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斯蒂夫?罗格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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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外套、两身便服、三条内衣裤,一支牙刷、一支笔和一本速记簿,还有团在一起的一卷美钞,把半旧的皮包塞得满满的。他只用了不到三分钟收拾行李,然后便奔出门去,仿佛一场逃亡。

  他拎着包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冷雨如丝不知何时纷纷扬扬落下,将纽约的夜笼在一团凄凉的幻影里。他终于停下脚步,深深吸一口气,低头用手抹了一把脸。

  他很累,累极了,仿佛比十六年前单枪匹马穿越德军的封锁线时还要疲惫万分,四肢百骸间充满难耐的酸楚,脑海中回荡着岁月的哀鸣。

  “你老了,”他对自己说。然后喘着气,突然笑出声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走过了小半个纽约城,竟然又回到了布鲁克林。

  他得承认,他见鬼的怀念那场战争。那场你知道敌人是谁、也明白自己是谁的战争。

  当年,在欧洲的每一个角落,战地营火之间,雪夜岗哨之上,他经常怀念布鲁克林——怀念秋日阳光洒落窗台,最后的野玫瑰怒放如火,空气中有苹果派的甜香——他总是怀念的那样用力,以至于胸口都隐隐疼痛。那时的斯蒂夫?罗格斯曾经发誓,等战争结束,他就回去那里,永远不再离开。

  可是他却离开了。1953年,和佩姬结婚后,他们在曼哈顿买了栋新公寓,装饰有明亮的玻璃窗和现代家居,靠近神盾局,方便上下班通勤。布鲁克林的房子太小,也太陈旧,房门经年吱呀作响,那里住着往日逝去的鬼魂,已不适合今日的美国队长。

  那里是消逝岁月无声的纪念碑。

  当你不可抗拒地不断回忆过去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老了,斯蒂夫?罗格斯。他对自己说,任脚步将自己引上熟悉的楼梯。

  他没带钥匙,但这不是问题。他低头在门侧寻找那块松动的方砖,掀开它,下面空空如也,不过这也不是问题。

  最终他拧断了门锁。

  管他的,反正这是他的锁,他可以明早买一把新的来替换。

  雨还在下着,无休无止,纽约城寂静犹如荒漠。

  他推门走进去。

  房间内的一切还像多年前一样,除了家具上防尘的白布罩已经灰黄,空气中有一股腐败的霉味。那一瞬间他几乎后悔了,他感觉自己在亵渎什么,但他实在太过疲惫,以至于无力思考。他只想睡过去,遗忘这一切,直到世界末日。

  他掀开起居室长沙发上的防尘罩,将它对折起来,把落满灰尘的那一面折进内层,再这样铺回去。然后就脱掉全身湿透的衣服,躺在这一团乱七八糟之中,只盖一条从皮包里抽出来的皱巴巴的薄外套。

  沙发又硬又不舒服,织物下的弹簧高低不平,他早已长得太高甚至没办法伸直双腿,可是,几乎是一闭上眼皮,他就睡着了,任灰烬、霉斑和旧日时光将自己层层掩埋,斯蒂夫?罗格斯所有的噩梦和诞妄都被妥帖地关进了小小的匣子,揣在他怀中,熨帖着他的肋骨。

  这一次,奇迹般的,他感觉安全。

  再次睁眼十二个小时已经过去,雨停了,阳光自他昨晚打开的那扇窗投射进来,照亮空气中飞舞的尘埃。他在沙发上躺足五分钟,体味着酸痛的背肌,然后爬起来收拾昨晚的灾难现场。谢天谢地浴室的管道没有锈烂,竟然还有水,尽管冷得像冰,但依然令他欢喜。他冲了澡,大概打扫了起居室,换好了衣服,肚子里咕咕作响,但心情却开始转好了。

