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布洛克?朗姆洛(2)

  Chapter Text

  -1-

  战争刚结束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布洛克?朗姆洛还隐约有点担心,他总觉得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会有一群黑衣人摸进他的宿舍,给他头上套个黑口袋,带他去军事法庭或者直接让他吃枪子儿。毕竟他做得太过,又知道的太多,他天生道德感太低,他第一次杀人就没觉得不适,他对妇孺开枪也没有心理压力,他不会彻夜被那些枉死的孤魂折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觉得自己就会被放过——或者,值得被放过。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直到有一天,他的负责人告诉他,他可以回家了。一瞬间他觉得这是处死他的某种委婉说法,但很快他就醒悟到,上司的意思是他可以退役了。他从来是个好士兵,只服从,不爱问为什么(因为他知道问了也没屁用),可这一次他实在忍不住。

  “让我退役?”他说,甚至有点结结巴巴的,“可是我……我做了……”

  “我们都知道你做了什么,Cross,”负责人严肃地看着他,“你以为我没做过?既然那么多天杀的纳粹党都能凭空消失(1),我们只能干瞪眼看着,我不觉得有什么道理不让我的小伙子们回家。记住,你所做的一切都和你无关,那都是为了美国,你是战争英雄,你只是服从命令,别让那些影响你的生活。”

  朗姆洛沉默不语。他的负责人是个其貌不扬未老先衰的家伙,1945年时大概四十多岁,说实话,朗姆洛其实一直挺烦他的,觉得他满嘴废话又软弱无能,全凭熬资历才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对他指手画脚。但那一刻,他却被他撼动了。他有点不明白像这样一个分明的好人,怎么会干和他这个坏蛋一样的行当?这世界实在太过莫名其妙!

  然后,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浮现在他脑海。

  “那……你能帮我写封信吗?”他问。

  “什么信?”他的长官疑惑。

  “就是那种‘遗憾地通知你你儿子为国捐躯,他死的伟大光荣,美利坚合众国感谢你,请节哀顺变’之类的狗屁官样文章,我是没见过,但估计都是这么写的吧?然后寄给我妈,连带着我的退伍金……还有狗牌。”

  他的上司半晌没回答,许久,才说道:“Cross,你知道退伍金比阵亡抚恤金少很多吧?你母亲会发现的。其实你真不必这样,现在有《退役军人权利法案》(2),我看过你的档案,你父母双全,家境优越,受过教育,你可以回去上大学的,然后继续你原本的人生,你才23岁。”

  “你可以告诉我妈我在欧洲找了个妞儿结婚了,然后把大部分钱都留给了那个小婊子,这样她就可以一边骂那个婊子一边骂美国政府,和我继父幸福的度过自己的一生。”朗姆洛回答,“还有,操他妈的大学!”

  他的长官抿了抿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可终究没开口。他后来写了那封信,随信寄去朗姆洛的退伍金和狗牌,然后在7年后死于狱中,被逮捕的罪名是“有嫌疑的”苏联间谍(3)。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朗姆洛想:我早知道,这他妈就是个操蛋的世界。

  无论如何,现在他自由了。自由的意义就是一无所有。他只剩一本美国护照和一点点积蓄,他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买了一张飞意大利的机票,他隐约觉得,那里会有他的命运。

  Vedi Napoli e poi mori.

  ——朝至那不勒斯,夕死可矣。

  作为受到空袭最多的意大利城市,那不勒斯早已不是战前的模样,战争将它彻底赶回中世纪。朗姆洛走过那些大街小巷,看到的都是废墟与疮痍。就连电车也好像被炮弹击中过,在损坏的轨道上,凭着时来时停的电流艰难地行进(4)。

  他已找不到儿时共同长大的小伙伴,也许他们已经埋葬在北非流动的滚烫黄沙下面;

  他也找不到在意大利军队时的同袍,但偶尔能在暗巷里揪出一两个醉鬼,饥饿、伤病和酒精已让他们不成人形。

  找到一份能糊口的工作很容易,但找到一种能得到尊重和满足的生活方式几乎不可能。

  他们是战败者,生活对他们犹为苛刻。

  ——那我呢?朗姆洛想,我就是一个胜利者吗?

  他说不清。

  他坐在被美军飞机轰炸成一片断瓦残垣的圣基娅拉教堂(5)的台阶上,一支接一支的抽烟,从白日到黄昏;直到把从军队中带出来的存货全部抽光,嗓子嘶哑疼痛,双唇干裂流血。

  第一次,他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

  他叛过国,进过战俘营,有纳粹倾向(他的心理鉴定上写着的,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他干过两年黑活儿,行走在暗夜里杀人如麻;他是只见了血的野兽啊,怎么可能再回到马戏团去呢?

  Vedi Napoli e poi mori.

  然后他想起了他。

  他总是不可抑制地想他,因为那是他在这场一无是处的战争中唯一见识到的、堪称美丽的东西。因为那是他在这段乱七八糟的人生中唯一见识到的、堪称美丽的东西。

  Vedi Napoli e poi mori.

  操!朗姆洛在尼古丁的烟雾中混乱地想,真想在死前操他一次。

  就在这时,就在徐徐落下的夜幕之中,有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正慢慢向他走来。在那么一瞬间的恍惚里,朗姆洛以为那是他的死神终于到来。可惜不是,他只不过是个浅色头发的中年美国佬,讲话带着纽约上东区的恶心口音。

  “您好,”他装模作样和他打招呼,“请问是布洛克?朗姆洛先生么?或者我该称呼您……Cross?”

  朗姆洛的瞳仁一阵紧缩,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腰带上插着的战斗刀。

  “嗨,放松,My boy.”他对他说,“我没有恶意的,你看,我没带任何武器。”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他瞪他。他知道他的瞪视可以令一个彪形大汉退避三舍。

  可那个怎么看都像是蹲办公室的死公务员的人却毫不在意,他随意在他身边坐下,也坐在台阶上,身上那条显然不便宜的西裤打了褶子,沾了灰土。“只是有个工作,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肯定不是什么好活儿,朗姆洛想。那也正常,好事儿从来轮不到他。

  见他没反应,来人便继续说下去,他介绍那个工作有多么伟大多么有意义(保护美国的安全维护世界的和平什么的),对朗姆洛自己有多少好处(这倒是,收入至少够他吃香喝辣泡妞上床,而且说不定还可以不用报税),以及他是多么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的(你知道,现在正是大批军人退役的当口,我们不缺人选)……总而言之全是一堆废话,朗姆洛已经准备开口让他滚了。

  这时候,来人脸上忽然显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他刻意压低身子倾向他,让自己离他更近:“My boy,你知道吗?我们最终决定选你其实是因为你的一次任务记录……代号WSX-45068,我想那项任务你一定还记得的——毕竟任何人和‘他’一起出任务,都会记得——‘他’就是那么令人难以忘怀。”

  朗姆洛浑身僵直,紧盯他的脸。“你是谁?”他问。

  “亚历山大?皮尔斯,”他回答,“很高兴认识你。”

  “……你又为谁工作?”

