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征坐在树下,把自己蜷缩成一个小小的团。
手电筒光在茫茫雪夜里那么孱弱,好像风强一些就会把它吹没了,可依旧那么坚定地落在他的背脊上。
是冷光,他却觉得自己快被灼伤。
“……为什么要来?”
楚征觉得自己的鼻子有点酸,指尖陷入外套深处,用力抓紧。
“为什么要管我?”
就让他失踪在大雪的深山里不行吗?
反正,也没人在乎他。
不是指责。
沈殊握着手电筒,耳边呼啸过凌厉的风。
他想,这不是指责,这是求救。
沈殊半跪在楚征面前,捧着他被寒风吹到没知觉的脸,对上那双满是渴求与崩溃之情的偏灰色的眼眸,认真道:“因为我在乎你,在乎你的安危。”
“……”
楚征一愣,泪水从眼眶滑落。眼角发红,显得分外可怜。
沈殊解下自己织的白围巾,把瑟瑟发抖的小孩整个裹在里面,然后朝他张开双臂:“需要拥抱吗?”
这一次,楚征没有迟疑。
他毫不犹豫地扑进了清瘦少年的怀中。
指尖搅着对方匆匆裹上的并不厚实的外套,楚征带着哭腔,近乎哽咽地喊道:“沈哥……”
“嗯,我在。”
沈殊怜爱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两人紧紧拥抱,连寒风都无法穿过他们之间的空隙。
回去的路,是沈殊背着楚征走的。
小孩子哭得歇斯底里,可也彻底卸下防备,完全不在乎自己那张漂亮的脸被鼻涕眼泪糊成了何等糟糕的模样。
起身时还崴了脚,软绵绵地扑在沈殊怀里,撒娇说要沈哥背。
“沈哥的肩膀……比我想的要窄。”
沈殊无奈道:“你还挑三拣四起来了。”
“不是。”哭累了趴在他肩头的小孩摇摇脑袋,毛茸茸的头发扎着沈殊光裸的脖颈,“我在想——”
“如果我以后能长得很高,就可以保护沈哥了。”
说这话时,他全然忘了沈殊两年后就会奔赴他地。只是满心满眼在乎这个瘦弱坚韧又关爱他的少年,自顾自地将他纳入自己未来的规划里。
以后,未来。
这是过去的他从不会触及的字眼。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楚征环着沈殊的脖颈,轻轻收紧:“沈哥会一直对我好,发誓永远不抛下我吗?”
沈殊觉得他的措辞有些怪。但考虑到孩子现在不安的心情,还是顺着他说下去,安慰道:“会啊。”
“真的?”
“我不喜欢说谎。”
小孩痴痴地笑了。
沈殊想,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听见楚征在笑。
*
自那之后,楚征彻底黏上了沈殊。
沈殊的学业越来越忙,不再能够每周都去孤儿院玩。楚征便在寄给沈殊的照片封袋里夹带信件。
字迹越来越娟秀,感情也愈发热烈。
【沈哥下次回来之前先联系我好不好?这样的话,在等待你来的期间我也会感到很幸福的。】
【沈哥,今天的月亮特别好看。你说周日会回来吃晚饭,我很高兴。你没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看月亮……一边看一边想你,然后你很快就回来了。】
当然,也有一些写了却没寄出的信件。
【沈哥,好喜欢你。喜欢你煮粥的时候贴了创可贴的苍白的手,喜欢你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对我笑,喜欢你只看着我一个人……】
【沈哥,我看了一本书,男主角说女主角的身上有一种被夏天挽留的感觉。我觉得你也是这样的人,你的身上好像永远没有严寒,只有燃烧不尽的夏天。我一靠近你,就觉得自己整个人变得温暖起来了。】
【沈哥。】
【沈哥!】
【沈哥——】
……
诸如此类,直至塞满抽屉。
这一年,楚征处在十二岁的收梢,即将迈入少年的领域。
未来的他回望此时,发觉自己做了许多难以挽回的错事。那些无法掩盖直至满溢的病态之爱,蒸汽般冲破他的壁垒和壶盖,烫伤了试图探究他心性的所有人。
他那时太年轻,不懂得隐藏爪牙,也不懂得收敛性情。
更不明白,在现代社会,全然占有一个人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却还是会因此恼怒。
“什么什么!夕夕有了喜欢的人?”
