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重生】沈总突然喜欢我>第71章 可是他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心意

  沈弈放松地靠在车后座上,双手撑住了阮安的腰,抬头看向跪在他身上的阮安:“安安现在就没有什么想要问我的吗?”

  他知道阮安现在不太想和他开口,阴险狡诈的男人干脆换了一种问法。

  阮安犹豫了一会儿,才在心里想出了合适的措辞。

  “彦辰说,他第一次见我是在你公司附近的商务酒店……”

  阮安把手臂搭在男人肩膀上撑起自己,他眨了眨眼问沈弈:“先生你那天晚上为什么要回家呢?”

  沈弈没想到阮安问他的会是这件事。

  他回来才一个多月,那件事要不是阮安提起,他都快要忘了那天晚上他出来的时候还碰见彦辰了。

  沈弈拽下阮安搭在自己肩膀上的一只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我为什么要走,安安不知道吗?”

  阮安呼吸一滞,男人明明在亲他的手,可是看向他的视线露骨猛烈,汹涌的感情好像就要把他淹没。

  “安安不知道吗?”沈弈哑声又问了一遍,这次从手心亲到了手背,阮安的手上密密麻麻地痒,咬出下唇才忍住了那一丝嘤咛。

  他暗自后悔,早就知道自己那一点定力在沈弈面前根本不够看了,还要作死地问这种问题。

  阮安只被沈弈亲了下手,就开始浑身发抖了,他羞得想要从沈弈腿上下去,结果男人先他一步动作,扣着他的后脑,和他接了一个缠绵的吻。

  阮安低着头被沈弈亲,到了最后他渐渐鬼不住,等一吻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软倒在沈弈怀里了。

  沈弈好笑地捏着阮安的脸:“怎么才亲了一会儿就不行了?”

  已经被亲得眼角泛红的人羞得直往男人怀里钻,他所有关于情爱的经验全都来自沈弈,在跟着沈弈之前他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在这些方面常常被沈弈逗弄得手无足措。

  沈弈怀里的味道很好闻,沉沉的木质香,混着一点微苦的味道,让人安心又沉迷。

  男人自然是察觉到了怀里的人像只小动物一样在他身上嗅来嗅去。鼻头一拱一拱吸得很满足。

  他把人整个拢在怀里,下巴靠在他柔软的发顶上道:“因为我喜欢安安。”

  阮安一愣,条件反射地就抓住了沈弈后腰上的衣服——沈弈在回答他刚刚的问题。

  沈弈亲了下阮安的发顶,柔声道:“因为我喜欢安安,但是那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感情,所以逃跑了。”

  阮安没想到的是,沈弈这样的人可以坦荡地在他面前剖白自己。

  高高在上的王低下了他的头颅,对他掌心的小花骨朵说,抱歉,我以前太胆小了。

  男人好像还嫌不够,抱着人在他耳边温声说着话。

  “我第一眼见你的时候就被你吸引了,我应该没有和你说过我第一次见你是什么时候吧。”

  那是沈弈很久很久之前的记忆,在阮安看来那只是两年之前发生的事,但是在他看来,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他那天下午要在中心商圈要见个客户,中午吃完饭后还有一段时间,本来他应该留在干净高档的餐厅里办公,等着时间到了之后去约定的餐厅。

  但是今天的日期就像一团密密麻麻的丝线缠得他喘不过气来。

  七月十一日,他的父亲在这一天在他母亲的墓前自杀身亡。

  这天是他的生日,是他母亲难产去世的忌日,同时……也是他父亲的。

  成长的好处就是他脱离了一些束缚,比如说,在十八岁以前,他爷爷每年都要以他生日的噱头办的晚会,实则不过是一场拉拢人脉的假面舞会罢了。

  小时候他想过爷爷怎么能够在这天言笑晏晏地会客,后来他想,或许他根本不爱自己的儿子,同时也不爱自己。

  但是这样幼稚的想法,在他十岁之后再不复存在,“爱”在他看来,从此是一个愚蠢的词。

  这个世界上,利益才是一切,而“爱”代表了懦弱、嫉妒和失控。

  他以为自己早就淡忘了双亲的离世,也早就不受影响,但是直到三十岁的生日到来,他才惊觉生命中缺失的一部分,早就在根系里就烂了。

  只是等树木长大了,才能察觉到那烂了一块的根系,早就不足以支撑他的成长了。

  沈弈也是,成长过程中缺失了那部分,超常的理智往往要费尽心思才能拉住他性格中顽劣暴虐的一面——那个就像一个天真又恶劣的小孩子的一面。

  而就在这棵大树即将摇摇欲坠时,他遇见他的小花骨朵了。

  那天他只想逃离人群,连在餐厅的包厢都待不下去,他提着电脑包,来到了狭小的车厢里,混乱的心跳才堪堪平稳下来。

  他打开电脑看文件,偶然一个抬头,看到了两个男孩。

  一个十二三岁的样子,另一个二十出头,沈弈觉得他应该才刚读大学。

  旁边有个地铁站,沈弈猜他们是坐了地铁过来,交谈间,他们走到了这篇沈弈的车子停的树荫下。

  “峪峪真的不要这双鞋吗?”

  长相带了几分清丽的少年提着一个印着知名运动品牌的logo的袋子。

  面容尚且稚嫩的男孩子摇了摇头,坚定道:“不要。”

  少年声音里带着几分哄,又开口道:“那你想好哦,退回去就没有了,这个款现在卖得很火,我买的时候已经是这个码的最后一双了。”

  “不要。”男孩子还是摇头,他说,“哥哥,我不在意这个。”

  少年微微叹了口气:“好吧。”

  阮峪刚刚升上初中,他成绩好,在最好的中学的入学考里拿了个第三,学校免了他全部的学费,刚好阮安这个月接了一个好一点的通告,交完了林安怡的药费和住院费还有的剩,才咬咬牙给阮峪买了一双鞋子。

  阮峪读的学校里边的家庭条件都挺好,即使平时穿的是校服,可是鞋子还是自己的,虽然阮安知道不会有人因为穿着而受到排挤。

  但是他在青春期里经受的若有若无又时常萦绕在他心里的难过,他不想让阮峪再经受一遍。

  况且,林安怡现在还生病了,他也不想家里的情况变成一块压在阮峪心上的石头。

  青春期的男孩子本就敏感又寡言,在这样艰难的情况里,一双新款运动鞋可能会让他开心一点,心里对未来的担忧也会小一点。

  阮安想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那我们去把鞋子退了,去买个书包好不好?”

  十几岁的男孩子脚在长,鞋子可能一下子就不能穿了,但是书包可以一直背,而且价钱也没有一双新款的鞋那么贵。

  阮峪点头:“好。”

  兄弟俩转身往商场里走,而沈弈则是听完了两个人全部的对话。

  正午的太阳很烈,加上车窗上贴了颜色最深的防窥膜,所以阮安不知道有个人在旁边的车窗里盯了他很久。

  沈弈惊奇地发现,他居然开始嫉妒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子。

  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家庭情况消费这么一双鞋是有点勉强了,但是他十几岁的时候,从来不为物质发愁。

  但是也从来没有人,有刚刚那个少年那样的心意,送自己弟弟东西还要顾及他的自尊心,连哄带骗地说“这是最后一双,退了就没有了”。

  这句话就像是“没关系你不用太懂事,最新款的鞋只要你点头就是你的”。

  可是他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