  “美国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他飞快地说,那个诡秘的笑容又回到了脸上,甚至还耸了耸肩,“你看,这名字有点长得不合理,所以知道的人一般简称它为——神盾局。”

  那一天,在废墟般的那不勒斯,在圣基娅拉教堂的台阶上,朗姆洛醒悟到:其实不是他选择了命运,一直都不是。

  每一次,都是命运找到了他。

  -2-

  他又一次见到了他。

  那是在1946年中,在他们初遇又分离之后的第十七个月,皮尔斯把经过三轮筛选最终正式组合完毕的特战队(他妈的他们就不能想个有点创意的名字吗?)成员全部集中起来,告诉他们,小组里最重要的那个人终于要就位了。

  群情激昂,当然。

  他们中的一部分曾经和他合作过,都和朗姆洛的情况差不多,剩下的那部分至少看过他的漫画,虽然漫画里把他画成了一个死小孩儿。小伙子们现在已经全都知道他的身份了,皮尔斯向每个人明确透露了这一点,让他们一边签下卖身契,一边签下保密合同。他们就是为了他而聚集在一起的固定小队,将成为他的眼睛、他的手臂辅佐他作战。

  “战争已经结束,但人类世界的混乱与动荡并没有结束,我们的敌人一直在那里,”皮尔斯对他们说,他的嗓音并不高亢,反而轻声漫语,就像是个温和的父亲,但是他说出的话语总是充满了煽动性,“你们是精心挑选出的战士,我给你们的也是最好的战斗核心。你们是为了改变世界而存在的,你们的任务是塑造历史,永远记得这一点,My boys……”

  这群平均年龄二十出头的肌肉蛋子们似乎听得很是热血澎湃,而布洛克?朗姆洛只是默默在内心翻了个白眼。他不喜欢皮尔斯,本能的不喜欢;他更加讨厌一切庄严宏伟空洞的名词,那总会让他想起墨索里尼。他是个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现实主义者,二十四年的人生经历早已教会了他,和这些东西沾边总没好事。

  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不是为了这个来的,看在他的薪水份上,他当然应该忍耐上司。

  朗姆洛站在后排,感觉百无聊赖,不知怎的一回头,就看到那人正环抱双臂悄无声息站在侧后方不远处,穿着没有任何标志的普通作训服,肩膀上背一只小背包。

  他看上去那么……寻常,身材不够魁梧,肌肉也不够雄壮醒目,他有点惫赖地倚着门框,微微仰起脸,唇边甚至还挂有一抹戏谑的笑容。

  他发现了他的凝视,竖起一根手指挡在嘴唇前面,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朗姆洛迟疑着点头。

  对方嘴角边的笑容更明显了,他侧头示意皮尔斯的方向,摆了个无声的口型。

  朗姆洛认出来了,那毫无疑问是一个词:傻逼。他几乎笑出声。

  该死的,从分别那时开始,他已经无数次幻想过再见到他时的情景,从直接冲过去把他按在墙上亲吻到像个娘们儿一样问“你还记得我吗”,不一而足。可他从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场面,他没料到他脱掉那身纯黑卸掉那张冷酷假面之后竟然会是这样一副样子。

  从一把枪到一朵花,距离会有多远?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恍惚。

  等他再反应过来,他已经不见了,就像他出现时一样宛如鬼魅,然后半个小时后(真不敢相信皮尔斯竟然有那么多废话),那个一身纯黑凛冽犹如刀锋的超级战士再次登场,虽然不过是场会面,并不是实战,但他依然带着他的护面罩,只是没带防护镜,露出了那双结着薄冰的绿色湖面一样的眼眸,和眼睛下面黑色的迷彩。

  他的目光扫过他,没有多停留一秒,也没有浮现任何波澜,仿佛他们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

  朗姆洛真的觉得有点晕。

  接下来的两个月,他都留在了训练营,一直和他们一起合练——或者也可以直接点说,一直变着花样虐他们。他让特战队的小伙子们称呼他“Sir”,在背后他们则带着敬畏地叫他“教官”。在训练场上他冷酷且严厉,第一天就整得队里几个傲慢自大的刺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再然后,二十个血气方刚的半大男孩儿就都服服帖帖的了,在他面前像是二十条乖顺的大狗,他要是心情好了拍了哪只狗的脑袋一下,那小家伙准会傻呵呵高兴一整天。

  傻逼皮尔斯到底从哪里挖出来这么多通条一般直肚肠的蠢货啊!布洛克?No.21?朗姆洛以手扶额,在肚内暗戳戳地想。同时心中又有些小小得意,因为除了他之外,并没有谁有机会见识到他们深居简出的神秘教官的另一面,见识那孩子气的手势和那促狭的笑容。

  只属于他——朗姆洛每次这么想都觉得一阵心痒难耐。

  两个月的训练转眼就到头,临近末尾的一天,当日任务已经结束,战士们从冲凉房出来,三三两两聚在集体宿舍前头的空地里抽烟,商量晚上的娱乐活动。罗林斯突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冲他挤了挤眼睛。

  是的,杰克?罗林斯,也就是他之前的副手黑杰克,因为和他同样的原因与自身的狙击特长,他也被征召了。算是他在特战队里的小小基本盘。

  “嗨,头儿,”他拼命压低声音对他说,“我实在忍不住了,让我问你个问题行不?你先答应不能揍我。”

  朗姆洛烦躁地吐掉了口中的烟蒂,斜眼瞪他:“你丫再磨叽我现在就揍你。”

  罗林斯的脸上浮现出剧烈挣扎,就在朗姆洛已经决定先揍了再说却还没来得及动手的时候,他终于张开了嘴:“头儿,你是不是对教官那个……恩?”为了弥补语言能力的不足,他还做了个颇猥琐的手势加以说明。

  朗姆洛惊呆了。

  罗林斯显然觉得自己挨打是挨定了的,他高举双手挡住头脸,小小声分辨:“头儿下手轻点儿啊,其实真不是我一个人觉得,是大家都觉得……昨晚打牌我输了他们逼我来问你我也是没办法……”

  朗姆洛大张着嘴,觉得被一群笨蛋轻易看穿的自己简直是我了个大操!他努力装出淡定的样子,维持队长的尊严——没错,他在这只小队伍里又是队长了,谁让他是唯一长脑子的那个呢?只不过他们只叫他头儿,没人愿意在他们的教官大人面前喊出Captain这个词,这是有前车之鉴的,犯事儿的那蠢货被修理得惨兮兮,两天爬不下床——二十个笨蛋的头儿,想想就是个悲剧!

