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伥鬼>第111章 难求

  漆了朱色酒桌肮脏油腻,堆满了啃过的骨头,残羹冷炙在碎瓷间杂陈,汤汁洒了一桌,格外狼藉。南离抱着臂,心不在焉。

  坐在他对面的妖正在胡诌乱傍,滔滔不绝地讲着他的种种功绩,惹得席间一阵哄笑。

  一只脏污的手猛地拍在了他的肩头,南离抬眼一看,是只豺妖,他哈哈大笑,露出浊黄的齿:“丹景君,请你出来可真不容易,来,跟兄弟们喝两杯!”

  南离皱起了眉头。

  这条野豺妖总言称是自己的远亲,靠自己的名声做些不干不净的事情,已经数次死缠烂打要求和他认亲了,他烦得不行,只得亲自出面警告他。

  “丹景君莫非是不喜酒?放心……小弟我可是准备了些好东西,”他吹了声口哨,“旺财,给我过来!”

  南离眼神忽然一滞,畏畏缩缩的瘦弱少年自角落爬了出来,那少年唇红齿白,作男倌打扮,脖颈有一圈青黑的勒痕。豺妖下流地揽住少年的肩膀道:“新收的妖仆,乖得很,不知丹景君是否尝过?”

  南离不动声色抿了一口酒:“炼伥之术不是被焆都所禁止了么?”

  豺妖满不在乎:“嗨,那只是明面上的,私下里哪个妖没养两只妖仆?哪有只许人养灵宠,不许妖收妖仆的道理。”

  “听话,还永远不会叛逃,”他扭头对那少年喝道:“跪下,给我舔靴子!”

  那少年瑟缩着照做了,脸上带着极深的畏惧和恭顺。南离强压下反胃感:“既然如此,我也有些事想请教。”

  他瞳色一暗:“不瞒你说,我也收了只妖仆……只不过他骨头太硬,死活不服从。”

  那豺妖先是一愣,随后大笑起来:“丹景君,不怪老弟我说你,这妖仆怎有管不住的道理?一旦作了伥,他们的身子就由不得自己了……哪怕你只是动了个念头,妖仆也不得不服从,怎又驯不服的道理?”

  豺妖得意地望向跪在他面前的少年:“这只原本是娇贵的纨绔少爷,如今还不是乖乖的?”

  他凑近南离的耳边:“丹景君,要不要小弟我教教你?这烙印啊……可是妙用无穷。”

  然而豺妖刚欲讲述他那些龌龊心思之时,却听胸前传来一声闷响。

  “噗嗤——”

  南离面无表情地睨着他,南明焰凝结成的刀锋不知何时贯穿了他的心脏:“我原以为你只是打着我的名号招摇撞骗。可视了你的魂光却清楚,你这条脏命留不得。”

  少年眼中流露出些感激之色,他闭上了眼,随即魂魄化作细碎的流光,如日头下的水珠,转瞬间消散而去。

  他随手用南明焰焚烧掉手上的血迹,冷冷扫视着那群瑟瑟发抖的野妖:“我观你们并无深重罪恶,只做过偷鸡摸狗之事,便暂且放过你们。只是今日之事,若是说出来——”

  那具豺妖的尸首尚且倒在地上,他这番话语中的威胁意味可想而知。

  南离没有继续理会这群小妖,而是径直离开席间,向郁木境的方向而去。

  殿中冷寂,昏暗无光。

  身着素白单衣的逄风闭着眼睛,脊背笔直地正坐在冷玉砖上,像极了隆冬腊月被强折下枝头、插进白瓷瓶的一枝瘦梅。从殿门放眼望去,南离能瞥见他裸露在外的纤细脚踝。

  那日,他被逄风刺激到心魔发作,失了神智,疯狂地将他压在身下撕咬。逄风被撕咬得遍体鳞伤,却依然用那种厌憎的神情望着他。

  尽管他恨逄风到牙根痒痒,却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很好看。对他心生仰慕的人实在太多,能从东宫一直排到御花园,可他们都未曾得到他一眼垂青。

  美色亦是刮骨刀,长夜太子也从不吝啬使用他的容貌。为达目的,他从不择手段。这副好皮相也为他带来不少便利。长夜太子只消巧言令色,便能使人神魂颠倒,双手奉上他的所需之物。然后再被他弃若敝屣地杀掉。

  南离清楚,他并没有心。

  他对林逢那般炽烈的爱……在他眼中恐怕也只是场与他人无异的乐子。但这些,他会一点一点从他身上讨回来。

  南离冷声道:“过来。”

