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西北走,天气便越凉,进入省内,已经到了不用开车内空调的程度,打开车窗与天窗,干燥的清风扑面而来,吹拂发梢和衣摆。

  宋霏坐在副驾驶座上,面前ipad放着一部电影,边吃零食边感慨:“这才像公路旅行嘛。”

  一大早起来,宋霏便大呼小叫,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林笛呼唤过来:

  “姐姐,快看!”

  宋霏五指张开,伸出手掌,好像她那纤纤的手指中有什么摩斯密码一样。

  林笛仔细端详,还拿出自己的手与她合掌比对:“……你的手怎么了吗?”

  无非就是比自己的手小了点,白了点,硬要说的话,或许是吃得太好,还有肉了一点。

  “哎呀!姐姐好笨哪。”宋霏把手挥来挥去,“仔细看,霏霏的手指泡皱了喔。”

  还真是,五根指头的指腹在水里头泡久了,变得皱巴巴的,正常人都会这样。

  但作为人鱼的宋霏,无论在水里待上多久,皮肤只会越发滋润,而不会起皱。

  这是她在向人类慢慢靠近的证明。

  在宋霏看不到的头顶,进度条已经被白色占据,降到了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之后,进度条下降的速度又快了很多。

  现在的宋霏,已经可以正常进食绝大部分食物,也可以离水很久。除了尾巴上的鳞片快要掉得不能看、吸血需要多用点力才能刺破林笛的皮肤以外,其他情况宋霏都适应良好。

  因此,宋霏才得以正式地坐上副驾驶,把尾巴卷一卷盘起来,第一次可以好好地看一看外面的风景。

  这样长时间的自驾游,对宋霏来说,也是第一次。她们已经离开了城市,到达了荒无人烟的地带,宽阔的公路上只偶尔经过些稀稀落落的货车,半天才有一辆,大部分时候,仿佛整个宽阔的天地间只剩下她们两人,孤独而恣意地行往未知的旅途。

  林笛买了氧气瓶备着,越往前走,空气越是干燥稀薄。宋霏倒还保持着,没出现一点异状,眼睛一会儿看电影一会儿盯窗外,差点忙不过来。

  她们经过“注意大风”标示的警示牌,走过山间崖壁,走过“注意落石”的危险地段,与迎面而来的货车司机相互鸣笛致意;

  她们行驶在一直向前延伸的柏油公路上,经过撞歪了的护栏,放眼望去是片片离离绿草,在这人迹罕至的地带,自然的子民肆意生长,遮掩了人类活动的痕迹,野生的小鹿不怕生,跟车走了一段,喝了点水,还亲昵地顺走了宋霏的一枚鳞片;

  她们也终于可以像普通游人一样,在风景好的地方停下来拍照。

  “这是最后的纪念啦。”

  宋霏说,第一次在林笛面前掀开了自己的披巾。

  在最初变成人鱼的时候,林笛也有为她留影,还有宋霏在鱼缸里跳水下芭蕾的录像。在玉海湾时,也拍了照,在水下真正自由徜徉的人鱼,灵活而快乐,面对镜头的眼睛在海水的折射下显得妖异莫名。

  现在的宋霏,不在她最漂亮的时候,妆容也画得草率。鱼尾上只剩下一半的鳞片,反倒显出了残缺美,本该属于水下的人鱼诡异地立在开阔坚实的大地上,场面却意外地和谐——

  宋霏身上有着与自然共通的灵性,她拥抱风与土地正如她拥抱水。

  “一起来拍嘛,姐姐。我们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合照呢。”宋霏邀请林笛。

  林笛支好三脚架,她们在四下无人的野地之上拥吻,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意外暴露,也像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相机忠实地记录下了一切,一条鱼尾残缺的人鱼和一名颈上伤痕累累的人类女性之间,仿佛跨越了种族一般的恋情。

  网络上有很多异化者和普通人伴侣分手;也有异化者情侣闪电般地登记结婚,在结婚证上留下特殊体征的留影。

  说是跨越种族也不过分,异化蔓延,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和隔阂日益加深,如同根据外貌就分级了三六九等。

  “好像文艺电影哦。”宋霏拿着照片傻乐。林笛拍照技术很好,之前拍宋霏,可能是单人的缘故,拍得都像CG特效,若是在异化发生之前,是放在网上绝对会被人夸“大神”的程度。

  但这一次,或许是加入了林笛,也或许是离镜头很远,画面很干净,也很真实。不再有那种精细如电脑制作般的工业化错觉,而是氛围,面对这张照片,只需一眼,看客的心便会奇异地沉静下来。

  “好!”林笛还没来得及安静欣赏多久,宋霏便打破气氛,大声宣布,“我宣布这就是我和姐姐的结婚照了!回到家后放大打印出来挂在客厅墙上!”

