为人称道的名气,只是寻常的一位年轻医修而已——也正是柳寻芹在外远游的几年。

  那时的医仙一身太初境弟子白衫的打扮,秀外慧中,沉着冷静。哪怕走在拥挤的人堆里,也格外让人觉得特殊。

  她曾经登台讲过丹道。摆场就在流云仙宗旁边,明明是未过双十的年轻人,却引得附近许多药宗的医修来凑热闹,意气风发不外如是。

  罗芳裘本是路过此地,她一向对这些所谓名门正派的医道不甚感兴趣。只觉他们行事束手束脚,虚有其表,嘴上说着仁义道德,手里却胆小慎微,毫无自己的看法,口里满是长辈说古人言,比起像是行医救人,乌压压地聚集成那么大的宗门,反倒更像是莫名的党派之争。

  她罗芳裘不算个好人,杀掉的人很多,看得顺眼救活的人倒也不少,她这一生凡是行事总是不按章法,放肆妄为,只凭着自己一腔喜恶来过——哪怕如此,自也认为比那些个要好上许多。

  这么不屑地想时,台上布道的那位少女就瞧起来愈发不顺眼了,想来只是个看起来唬人没本事的。

  罗芳裘当时也是年轻气盛,因而有意作乱,她微微一笑,特挑了最前排的一位弟子下蛊。

  金色的小虫儿钻入那人的肌肤里,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此蛊名为金丝,罗芳裘光是养它就耗费了许多心力,还在上面别出心裁地加以改良,正是颇为自满的作品。

  伴随着人群中的一丝惨叫,熙熙攘攘的群众乱成一团。罗芳裘则将自己隐没在人群之中,没趣儿地瞧着眼前的一切。渴望有个人能和她在此蛊上争个一番,又心中讽刺恐怕在场的人都没这个本事。

  而台上那名白衣少女,止了讲课,却是轻轻捏起手中握着的书筒,目光打量着动乱的中心,显得格外冷静。

  她迅速下台,素手捏住那人的腕骨,指尖夹杂着银针,对着几个穴位下去,快得几乎晃出了残影。

  罗芳裘看着她利落的手法,半点没有显出这个年龄应有的青涩,甚至比很多药宗浑水摸鱼的老前辈要来得炉火纯青。仿佛生来就会,已经在人的躯体上刺过千百万针,针尖只是她手指延伸的一部分似的。

  因为足够快,那金丝蛊还来不及吸食血肉繁衍生息,就已经被困死于经脉之中,再成不了气候。

  罗芳裘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杰作,被她几针下去截死了。这也暴露了此蛊的一大缺点,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起效。如果不是经此一遭,罗芳裘甚至浑然不觉——毕竟她从未想过有的人反应能如此迅速。

  再次回过神时,刚才的一片动乱竟已经平息。

  白衣少女整理了一下仪容,继续开口平静地讲着课。甚至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刚才的情况,给诸位介绍了医道里面比较偏门的一个分支,蛊类的特点。

  她虽然不知道刚才那蛊毒的名字,却能将其中的道理说明白七八分,底下的人还是听得云里雾里,最后逐渐散去。

  只有罗芳裘听得分明,久久立在原地,没有动弹,心中谈不上是欣赏还是不甘。

  那少女与她擦身而过时,罗芳裘忍不住问了她的名字,以及她的师承。

  “柳寻芹。”

  她谈起丹道时意气风发,然而私底下却很疏离。只先冲她淡淡地说了三个字,多打量几眼,又多补一句:“我乃太初境弟子,游学至此,兴致偶起上去讲了几句。这蛊是你下的,很精巧,十分难得。但不管是什么东西,拿来害人便不妥。”

  还不待罗芳裘答,那少女板着脸,却已经扬长而去,走入人堆。

  罗芳裘有预感以后这个名字会广为人知,至少在丹医二道中流传,事实证明她当年未曾看走眼。

  她当时起了兴致,便随着她走了一路,最后不知怎么搭上了许多话头。虽说柳寻芹总是很冷淡,但谈到蛊毒之类的却并不少言。

  一般而言,正派人士总是将这一类划为不耻,但身旁这位少女却并不如此认为,反而嗤之以鼻,认为这天底下既然存在此类秘法,必有几分道理或是用处所在,说不定还可以拿来救人入药,如今这样想起来,两人竟然也有相谈甚是投缘的一段时光。

  “这样啊。”

  越长歌在一旁笑得相当心虚,眉梢似蹙非蹙,心中却在不停地忏悔,要不是当年她心中纠结,做的的确过分了一些,害得她家的老师姐在门内见着她尴尬,只好跑去远门游学——不然怎的会随地散发魅力,再者是遇见面前这个心狠手辣的毒女人?!