  也许该将这老房子好好收拾收拾,他想,大部分木头家具都能用,只需要重新上漆,然后更换地板、重新拉电线和水管,再丢掉那张无可救药的破沙发……他可以抽时间全部自己来做,他喜欢体力活儿,他想着想着不由微笑起来,他发觉自己喜欢这个念头:一手一脚搭建自己的伊甸园,偶尔回到这里,享受老房子的魔力庇护,让自己睡个安稳觉,暂时从真实的生活中逃开。

  他确定自己喜欢这个念头,脑海里有个小小的声音一直在那里低声诱惑:“为什么不呢,斯蒂夫?罗格斯?你他妈的做了那么多,所以你值得这一切。”

  他再次微笑,眼角微湿。

  他知道那只是一个梦。

  斯蒂夫?罗格斯把那卷美钞塞进裤子口袋里出门去,他强烈需要一杯热茶、一大份儿蛋白质、油脂和碳水化合物组合,需要一件装脏衣服的袋子,一双干净合脚走起来不会吱吱冒水的新鞋,当然还有一把锁。

  然后,也许,他就可以鼓足勇气离开这里,回去现实生活。

  “我并不是个逃兵,只是偶尔想要喘口气而已。”走过那条街角的时候他正这么想着,脚步完全是习惯性地转向右方,然后便猛然站住了。斯蒂夫不可置信地望着不远处的那栋房子,明显经过整修,重新刷过的天蓝色的墙围,那么陌生又那么熟悉。有个男人此刻正站在房前的台阶上,半长的褐发披在脸侧,穿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衫,以及久洗缩水、紧紧绷在腿上的牛仔裤,正弯腰从地上把今天的报纸捡起来。

  “巴基!”斯蒂夫大喊出声,像是有人在他怀里放了一个烟花,他简直不知道,自己还可以这么快活。

  而那个男人显然愣住了一瞬,然后慢慢直起身来,脸上慢慢绽开一个几如孩子般天真明亮的笑容。

  “嗨,斯蒂夫!”他在正午的阳光下微微眯着眼,和他打招呼,刹那间光阴倒转,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从前,他用那种只会属于巴基?巴恩斯的柔软音调答道。“这还真是个大惊喜啊,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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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的?怎么没有告诉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斯蒂夫已经站在巴恩斯家整洁的起居室里了,旧的重新上过漆的木制家具,以及簇新的沙发,他看到就忍不住觉得愉快,几乎开心得合不拢嘴。这家伙总是能和他想到一块去,无论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年后。

  巴基却没有回答,也许他根本没顾得上听。他穿过起居室走进厨房。点着火,把注满水的锅子放在火上加热,又从橱柜中拿出一大把通心粉,最后打开冰箱,挖出做好的肉酱和切好的配菜。

  “火腿?香肠?牛奶、红酒,还是茶?”他扶住打开的冰箱门,回头看斯蒂夫。

  “茶,”斯蒂夫回答,“还要火腿和香肠。”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忙个不停,知道自己肯定笑得像个傻瓜,但这真是世界上最让人舒心的一幅画面了,所以他当个傻瓜也无妨。

  巴基砰的一声关上冰箱门,转身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们仿佛都回到了十六岁:“那麻烦挪挪你的懒屁股自己滚过来洗茶壶,OK?茶叶在碗柜顶上。还有看着锅,水沸了喊我。”他故意做出气鼓鼓的样子,就像多年前一样。

  “遵命,巴恩斯中士。”而他笑嘻嘻回答。

  听到这个称呼,巴基忍不住也笑了,他用一把小刀把冷藏火腿切成等大的楔形块,口中依然在抱怨,“你这厚脸皮的蠢货,干嘛总是饿着肚子才出现,然后吃光我的储备粮?”