  “……你们满脑子胡思乱想什么呢?如果发情了滚一边自己撸去。”他觉得自己的嗓音有点哑。

  “那个……我们都发现了,只要他转身,你就盯着他的屁股笑得很淫荡……”

  操!朗姆洛再也装不下去,他挫败地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

  “这绝对!绝对不可能!”他的声音从齿缝里挤出来。

  “可能不是每次,”罗林斯连忙补充,“不过有那么几次真心挺明显的。”

  哦操!

  他足足崩溃了三分钟,罗林斯在他身边手足无措,最后他抬起头问:“你觉得他知道吗?”

  罗林斯猛地瞪大了眼,他结结巴巴地说:“头儿,你……你不是认真的吧?”

  “为什么不?”他反问。

  “可是他是……我们都知道他是巴基?巴恩斯,那个咆哮突击队的巴基?巴恩斯,他不可能喜欢男人的。就算……就算他喜欢男人,他也肯定和美国队长是一对儿。他们两个从光屁股玩到大,一起上战场,我甚至有他们俩的漫画,有那么高一捆!”

  “我他妈也跟他上了战场!”他大吼,整个空地上站着的人全都转头呆望着他,然后看到他的瞪视又有志一同地把脸迅速转向别处。操操操!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无法自控。他挫败地伸手一抹脸,对罗林斯说,“我不在乎,我他妈又不是个娘们儿,管他喜欢谁不喜欢谁,只要你操得够给力他就会忘记一切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他解释,但他就是控制不住;他甚至不知道这几句话究竟是告诉罗林斯还是告诉他自己。

  罗林斯的眼睛瞪得盘子大,好久好久,他咽了一口吐沫,说:“头儿,我真不知道该给你比拇指,还是骂你是个脑残……不过,祝你好运!以及,别死在这事儿上。”

  其实他也知道多半没戏,可是这世上没戏的事情多了去了,你总不可能一件都不做。

  朗姆洛长出一口气,然后一脚踹在罗林斯屁股上,骂道:“谢了,滚吧!”

  当然了,从那天晚上开始,他的秘密就等于全队皆知。

  其实对此朗姆洛倒不觉得有什么,他们都是战场出身,这就意味着他们的隐私意识其实相当低,谁都有过围在营火边给同袍们描述自己和妞儿上床详细过程的经历,详细到包括各种尺寸、体位和时间,这件事的乐趣在于尽管发言前每个人都要对着圣经发誓只说真话,最后也总是变成吹牛大会。至于两个男人的问题,拜托他们这儿可是人渣集中营,凡是有选择有未来的人谁会在扛过一场世界大战后依然端着枪去拼命?在这里他们羞于说爱,但表达欲望却从来直白鲜明,犯法就是个笑话,罪孽也不少这一桩,鸡奸罪甚至只值六个月刑期,所以,他妈的谁在乎?

  不过有一点他的确惴惴不安,就像罗林斯说的,他在干得他忘掉一切之前,得先保证自己不被一把冲锋枪突突了,他可是知道他的枪法。

  这可真是个难题。朗姆洛因己度人,想象假若是罗林斯有一天突然跳出来说我要上你,自己会怎么办?他猛打一个寒战,毫无疑问,答案仅有一个,直接摸到手边最近的一把枪把他突突了……他一边想着,忍不住转头恶狠狠看向罗林斯,可怜的杰克大惊失色,转头就跑,溜得比兔子还快。

  然后,事态的发展就开始急转直下,完全脱离了他的控制,朗姆洛发现,被二十个笨蛋意淫你的性幻想其实不算什么,可怕的是这二十个笨蛋都想帮你的忙!

  从此,休息时间五花八门的闲聊话题就只剩下了“怎么帮头儿上教官”这一个,这些小混蛋们甚至开出了赌盘,朗姆洛在看到那些五花八门的死亡方式列表之后忍不住掏出五美元在自己被直接割了蛋蛋这一条上下了注,一旁的罗林斯全程向他投射敬畏的目光,心中估计在感叹我跟的老大果然非同寻常——天知道,这只是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赌运从来奇差无比,就当是给自己的蛋蛋买保险了,朗姆洛苦中作乐的想,他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麻木的观众心态去面对这场闹剧,或者,集体大狂欢?他的人生真他妈是好一场滑稽戏。

  而这一切,都在最后一天晚上到达了高潮。

  “……所以,这就是你们所谓的‘集体智慧结晶’?”

  朗姆洛只觉得浑身无力,他连发火的劲头都没有了。

  罗林斯满脸讪讪:“呐,这计划是有点不够详尽哈……”

  对于计划的全部描述就是“约教官去喝酒——大家一起上把他灌醉——其他交给朗姆洛自行发挥”来说,“不够详尽”的确是个过于委婉的说法了。

  一时间朗姆洛恍惚觉得罗林斯或者其他哪个混蛋一定非常恨他,至少他们很想看到他的蛋蛋和他说再见。

  但是杰克接下来的话他却无法反驳。

  “你看,头儿,他和咱们不一样,他还有其他事儿等着去做。这次合练结束,也许我们下次见面就是任务了,也许……”

  朗姆洛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也许他会死。当然,或者是他死,尽管那可能性小得多了。

  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倒霉鬼,他可不觉得命运会给他太多机会。没有明天的人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等待。

  “好,就这么办!”朗姆洛站起身,下定了决心,他对罗林斯命令,“叫所有下注老子会嗝屁的人都来,一个都不能少!等老子办了他咱们现场结算,赢了的给酒钱,欠债的是婊子养的王八蛋!”

  -3-

  朗姆洛敲了三下门,其实在敲第一下的时候他就后悔了。

  他们现在正站在巴恩斯教官的房门前,在这里他当然有特殊待遇,不光住单间,甚至没和特战队的集体宿舍挤在一起,而是在营地另一个角医疗组所在的小楼上占了一间空房。理智的一部分告诉朗姆洛,他现在想要做的事绝对是荒谬愚蠢到无以复加,但他的理智一向不怎么管用,而且他已经没有退路,因为他身后就跟着罗林斯,还有另外九个表情各异等着看好戏的傻瓜。

  当然不是只有他们几个买了他会挂掉,只不过营地里今天只有三辆吉普,而最近的小酒馆还在车程一小时外的镇上,于是这九个傻瓜在抽签大战中旗开得胜,有资格亲眼见证奇迹或者惨案的发生。

  不管怎么看,后者的可能性都大很多。

  我真是个白痴,朗姆洛又敲了三下,一边敲,一边自暴自弃的想。

  这次终于传来回音:“谁?”

