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伥鬼>第141章 发簪

  夜里,两人依然是相拥而眠的。

  逄风屋中只有那一张床榻,南离借口说他要随时查验他体内阴气,就与他同眠于那张床上。而逄风一开始蜷缩在离他很远的榻沿,可后半夜却还是耐不住冷,被他搂到怀中。

  他在南离怀中倒也乖巧,从不乱动。凡人的躯体很容易疲惫,逄风睡得也较从前沉些,枕着南离的肩头,盖着毛茸茸的尾巴,他一夜也不会冷。

  鸡刚打鸣时,南离就先起来了。他先是熬了补血的红枣莲子糖粥,又蒸了鸡蛋羹。黄嫩嫩的鸡蛋羹火候正好,颤颤巍巍在碗中晃。怕他腻,还用老醋拌了菠菜,秋冬的菠菜正是鲜嫩的时候,焯水后用些佐料一拌,再配些新炸的花生米,便大功告成。

  粥在火上温着,冒着甜丝丝的香气,做完这一切,逄风也醒了。南离就捞着他的腰,将他抱到铜镜前,为他束发。木梳轻柔地划过披散下来的墨发,逄风的发很柔顺,不像他,银发总是如狼毛般,硬而不服帖。

  这人就算不着冕旒蟒袍,绾发也一丝不苟,仪容无可挑剔。倒是作为林逢时极随意,只是在发间插一根木簪子。

  他化名林逢的时候,几乎避开了自己从前所有的习惯,就连剑路也一并改掉了。若非地劫陨星,恐怕南离一辈子也察觉不出。

  指尖绕着逄风披散的乌发,南离不禁有些心猿意马。他知道逄风散着发也相当好看。逄风前世身死时,发间的簪子掉落了。因此被他囚在宫中时,起初也没有束发。

  后来他在南离的念头下换上各式各样的衣衫……可最终无论是发冠还是冕旒,总会被弃在一旁。长发在床榻上披散着,如绵软的柳丝。南离攥着他的一缕发,像是握住一段柔缓水流。

  逄风从未在别人面前披散着发,因此南离就格外想让他在自己面前散着发。

  他想独占他。

  如今逄风在这村中,由于行动不便,也只是在发间插支簪子的。那是很素的一支桃木簪,簪头雕了支粗糙的如意。

  尽管逄风的脸让他无论穿着多么朴素,都能轻而易举勾去人的魂魄。南离却还是忍不住想,这做工粗糙的簪子配不上他的宝贝,他应该去再为逄风买一支。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他为逄风束好了发。

  束完发,南离很自然地在逄风细白的脖颈边嗅了一口:“似乎有些浓了。”

  逄风:“……”

  前几日才用双修压制完阴气,可这几天来,逄风身上的冷香又有些浓了。按照先前所说,他们就又要双修了。

  太阴之体的阴气只要被阳气中和了一次,就不能中断双修。不然,阴气反噬会更猛烈。

  但让他清醒之下与这人……

  逄风其实很不愿与这人亲密接触的。他人情练达得很,又怎能不知南离这点心思?可南离所做的事又合情合理,从没越过线,就算他也挑不出来一点错处,便只能由着南离来。

  今日,逄风的嗓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又得为村人读信。南离很不愿让他为别人读信,他能养起他,只是逄风是万万不会让他养着的。

  逄风读信时,不许他留在屋中。南离设好结界便出了村。这村子太小,也没有集市,到底要去山脚的镇子买东西。

  今天是初一,山脚的镇子有大集,他决定去买些东西回来。

  集市上人来人往。人们背着竹篓,提着货物在叫卖。有人在与摊主杀价,方才还剑拔弩张,似要大打出手,过了一会,这人又乐呵呵地拎着包裹离去。焆都之上极少有这热闹场景,南离几乎应接不暇。

  “卖豆腐嘞——比脸蛋还嫩的嫩豆腐——”

  “鸭蛋!个个冒油!没红油不给钱!”

  “绿豆糕!驴打滚!新蘸的冰糖葫芦!”

  除了红肉,每种南离都买了些,甚至买走豆腐摊主原本想留给儿子炸着吃的石磨豆皮。

  浸泡在泉水中的鲜鱼、活蹦乱跳的虾、个大肉肥的蟹子……他甚至专门取出灵器来为这些东西保鲜。至于糕点,他也挑甜度适中的点心买了些,例如南瓜酥、绿豆糕。

  逄风平时不怎么吃口味太重的东西,甜味也一样。他觉得过于沉溺某种味道,会产生依赖。但不那么甜的点心,应当还好。

  抱着这样的想法,南离将能用到的东西,几乎都买了一遍。

  逛到最后,他瞥见了一家卖簪子的小摊。摊主是位年迈的老妇,见到他便乐呵呵喊:“小郎君,要不要给娘子买支好看的簪子?”

  南离便驻足去看。

  这些簪虽然用料一般,雕工却很精。看得出来,摊主大娘绝对在雕刻上下了心思。就连那些带有木纹印斑的棘手料子,经她巧手雕琢,也成了灵动的水波与飞鸟。

  大娘眯着眼睛道:“小郎君可真是好眼光,大娘我做了二十来年簪子,没有一个小娘子不喜欢这簪子。”

  南离望向那支曲线优美的银制发簪:“这支怎么卖?”

  这支纤细的簪子形如梅枝,很巧妙地雕出了梅树枝干的嶙峋,末端则是几枚精巧的五瓣梅花……与他正相配。

  大娘用手指比划了个数字:“这支是银的,要稍贵一些。”

  南离很爽快地付了钱。结果回程的路上,他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他好像给逄风买了一支女子用的簪子。

  ……不过他如今看不到,应该没问题?

  南离取出那只流淌着光华的银簪,右手一翻,那朵重瓣焰花便在掌心浮现。失去了主人,这朵焰花二十年来都未曾再开放过,至今还是花骨朵。他右手一指,那焰花便顺从地飘向发簪,化作了簪上一朵银梅。只不过它是重瓣花,和其他梅花有些区别。

  他回屋时已是深夜,逄风正在案上提笔写信,还为他留了灯。南离把发簪揣在怀中,心里却涌出一种隐隐的兴奋。

  从前幼狼背着自己主人撕烂了他的罩衫或是咬断了他的毛笔,也总有这种暗暗的兴奋。

  南离开始无比期待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