  百因必有果啊。越长歌惆怅地一瞥那女人,报应这不就来了?

  罗芳裘冷笑道:“那一段时日我常常与她谈论,后来我与她约定百年以后再来比过。结果这人却寻不见影子,硬生生不知拖过了几个百年。”

  “奇怪,她不是不守诺言的人。”越长歌狐疑道:“你这约定——人家真的同意了吗?”

  罗芳裘不屑道:“不否认不就是默认了。”

  越长歌翻了个白眼,刚想嘲讽她莫名其妙,但转念一想这句话怎么如此熟悉?

  自己不是经常用这招来强行绑架她那不爱应声的老师姐吗?

  又是一桩现世报。

  于是她轻咳一声:“此言差矣。你不知道柳医仙自小有恶习,生人说三句才会答一句,可能是你问她问得少了,还不到回答的时候……也有可能是她当时正专注于别的,压根听不到你说话。”

  “好了好了。”越长歌抚掌而叹:“你看,多么完美的一场误会。现在没事了好妹妹,要不你立马给我把这蛊解了回去喝我的喜酒去——”

  罗芳裘突然一道掌风掀过去,将莫名凑近的那个喋喋不休的女人重新拍回了榻上。

  越长歌惊恐:“嗯?”

  “废话少说。我想要做的事还没人拦我。”罗芳裘一把撩开袍子,正对着床榻上的越长歌坐下。她冷漠道:“好不容易抓得了你,你以为我会轻易放手么?安分待着。反正七天以后……”

  她微微牵起唇角:“你会死的。到时候蛊毒发作,这张皮相可不再好看。”

  越长歌讶然:“你怎么知道柳医仙还有个恶习就是喜欢死人的?有时候本座觉着她看尸体,竟比看我温柔。”

  罗芳裘诧异:“柳……”她似乎有点想发问,但意识到不能被这个什么话题都能聊起来的女人带偏,于是干脆缄默不言。

  “你知道吗。”越长歌道:“她对于死人有两种审美。一是完整的;二是千奇百怪的。看起来你这毒女人没打算给老娘留全尸,岂不是落到第二种了?”

  “虽说我认识她多年,却也不懂得这么阴暗的癖好是怎么养成的。”

  “你们医修不会都有?”

  “不是。”罗芳裘冷冷道:“我不喜如此,杀了人也会用化尸散弄干净。”

  “我就说。”越长歌似乎松了一口气,她随即又道:“别误会,柳柳不杀人的,年轻的时候也不会,最多宰几只兔子,她只是爱捡尸……以前倒有很多,这些年年景好了,没有那么多人死,倒是件好事。如此一说,本座捡到的无家可归的小崽子也变少了。最近捡到的一个还是你家干女儿柳青青……”

  罗芳裘也是个喜静的人,或者说她看着越长歌似乎在和她神采奕奕地唠嗑聊天,手里就只差一把瓜子儿——看到这个女人这么摆烂,她很难高兴得起来。

  那张轻浮又美艳的脸上看不出半分要死之人的觉悟,也没有让人觉得愉悦的恐惧与绝望。

  更可笑的是她的确有几分功力,罗芳裘有时候想接个话,是靠心中一股不虞之气,才硬生生地忍住了的。

  如此几番折腾下来,只觉得脑上一根筋突突地跳。

  “本座——”

  “闭嘴!”

  在她扯了第五十四个莫名其妙的话题后,罗芳裘支着额头的那只手往桌板上重重一摁,指甲险些陷入木头里。

  一时桌板裂开,尘灰四起。

  她警告道:“再说一句我把你毒哑了。反正留着条命就行。”

  这年头医修一个比一个凶,还是可人的柳柳好。越长歌翻了个白眼,将榻上的一床被褥扯开,很自然地盖在了自己身上,团成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越长歌眉眼倦怠,颇有些无聊地裹着自己,有些哀怨地看着窗外。

  罗芳裘感受到了久违的清净,身上柳寻芹抽出来的几道伤痕本就隐隐作痛,如今,终于可以集中注意力来修复一下。

  结果没过多久———

  的确没人说话。

  但那女人轻轻哼出来的婉转歌声,又在耳边经久不息地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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