  “也许因为你需要一个人替你洗茶壶?”他用手指弹了弹那个壶。

  “滚吧!”他恶狠狠冲他丢了一截香肠。

  而他眼疾手快接住,把香肠塞进嘴里咀嚼着,又冷又油,不过当真是世间美味。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一起坐到了餐桌旁,斯蒂夫面前摆着一大盘意大利面,堆满了肉酱、火腿、香肠和配菜,足够两个普通男人吃,不过他不是普通男人,所以分量刚刚好。还有一壶热茶,一只茶杯。

  巴基从冰箱里拿出一盒冰牛奶,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撕着封口。

  “……所以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的?怎么没有告诉我?”斯蒂夫用战斗速度飞快扒了三分之一盘面条下肚,终于安抚住他饥肠辘辘的肠胃,让他可以把心思有效集中在盘问上,“我一直以为你还在罗马尼亚。”

  “是,罗马尼亚,那鬼地方一团乱,到处都是苏联人,”巴基耸耸肩,用手指摩挲着牛奶盒的尖角,“我累了,我想休个长假,所以我就回来了。我很无聊,我手头刚好宽裕,所以……”他再次耸耸肩,抬起头来,唇间还叼着吸管,“我想我干嘛不让自己住得舒服点呢?”

  “你干得棒极了,”斯蒂夫再度环视四周,点点头,咽下口中的面条,“但你该告诉我啊,回来的第一天就该告诉我……不,在你决定回来的那一刻就该告诉我,我可以给你帮忙的。”

  “喔,斯蒂夫,你这傻瓜,”巴基吐掉吸管,伸手去拿餐巾,“你打算怎么帮我?下班后拎着油漆桶来我家刷篱笆?你是连自己的婚礼当天都不肯请假的工作狂,罗格斯局长,别冒傻气了。”

  他把餐巾递给他,然后伸手在自己的嘴角点了点。斯蒂夫连忙把餐巾捂在腮边同样的位置上,擦掉一团溅开的番茄酱。

  “也许我可以重新考虑神盾局的招募方案,比如考考木工活儿、刷房子和喷油漆什么的,说不定他们在之后的工作中会用得到。你家正好可以当考场。”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没关系,这是和巴基,和巴基他当然可以胡说八道。

  “好主意,相信我,当你伪装成一个熟练的油漆工或者水管工,你就能合法进入任何一栋房子了。”巴基回答,今天第一次,他也放声大笑,眼角挤出好看的细纹,那一瞬间二十年光阴灰飞烟灭,他看上去年轻得不可思议。

  斯蒂夫知道自己的外表看上去也很年轻,但那种年轻是超级血清的功效。而巴基的年轻似乎是一种天赋异禀——不过这理所当然,他那么好,他理所当然该被上帝垂青。

  斯蒂夫低下头继续吃面条,内心里不由为自己依然能将好搭档轻易逗乐这一点,感觉十分得意。

  那个下午就那么愉快地过去了,飞逝如梭。他吃饭,他喝牛奶;他洗盘子,他收拾厨房;他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坐在他对面……他们就那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全都是些老掉牙没营养的话题,关于战前的布鲁克林,关于童年的学校,关于咆哮突击队的伙伴,关于欧洲火线上快活与不那么快活的种种回忆。直到日光西斜,斯蒂夫的茶彻底冷了,他的理智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就此告别,但他身体中的另一半却始终懒洋洋的,实在是不情不愿离开这温暖的避风港。直到寒暄道尽,两个人都沉默下来,房间内突然冷了场。

  许久,还是巴基先开口,已经换上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语气:“好了,斯蒂夫,告诉我,究竟怎么了?”

  他心中一沉,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撒谎。

  “别装了,你这白痴!”巴基恼怒地用手胡乱抓着自己的头发,“我从你还是根豆芽菜的时候就认识你了,斯蒂夫。你他妈的像只流浪狗一样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难道我还看不出来?所以,究竟怎么了?操你的别再跟我装蒜!”