  关于怎么分工合作说服教官和他们出去,这一部分大家是事先演练过的,此时配合默契你一言我一语讲出来,大意就是哎呀这两个月多亏教官多多关照兄弟们实在感激不尽请让小弟们请您喝杯水酒之类的屁话,闹闹哄哄乱成一团,也不知道门的那边能听清多少。朗姆洛甚至隐隐期待屋内那个人要是如平日训练场上那般冷冰冰来一个“滚远点,老子烦着呢”也不错,至少可以结束这骑虎难下的局面。

  可是偏偏的,门打开了。

  然后十一个大老爷们儿瞬间住了嘴,齐齐目瞪口呆。

  在他们面前出现的那个男人当然是他们的教官,是这两个月里天天见的熟人,熟到已足够培养出下意识反应:一看到他你就想立正敬礼。但是,他们又觉得此刻看到的像是个陌生人,虽然绝对是同一张脸,但去掉了护具和迷彩,已完全焕然一新。巴恩斯教官显然刚从浴室出来,满头湿气,几道水迹顺着脖颈缠绵而下,皮肤表面浮着一层暖红,就连那双绿眼睛也不再是毫无情绪的了,流动的浮冰下分明闪烁着隐有深意的微光。

  靠,朗姆洛这次是真的追悔莫及。他有一种自己的秘密宝物被别人窥视的感觉,见鬼的,他该自己来的。

  “……喝酒?”巴恩斯突然一笑,除了朗姆洛,其他人应该都是初次有幸目睹他的笑容(一想到这个,朗姆洛愈发怒火中烧)。他们的教官用洞悉一切的目光从面前这群还未自震惊中醒过来的傻鸟们身上掠过,最后盯上朗姆洛的脸,“你们确定要和我一起去?”

  “……我操,这到底是怎么搞的!”罗林斯重重将手中的酒杯砸在吧台上,说话已有点大舌头。

  “鬼知道,反正老子死也喝不下去了。”他身边的一个特战队员回答,早已吐得脸色惨白,在沙发上东倒西歪。

  “这还有什么搞头?那家伙根本不是人!”第三人喊出了大家的心声,“反正我是再也不和他出来喝酒了。”

  对于这句话,所有人都不住点头,显然是心有戚戚。

  一个可以把整瓶纯麦威士忌当水喝而面不改色的人,绝对是世界上最差的酒伴——而唯一可能比这还糟糕的,就是那种可以一边喝着高度烈酒,一边和全酒吧的女人调情的类型——没错,他们的教官就是这种极品。全部的事实就是他们兴冲冲赶了一个小时夜路,来到这邻近镇上唯一的一间小酒馆,摩拳擦掌准备战斗时,却发现计划完全无法实施下去,只因为目标是个十足十的怪物。

  “哇!快看,又一个,这是第几个了?”不知是谁大呼小叫起来。

  围成一堆喝得晕晕乎乎的蠢货们齐齐把头转过去,正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美人儿端着酒坐到他们教官身边,两个人叽里呱啦了几句,那个美人儿突然捂着嘴笑起来,整个身子开始往旁边倾斜。

  “靠,酒量不见底,又长了那么一张脸,还他妈会说法语,把妹把成这样,这还给不给别人活路啦。”某个半醉的小子骂骂咧咧道,“我猜这个能成,你们看那对奶子……头儿,你觉得呢?”

  气氛突然冷了场,那个问话的小子连忙伸手捂住嘴。坐在一群人中间的朗姆洛阴沉着脸抬起头,如果目光可以化为子弹身边这十个白痴有一个算一个已经全成了筛子。

  “都喝得差不多,该结束了,”他放下酒杯,猛地站起身,因为胸口的壅塞和血液里的酒精而一阵天旋地转,“老子去结账,你们别忘记把地板上那两个躺尸的家伙搬上车。”

  真的,他今天喝过了头,就连那些小崽子隐约的怜悯目光都不能刺伤他了。朗姆洛心中一团混乱,该结束了,是的,也许该结束了。

  他还想要什么证据?他还想看到什么呢?

  十分钟后他们挤上了吉普车,只有他们十一个。罗林斯用小心翼翼的声音汇报道:“头儿,我问了,教官说他明天早上再回去,他能找到地方住。”

  一片尴尬地沉默,看来那个金发碧眼的妞儿得手了。

  “那我们走,”朗姆洛咬牙,“明早皮尔斯会来,我们可不能留在这儿过夜。”

  车子发动了,驶向无边夜色之中。

  朗姆洛今天真的喝得有点多,车子在土路上颠簸,他只觉得胃里不断翻江倒海,两个太阳穴之间都是乱窜的火花。他开始还咬牙忍耐这种不适,后来酒意愈发上涌,几欲冲破舌根,他狠命去踹身前的座椅,把驾驶座上的罗林斯吓了一跳。车子急刹车停下,罗林斯满脸惊慌:“头儿,你怎么了?”

  朗姆洛用手捂着嘴,根本顾不得回话,拉开车门踉跄下去,俯身就吐了出来。他是真的喝过头了,胃里倒空之后依然烧着一把火,两只眼眶酸涩难当,他伸手去抹,不敢承认那是泪水。

  “嗨,头儿……”罗林斯慢慢挪过来。

  朗姆洛依然垂着头,伸手向他摆了摆,表示自己没事。他双膝软倒,向后瘫坐在地上,尽量离自己吐出的秽物远一点。这感觉很相似,就像是他初见他的那一天,他看到了他的脸,认出了他是谁,然后一样瘫坐在地上,深切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他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并因此而自惭形秽。

  朗姆洛实在痛恨这种感觉,这令他觉得软弱,觉得自己像个多愁善感的娘们儿,但是今夜他被酒精烧糊涂又被夜风吹醒的脑子有点失去控制力,他感觉自己被这种情绪攫住了,他感觉糟透了。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哪怕用这条贱命去换一夜美梦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一段行尸走肉的人生和一晚真实的活着,在这种选择面前没什么好犹豫的,哪怕梦醒了千刀万剐,那也是醒了之后的事。可是一站在他面前,一看到他冰绿色的眼眸,他只能感觉到他们之间深深的裂隙,感觉这十七个月没令彼此的距离拉近,想要的那个人反而是更加遥不可及。

  他感觉就要失去勇气。

  ——他就这点能耐吗?

