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野玫瑰的葬礼>第1章

  清晨,玫瑰色的光芒从乌云的缝隙间洒下,如水墨画般晕染开来,细小的灰尘在柔和的光束里漂浮,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暖橘色中。

  城市尽头亮起光芒,慢慢的从静寂中苏醒过来。路边的店铺早早开张了,升腾起一股浓厚的城市烟火气。

  清风夹杂着浓郁的凉意席卷地面,风呼呼地拍打着玻璃,窗子发出令人烦躁的吱嘎声。

  在一阵疯狂的扫荡后,风突然缱绻温柔起来,轻轻拂过城镇,伴随着太阳逐渐升起,愈加轻柔。

  风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颊,头发被吹得凌乱,我没在意,一动不动地盯着红灿灿的东方。

  意识游离间,有什么沉重的东西突然跳到了我的腿上,伴随着毛绒绒的质感,像一团软绵绵的云朵。

  我把这团毛绒绒的东西举起来,它宝蓝色的眼睛纯澈干净,眼神无辜的看着我。

  “球球饿了没有啊?走,我们做饭去。”我撸了撸它圆鼓鼓的小肚子,把它雪白的毛摸顺。对毛绒绒的小猫我简直毫无抵抗力。

  小猫舒服的眯起眼睛,一副很是享受的模样,舒服的叫了两声,“喵~喵。”

  我把手边的窗子关上,把它放在柔软的沙发上,才终于慢慢悠悠地进了厨房。

  少了一个人,家里充满了寂寞冷清,只有暖黄色的灯光才能让家里略微显得温馨。

  耳边没了习以为常的玩笑声,我竟然稍微有点失落。我从冰箱里拿出球球要吃的一小盒蔬菜,眼神扫过一层时,我意外的发现一个分量有点大的小碗和上面贴着的便签纸。

  字迹很潦草,可见字迹主人在写当时的匆忙,字迹间透露着一股从容,“要好好吃饭!”

  心底淌过一阵暖意,我撕下便签纸,小心翼翼的装进睡衣口袋。这才发现小碗里装着清洗干净的水果,我都挺爱吃的。

  几分钟后,我嚼着干面包,看着埋头吃得正香的球球,突然很想林落时。

  她是我长达七年妄想的爱人,叫做林落时,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由于爱人太漂亮,出门总是被搭讪,怕我吃醋,无名指带上了戒指。

  她为了我的病,总是四处奔波。我们互相喜欢,但都对人类的情欲毫无兴趣,这让我们的生活平淡温馨。

  十七岁我遇见了她,当时她二十一,到我家应聘管家。她在孤儿院里同龄人中成绩最好的,我父亲赞助她上学,算是她恩人。明明是一副温柔近人的长相,为人处世却很狠厉,对人的态度冷淡疏远,冷静的处理各种棘手的事情。

  等到我确认喜欢她的时候,她已经辞职了。深藏的爱意还是没能表述于口。

  兜兜转转三年后,我终于再次见了她,她从容不迫的和人谈判合作,和第一次见面的模样相差无几,明明根本没给人留余地,礼仪方面却挑不出任何毛病。

  我放下手里噎人的干面包,细细摩挲着无名指关节,那缺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

  打心底来说,我想和她平淡的过一辈子,但我可能随时都会离开这个充满美好回忆的世界。我不想让喜爱我的人伤心,但我没有任何挽救方法,上帝规划好了我残缺的一生。

  “球球,妈妈哪天不在了,你一定要盯好她,别让别人伤害她。如果将来她有男朋友了,你就帮妈妈祝福她。”我想了想她以后的模样,不禁鼻子有些发酸,将来会有一个比我好一万倍的人陪着她,好像也不错。

  垂眸看着地面,眼睫无意识眨动,眼泪有些不争气的顺着脸颊流下,划过下颚,滴落到光滑的木板上。

  真矫情。我淡笑着继续啃着面包,强硬的往嘴里塞食物。如果我什么都不吃,可能葬园就会提前多块儿碑了吧。

  许是砸到了它的毛发,干净的猫咪终于抬头看向我,澄澈的眼睛仿佛闪过一丝错愣,丢下还没吃完的早餐,灵活地跳到我的腿上,软萌的撒着娇。

  等我情绪安稳下来,它才继续把头埋进碗盆里。

  我托着腮帮子,安安静静地看着它埋头苦吃,总感觉心脏被治愈了一点。

  林落时昨晚紧急出差了,陪着我的只有这只乖软的小猫咪。它是我和林落时在冬天捡到的,当时它只有十几天大,被人抛弃在巷道口,缩在纸箱子里瑟瑟发抖。

  出于同情心理,我们把它带回了家,本来想让它长大一点再看有没有人收养,没想到它长得很漂亮,也就一直喂养着,见它每次都吃得小肚子微微隆起,取名为球球。

  每次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这只聪明伶俐的小猫都会成为我情绪低落时的唯一慰藉。

  现在已经入秋了,但夏天的炎热还未彻底散去,走在街上依旧很闷热,整个人就陷入了脱水的状态,像是要被蒸发了。

  我在大街上游走着,努力的寻找着我和她热恋时的足迹。

  “锦记花店?是这了。”闷热的大风吹动了我身上的黑衬衫,远处的秋千随风飘荡着。我无意识地摩挲着手上陈旧的红绳

  抬脚走进去后,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大概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身穿着裁剪合身的黑西装,长相十分俊美,眼角处有着浅淡的细纹。此刻,他正专注的在琳琅满目的花束中挑选着。

  他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抬眼看向我,微笑着:“来这买花啊?糖糖快过来帮我挑挑,你说我一直给你妈买白玫瑰,她会不会不开心啊?”