  林笛:“……我们家的客厅没有墙。”

  合照能让宋霏安心,林笛便顺着她的意思陆陆续续地拍了很多。在地上,在树上,在水边……天知道把宋霏抬到树上,又弄下来,要费多大的劲。

  宋霏还抱着鳞鳞,美名其曰“一家三口”。她还没变回人类,作为人鱼对动物的吸引力还在,她只需坐在那儿,起个调唱唱歌,就会有像是要聆听佛音的小动物们腾腾地跑过来,露出头,围绕在她身边,连带着林笛也分得了一些青睐。

  “其实做人鱼也挺有意思的,”宋霏一会儿摸摸兔子,一会儿摸摸野鹿,面前这么多猎物,狐狸却也不捕猎,毛茸茸的大尾巴缠着宋霏的鱼尾,“变回人之后,就很难有这种机会了。”

  鳞鳞被冷待了,难得地跳到了空闲的林笛怀里,气得嗷呜嗷呜叫,但身边动物大多体型比它大,让它连生气也只敢小小声,典型的窝里横。

  宋霏探过头去,问它:“鳞鳞啊,如果我不是人鱼了,你还会爱我吗?”

  “嗷呜嗷呜——”

  鳞鳞说。

  “它说不爱了,叫我们快点给它找新主人。”

  林笛一本正经地翻译。

  “讨厌。”宋霏白了林笛一眼,摸一摸鳞鳞的额头,“我们鳞鳞才不会这么说呢。”

  “你敢对我翻白眼了。”林笛觉得新鲜,这样子的宋霏她还是第一次见,终于有了些骄纵的小公主的味道,而不再是一个唯唯诺诺、予取予求的软包子。

  “哎呀!”宋霏先是下意识一惊,随后想到自己有了底气,又故意娇俏地再白了林笛一眼,“我对那些男生,都是这样的,只是姐姐不知道。”

  宋霏在国外时,不论瘦不瘦都很受欢迎,追求者众。她这样一说,林笛反而吃味,去揪宋霏的耳朵:

  “只准是第一次的,不准是第二次的。”

  第二次宋霏的白眼太刻意,非但没有任何拒绝效果,反而媚气横生,整张脸上都写着勾人。

  “好嘛,好嘛,”宋霏闻言,笑嘻嘻地,“以后白眼都只留给姐姐一个人,好不好?不要为霏霏吃醋哦。”

  向来嘴甜会说话的宋霏,说起这些刁钻的话来,原来也毫不逊色。林笛哭笑不得,轻轻弹了她脑门一下,又把人揪过来,吻刚刚弹过的地方,手上警告般地掐紧宋霏的腰,嘴唇向下游走,直到把人吻软在自己怀中:

  “现在胆子大了嘛,嗯?”

  “喵呜!”

  鳞鳞也在一旁附和。林笛对宋霏做出亲密举动时,一开始它还表露出攻击性,后来认识到敌我差距悬殊,宋霏还偏心,便彻底放弃了,现在夹在二人中间,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像极了一个求知欲强烈的小孩。

  “这么多眼睛看着呢。”宋霏不好意思,林笛还要加码。

  周围的动物们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们看。林笛脸皮厚,泰然自若,宋霏则可能是刚刚和动物们交流得过于深入,环视了一眼就把脸死死地埋进了林笛胸前,声音细若蚊呐:

  “抱霏霏回去,姐姐,快抱霏霏回去。”

  “亲我一口,我就带你回去。”林笛厚颜无耻,趁机提要求,“要三分钟以上的那种。”

  谁让她就是喜欢,看到宋霏明明窘迫,却又不得不服从命令的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