  罗林斯小心翼翼靠着车门站着,偷眼看着他的队长双肩低垂、一身疲惫的样子。说实话,在觉得他鬼迷心窍之余,他也有点替他难受。他寻思着一会儿回去要叮咛那帮子大嘴巴,这件事必须封口,不准再谈论,私下也不行,十一个彪形大汉搞不定一个人,特战队这次简直是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他正胡思乱想呢,不妨一旁的朗姆洛已摇摇晃晃起身,向他走过来,脚步还有点踉跄,但显然比之前好多了。他想伸手去扶他,被他一巴掌拍开。他只好茫然目视朗姆洛打开吉普车的后门,将后座上睡成一头死猪的特战队员拉出来丢在地上,然后说:“我想好了,你说得对,我要回去。”

  啥?罗林斯傻眼了。我他妈的到底说了啥了?他搜肠刮肚的寻思,却找不到答案。

  “你瞧见他的眼神儿了吗?就他看我……看我们的那种眼神儿,操他妈他不在乎!好像无论我们做什么他都不在乎!靠,老子咽不下这口气!”

  朗姆洛一脚踢上后门,然后晃到前方,坐进驾驶座,罗林斯这才反应过来,他急忙冲上去,在头儿关上车门前及时抓住了他的方向盘

  “你到底想干嘛?”他是真的冲他喊了,“见鬼的他这会儿正在操妞儿呢,你打算怎么办?把他从床上拎下来听你说我爱你?靠!那场面我简直不敢想象,你真的会被干掉的。头儿,别发酒疯了!”

  “我没发酒疯,”朗姆洛伸手抓住罗林斯的胳膊,在夜色和车灯的映衬下他漆黑的瞳孔犹如一片光暗沉浮的深海,“我的酒已经醒了,你说的对,杰克,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我不会……我只是……也许我亲眼看到他和那个妞滚在床上,我也就死心了。”

  罗林斯张口结舌。其实直到刚才在酒馆里,大家也不过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玩笑来看待,他们那么年轻,那么疯狂,年轻、疯狂并且从不期许未来,世界对他们来说整个儿就是一个大派对。他们既然可以用战斗刀插手指,可以用左轮手枪玩俄罗斯轮盘,当然也可以拿兄弟的性与死来打赌,并以此取乐,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可是现在,罗林斯突然发现,事情已经变味儿了,因为他们的头儿这次好像……好像是玩真的了!

  他还没想清楚该怎么办才好,朗姆洛已经甩开他的胳膊,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好一会儿,罗林斯才反应过来,他猛踹一脚还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的队员,对着空无一物的暗夜咆哮:“我操!朗姆洛你这狗娘养的!你把车开跑了,我们两个怎么办?”

  -4-

  当朗姆洛赶到的时候,酒吧已经打烊了。大约是厨师和酒保的两个中年男人正在擦洗吧台和扫地,其余空无一人。他那颗颤悠悠的心正在往下掉,一直一直往下掉,于风中飘摇。就在这时,酒吧老板走到他身边,操着不熟练的英语对他说:“你们走散了?”

  “什么?”朗姆洛睁大眼。

  “他才出去不久啊,那个特别能喝的帅哥,不是去找你们的?克洛艾被甩了伤心的跟什么似得……”

  没等这好人讲完,朗姆洛已迫不及待冲出门去。

  这是法国东南部的一座小镇,此刻夜已深,镇子并不大,到处都是古老的房屋与谷仓,是倾斜的石板铺成的小巷,洒满月光和星光。朗姆洛漫无目的找寻了许久,一无所获,等他想起可以回酒吧再问问详细消息,那里也已经关了门。

  他咒骂着自己的坏运气,失魂落魄走进暗影里,除了不远处的几声猫叫,万籁俱静。可就在这时,毫无预兆的,身后突然传来隐隐的热量,喉间一点冰凉。

  “别动,”那个人在极近之处对他说话,声音低哑,呼吸几乎吹到他耳朵上,“把枪扔掉。”

  上帝!他可真像个鬼魂。朗姆洛周身一阵战栗,却不是因为利刃加喉的恐惧。

  他乖乖从腰间掏出配枪,远远丢开。同时感觉到自己双腿之间,有东西比枪管还硬。

  “为什么跟着我?”身后那个声音问。他紧贴着他站立,右臂横过他的肩头,手中握着的战斗刀在月光下明亮如银,那几乎是朗姆洛的目光所能看到的唯一一样东西——那姿势……就像是一个从背后的拥抱。

  “我……我没跟着你,就是喝醉了随便转转……”这他妈的是什么蠢理由!

  朗姆洛明显感觉到那条控制他的手臂开始收紧,刀锋的凉意更胜,他嗅到了自己流出的血液的腥气。靠,他可记得那张倒霉的表上还有“割喉致死”这一项,他可不愿意哪个蠢材为此发财。

  “为什么……跟着我?”背后之人重复。他分明在威胁他的生命,可他却依然在幻想他此刻的眸子——那必定是微微眯着的,在星月下闪着冷光,像是暗绿色的毁灭之湖。

  “我……我来接你,没车你怎么回营地?明早皮尔斯要来的……啊!”

  他不禁痛呼出声,就像第一次那样,那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脆利落反剪他的双臂,将他整个人向地面按倒。在试图反抗之前,朗姆洛的双膝已跪伏在灰土里,半边脸颊砸在可能有百年历史的肮脏石板路上,而那把战斗刀擦着他的脸落下,就插在石头的缝隙间,刀刃上还挂着他的血。

  “最后一次——为什么跟着我?”

  朗姆洛的怒火瞬间从下体直冲脑门。又是这样,他妈的,总是这样!在他这种超级战士面前,自己就像是个可怜巴巴的小姑娘,没有丝毫反抗能力。他被这长久以来的压抑纠结以及此刻的情景刺激地彻底失去理智,竟张口骂出了真心话:“我操,你管老子凭什么跟着你?老子想操你不行吗?”

  身后一阵寂静,或者那人其实说了什么的,但朗姆洛听不清,他只觉周身释然,好像背了长久的一副重担终于卸下,他只觉心脏狂跳,耳膜中血液鼓荡,几成噪音。

  终于,禁锢他双腕的铁钳松开了,血液迅速回流至他酸痛的肩膀,朗姆洛爬起身,龇牙咧嘴地活动手臂。他不敢抬头,他感觉自己正在等待处决。但是……

  “……皮尔斯派你来的,是吧?”那人说。

  啥?朗姆洛一愣。他想操他,他告诉了他,然后这跟皮尔斯那老狗有一毛钱关系?

  他茫然地抬起脸,正对着他晾晒在月光下的面容。那已不是几小时前游戏花丛的唐璜了,甚至也不是一身纯黑凛冽如冰的冷酷战士,他看上去肌肤惨白、嘴唇鲜红、双眼下的阴影浓郁地几欲令人心碎,他显得那么削瘦而脆弱,虚幻近似透明——这又是他的另外一面吗?他到底还有多少张这样的脸?在这些层层叠叠的面具下面隐藏的又是什么?

