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同尘>第111章

  所以有一次我寄了一张空白的纸条。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出了帐,将这几个月攒下来的礼物都打包好,第二日便差人寄回楚京。

  然后我就可以问信使:水雨月还好吗。

  信使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的她很好。

  那时候毕竟年纪尚小,热血当头,心中一片火热,于是也不觉得哪里不好。直到后来才猛然醒悟,说是好东西,其实也只是在艰苦的西疆算的上珍宝,相府的千金大小姐什么东西没见过,岂会喜欢这些沾沙带土的东西。

  于是心里自嘲,送回去的东西便少了。

  王女毕竟是王女,养尊处优的生活下多少有点目中无人,我平日里做任何事都是极其优秀的,便也没太将战争放在心上。由于没有经验并且还自大轻敌,我第一次领兵便吃了败仗,并且败得非常狼狈。但这场败仗却为我日后奠定了常胜的基础,在我的军旅生涯中,当日兵器脱手的屈辱永远提醒着我戒骄戒躁,卑以自牧,做事要考虑好每一步。

  不日父亲便送来了最新改良过的箭车,这东西现在应该叫做箭塔。

  每座箭塔都可以自如移动,灵活转向。其中有一辆箭塔最高,平日里我便站在上面观察敌军动向,等到上了战场,那里就是我的战地,全军最强的火力狙击。

  改良箭塔威力无穷,我们顽强驻守,和胡族拉锯了近一个月也没让他们打开这最后一道防线。托尔塔最后一次大举进攻的时候,我用上了父亲最新研制出的“寒火天”。

  这东西长相威武霸气,单只是放在那里便令人望而生畏。由于还在试验期,一共只有两台,我将其安装在箭塔之上,正巧胡族进犯,便以外夷鲜血为引,祭我大楚的英灵亡魂。

番外·暮城雪(四)

  此战托尔塔纠结了前线全部主力,大举进攻我们所在的小城。这小城算是大楚对西最后一道防线,如若城破,则胡族踏马横疆深入腹地千里无人防。主将边声起压力很大,一改从前放旷的作战风格,镇守城池相当谨慎。我填装好寒火神,调校标尺,将那台“火神”对准了冲在最前面的一队胡人。我点燃了引信,撤到一旁按住双耳。

  一声巨响过后,“火神”机身狠狠一抖,从黑洞洞的炮口中猛然蹿出一团火焰,划过长空奔向目的地。它在空中高速旋转,和周围的空气不断摩擦出噼里啪啦的爆响,光芒耀眼夺目。

  今日是个阴天。王军被巨大的火光照亮,连着城池也披上火神炽热的光芒。所有人都望着那团压倒一切的火焰,惊讶得忘记了动作。

  我也看着燃烧的“火神”,那颜色让我想起了从前水雨月身上穿的大红色裙裾。

  “火神”精准地落在胡族的冲锋队中间,炸开一片巨大的血雾。身处爆炸范围中的人无一幸免,尸身一瞬间被烈焰吞噬。城下静了两秒,随即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压过了对面异族的哀嚎。

  我们的士兵奋勇直起奔向胡族,王军士气大振,一鼓作气跃马横刀。主将站在城墙上,大笑着亲自擂响战鼓,激越的金鼓一声大过一声,一浪大过一浪。我亦是心潮澎湃,在士兵们“大楚必胜”的声浪里点燃了“寒神”的引信。

  这一击与火神威力相当,父亲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竟能让那“寒神”酷寒无比,在敌阵中炸开的一瞬迅速降温,冰冻了爆炸范围之外的数十人,有效延缓了他们的行动。

  边声起手下战鼓狂敲,最后一下竟生生将特制的军鼓整个儿震碎,带头冲我大喊:“寒火神威武!”

  王军左右包抄杀了过去,所到之处无人能敌。

  我左手控寒冰右手发烈火,此役后,大楚和胡族便称我为寒火神。

  那日胡族大败,托尔塔率残部败逃。主将站在城楼上大喊:“大楚陛下有令,夺胡族天狼托尔塔首级者——封万户侯,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

  边声起坐镇城中,挥旗令我带队追击。我吹了声口哨,踏川闻声飞奔而来,我便跳下箭塔纵马追击。这匹白马是我幼时在北方大草原上亲自挑选的骏马,血统精良万里挑一,四肢有力极擅奔跑,很快便为我追上了托尔塔溃逃的烟尘。我取下背上天狼大弓,搭箭上弦,箭尖锐利的寒芒直指托尔塔后心。

  这时我距托尔塔尚远,主将便在城墙上大声喊着什么,好像是让人过来围堵托尔塔残部。我没有去听,两臂引满弓,玉扳指挂弦,拽着凤羽箭尾聚气凝神。我在心中默念着水雨月佑我得胜,右臂陡然一松。

  因其作战刚猛骁勇,托尔塔曾被胡楚两族誉为“天狼”。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弓便叫做天狼弓。

  长箭奔出,飞驰破空,穿越重重叠叠的人海。

  这一箭,必取托尔塔性命。

  主将后来赞我那一箭“箭若飞星,势如破竹”,王军士兵形容隋将军那日“奔马引弓,挺拔如松,一箭劲射,直指天狼”。

  托尔塔被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时候,心脏上还插着那在劫难逃的一箭,我拔出佩剑,割下了他的头颅。

  战场上血肉横飞,乱得厉害。我的衣摆,袍脚甚至鬼面上都溅上了鲜血,我以为我会恶心,但除了最初的一点不适外,我并没有其他反应。

  我再没像第一次战斗那样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同袍们说这是成为老兵的表现。涌动在我血管和骨髓里的是双手颤抖的兴奋,是杀破楼兰的壮志,我站在喊声震天的沙场上,知道我为保家卫国而生。

  从前我总有事做,其实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样样都可以做得很好,甚至超出教授我的先生。礼、乐、射、御、书、数,还有父亲教我制造机巧的工艺,赚钱的方法,如何更快捷地搜罗消息,经营各地的商铺......

  苏地百姓赞我天纵奇才,称我为最优秀的皇室子女,我也自有我不容输的骄傲。只是我有时候也会想,事事精通的暮城雪到底喜欢什么,想要什么。

  十八岁的暮城雪知道了。如若胡人的铁骑踏入了大楚的疆域,我便要做那把□□,打碎一切侵我家国的幻想。

  我叫暮城雪,表字长缨。

  少小虽非投笔吏,论功还欲请长缨。

  我便是这个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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