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伥鬼>第144章 欢喜

  好消息,逄风想起他了。

  坏消息,逄风认不出他了。

  之前他抚摸了南离的皮毛,模糊的记忆开始复苏,但这为本来就虚弱的魂魄造成了负担,勉强黏合起来的魂魄险些再次四分五裂。

  幸好南离早就准备好了应对之法,因此他虽然双手发抖,却并未慌乱。他抵着逄风的额头,在剧痛中撕下自己魂魄本源黏补他破碎的魂魄,又唇对唇喂他饮下稳定神魂的灵露。

  逄风依然神魂不稳,魂魄却已经停止碎裂,开始慢慢修复了。

  然后他就成了如今的模样。

  他只记得他养了一条小狗,他没有照顾好小狗,把它独自留在悬崖边了……他要回去找小狗。

  在逄风千疮百孔的记忆里,那条小狗只有巴掌大,耳朵软软耷拉着,只会细细软软地叫。它还那么小,没有他就会死去的。小狗有时会使坏,不过他不会和小狗生气,他要把小狗找回来。

  而面前这高大俊朗、还和他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显然不是他的小狗。

  南离与他魂魄交融得紧密,顷刻便知晓了他的心念。他心底酸疼得要命,却不知如何是好。逄风神魂不稳,记忆混乱不堪,不知今夕是何年。南离只得时刻在他身畔照看。逄风看上去安安静静,和平时没什么差别,可稍有疏忽,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南离去灶台煮饭,稍微一会没看住,逄风就用剪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南离赶到时,殷红的血已经沿着细腕滴滴答答淌了下来,他又气又怜:“……你就这么不在乎自己?”

  而逄风语气却无辜极了:“小狗饿了。”

  小狗不喝他的血,会长不好身子的,他还是更喜欢圆滚滚的小狗。

  他这句话撕开了南离心头血淋淋的疮疤,似有冰锥刺入心脏,痛得他几近晕厥。南离强忍着不落泪,跪在地上为他涂抹上药膏,又悉心缠上纱布。

  ……他说过,不会再让逄风痛了,可逄风还是为他受伤了。

  南离不敢再让逄风一个人待着了,逄风望向窗外,他就坐在他身畔剥橘子,橘子瓣剥好白色的橘络,再喂到他唇边。

  逄风就乖乖吃了。

  窗外有棵柿子树,入秋之后,黄澄澄的柿子如数盏灯笼,几乎压弯了枝。每夜,它的树影都摇曳在他的窗纸上。逄风看不见,却也静默地望了一会。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本能地摸索着,嘴里含糊着:“剑……”

  没有剑,他就保护不了小狗了。

  南离扔下手中的橘子,紧紧拥他在怀:“没事……没事……等你好些了,我就去寻上官法那老贼……”

  可他知晓这只是空洞的安慰。

  就算他能将逆魄取回,可逄风如今又如何能握得了剑?业力压迫之下,他做个寻常的凡人都难。虽然逄风总说剑只是趁手的兵器。可南离却清楚不是这样的,他的冷淡疏离下,藏着极温柔的一颗心。

  他要是知道自己无法握剑,该多痛苦?

  夜里,南离早早用南明焰点了一盏小灯。

  逄风习惯于深夜入睡,此时自然睡不着。南离怀拥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说话。

  这些话,从前他一向都是对着他的灵位说。而寻回逄风后,他又没法对清醒的逄风说,此时倒是都能诉说而出了。

  他说:“宝贝,我买了只船,等你看得见了,我们去做生意好不好?”

  逄风没理他,南离又自顾自道:“不过我太愚笨,只能给你打下手,你不嫌弃我就好。”

  怀中的逄风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眼中却是清明的。南离呼吸一滞,有那么一刻,他甚至以为从前的逄风回来了。可那清明只持续了一瞬,就又变得无神。

  他说:“可我会死的……”

  南离的心几乎痛得要裂开:“没事的……你要是不在了,我就去找你的转世……若是找不到,我就随你而去……要是你不愿意要我,我就只做一条小狗……我总会陪着你的。”

  你若做一块石,我便做你身畔一粒沙;你若做一只雀,我便做你爪下一根枝;你若做一朵昙,我便做一棵乌桕,就算触碰不到你,也千世万世为你遮阴。

  秋雨淅淅沥沥,融入奔涌的河溪,可他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不,”逄风静静注视着他,“我是说,如果我不在了,你该怎么办……”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无所不能的,逄风很多次身负重伤,险些死在左相严酷的任务里。濒死的他也曾想过就这么睡过去,但望着对他的咽喉虎视眈眈的狼,逄风忽然又觉得,他不能死。

  他死了,就没有人护着他的小狗了。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逄风只是在想,如果他不在了,南离该怎么办?活下来的人,总比死去的人要更痛苦的。

  他舍不得让他的小狗承受这些。

  南离蓦然说不出话了,他抑不住心中汹涌的感情,低下头吻住了他湿润的唇。

  他颤抖问:“……我可以么?”

  逄风没有言语,他知道他默许了。单薄的中衣被解落,灯中的火焰无声地熄灭了。

  南离人间游历时,曾借宿在雪山古刹,于金刚座上见欢喜佛。他起初惊疑此等秽物怎能明居佛坛。庙中喇嘛却言:“明王原为残暴妖魔,八千罗汉不能降。唯有明妃以欲制欲,以身饲妖魔之恶,渡他向佛。”

  南离那时还不懂,而如今逄风跨坐在他腿上,与他四臂相拥。两人心口紧紧相贴,闻彼此心跳如擂鼓,姿态竟与欢喜佛无二。他忽然在想,或许逄风也是在饲他渡他。

  他本是一头兽性未褪的野狼,人性全因逄风而起。他原以为逄风是他的血海宿仇,却不知他原是自己的兰因。

  他从前与逄风有过许多,可唯有这次是情意相通的。欢爱,唯有相爱,才能尽欢。而情至浓处,他听见逄风轻轻喊了他的名字。

  狼的名字是他的主人取的,他也喊过很多次他的名字。曾为长夜太子时,他无聊时便会唤它,狼那时候很厌恶他漫不经心的语气;曾为林逢的时候,他也喊过他很多次,语调是温柔的含笑的。可这次和哪种都不同。

  含着爱与欲,和他一样。

  南离吻了吻他的眼睫:“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