  “告诉皮尔斯,别再派人跟着我,我不是你们的犯人。还有,你知道你上一任是什么下场吧?”他冷笑,但身子却在夜风里微不可察地颤抖着,“不想死就离我远点,快滚!”

  “我……”朗姆洛张开口却不知道该分辩什么,显然他把他方才的剖白全部当成了垃圾话,可是皮尔斯又是怎么一回事?他为什么看上去这么……这么……

  “你还好么?”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问,“你流汗流的这么厉害……你看上去马上就要摔倒了。”

  ——那不是酒精的反应,而像是某种疾病,非常严重的疾病。

  巴恩斯没答话,依旧视他如无物,径自迈步向前,弯腰去拔插在地上的战斗刀。朗姆洛最恨的就是这种漠视,不由心头火起,劈手去抓他的手腕。他是真病了,他竟没躲开。上帝啊!他浑身滚烫,他至少烧到了华氏104度!

  “你在发烧!”他喊。

  “别大惊小怪,这不就是你跟着我的原因?”他回答,一把拔起刀子,手指间明辉闪烁,那把刀就此不见踪影,不知道消失在他外衣里的什么地方去了。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跟皮尔斯没关系!”他怒道,“难道我看上去很像他养的狗?”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操!他耗费了全身的气力才说出了一次,怎么还要逼他重复?操你的,朗姆洛!他在心中暗骂,快说啊!

  “我……我说了,我开车接你回营地。”

  哦操!

  月下的那人侧过脸盯着他瞧,仿佛要从朗姆洛的表情里看出答案,现在他们之间只剩一肘距离,这一次,他是真的在看着他了。他眼睛里所有的似笑非笑和浑不在意都消失无踪,只剩下疑惑与探寻,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真实的欢喜。

  朗姆洛喜欢这样的目光。这目光属于他。

  月色那么美,寥落的星子在苍穹上闪烁。我想吻他,朗姆洛对自己说。如果他再这么看他一秒,他怎么都要亲上去了。

  可是就差这一秒,巴恩斯已抽身而退,断然转身离开,只留下一句“教官的训导”飘散在夜风里。

  “那就出发。”他说,“我在车上等你。别忘了去捡你的枪。”

  他们开着那辆吉普车回营地,没有制造车毁人亡的惨祸,几乎是个奇迹。朗姆洛坐在驾驶座上,纯粹是无意识地向前开着。

  而巴恩斯坐在旁边的副驾驶位置,斜倚着半开的车窗闭目养神。朗姆洛只要一侧头,就能瞧见他散乱的头发在月夜里翻飞,已经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

  他几乎舍不得转头去看前方。

  他显然还在发烧,并且……似乎更严重了。起初还时常睁眼打量四方,路程走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纯然的昏睡。朗姆洛小心翼翼伸手去探他的额头,被那可怕的热度吓得缩了回来……更可怕的是,他竟然没有醒。

  朗姆洛连忙停下车,爬到副驾,轻拍他的肩膀。“你还好吗,伙计?”他只是皱了皱眉头,眼睛都没睁开。

  朗姆洛只见过一次类似的突如其来的高热,那还是在北非,战俘营里有个倒霉蛋罹患了急性毒血症,就是这种恐怖的高热、出汗以及神智不清……从病情爆发到宣告死亡,也不过三十几个小时。朗姆洛开始觉得害怕,他撕开他的领口把手指按在他的颈动脉上,还好,脉搏并非他见识过的毒血症那样细弱休克,反而是不正常的剧烈混乱,仿佛心脏已经失去控制,想要将周身血液泵得刺破皮肤喷涌出来。

  操!这样更糟。

  朗姆洛解开他的安全带,拼命摇晃他的肩膀,用不小的力气击打他的脸侧,喊出他的名字——第一次喊出他的名字:“巴基!巴基!巴基?巴恩斯,醒醒!快醒醒!”

  终于,他睁开了眼睛,目光却没有焦点,瞳孔放大,盯在虚空里。像是灵魂已经飞走,留在朗姆洛臂弯中的唯剩躯壳。朗姆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呼吸。许久,他空无一物玻璃珠一样的眸子终于恢复了一点神彩,开始缓慢转动,像是在视野里寻找什么看不见的隐身人。

  “……斯蒂夫,”他再次闭上眼,用低到几不可闻的声音嗫嚅着,唇边甚至挂上了渺茫的微笑,“太好了,我还以为我死了……”

  ——是的,布洛克?朗姆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呼吸。

  -5-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朗姆洛来说就像是坐在电影院里看别人出演的电影,画面闪闪烁烁、断断续续,间隔着黑白条纹与雪花噪点。他看到自己将油门踩到底,吉普车的发动机轰鸣咆哮,扯出一路烟尘;他看到他终于将车开到了目的地,跳下驾驶座,从腰间拔出配枪冲着天空一气打光弹匣,营地中所有的灯次第亮起;他看见他横抱着他,四面八方都是刚刚惊醒的医疗组成员和他的特战队小伙子们,所有人都在试图和他说话,每一张嘴都在开开合合,可是他一句都听不清。

  然后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走了,再然后不知怎么天就亮了,皮尔斯出现在他面前。

  “你做得很好,朗姆洛。”他笑容满面,甚至还屈尊降贵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显然这不是句反话。

  朗姆洛睁着通红的双眼望着他,他感觉脑中还是一片迷雾,但又似乎……有什么地方裂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

  “这他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喊出声,这才发现自己的嗓音干涩,喉管里仿佛塞着铁屑。

  “一个小问题罢了。常规危险,已经排除。”皮尔斯耸耸肩,走到他身边,坐在他坐的长凳的另一端。就像那一天,他们一起坐在圣基娅拉大教堂的台阶上。

  “抽吗?”他递给他一根烟。

  朗姆洛伸手接过,从怀里掏出打火机点上,他的手在抖。他贪婪地将烟塞进嘴里,他现在真的很需要一根烟。

  皮尔斯也点了一根烟,却没有吸,只是夹在指间,看着那青色的烟雾袅袅上升。

  “你听说过‘超级血清’吗?”他问。

  “就是……漫画里那种?”朗姆洛皱了皱鼻子。

  “差不多吧,就是那么神奇,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的生命科学发展至今的巅峰之作。巴恩斯先生的身体素质我想你很清楚,远超常人,虽然目前还达不到美国队长的程度,没有那么平衡而完美,但他还有很大的潜力。只不过……存在一个小问题,他身体里的血清跟美国队长的不一样,只是个不稳定的初级版本。”

  ——皮尔斯说起“初级版本”的语气,就像是评论流水线上一个不合格的残次品。

  “初级版本?”朗姆洛喃喃重复。

  “对,初级版本,或者说一个伪劣的仿制品。真可惜,你知道吗?只有美国队长身体内的血清是厄斯金博士的完美成品,让他从一个小豆芽菜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是啊,独一无二,他真是好运到令人嫉妒……然后厄斯金博士死了,再也没有多余的了,人类在攀爬进化树的道路上只产生了那么一例奇迹。”

  皮尔斯终于把烟塞进嘴里,深深吸了一口,再慢悠悠吐出来,其间朗姆洛一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脸,他忽然有点走神。

  其实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在想,巴恩斯为什么会同意加入神盾局。如果只是要帮他的老伙计美国队长的忙,他完全可以在美国本土工作,何必要在这样一个危险的项目里掺和?

