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到了约定的时间,来的只有步元轩一人。他也没多说什么,带着谈锦径直去钱庄取了钱。

  待取过钱,要分开时,却又忽然道:“听说你在花溪城时曾免费分发有强身健体之效的茶粥?”因着潘南几次找自己,谈锦总觉得这位步少爷对自己的观感算不上好,没料到他竟会主动搭话。

  谈锦点头,听他继续道:“你与宋县令有些交集,应当早早地便知道时疫之事吧。”

  “正是。”

  步元轩似是有些犹豫,却仍是继续道:“三日前我收到的消息,时疫已然蔓延到葭萌城,恐怕如今花溪城也已经沦陷了。”

  谈锦几乎是立刻便想起他寄出的那封还没有回音的信,花溪城是否已经沦陷,答案似乎显而易见。

  “竟然传播得这么快,朝廷为何还不拨人治疫?”甚至京城这边的百姓似乎还都蒙在鼓里。

  步元轩冷笑了一声,“你以为这疫病是从何处传出的?”他四处张望了一番,和谈锦一道上了马车。

  没了外人,这位小少爷竟然同谈锦说起了皇室秘辛。先是说如今的皇帝如何昏庸,又开始一个个罗列几位皇子,说来说去最有可能夺得皇位的一位是二皇子,一位是四皇子,还有一位是太子。

  二皇子风流,朝中党羽众多;四皇子看似避世,实则暗地里小手段不断;太子虽无功无过,但顶着这个头衔,无过便是最大的功。

  “如今这时疫便是因为四皇子在西北边境屯私兵,悄悄运去的粮草又被山匪抢了。私兵因无食而内斗,造成大量伤亡,幸存的那些索性从尸体上剜肉吃……”

  “这种事你是如何得知的?”若说步元轩先前说的皇室秘辛还勉强能说是朝中人都知道的,但后面屯私兵这一段,恐怕连皇上都不知道,他又如何得知?

  “很简单。”步元轩摸了摸鼻子,眼中的窘迫一闪而逝,“因为那帮山匪打劫了四皇子的粮草后,刚巧也把我打劫了。我在匪寨中待了数日,听了许多消息。”那次逃出来也算是九死一生的经历,哪想到等他养好伤,就看到潘南把他们的定情信物送人了。

  这理由听着倒也合理。更何况步元轩虽是商人之子,但年纪尚小,性格也挺“傻白甜”的,应当不会撒谎,“那你为何要和我说这些?”

  “我看了你给潘南写的商业规划,你很聪明,怪不得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让快要倒闭的酒楼起死回生。还有你从前在花溪城分发免费糕点和茶粥,虽说应该是为了招揽生意,但终究是善事,你是好人。”

  被发了好人卡的谈锦:“……”

  “所以?”

  “所以朝廷迟迟没有行动,时疫总有传来的那天,届时你我,以及更多的人都将感染。”他顿了顿,“潘南生了张那么漂亮的脸,生疮就可惜了。”

  这也是谈锦挂心的问题。覆巢之下无完卵,若是时疫真的无法控制……谁也讨不着好。步元轩不希望潘南感染,他也是同样的心思。

  “你是想与我联手,共治时疫?”谈锦略一思索,又道:“此事光靠我们是不够的,还得朝廷出面。你既然已经知道四皇子是一切罪魁祸首,索性将这一切告诉二皇子,将这当做你的投名状,再由二皇子在朝上提出治疫之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事一旦摆在明面上,即便上面那位再昏庸无道,也该采取些措施。”

  “如此,我不就站队了吗?若是二皇子败了,步家又该如何?”不同于谈锦,步元轩还要考虑背后的家族。

  “按你所说,此事之后,四皇子一派便彻底倒了。剩下的只有二皇子与太子。太子虽占了个正统的名头,但到底平庸,继位的可能性恐怕还比不上二皇子。如此看来,如今若要站队,选二皇子倒是最优选。”

  “不过步家势大,即便不投靠任何一方也能在乱世中保全自身,你还是仔细考虑吧。”

  “不。”步元轩咬牙道:“你说得对,我应该投靠二皇子,但不代表步家,只代表我自己。”父母一直反对他娶潘南,但若是他能做出一番事业,便也能在自己的婚事上做得了主了。

  “如此,我帮你牵线。”和殷声说上一句便行了。

  *

  “元清,就吃这点便不吃了吗?”齐方知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陪自家弟弟吃饭,但青年才吃了几口便放了筷子。

  “最近胃口不太好。”齐元清看了眼外边的天色,已然黑了,“大哥今晚要住在这儿吗?”此处虽是齐方知的私宅,但平日里他一向是住在齐宅的,今日在这待到这么晚,莫不是晚上也要住在这。

  “父亲今夜在四皇子那商议要务,晚上也宿在那,我便不回去了。”

  “原是如此。”齐元清低下头,倒有些担心,今夜大哥在,谈锦翻墙不会被发现吧。

  是夜,四下无人,齐元清没点灯,立在竹林中等,外边传来动静,他仰头便见到了心中一直惦念着的人。

  男人坐在墙头,身后半弯的月亮和漫天的星斗为他镀上一层清辉。他单手撑着墙往下跳,明月与星光便仿佛一同落下,随着他的步子一同映照而来。

  “等了多久?”谈锦握着青年的手,挥了挥手中的食盒,“你最近胃口不好,我熬了点苹果莲藕汤,要不要喝点?”