  当他望见逄风身不由己地站起身,一瘸一拐向他走来时,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些隐秘的快意。他腿根的咬伤还未好,仍在流血,每走一步都是撕裂的疼。

  可这细小的快慰很快便转化为无边的暴怒。

  南离看见逄风在他面前站定,他离他很近,近到能够嗅到他身上的冷香。逄风垂在身侧的手轻轻颤了一下,却又没了动静。

  ……他夺去了他的五感六识足足半月。那豺妖言,只要夺去三日,再宁折不屈的人都会向唯一能感知到的妖主屈服。

  可那细白的手腕却只是轻轻颤了一下。

  即便如此,他也不愿触碰他。

  逄风讥讽道:“丹景君如此优柔寡断,迟迟不肯下手……莫非还对孤心怀妄想?”

  暴怒撕扯着他的神经,他如困兽一般,围着逄风打量,心魔的邪火烧灼着他枯干的心。

  可逄风却又嘲弄道:“一条狗而已,怎配孤——”

  他后面的话终归是未说出口。

  南离直勾勾地盯着他,语气阴沉得可怕:“跪下。”

  话语出口,逄风双膝瞬间失去了气力,不由自主地如兽匍匐,做出四肢着地的耻辱姿态。

  狼那双瞳色深邃的墨绿眼珠紧盯着他。

  于狼而言,那动作是刻在血液里的原始本能,那是下位者臣服的动作,同样也是上位者确立地位与宣誓主权的行为。

  犬,或者说驯化的狼,与人的关系极为微妙。狼是等级森严的兽类,由头狼统治。被驯化后,它们将主人视作头领,对其忠贞不二。

  然而,在狼群之中,头狼的位置是会更替的,其他野心勃勃的狼随时可能趁其虚弱,将其拖下王位,取而代之。

  南离同样是野心勃勃的狼,只是他先前一直没有成功。他平生最耻辱的事情,就是被逄风当成坐骑。

  但他爱林逢,因此他心甘情愿让林逢骑在身上,屈居他之下。他几乎将自己的心血淋淋地掏出来,递到他手上。

  可林逢终归是幻影。

  而在他面前,是沦为阶下囚,再无半点还手之力的逄风。无论他用了什么卑鄙的法子,他都成功了,逄风不再是他的主人和首领,而是他的所有物。

  而狼群中,胜者对败者做的第一件事,便是……

  他彻底被狼的本性所掌控,南离几乎是急切地掐住了他的脖颈,撕咬起来。

  牙齿刺入皮肉,逄风短暂地失神了。他能察觉到,温度从指尖开始慢慢攀升,沉寂许久的心脏也开始随之跳动。

  一下、两下。

  心如擂鼓。

  南离不喜冰冷的鬼,于是逄风的身体便迎合了他的心意,有了心跳与温度。

  他先前的五感六识几近全无,沉沉浮浮中,只有南离给予他的感觉是无比明晰的,这也无异是对他的意志的艰险考验。若是屈服,便只能永远臣服于妖,成为依附他而生的菟丝子。

  逄风心中苦涩。

  他想将南离推开,双手却失去了气力。在他看来,南离越恨他越好,离他越远越好,离那些阴谋阳谋愈远愈好。而南离却不曾放过他,紧逐他不放,将他拖下深渊,直至二人万劫不复。

  他不明白,南离为何会喜爱他这种人。逄风从未悔过,却第一次尝到了茫然无措的滋味。

  南离先前心里有多少对林逢的炽烈爱意,心中便升起多少漆黑的仇恨。林逢还在的时候,他心底涌出一口翻滚沸腾的热泉,时时刻刻外溢着温情与爱,渐渐填补了心底被仇恨撕扯开的破洞。而如今,他却再也感知不到那些温暖的东西了。

  他无数次告诫自己要温柔,压抑住天性。可如今,他也不必怜惜他了。

  东宫的地砖是青玉之色,逄风喜洁,从不让它染一丝一毫尘埃,它也时刻光亮如镜。而如今,它染上了血迹。

  窗外的狂风骤雨连绵不断,却都被轻软如烟的罗帘隔绝在外。玉色幛帷如雾气般飘拂着,窗外只余下朦胧的细影。雨丝倾斜,撞在窗棂,声声入耳。只是逄风却听不到,他耳畔只有南离的心跳与呼吸声,滚烫,与从前一样。

  而南离终究没有得到他渴望的东西。

  他渴望着得到逄风的回应,无论是挣扎也好,求饶也好,讥讽也好,哪怕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厌他的,恨他的,什么都好。

  可这些什么都没有。

  唯有痛楚达到极致之时,他听见那人忍耐到极限而深深吸气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