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在恋综摆烂后,我成了万人迷【完结】>第17章 【第一期】播放结束

  观看完各自的心动链接后,节目组留住他们,宣布明后两天休息,后天晚上回小屋就可以。

  许天开笑呵呵地说,“下期录制就没有这么轻松了。我们预计五期的内容,到第二期开始,任务会加重,内容也不是单纯的浪漫约会了。”

  节目组商讨过,他们的节目在前期有热度,一则是导演的名声,二则是男性交友类,全是帅哥,自然热度不小,但如果之后还是单纯地按照以往的恋综拍摄手法,很难有突破。

  唐辞允坐在最前面,举手发问,“那具体都有些什么艰难任务啊,让我们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暂时保密。”许天开笑了笑,故意卖了个关子。

  这关子卖给他们,也同样卖给网友。

  直播的弹幕此刻正顺应着许天开预想的,正对下期的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好奇心会驱使他们猜测,吊足了胃口。

  从阁楼下来后,孟礼直接跟着罗朝去蓝队房间,拿了盒创可贴回来。

  “这是朝哥的创可贴?”周舒童看到孟礼回来,拆开抽出几片,“都是卡通图案,没想到朝哥这么有少女心啊。”

  孟礼微微蹙眉,又把创可贴塞回去,放进药箱里。

  “礼哥你不换一个吗?”周舒童刚咽下去一大堆药丸,表情聚在一起,吐出一截舌头,吐槽了一下药的味道,没看到孟礼嘴角抽动了一下。

  “刚刚看伤口已经结痂了,应该用不到。”

  说完孟礼便拿起电脑,要出去,临走前嘱咐,“我还有工作没弄完,你们先睡,不用等我。”看了眼周舒童,“你好好休息,睡一觉就好了。”

  周舒童愣住,后知后觉地点点头。原来是怕打扰到他啊,有些小感动。

  虞惊蛰在外面给宋女士通了一个电话,十分钟后回来,看到周舒童进了浴室,孟礼也不见踪影,索性躺在床上登录自己的微博账号。

  99+的消息,上面的粉丝量已经突破了一万,短短两三天涨粉速度好快,看来这个节目在网上反响很不错啊。

  他浏览了其他嘉宾的账号,粉丝量基本相差无几,最高的是唐辞允的账号,目前已经有三十几万的粉丝量了。

  发布的内容大部分是自己的帅照,点赞也都维持在几千左右,是他们之中人气最高的。

  周舒童发的都是自己的书画作品,活动现场,以及和学员的合照。

  孟礼则分享股票的最终趋势,还有经验贴,评论里有很多活跃的股民。

  没有搜到时焕喆本人的账号,只有一个他的亲友号,负责分享他的学校生活,粉丝数不少,十几万,其中学生群体占大比例。

  真够任性的。

  虞惊蛰内心啧了两声,回头看自己几乎可以称之为荒地的微博,上面只有一条转发节目组微博的内容。

  他从今天拍摄的照片里跳出几张图,六张风景图,两张他拍,外加一张和唐辞允的自拍,凑够了九宫格。

  【哈喽,一些的分享】

  刚发出的微博很快就有人点赞,他挑了几条回复完,周舒童从浴室出来,跟他知会了一声。

  虞惊蛰应了一声,把手机扔到一边,抱着换洗衣物进浴室了。

  脱衣服的时候隔着门板听到时焕喆的声音。

  “这是药,我挑了些节目组药箱里没有的,你看看有没有可以用的。”

  周舒童说了声谢谢,时焕喆站在那里向里面看了眼,“虞惊蛰人呢?”

  “他在洗澡。”

  虞惊蛰对着镜子眨巴了两下眼镜,时焕喆找他有事?可耳朵趴在门上后外面又没了动静,应该是人走了。

  时焕喆回到房间的路上,步伐飞快,走路都赶上小跑了。

  一回来就进洗手间,用牙咬住自己的拳头,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现在游离的状态。

  不是,他这是在干嘛,只是听到虞惊蛰在洗澡的消息,稍微幻想了一下,浑身的血液就都热了。

  他用冷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骂了声禽兽,然后才出去。

  唐辞允已经洗完澡躺在床上了,但还有手机的亮光应该是还没睡。

  罗朝在打电话。

  时焕喆从衣柜里拿出行李箱,翻找后拿出一个牛皮本子,坐在自己的书桌旁,抬头时看到旁边竟然还放了摄像头,他立马抽了张纸,“录制结束。”

  不能给他们看。

  然后他低下头,翻开了自己的日记本。

  第二天日头刚亮,虞惊蛰迷迷糊糊醒来,就看到旁边两张空床位。

  他爬起来从床头柜摸过来眼镜戴上,看到节目组微信群里都是嘉宾们的告别。

  都走了啊?

  屏幕黑下来,他看到了自己的新眼镜,这是节目组准备的透明镜框,说是很适合他。

  无所谓,用哪个都一样。

  洗漱完,又整理好行李,虞惊蛰托着行李箱走下楼,听到厨房传来一声喷火声。

  还有人没走啊?

  他好奇走过去,就看到阳光下时焕喆五官更加立体,垂下的睫毛都成了透明色,穿着一身潮牌运动服,在拿着喷火机……喷冰激凌?!

  而且那个喷火机还是粉色的恐龙样式。

  有点违和,但不失帅气。

  时焕喆听到动静,抬头看到他嘴角微微勾起,“醒了?”

  虞惊蛰嗯了一声,时焕喆停火,指了个方向,“朝哥给你准备了早餐,吃完再走吧。”

  “早餐?”虞惊蛰扭头果然看到餐桌上有份吐司面包和豆浆,笑起来,“那我先口头谢过朝哥了。”

  说完回头问,“你们都吃过了吗?”

  “吃过了。”时焕喆点头,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两三秒后,“新配了眼镜框?”

  “这个啊,这是节目组准备的,他们看不下去我的黑框眼镜。”

  时焕喆心道,那个眼镜确实有些呆,但……很可爱。

  “就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戴的那个吗?”

  “对,我多年的老朋友了,高中就开始戴着了。”

  “你是个很念旧的人。”时焕喆得出结论。

  “可以这么说,熟悉的东西用起来会舒服。”虞惊蛰趴在台子上,看着时焕喆熟练地烤了一面冰激凌,“我觉得你应该是喜新厌旧的人。”

  “我吗?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直觉。”说着虞惊蛰又很认真地反问,“那你是吗?”

  时焕喆看向他,没说是还是不是,把手上的冰激凌翻了个面来烤,“我十岁那年,我爸送给了我一块表,结果第二天就被我摔坏了,当时怎么说呢,小孩子对礼物总会有一阵子新鲜劲,在最喜欢的时候坏了任谁都会难过,于是我就崩溃大哭。”

  还真想不到小时焕喆哭鼻子的样子,虞惊蛰撑着下巴,“然后呢?”

  “我爸没有骂我,只是告诉我,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帮我把那块表重新返厂去修,一周后我重新拥有了它,它还是那么新,但我变得很珍惜它,生怕又磕了碎了,于是最后把它放进了很重要的地方保存了起来。”

  时焕喆语调缓慢,低着头仔细将冰激凌的各个角落都烤到焦嫩,停火的同时掀起眼皮看向虞惊蛰。

  “所以什么东西坏了就修,我认为这个道理可以放在任何事情上,包括感情。”

  话音落下来的时候,空气跌入了沉寂,虞惊蛰愣了愣,时焕喆没有直接回答是与不是,可他讲的这个故事就已经给出了答案。

  他缓缓将身体站直,面前递过来一块冰激凌。

  “冰激凌烤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