  “好。”掀开盖子,一股甜香蔓延开来,谈锦脱了外衣垫在地上,拉着青年席地而坐,待人慢慢喝完一碗后,他递了帕子过去,想起从前的事,玩笑道:“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给你递帕子,你都不接。”

  他一提,齐元清也想起来了,便有些赧然,又想起那日在葭萌城他刺男人的一刀,更觉抱歉。谈锦一对上他的眼便明白了他的心思,哄道:“你若是心中觉得愧疚,不如亲亲我。”

  “你从前不是这样的。”齐元清还记得两人定情之前谈锦分明很生涩,握个手都要脸红。

  “我如今……”谈锦笑了一声,拉着青年的手贴在自己的胸口处,一声声急促的心跳顺着掌心传来,“感受到了吗?一同你靠近,它就这样,真是——”

  微凉的唇瓣抵上来,青年学着他平时的做法,试探着伸出带着果香的舌。

  “真是受不了。”谈锦笑着说完了未尽之言,纵容地揽上了青年的腰,感受着他笨拙的挑逗和撩拨。

  渐入佳境之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暴喝,“你们在干什么?!”

  谈锦猛地睁眼,将青年护在身后,转头看向来人,冷厉的目光在瞧清男人的脸后扭曲了一瞬,而后勉强放柔了些,“咳咳,大哥。”他有些尴尬地开口,唇上泛着水光,是方才亲热的证据。

  “齐元清,过来。”齐方知不理谈锦,径直去喊他身后的青年,还叫了全名,显然是已经生气了。

  青年正因亲热被抓包而脸热,闻言抓着谈锦的手握得更紧,自男人身后探出半个头,期期艾艾地开口,“大哥,我与谈锦是正经夫夫……原本就是要住在一处的……不如我搬出去住吧。”

  “你说什么?”齐方知都要气疯了,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高岭之花的弟弟突然对渣男死心塌地更让人生气的事,“你从前是极守礼的。”如今却在竹林里与人亲热,简直不知羞耻。

  “大哥。”谈锦听不得他训青年,“是我要元清与我在这见面的。”

  “谁是你大哥?”齐方知厉声道:“我告诉你,齐家三子齐元清一直在丞相府养病,从未嫁与过你。”

  “大哥!”齐元清听出他的意思,竟要不承认这桩婚事,“我与谈锦已有夫夫之实。”

  “有没有夫夫之实又有谁能看出?你是我的弟弟,将来等我手握实权,自会替你找个德行出众的男子。”

  “而如今,他只是一个闯入别人内院的浪荡子。”齐方知指着谈锦,眼睛却望向齐元清,“三少爷今夜散步被浪荡子冲撞,扰了心神,该回屋去了。”

  “我不。”青年自谈锦身后走出,立在他身旁,执拗地回望自己的哥哥,“他是我的夫君。”

  谈锦握着青年颤抖的手,拍了拍他的背,心知如今这局面一半是渣男原主的锅,一半也是自己的身份尚且配不上相府公子,是以才如此被动任人拿捏。

  “齐大少爷,先容我与元清说几句话。”谈锦转身挡住了齐方知几乎要喷火的目光,托着青年的脸小声道:“元清,今日过来,原本就是有话要同你说的。”

  “什么?”青年仰头,方才还冷硬的目光顷刻间柔顺得不可思议。

  “花溪城中恐怕已经有人感染时疫,这疫病传播迅速,距离传入京中估计也不远了。”

  青年攥紧了他的衣服没有做声,听他继续道:“步家最小的少爷找到我,说要与我共同治疫。”

  “那是官府的事,与你何干?”青年罕见地打断了他,目光颤颤,几乎能猜出他的下一句。

  “确实是官府的事。”男人的拇指拂过青年眼角,“但只靠官府,恐怕不行。你如今好好地站在我面前,我便不能让危险靠近。”

  “不行。”齐元清拽住了他的手,“我不许你做这么危险的事,你又要丢下我吗?”