  “她以前最喜欢一大束花,但我总是买一小束,想把她气回来。”他谈笑自若,没忍住笑出声,眼睛涌起一层薄雾,很快又压下去了,他恢复了那副绅士端庄的模样。

  “还是买玫瑰吧,妈妈最喜欢玫瑰了。爸爸,这是第几年了?”

  “第十年了。”他没有再只买一朵,向店长要了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环抱着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风吹得他的头发凌乱,墨色的短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看不清情绪。

  我急忙向店长要了束百合,急匆匆地追了出去,和他并列走着。

  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烈日熏得人犯晕,浑身难受。

  走到一半,父亲突然接过花,看着远处枝繁叶茂的银杏树,树荫下的长椅,“我一个人去看她吧,你身体不好,别晒着,去歇会吧。”

  他转过身,满脸笑意,“你俩一定要好好过。去玩的话,游乐园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你妈当年拉着我去玩过一次,只要不玩刺激向的就行。很抱歉,你小时候没带你去过。”

  说完,他微微弯腰致歉,随即转身离去,沐浴在金黄的阳光下,整个人仿佛镀上一层金边。

  我立在原地,看着他单薄的身影,很奇怪,我竟然觉得他很孤寂。

  简故,也就是我的父亲,在二十四岁那年遇到了我的母亲。母亲长得很漂亮,追求者数不胜数,与我父亲相识后结婚,婚后生活很圆满温馨。

  说来奇怪,一个浪漫主义者和一个唯物主义者,应是志趣不相投的。美丽浪漫的艺术家和商界口碑不错的公司执行官的相恋,总是令人憧憬的。

  在我十四岁那年冬天,母亲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母亲去世后,父亲将自己关在晦暗的房间里,长达半年的时间。

  二十岁那年,我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向父亲表明我喜欢林落时,他不再阻拦,同意了。

  父亲以前很不能接受这种爱情,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同性之间会相吸,产生荷尔蒙,同性相恋很……奇怪,只能用这个词才能框住。不正常?没到这个程度。他只是不理解,不是不尊重。

  母亲的出现改变了父亲的观点。他逐渐能够接受,到最后的祝福那些男男女女幸福。浪漫热烈的艺术家影响了满脑子都是权衡利弊的商人,让他的思维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微妙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小时候经常像条跟屁虫一样跟着母亲,总是缠着她问各种没头没脑的话。我曾幼稚的问母亲,“妈妈,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要看上爸爸啊?”

  “因为你爸爸也长得很帅啊。我最讨厌别人赤裸裸的盯着我,而他刚好是个名副其实的绅士,对女性没有那些肮脏龌龊的思想,我记得他们家的家训第一条就是尊重女性。”

  “有一次他姨母想塞人进公司,你父亲不同意,被他姨母当众扇了一巴掌,脸颊都印上清晰的巴掌印了,都没气,温润如玉的微笑着,继续温和讲话。”母亲坐在厨房板凳上等饼干出锅,双手托腮,语速不快的慢慢道来,脸上神色淡淡。

  “但你姨母竟然觉得他是软柿子,还想再动武威胁他,结果被他强制性的‘请’了出去,从那以后,我听说还破产了。果然,笑面虎是最能藏也是最狠的。”母亲低头哼笑一声,谁成想父亲就立在她背后,靠着厨房门听她吐槽,浅笑盈盈的看着她。

  “我什么时候这样了?”父亲从背后抱住母亲,偷了个香,嗤笑看着母亲泛红的耳朵尖。

  尚且年幼无知的我默默地遮住眼睛,转了九十度,两眼发光的盯着烤箱。

  现在想来,爸妈真的很恩爱幸福,如果没有发生意外,他们应该会拥有最完美的人生。

  我的病由于小时候没有全面检查,到了二十岁才发现很严重,已经没有多大的挽留余地了。

  说来也遗憾,我最多能活了几年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我不在了,我的爱人会很难过吧。

  沿路走回去时,遇到了花店老板,她抱着黄菊,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塞在耳后,整个人散发着股颓废劲。

  “瞿老板。”

  她听见声响,回过神来,脸上苍白得仿佛一张白纸,勉强的对我笑道,“小简啊,今天的花好看不?”

  “像往常一样,很漂亮。”我忽然明白了什么,略过了平日里的谈笑和寒暄。

  “那我就先走了,我丈夫今天祭日,我去看看他。”她对我招了招手,落寞的背影渐行渐远,只剩原处的梧桐叶寄留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