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她在雾里>第9章 陪衬

  何曦,我没有想让你当陪衬人。

  宁小朵还没有走远,何曦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背影,她生怕她突然回头,恰好看到明媚和自己待在一起的画面。

  她一时情急,便强硬地挣脱了明媚的手臂,口不择言地说道:“你能不能不要多管闲事啊?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用不着你狗拿耗子瞎操心。你长得漂亮,学习又好,有的是人愿意跟你做朋友,你为什么非要揪着我不放呢?我不配,我真的不配!我在你面前就像是一个小丑,你已经足够优秀了,完全不需要我走在你身边,当一个陪衬人。”

  锐利的语言如连珠炮一般,一串接一串地从她嘴里喷射出来。

  明媚的表情从最开始的疑惑不解,转变为震愕,再转变为恐慌,最后定格为不可置信。

  《陪衬人》,法国作家埃米尔·左拉的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叫杜朗多的工业家拿丑做买卖,专门收集丑女出租作为陪衬,让美女看起来更美的故事。

  明媚不敢相信的是:她竟然会认为她向她示好、和她成为朋友,仅仅是想让她当陪衬人?

  “根本不是!我没有想让你当陪衬人,而且……”

  “够了!不要再说了,就像绝交信上所说的那样,我们再无瓜葛了。”何曦扯着书包带,转身,从温婉的身边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何曦,我觉得你很好。”

  明媚朝着她的背影喊出了这句话,风呼呼地吹着,不知道听到她有没有听到。

  夜晚,何曦迟迟无法入睡,索性打开手机贴吧,进入了南州一中的贴吧。

  首页第一条帖子便是《世纪对视:他们一定在谈恋爱了对不对?》

  镇楼图用的是两张明媚和李不凡的照片。

  何曦点开了大图。

  黑暗深沉的背景,两束光交叠在一起。拍照的人很有技术,似乎还后期处理过,照片主体格外突出,光影色彩氛围特别抓人眼球,两人擦肩而过,一股浓重的宿命感扑面而来,如同偶像剧般。

  又点开另外一张。

  两束光各自分开。

  明媚阔步向前,李不凡回过头看着她的背影,面带微笑,眼神深情。

  2楼:【他们绝对在谈了!你瞧瞧第二张照片李不凡的眼神。】

  3楼:【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那眼神简直了,爱意缱绻。】

  4楼:【明凡党头顶青天!】

  5楼:【卧槽卧槽卧槽,李不凡的眼神绝对有猫腻!】

  6楼:【双李党路过,今晚双李一个穿礼服,一个穿西装,共同主持,明显更搭啊】

  7楼:【可我觉得还是李拂月更适合李不凡耶】

  8楼:【楼上ky滚粗好嘛,这是明凡的帖子![怒]】

  9楼:【明凡好配!】

  10章 楼:【别再提李拂月了,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心理多半有问题】

  何曦的视线停在第10楼,她看了看层主的ID:云端的彩色气球。

  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心理多半有问题?

  层主的表述未免太过于臆断,何曦感觉自己受到了冒犯,不由得点击了回复按钮,打下很长一大段话,刚想回帖,脑海里却忽地闪过另外一个念头。

  她如此迫切地想要反驳,不就是过于在乎吗?

  她又把刚才那一大段话全部删除,跳过了【云端的彩色气球】,转而翻着下面的楼层。

  ……

  把那条帖子下面的所有楼层全部看完后,最终只剩下一个念头。

  不配。

  不是李不凡和明媚不配,而是——

  “我不配。”

  她自言自语,然后,卸载了贴吧。

  而另一边,宁小朵躺在别墅的豪华公主床上,兴冲冲地给丁羡婷打着电话。

  “可以啊,这次事情办得不错。”

  丁羡婷:“我按照你的要求,花钱找人ps了照片,那画面简直跟偶像剧似的。当然,最主要还是宁姐你抓拍得好,后期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润色。”

  “放心,你花了多少钱我都会双倍给你,少不了你的。你多关注一下帖子的回复啊,有不合心意的,直接删除就好了。”

  “好的。”

  宁小朵:“还有啊,多找一些人,多注册一些贴吧号,这段时间就一直给我刷屏。还有空间也别放过,让百事通编辑好说说,大家都去转发。一定要给我营造出他俩谈恋爱的氛围。”

  “好的宁姐。”

  ……

  2012年11月11日。

  这天是周日,白天不用上课,但是晚上还是要上晚自习。

  这时候还没有“双十一购物节”这个说法,11月11日因为独特的四个“1”,如同光棍群立,被赋予了“光棍节”的称呼。

  年轻人都爱凑热闹,光棍节既然被赋予了节日的称呼,自然少不了互送礼物这个环节,而棒棒糖也靠着它独特的外形,在光棍节中杀出重围,成为一众学生在当日最喜欢购买的礼物。

  贺嘉禾拿着一整袋阿尔卑斯棒棒糖在班上分发,几乎是见着一个分一根,见着一个分一根,快要走近何曦时,却朝后排的吴若薇打着招呼,顺手递过去一根棒棒糖:“若薇,节日快乐!”