  “我没有丢下你,也不会丢下你。”谈锦耐心地解释道,“我想和你长长久久,一块长命百岁。若是此事成了,功名利禄少不了我的,届时我再去相府提亲,你是不是就能以相府三公子的身份堂堂正正嫁与我了?”

  “可我们本已经成亲了。”

  “那日成亲的真的是我和你吗?”谈锦的眼神依旧温柔,说出的话却叫齐元清心慌,“其实我有些在意,与你举行成亲仪式的人不是我。而嫁给谈锦的人,也不是相府三公子齐元清,所以大哥才能说出方才那番话,我们也无从反驳。”

  他顿了顿,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齐元清,我们和离吧?”

  “你说什么?”青年的眼红了。

  “和离的是从前的谈锦与那时隐姓埋名的齐元清,不是我与你。”谈锦有些心疼地抚摸青年晕红的眼角,碍于外人在场,止住了亲吻的欲望,“第一次见面时,我便想着要与你和离,日后替你找个好人家。但如今,我觉得若是我取得了功名利禄,我便是那个‘好人家’,你说是不是?”

  “你无需功名利禄,就是我心中最好的夫君。”齐元清攥着男人的衣襟,太阳穴一跳一跳地发胀,他既不希望和离,也不希望男人前去治疫。他已独自一人走了许久,如今只想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温暖。

  谈锦没有立刻回答,捧着青年的脸没了动作,眼神却缠绵,一寸寸地顺着青年的眼角眉梢滑下,“我想你风风光光地与我成亲,届时便将你母亲的牌位迁出来。”

  爱是常觉亏欠,谈锦总觉得给青年的不够多,不够好。

  他前二十六年的人生过得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苦,也从未亲身见过苦难的具象模样。直至来到这里,透过另一人的眼睛,窥见青年压抑过往的一角,于是惋惜、可怜……种种陌生情感填满他的胸腔,直至某一瞬间,变成了爱。

  爱一个人,便想取整个世界最花团锦簇的部分呈于他的眼前。

  “你相信我吗?”谈锦的手抚过青年的发,“我一向很幸运。”与那类酷爱权衡利弊规避风险的商人不同,他是天生的风险爱好者,高风险带来高收益。他的运气向来不错,从未失手。

  “我敢保证,我能全身而退。”他的目光如此坚定,大概所有与之对望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相信他。

  “……好。”望着男人的眼睛,齐元清便知自己无法左右他的想法,“我只等你三个月,你不来,我就……”

  他想说些与旁人成亲的狠话,却又终究觉得无趣,半天没了下文。

  谈锦知晓他的心思,心软得一塌糊涂,终究没忍住在青年额上印下一吻,“我一定会来。”会归来得比你期望得还要早,合格的恋人不会让其所爱常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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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出自《尚书》。(人民是立国的根本,只有让百姓安居乐业,根本才能稳固,国家才能安宁。)

  世界线开始收束了,嘿嘿,进入收尾阶段,每天码字都很开心。朋友说这就相当于doi快射了,我说“是的,我目前的状态:啊啊快到了”

  我的权谋就是小孩过家家qaq,不要深思不要考究

  谈锦:请问是有什么每章必亲嘴的kpi吗?

  作者:啊,不是啊,明明是你俩自己要亲的!我大纲里可没写这个!(指指点点)现在好了吧,偷情被抓了吧!

  写后半段的时候我的胃好痛,物理意义上实现与齐元清共情了。大家一定要记得多穿衣服,我就说穿少了被冻得胃疼kkk

  我的作话就是每次写着写着想说话了就在底下来一段,然后发文的时候会适当删一点,但还是很跳脱而且话很多。不爱看就尽情点右上角屏蔽作话吧,真的,我很怕话多招人烦,爱看的宝宝尽情看。其实我生活里反而很高冷,曾经在总经理找我谈话时说:话不投机半句多!

  以及我前几天翻看了存稿箱里21年写的一个坑,在我印象里那篇文写得可烂了,但是隔了两年再翻开的时候我发现我写得很好,算是三世纠葛,用了大段梦境和回忆来叙述,当时我以创作者的视角觉得写得很慌乱,但是隔了两年,当我完全忘记故事梗概,以读者视角看的时候,感觉写得清楚的同时还保留了该有的悬念(啊啊啊为什么突然开始夸自己)所以想问问那时候的自己为什么没完结!!!搞得我看了一半不上不下的,一下午都很伤心,翻箱倒柜找之前写那本的创作思路,最后只找到一张纸……呃,最起码有一张纸,更幸运的是那张纸上恰好记了那篇文最大的一条暗线哈哈!多么走运!打算明年狗尾续貂一下,填了那个坑。(是的,两年前是貂,如今是狗尾,哭了!)那时候的文字比如今更温柔,大概是因为没有接受工作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