某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楚征坐在大堂的角落看书,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小勇惊愕的呼喊。
夕夕满脸通红地去捂小勇的嘴,恼羞成怒地伸手去捶他的脑袋:“你小声点!”
小勇却贱兮兮地扯着她的辫子:“你将来会和他结婚吗?”
“现在想这些也太早了吧——”
“有什么关系,我之前听见楚征去问老师,要怎么样才能和一个人永远不分开。老师就告诉他:只要结婚就好了……”
“啊,难不成……”小勇哒哒哒地跑过来,笑着拍了拍楚征的桌子,“你也有喜欢的人了吗?”
近几个月,楚征忽然态度软化,愿意和他们一起玩了。以夕夕为首的孩子群体并不排斥他私生子的身份,因而小勇的态度也就从看不惯逐渐过渡到普通对待了。
楚征合上书,点了点头。
他是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的。
既然沈殊未来可能去别的地方读书,他就也考去同样的城市,然后和他最喜欢的沈哥结婚,一辈子都不分开。
国内不可以,就去国外。
女孩子们开始叽叽喳喳地讨论。
平心而论,楚征的脸实在优越好看。原先和他不对盘的时候,大家都没过分在意他的外貌;熟起来之后,人对好看的异性抱有好感几乎是本能。
夕夕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怔怔地看向楚征:“你喜欢的人是谁?”
“秘密。”
楚征本能地知道,自己说出来会惹得沈哥不高兴。
沈哥好像只喜欢女孩子。
但是没关系,他会努力让沈哥喜欢上自己的。
“夕夕喜欢的到底是谁啊~”
小勇显然对这个话题更感兴趣,软磨硬泡非要夕夕说出来。
进入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愈发旺盛,男孩女孩之间开始涌动起稍显黏腻的氛围,像壁炉里蒸腾的热浪和暖流。
阿明瞥了他一眼:“反正不喜欢你这样的。夕夕应该喜欢沈哥那样的吧?温柔又清秀的类型。”
夕夕被他说中,脸唰的一下红了。变得愈发支支吾吾:“你们好烦啊,能不能别问了……我才不会说呢!”
她骤变的神色被楚征尽收眼底。
眼前的书变成密密麻麻的乱码,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好烦躁。
夕夕人挺好的。
可为什么,她那副少女怀春的样子会这么刺眼呢?
“夕夕就是喜欢沈哥吧?”有人说,“我上次看见她给沈哥送自己织的围巾呢!”
夕夕立刻红着脸辩驳:“可是,我送是因为沈哥原来那条不见了啊!天气太冷了,没有围巾会很容易感冒的。”
楚征刻薄地想:原来那条丑围巾是夕夕织的。
沈哥的围巾为什么不见了?
当然是因为给他楚征了。
在那个暴雪夜的深山里,沈哥怕他着凉,特地给他的。
他后来再没戴过那条白围巾,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分享,索性锁在了衣柜里。
“沈哥不会喜欢你的。”
楚征突兀的发言,让所有人都陷入沉默。
“他不会和你结婚的,别想了。”
夕夕尴尬地张了张嘴,被怼得下不来台。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眼泪便立刻顺着面颊奔涌而下。
她知道沈殊不可能喜欢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可楚征为什么非得把这件事情捅破,叫她难堪呢?她其实没想怎么样,只是默默地喜欢……
小勇揪起楚征的领子,把他像小鸡仔一样拎了起来:“你说什么胡话呢,快给夕夕道歉!”
楚征冷冷地看着他:“我又没说错,为什么要道歉。”
“你这混蛋!”
小勇作势就要给他一拳,却被忽然推门而入的沈殊打断了。
“你们……在打架?”
面容清秀的少年缓缓推开门,身后跟着同样目瞪口呆的美丽少女。
白裙子,齐刘海,圆眼镜,小酒窝。
楚征下意识地攥紧了纸页。
他想——
好糟糕,这才是沈哥喜欢的类型。
作者有话说:
越来越在乎沈哥的小楚,逐渐开始发疯了(www
说起来,现在小盆友谈恋爱的年纪是不是都很小啊?我表妹才10岁已经有两个男朋友了(老阿姨震惊)
感觉我小学的时候,大家还是挺纯真的,牵个小手已经是轰动班级的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