  加入这个项目,自己是因为他,而其他二十人是因为蠢。并且他们二十一个其实都是和过去断绝,没有未来之人,被世界抛弃,没有选择命运只有被命运选择的权力。

  但巴恩斯和他们不一样。朗姆洛隐约在训练营中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他至少有三重身份,明面上是美国政府派驻欧洲某地的武官,第二层大概是个政府特工,而他现在的角色是他最隐秘的一个:神盾局的某个超级战士,神秘杀手,或者核武器。

  他不是没有选择之人,他有名声有家庭有正常生活还有他的斯蒂夫,他甚至不是一个会被皮尔斯蛊惑的没脑子的蠢货。

  那么……为什么?

  之前他始终想不通,但现在,朗姆洛模模糊糊地觉得,他离那个答案已经很近了。

  皮尔斯弹了弹烟灰,继续讲下去:“巴恩斯的仿制血清,怎么说呢,来源于一个意外。在那个意外中,还有其他的人同样得到了血清,但是他们都没有巴恩斯这么幸运,他们的血清反应完全不可控,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巴恩斯也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只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失败品。你看,朗姆洛,上帝的旨意就是这么有意思,美国队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上帝挑选了他们,让他们成为人类进化的阶梯。”

  “所以……那种高烧,其实是血清的副作用?”

  “只是偶尔才会发生,别担心。”皮尔斯安慰他,“自从他进入神盾局,这只是第二次而已;就算加上他最初失控的那次,也只有三次。巴恩斯先生已经足够幸运了,这种毫无征兆的小小发作并不会要他的命,相反的,他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非常、非常有价值的启发,就像是上帝的神谕。”皮尔斯说到这里,慢慢绽出一个笑纹。

  “你们治疗他,所以他为你们工作?”朗姆洛问出自己的猜测。

  “不。”皮尔斯摇头,满脸都是亢奋的光辉,“我们不仅仅治疗他,不仅仅进行维修,我们还令他……完美,你懂吗?在我们手中他会越来越完美,他血管里的火焰会净化一切,让他抛弃那些劣质的部分,最终达到进化的终点。通过他,我们将找到那条厄斯金博士曾经走过的路——完美、不朽,成为神的道路——而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皮尔斯用狂热的眼神紧盯着朗姆洛,令他感觉自己是一只被眼镜蛇盯住的青蛙。

  “制造‘完美’,让神‘重生’,”皮尔斯说得很慢,每个字都紧紧咬住、缓缓吐出,仿佛那有千钧重,“这就是神盾局的目标——而朗姆洛队长,你愿意真正成为我们的一份子,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吗?”

  ——他向他伸出手,苍白而微老,如同命运的骨爪。

  “你是个聪明人,朗姆洛,我欣赏你。”他说,“我们会相处愉快,我对你抱持极大的信心。”

  一个小时后,朗姆洛又一次见到了巴基?巴恩斯。或者不能说见到,因为他并没有进入他的特殊病室——虽然他现在有这个权限了,现在在这个营地里,关于巴基?巴恩斯,他已经有了除皮尔斯之外的最高权限。

  他握住了那只命运的手,他为此出卖了灵魂。

  如果他还有灵魂这种东西存在的话。

  布洛克?朗姆洛倚靠在特殊病房外的墙壁上,大睁双眼,一动不动,往来穿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从他身边经过,各个视他犹如透明。他没有勇气踏进那扇门,但他强迫自己一直站在那里,站在那里陪他共同经历这一切。

  他听见各种医疗机器开动的咔嚓声,听见心脏复律机电击肉体发出的可怕颤音,他听见他们报出血压和心率的读数,一声又一声,机械而冷酷,一声又一声。

  他看见一队陌生的全副武装的士兵鱼贯而入,每个人手里端着的枪都打开了保险,然后是又一个戴着口罩的白大褂出现,他手提造型怪异的金属箱子,白色的雾气不断从箱子的缝隙中飘散出来,发出凛凛寒意。

  朗姆洛伸出手,拦住了他。

  “现在就开始?”他问,“可他……他刚从心脏骤停中复苏,他还很虚弱。”

  那人显然已接到了命令,知道了问问题的人是谁。他耐心向他解释:“队长,正因为他还很虚弱,所以要趁现在进行注射。注射血清后会产生激烈的排异反应,他有时候会……失去意识,极具攻击性,上一次就差点无法收拾,我们还因此死了两个人……”

  “……你知道你上一任是什么下场吧?”他在他的脑海中冷笑,身体因为高热的痛苦、或者即将面对的恐惧而颤抖着——那一刻,自己真应该张开双臂,把他抱在怀里。

  “难道我看上去很像皮尔斯养的狗?”那时候他回答,那时候他说的不是假话。

  ——那时候他真应该拥抱他、亲吻他、照顾他,对他说出那句话。

  布洛克?朗姆洛,你他妈真是个没卵蛋的孬种!

  “……人类生而自由,但人类不配掌控自身的自由,因为他们不完美。战争教给我们的东西就是:不要去抢夺任何人的自由,不要试图激起他们的反抗,那不划算。你只要给他们选择就好,然后他们就会甘愿交出自由去换取别的东西,也许是安全,也许是活着的希望,也许是一个根本就不会实现的梦……这样你就能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答案,走向你想要的那个答案——血清带来的爆发性失控只有更强力的血清可以覆盖,这虽不是治愈,却比治愈更好,而只有神盾局才有血清。”皮尔斯在虚空中喃喃说道,露出狐狸一般的诡秘笑容。

  “我们在对他进行升级,他终将到达‘完美’。”

  朗姆洛放下了阻拦的手,对那白大褂说:“你进去吧。”

  五分钟后,病房内传来凄厉的惨叫,朗姆洛不知道一个那样骄傲、那样坚毅而骄傲的战士,究竟会承受什么样的痛苦,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他听到了一团混乱:脚步声,拉动枪栓的声音,喝骂声,命令声,以及他持续不断的痛苦嗓音,嚎叫直至嘶哑。

  朗姆洛如同冻僵一样站在原地,听着,逼迫自己听下去。

  十二个小时之后,他们向他汇报,说他已经稳定了。

  “稳定”的意思是血清在他身体里引发的战争已经趋近平缓,至少他已不再嘶喊、不再挣扎,他僵直地平躺在手术台上,身上绑着四重束缚带。

  他睁着眼,空洞的瞳孔凝望着虚空里。

  “这是怎么回事?”朗姆洛问那个负责血清注射的白大褂首领。

  那人的神情似乎有些为难:“队长,人的脑子是非常精密复杂的机器,也许我们到了下个世纪也无法搞明白。不过,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一点,那就是它有一套自我保护机制,如果外部输出的……刺激大于某个临界值,它就会自动关闭,陷入深度睡眠,直至这种痛苦过去,警报解除为止。”

  “所以他是在睡觉?睁着眼睛睡觉?”