  像是故意又似是无意地略过了何曦。

  四节晚自习下来,班上受欢迎的同学课桌里几乎都塞满了棒棒糖,而何曦却连一根都没有得到。

  老实说她并不是贪嘴,馋着想吃根棒棒糖,更何况,她并没有付出,谈何回报呢?不过她心里明白,即便她去超市里买了一大袋棒棒糖,大方地分给班上同学,班上同学愿意接受她的馈赠的,大抵也是寥寥无几,毕竟谁都不想跟她扯上关系。

  回到小区楼下,何曦仰起头看着自己家所在的楼层,黑漆漆的,想必他们已经早早就入睡了。

  她乘着电梯上了楼,以最小的动作打开门,摸出口袋里的小电筒,在玄关处换好鞋子,踮着脚尖进了卧室。

  坐在书桌前,打开台灯,她把书包放在怀里,从中取出了晚自习没做完的作业,打算挑灯夜战。

  刚拿出作业本,就发现书包底部好像有一个紫色的东西。

  她好奇地伸出手将它拿了出来。

  葡萄味的棒棒糖。

  暖黄色的灯光打在紫色的包装袋上,在这寒冷的季节,生出了些许温暖。

  她看着这根棒棒糖沉默了许久。

  次日,11月12日,一个普通的星期一。

  但是,却是何曦的17岁生日。

  这天,何曦收到了来自孙思琴的电话,她看了看屏幕上的备注:外婆。

  叹了口气,果断地将电话挂断,短信回复道:【在忙】

  不一会,孙思琴也短信回复道:【阳阳生日快乐,周末有空吗?来外婆家,外婆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螃蟹大餐】

  何曦:【不了,还要补课】

  或许,除了她这个名义上的外婆,再没有其他人能记得她的生日了吧。

  可是,她却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

  毕竟养母是因自己而死,她又该拿什么样的情绪来面对养母的亲生母亲呢?

  索性不再理会,免得触景生情。

  下了晚自习回到家,何曦照例抬头一看,蓦然发觉自己家的楼层竟然还亮着灯。

  有客人吗?何曦这样想着,然后乘电梯上楼,打开门,便看见何景瑞和何景琪二人慌慌张张,似乎在躲避着什么。

  他们看见来者是何曦后,这才松了口气,异口同声地说道:“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爸妈回来了,吓我一跳。”

  不愧是双胞胎,说话都这么有默契。

  看到他们重新打开了电视机,坐在了沙发面前,何曦便好奇地问道:“他们去哪儿了?”

  “不知道,可能是参加婚礼吧。”

  “你们还不睡觉吗?”何曦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的卧室走去,“明天还得上课呢。”

  何景琪拨浪鼓似的摇头:“不嘛,好不容易爸妈不在家,总算可以放肆一回了。对了姐姐,我已经洗漱了,你能帮忙去楼下超市买点零食吗?”

  只有在需要何曦办事的时候,这兄妹俩才会愿意叫上一声“姐姐”。

  可偏偏何曦十分受用,为着这一声“姐姐”,仿佛自己在这个家也是有分量的了,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了。

  她停下了脚步,转身问道:“想吃什么?”

  “买点辣的,还有薯片,还有可乐。”

  “我要吃牛肉干!”何景瑞兴奋地喊道。

  “你妈妈不允许你喝可乐的。”何曦好意提醒道。

  “没事,我们不会让她发现的。好姐姐,妈妈给我们留的钱放在爸爸书房的抽屉里,你自己去拿一下。”

  终究还是拗不过他们,何曦把书包放到卧室的椅子上后,便走进了何思城的书房。

  她打开了电脑桌下方的抽屉,果然,一张面额100元的人民币岁月静好地躺在最上面。

  她伸手将其取出,刚想把抽屉关上时,突然发现了一张老照片。

  照片用塑料封膜保护着,丝毫看不出岁月流逝的痕迹,但是浓厚的胶片感扑面而来,颇有年代感,而且照片上的两个人,明显是更年轻的何思城和陈珂。

  她把照片拿了起来,细细地观望着。

  陈珂长发微卷,头上戴着红色压发圈,身上穿着一条红白波点裙,小腹微微隆起。

  而何思城中分头,白衬衣扎进棕色西裤里,黑色皮带,搂着陈珂的肩膀,笑意盎然。

  照片右下角附着几个橘红色的数字:98.08.13

  这是胶卷相机自动生成的日期。

  也就是说,这张照片是1998年8月13日拍的。

  何曦的心里突然多了根刺,刺得她生疼。

  原先她以为养母死后,养父难免孤单,因此才和陈珂重组家庭以求慰藉,她也一直以为何景瑞和何景琪是陈珂带过来的和别人的孩子。

  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们兄妹俩也姓何,怪不得何思城对他们那么好,原来他们竟是带着何思城基因的、流淌着何思城血液的亲生孩子。

  换言之,早在1998年——甚至更早,养父就和陈珂有染?甚至还有了孩子?

  可那个时候他明明还在和养母琴瑟和鸣,怎么会做出出轨的事情呢?

  何曦不敢相信,毕竟印象中,养母还未过世之前,他对养母的好可是有目共睹的。

  她还记得,养母何燕燕过世后,积极开朗、烟酒不沾的养父立马变得颓丧消极,对任何事都不抱希望,烟是一根接着一根,甚至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有时醉得凶了,便会死死地掐住何曦的脖颈,控诉他害死了何燕燕,还质问她为什么要活在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