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她在雾里>第21章 喜欢

  严肃、坚决、心之所向、无关性别。

  2024年8月18日。

  是夜,月朗星疏,几声诡异的鸦鸣响彻天幕,何曦咽了咽口水,将手中的枪握得更紧了些,枪口直直地对着前方的任焰。

  任焰举起双手,无所谓地挑衅道:“来啊,何警官,开枪,开枪打死我,好替明媚报仇啊。”

  何曦没有回应他,风依旧吹着,树叶零零散散在掉落。

  任焰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来吧,逮捕我吧,正义的何警官,让我接受法律的制裁。”

  他将双手伸到面前,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只是可惜了,明媚死的时候,刚满18岁,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

  “别说了!我让你别说了!”

  何曦握枪的手微微颤抖,她睁大双眼,眼中的红血丝愈发明显,她怒吼:“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任焰敞开胸怀,指着自己的心脏位置,笑嘻嘻地说道:“来吧何警官,朝这里开枪,就像当年我把匕首刺进她的心脏一样,也把子弹射入我的心脏吧。”

  何曦红了眼,咬着后槽牙扣动了扳机。

  “砰——”

  一颗子弹从枪口窜了出来,在月光下泛着银辉,犹如流星划过天际那般璀璨。

  周围的场景却迅速变幻,眼前的任焰突然变成了明媚的模样,眼看着子弹就要射入明媚的心脏,何曦大呼:“不——”

  再然后,何曦从书房的书桌上醒来。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从书桌上抽了一张纸擦着额间细密的汗水。

  作为南州市公安局缉毒队的民警,何曦前两天刚了结了一桩大案,被批准了一周假期。

  何曦将纸巾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面无表情地拿起了桌上的玻璃相框,柔和的灯光打在上面,凄冷又温馨。

  玻璃相框里的女生是明媚。

  何曦记得,那是学校八十周年校庆,学校特意在大礼堂举办了晚会,明媚有一个独唱节目,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红色露肩蓬蓬礼服,衬得肌肤嫩白如雪。她脖颈细长、体态优雅,站立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像是一位高贵的公主,神圣不容侵犯。

  明媚演唱完毕,台下即刻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而后她提着裙摆缓缓走下台,动作轻盈,气质舒娴,没了聚光灯跟随的她更显神秘典雅。

  何曦觉得这幅场景好看得过分,趁着礼堂里灯光昏暗,便举起手机想偷偷拍下这道亮丽的风景,没想到明媚走上过道台阶,侧过头,刚好就看见了何曦的动作,于是她便很配合地站立在原处,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镜头,莞尔一笑,眉目清明。

  这个笑容,何曦从18岁记到了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初学苏轼这首词时,何曦才初二,年少无知,只觉得有些凄美,并不能深切体会其中情绪,如今读起,真是字字泣血椎心。

  她把相框放回到书架上,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透明正方体形状的玻璃瓶,从玻璃瓶里取出一个红色的千纸鹤。

  这个千纸鹤是高三毕业晚会上,明媚亲手送的。

  她说:“何曦,你知道千纸鹤的寓意吗?它代表着美好的祝愿,我把我最喜欢的红色送给你,祝你平安喜乐、前程似锦。”

  她说:“何曦,我一直在等你道歉。”

  她说:“何曦,虽然你没有道歉,但是我原谅你了。”

  她说:“何曦,我们和好吧。”

  何曦将这只千纸鹤视若珍宝,生怕把它弄坏了,连夜买了玻璃瓶来放置,隔着玻璃瓶看上一眼,便就心满意足了。

  早知那日是永别的话,她的视线一定不会从明媚身上离开。

  “喵——”

  一声猫叫将她拉回了现实。

  何曦低下头,一只胖胖的狸花猫在用脑袋蹭着她的小腿,满脸享受的模样。

  这只狸花猫原本是小区里的流浪猫,有次受了很重的伤,几乎丧命,何曦将它救了下来,带回家养着,取名为“小狸”。

  可她也是个大忙人,要是遇上大案要案,长时间不回家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她就把备用钥匙交给邻居姜婆婆,拜托她时常来喂喂猫。

  看起来姜婆婆将小狸照料得很不错,小狸比刚来时还胖了一圈。

  何曦将千纸鹤放在桌上,伸出右手摸了摸小狸的脑袋,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她接起:“喂。”

  “何曦,好久不见。”

  这是……温婉的声音?何曦有些始料未及,自明媚去世后,温婉便出了国,再无音讯。没想到十年之后,她竟然主动联系她。

  “你是……温婉?”何曦忍不住想确认一遍。

  “是我。我昨天刚回国。”温婉停了一会,然后说,“出来喝杯咖啡?”