  “不,不是那么简单,事情有点……复杂。真正的巴恩斯先生应该已经睡着了,因为等他恢复正常对发生的一切只有模糊的记忆,就像是我们睡醒时回忆昨夜的梦。但也许是因为血清的作用,他的肉体的确没有一起休眠,他的感官正常工作,他的一切应激反应都在,他的身体机能甚至更强。只不过这具身体并没有人类的意识,他就是台机器,或者一把武器,附带一点点的思维碎片,仅能够听懂简单的命令。”

  “他能听懂命令?”

  “对,你看,就像这样。” 那白大褂靠近两步,提高声音命令,“Soldier,闭上你的眼睛!”

  然后,令朗姆洛骨髓都为之冰冷的事情发生了,手术床上那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真的缓缓闭上了眼。

  他感觉一阵眩晕。

  “……Soldier?你们叫他Soldier?”

  “皮尔斯先生这么称呼他,你看,他也接受了,总不能叫他巴恩斯吧?他只是思维的碎片,承载着所有肌肉记忆,他是个没有自主意识的强悍战士,他还能叫什么呢?他并不会出现很久的,等他身体里的巴恩斯先生睡醒了,他就会消失,或者,在巴恩斯先生的血清里沉睡,等待再次醒来,谁知道呢?这么讲有点古怪,好像有两个人共用这具身体一样,不过Soldier不能算是个人啦……总之,人脑的复杂性你根本无法想象。”

  那些白大褂离开了,朗姆洛把病房内外所有人都赶得远远的。白大褂首领表示反对:“队长,万一Soldier突然发狂挣脱了束缚带,你就死定了!我建议至少留下两个护卫。”

  “不!”朗姆洛断然拒绝。

  “皮尔斯根本不是想让我帮助巴基?巴恩斯恢复,他只是想让我学会控制……Soldier,对吧?”

  ——他想把他变成一把枪,想把朗姆洛变成握着枪的那只手。

  ——这世界如此残酷对你,而我是那持刀的人,是那手染鲜血的帮凶。

  白大褂首领欲言又止。看,他猜对了吧。

  “既然如此,那就闭嘴!这件事老子说了算,都给老子滚!”

  于是,所有人都消失了,朗姆洛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手术床边,距离那样近,如果床上的人醒来,一伸手就能掐住他的脖子,让他窒息而死。

  也许那样也不错。

  可是他却没有醒,至少没有睁开眼,他依然服从命令,一动不动躺在那里,连睫毛都没有颤动一下。

  朗姆洛将双肘支在床沿,两只手交叉撑住下颌,一直看着他。

  ——那是他,却又不是他。

  ——那不过是他被这世界撕碎后留下的回响。

  “……嗨,我叫布洛克?朗姆洛。”不知怎的他就开了口。你是否记得我?你是否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一片缄默,没有应答。

  “你呢?你叫什么?我不想……叫你Soldier……你应该也有个名字……你想叫什么名字?”

  ………

  “那个人……你想的那个人……美国队长……your pal……your buddy……your STEVE……他知道你在受苦吗?”

  ………

  “他为什么不陪在你身边?”

  ………

  “那么……让我陪着你……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管……不管你走的这条路最终将会通向哪里……”

  ………

  “如果是地狱……我会……在你前面跳下去……”

  ………

  “如果是……天堂,我会在……天堂门口……放你走……”

  ………

  “……我能吻你么?”

  他没有反对,所以他俯身吻了他。那是非常轻、非常轻的一个吻,几乎只是微微接触了嘴唇。

  他吻着他,毫无预兆的,大滴大滴的眼泪滚落在他苍白的肌肤上面,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朗姆洛为这些陌生的液体而震惊,他曾以为它们早已干涸。

  他觉得他似乎……似乎微颤了一下眼皮,但他眼前的世界早已模糊成为一片,所以那只不过是个幻觉吧?

  “……我会一直陪着你。”他对他说。

  我无法拯救你。

  我没有资格说‘爱’。

  但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

  ***

  第二天,巴基?巴恩斯醒了。他努力张开双睫,缓缓转动眼珠,试图在虚化的视野里寻找一个身影。

  然后他的视线渐渐聚焦,他看到了布洛克?朗姆洛。

  “嗨,你醒了。”他立刻站起身,去看房间里医疗机器上的读数。

  “我是布洛克?朗姆洛。”他坐回床边,向他自我介绍。

  他认得他是谁。

  “……现在我是皮尔斯的狗了。”他告诉他,直视他的目光,脸上的表情无可名状,“之前我回答你的时候,我并没有说谎,但是现在……”

  哦,当然,他懂了。

  他费力的张开嘴,好半天才发出声音:“所以你还活着。”他说。

  “是的,所以我还活着。”朗姆洛长舒一口气。

  巴基现在已经能够解读他的表情。

  “我知道你……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你在哭。”

  (第四章 完)

  (上部 完)

  注:1,纳粹消失:1945年至1948年,大概有1.5至2万名纳粹战犯因种种特殊渠道逃过了审判和死刑。

  2,《退役军人权利法案》:1944年颁布,基本主旨就是对退役军人各种优待,帮助他们接受教育融入社会成为社会脊梁之类的一揽子计划,法案制造了美国“最伟大的一代”:在战场上是英雄,退伍之后就是中产阶级社会中坚与各行业的精英人物。

  3,这里指50年代初弥漫全美国的麦卡锡主义。白色恐怖,民主灾难,美国的文革,满大街乱抓间谍和共产主义者,私刑,违法处决,等等等等,其间冤魂无数。

  4,关于电车这句引用自《战后欧洲史》,特此标注。

  5,圣基娅拉教堂:那不勒斯最重要的教堂,它被炸毁和后来的重建,就代表了那不勒斯的毁灭与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