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伥鬼>第146章 征服

  逄风一向很让人有征服欲。

  首先,他身居高位,手腕毒辣。

  其次,他很会气人,却从不说不雅词句,礼仪无可挑剔,用词端正客套,但就偏偏能把人气得半死。逄风顶着那张好看的脸,从你面前走过,可你就是得不到他。虽然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只要他愿意,半个仙门的人也不够他杀。

  最气人的是,他还是太阴之体,俗称炉鼎。太阴之体修为每前进半分,骤涨的阴气就会刺得骨缝如同针扎,只得靠双修缓解。

  但逄风根本不会受到这影响,他血液中的阴气浓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直到南离和他昏天暗地才淡了些。

  也因为这些积蓄多年的阴气,南离修为一路暴涨,甚至灵力已经隐隐超过全盛时期的他了。只不过在灵力与术法的精妙运用上,他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逄风的。

  然而这可望不可即的美人,到底是被一头蛮狼以老牛嚼牡丹的架势吞吃入腹了。

  狼根本没法对他的主人无动于衷,他是一团燥热的火焰,而逄风是薪柴,火只要触碰到就会炽盛就会炸裂。他想去征服他,想去占有他,这是刻在骨子里的。

  第三日,逄风的魂魄总算稳定下来,他清醒过来了,只是依然没有记忆。手指抚上腿上的淤青,又触到脚腕的红珊瑚,逄风短暂地沉默了。

  在他眼里,这倒是像极了南离趁人之危。

  南离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老老实实闭上嘴,让他先适应适应身子。

  逄风试图摘下那串火红的珊瑚珠,可惜它已经缠绕在魂魄上了,他摘不下来,指尖搭在圆润的珠子上,望上去竟有些无措。

  但不得不说,那串珠子的确很配他。南离那时虽然是狼,眼光却格外好。火红的珊瑚缠在踝骨上,衬得他脚腕格外白皙,被攥住的时候,血珠子在细脚腕上晃个不停,又显出几分旖旎。

  南明焰在砂锅下翻滚着,气孔冒出的白雾缈缈,热气顶着晃悠悠的砂锅盖咚咚响。亮晶晶的冰糖在红枣粥中融化,和着各种豆子煮得烂熟。满屋都是令犬类感到惬意的家的气息。

  逄风拖着两条动弹不得的腿,试图挪动身子爬起来,小腿却屈了一下。南离托住他的腿弯,把他抱到木车上:“膝盖好些了?”

  耳朵之后,最先恢复的竟不是双眼,而是他的腿。虽然只是恢复些知觉,依然动不了,却也让南离喜悦得不行。

  逄风哑声道:“……有知觉了。”

  不太想与他搭话的模样。

  南离也没去解释什么,只是端着木勺为他盛粥,咸鸭蛋是他从集市上买的,有些咸了。他担心逄风的嗓子,便用干净的筷子挖出流油的蛋黄,送到他的碗中。

  逄风默不作声地吃掉了。

  即便逄风依然没有恢复记忆,南离也发现了些端倪——神魂稳定下来后,他不再抗拒自己的好意了。

  ……或许可以再进一步。

  昨晚弄了一夜,他照例为逄风揉腰。在小屋中无人看见,南离便主动化出耳朵和尾巴,尾巴四处作乱,晃来晃去,被逄风捉在手里。

  他知道逄风很喜欢自己的尾巴。但今日的逄风抿唇不语,似乎不想同他说什么。

  中午,南离照例做了几个清淡的菜,又熬了参汤。逄风几次欲言又止,在南离为他舀了一勺汤后,终于意有所指道:“参汤虽然补身子,但多饮亦会虚不受补,火气旺盛。”

  南离一开始没理解他的话中之意——逄风体内阴气旺盛,又怎能上火?可细想片刻,又恍然大悟——这人说话藏一半露一半,话里有话。这根本不是在说人参,是在说他自己。

  逄风的太阴之体可不比千年人参还补?与他双修,若是过了头,筋脉寸断、灵力逆行也不是没可能。他这是在委婉提醒自己不要纵欲过度。

  南离升出了分怪异的感受——一方面逄风关心他了,他心底发热;另一方面逄风担心他不行,虽然是出自好心,但男人是不能被说不行这两个字的。

  他说:“无妨,我毕竟是妖,肉体强健,喝个几十碗都不成问题。”

  逄风:“……”

  这头狼真是无可救药。

  他便不再理南离,从案上取了本书,摸索着读了起来。此刻入了冬,车马不便,驿人很少来了。逄风倒也清闲,只是他读着读着,忽感膝上一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跃上了膝头。

  是南离,只不过与先前的白色小犬不同。这次他并没有化去那两根雪白的大尾巴,两条尾巴铺在逄风膝盖上,绵软又暖和。

  只看这两条蓬松的长尾巴,狼很有可能被认成狐狸。事实上,南离从前也经常被认错成狐狸。长夜太子将错就错,与人说这不是狐狸,是条狗。狼不给他留面子,便龇牙咧嘴去咬他的手,再被一剑鞘抽倒,周而复始。

  他就连抽自己的时候也很好看,从前怎么没注意到?狼趴在他膝盖上,又开始想入非非。

  逄风的骨缝总是刺痛,这尾巴比皮子的护膝更管用。他没赶它下去,就这样让狼趴在膝盖上,静静地读着。

  他正专注着,脖颈上却忽然传来绵软湿润的触感——怀里的雪白小犬舔了他。

  他的脖颈曾经有过一道青黑的勒痕,如今已经消散了。狼的舌头蹭过他脖颈的大动脉,甜香的血液正在其中潺潺流动。逄风不知道,他已经将最脆弱的脖颈暴露给了这条狼。

  这是相当危险的行为。

  从前长夜太子也是这般,甚至放任狼去舔吻他的脖颈,只是他总能在狼的牙齿刺入血管前将它撂倒在地。而如今的他肉体凡胎,反抗不了南离,可狼却只是饱含情意地舔了舔。

  狼依然有野心勃勃的兽性,它依然想征服占有它的头领它的主人,想将他囚在身畔,想夺去他的五感六识,想咽下他热乎乎的香甜的血,想让他屈下膝盖骑跨在他身上,但狼永远不会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