  不等何曦回答,她又继续说:“我在你家附近的绿星咖啡厅等你。”

  十几分钟后,何曦赶到了绿星咖啡厅。

  温婉坐在落地窗边,长发披肩,侧过头看着窗外的行人,一举一动早已不似当年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变得温婉淑贤。

  何曦走到她对面的位置坐下,道了一声“好久不见”。

  温婉转过头来,招呼了服务员,为何曦点了一杯招牌咖啡,然后微笑着说:“怎么不去参加婚礼呢?我在阳光大酒店门口等了你好久,你都没有出现。”

  原来当年的结婚请柬是温婉制作的,何曦淡然一笑:“别开玩笑了,都是假的。”

  温婉冷哼一声:“你瞧瞧,你分明也知道是假的,明媚已经死了十年了,何曦,人是要向前看的!”

  何曦没有直面这个问题,而是问:“回国后打算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得过且过呗。”温婉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我在国外时,听说你报考了警校,现在在哪里执行正义呢?”

  “读警校也不一定要当警察,不过随便谋个生计罢了。”

  温婉盯着何曦的眼睛,询问道:“缉毒警?”

  见何曦迟疑了一下,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就知道。你不要命我也不会拦着你,要不是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我压根都不想来见你。可是我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自卑懦弱,总一味地逃避!干什么都是躲躲藏藏的!”

  何曦沉默不语。

  温婉又继续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都二十八了,却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你敢说不是因为明媚吗?你敢对天发誓说你已经不喜欢明媚了吗?你敢吗?”

  当然不敢。

  何曦无言以对,继续缄口不语。

  高二,明媚刚转到班上来的时候,她是如此自信,如此明媚,她身上所有的品质,都是那时的何曦不曾拥有又无比渴望的,何曦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她。

  可那时的何曦,是如此自卑,如此懦弱,只能在无人的角落偷偷窥视着她,一旦有目光交汇的时候,她便会立刻转移视线,不让任何人发觉。

  温婉冷哼一声:“说你懦弱,对,也不太对,毕竟如今的你连死都不怕,却害怕接受事实。”

  何曦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异动,努了努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人曾说过:“死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何曦固执地认为,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她,那她就不算真正地死去。

  温婉叹了口气:“活着的时候不珍惜,死了以后又作出这副自以为深情的姿态。除了感动自己,又有什么用呢?”

  何曦再次低下了头,陷入了沉默。

  见何曦三缄其口的模样,温婉忍无可忍,怒骂道:“你看看!你总是这样,连回答问题的勇气都没有吗?既然你那么喜欢明媚,当初为什么不表白呢?你有什么可顾忌的?是不敢吗?”

  温婉越说越激动,干脆站了起来,指着何曦质问道:“就算你不敢主动表白,可你为什么也不敢回应明媚的表白呢?为什么要给她短暂的人生留下遗憾呢?”

  “明媚向我表白?”何曦皱起眉头,很是不解地看着温婉。

  温婉又坐回了位置,不过语气依旧很激动:“我承认我无耻、我卑劣、我不怀好意,我以闺蜜的身份待在她的身边,我可以以最亲密的方式接触到她。可实际上我另有所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这种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是严肃的、坚决的、心之所向的、无关性别的,我迫切地想和她在一起,想照顾她一生一世,可是我却始终不敢向她表明心意,我怕我会吓到她,也怕她会觉得这样的我十分恶心。可是后来,她跟我说,她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你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开心吗?不管她喜欢的是谁,我都不在乎。她喜欢女生,这就代表着我有机会了,你懂吗?可她喜欢的为什么偏偏是你!她那时到底喜欢你什么?你到底哪一点配得上她?明明是我先认识她的,为什么她会喜欢上你?我真的不理解!”

  何曦更疑惑了:“明媚,喜欢我?”

  温婉瞪大双眼:“你不知道?”

  何曦茫然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千纸鹤上的内容,”温婉明显急了,“你不是说你已经看了吗?”

  何曦呆滞了片刻,方才如梦初醒。

  “抱歉,先失陪了!”她向温婉道别后,急忙冲回了自己的家。

  刚走到楼道口,就闻见一股烧焦的味道,恰巧这个时候姜婆婆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见何曦后,就像看见了救命稻草似的。

  “何曦!着火了!”姜婆婆朝她大声喊道。

  何曦急忙提起楼道里的灭火器,冲进了姜婆婆的家。

  原来姜婆婆家里的插线板用了十几年,早已老化得不成样子,可婆婆心疼钱,硬是舍不得换新的,结果刚刚突然起火,引燃了一旁的纸箱子,婆婆用衣服去扑打,没能将它扑灭,火势反而越大了,也幸得婆婆还是理智的,没有直接用水去泼,不然电路碰上水,那就糟糕了。

  何曦临危不惧,拿着灭火器很快将火扑灭,帮助婆婆处理现场,并开窗通风,让气体散出去,她让婆婆在另一处房间休息,科普了一下用电知识以及灭火知识,宽慰了许久,这才回了家。

  进入书房后,何曦却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只见明媚送的千纸鹤不知怎的掉落在了透明水杯中,而小狸则在一旁若无其事地舔着爪子上的水。

  何曦的心凉了一半,急忙从杯子里捞出千纸鹤,细心地扯了两张纸吸着上头的水。

  果然,被水浸湿的千纸鹤的纸张上,有着些许黑色的墨迹。

  她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将它拆开,墨迹被水晕开,伸出去的一个个小触手像极了黑色的合欢花。

  在看清楚上面写的字后,何曦瞠目结舌,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一动不动地傻在了原地。

  “何曦,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请于6月10日19点前到达初夏酒吧,我便知晓了你的回答。”

  笔力苍劲,入木三分,的确是明媚的笔迹。

  短短的几行字,却给何曦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在那呆滞的十几秒钟,她脑海里游走过无数的画面。

  那时的何曦被何思城称为“阴沟里的老鼠”,而明媚则是她无法触及的太阳,就连喜欢也被深深埋在了心底。

  她送的千纸鹤,她视若至宝,又怎么舍得轻易拆折了这份祝愿。

  怪不得明媚能在昏暗的礼堂里第一眼就注视到何曦,怪不得她在察觉何曦拍照之后配合地站立在原地,怪不得她会将她喜欢的红色折成千纸鹤送给她……

  原来,她的太阳早就将阳光撒向了她。

  原来,十八岁的明媚,竟然也喜欢十八岁的何曦。

  何曦的眼皮跳了跳,心脏狠狠地抽搐了一下,一股心痛、悔恨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

  如同大厦轰然倒塌,何曦眼神黯然。

  对于明媚,她从来不敢奢求,只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天不遂人愿。

  此生的无数个决定与选择,何曦都不曾后悔过,可是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她希望,十八岁的何曦,会亲口对十八岁的明媚说:“我也喜欢你。”

  不!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十八岁的何曦会忘却所有的过往,摒弃所有的自卑与怯懦……

  “哐当——”

  耳边传来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何曦连忙朝发声处看去,只见小狸站在书架上若无其事地舔舐着小爪子,而书架下方一片狼藉,玻璃相框碎成了好几块。

  何曦急忙走过去捡起了相框,全然不顾碎玻璃扎手,迅速将里面的照片取出,焦急地检查着照片是否有损。

  幸好没坏,何曦吁了一口气,摩挲了一下照片的右上角,手指拿开时,突然发现了新大陆!

  以前看这张照片时,何曦的目光始终集中在明媚的身上,因此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而今她才发现,照片右上角竟然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明媚的背影,而且眼神十分诡异可怕,像是蛰伏的虎豹,等待着捕食猎物。

  而且何曦隐隐觉得,这双眼睛看起来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任焰!

  虽然照片上这个人与在逃通缉犯任焰有着不同的长相,但何曦觉得他们的眼神太像是同一个人了。

  十年前,明媚在生日晚会上被陌生男子杀害。

  警方调查发现,凶手名叫任焰,有过吸毒史,但与被害人之间并无任何交集。

  警方下发了A级通缉令,可任焰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杳无音讯,十年了,仍未抓捕归案。

  何曦看着照片上这个面孔,总觉得他跟通缉犯任焰似乎是同一个人。

  而就在这时,卧底同事那边传来了消息,他不仅准确告知了交易地点和毒品存放窝点,甚至还传回了犯罪集团头子“炎火”的照片。

  何曦拿起手机端详着“炎火”的照片,总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劲,似乎他不应该是这么一张脸……

  她身为缉毒警察,敏锐感是必不可少的。

  炎火、任焰和礼堂照片上的人虽然长得不一样,但是眼睛不会骗人,那种诡异又可怕的眼神,几乎如出一辙。

  她心内一惊,脑海中生出一个不切实际的猜想:学校礼堂里盯着明媚背影的那个男人、杀害明媚的任焰、代号“炎火”的犯罪集团头子,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只是整了容,又造假了身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警方调查的“与被害人并无交集”实则有误,凶手其实认识明媚,并且蓄谋已久?

  可如果真是这样,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