  这是二十年前的冬天,对努力忍住咳嗽不肯花钱买药水的斯蒂夫跳脚的那个巴基?巴恩斯,所以他只有认输,他长叹一口气,肩膀彻底塌下去,把头深深埋在自己的双手掌心里。

  “我不知道,巴基……”他用二十年前那个虚弱小鬼的丢脸声音低低回答,“我不知道……发生了很多事,有一些公务我真的没办法对你讲,我有保密义务。但是……其实是……我和佩姬吵架了,彻底吵翻了,她想要我的孩子……”

  “哦,斯蒂夫,”巴基的声音里满是悲悯,“我懂了,我真遗憾,但这……”

  “不是你想的那样。”斯蒂夫猛地把头抬起来,他的双掌已经攥握成拳,指甲狠狠掐着手心,“1953年……1953年你知道的那个孩子之后,还有过两个……但是,是的,都流产了……前两个佩姬都是正常怀孕,但最后这一个……五年前那个孩子是人工受孕,按说我的精子已经经过了抗性筛选,可孩子依然没能活下来……”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可以把这个隐秘讲出口,这太隐私,太羞耻,又太悲哀。但那是巴基,所以他还是继续讲了下去,用尽他四倍的控制力:“沃森博士(1)推测是因为我体内血清的关系,使得胚胎发育到了一定阶段,DNA就会断裂,无法形成稳定的子代遗传什么的,我当然很难过,但那其实……其实也不是不可接受,孩子是上帝的恩赐,而祂已经给了我足够多的馈赠,我能够面对这一切……但是,”他深深吸了口气,试图积蓄力量,“但是佩姬她不同意。”

  “她想做母亲,这当然了,”巴基说,“一而再再而三失去自己的宝宝,她肯定很难过……”

  “不!巴基,你不明白!”斯蒂夫再次打断了他,那股怒火又回来了,让他简直想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砸烂;他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声音到最后变成了压抑地咆哮,“我开始也这么以为,我劝她,我抱着她哭……但后来、后来我发现她想要的只是‘我的’孩子,她才不在乎孩子们的母亲是谁,你懂么?她甚至直接告诉我她已经遴选出了十个‘捐赠受体’,从A到J!十个不知道名字我从来没见过的女人随时准备怀我的种,一切只等我点头,然后他妈的就能同时‘启动’——他妈的她究竟把孩子当成什么?究竟把我当成了什么?试验小白鼠?”

  他大口喘着气,他几乎不敢抬头,就那么僵硬地等待着巴基的安慰落在他身上。

  他知道那没用,面对残酷现实,任何话语都那么苍白无力、毫无作用,并不能比一盘意大利面更让他好受一点。

  他等了很久,可是巴基什么都没说。

  他听见了轻轻的叹息声,一只手臂搭在他肩膀上,温柔的、有力的一个拥抱。然后他手里多了一张餐巾,斯蒂夫?罗格斯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3-

  他爱佩姬?卡特,见鬼的他当然爱她,否则他干嘛娶她?

  她那么美丽、坚强、与众不同,即使是相识十几年后的今天,她依旧那么美丽、坚强、与众不同,岁月于她毫无消损。

  他也并不觉得自己的爱有所消损。

  但是,但是总有一些时候,他觉得和她相处是那么的痛苦,他们都明白,彼此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无法融合,甚至无法触及,只有视而不见,可你不能永远视而不见。

  是哪里出了错?从什么时候开始,是哪里出了错?

  总有一些时候他简直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曾认识她,说不定在那一个圣诞节,他爱上的只是一个自己臆想出来的完美精灵,长发飘飞,穿着红裙——他爱她美丽、坚强和与众不同的那一部分,但他恨她作为科学狂人和神盾局副局长的那一部分:美丽变成了冷酷,坚强变成了固执,与众不同变成了同床异梦。

  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

  究竟是哪里出了错?

  “……好点了么?”

  巴基旋转刀刃,削着一颗苹果。他伸手接过那颗苹果,咬了一口,很甜。

  “我不知道,”他艰难地回答,“其实孩子不是我们之间问题的关键,从来都不是。但,可能,这就是那棵稻草了……我也说不清错误出在哪里,在这件事爆发之前,我甚至没有意识到,我们两个已经积攒了那么多问题,几乎已走到了悬崖边上……所以一时之间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的确,我这会儿舒服多了,谢谢你,伙计。”

  巴基的第二颗苹果就快削好了,盘子里堆积着一大摊完美的薄皮,他耸耸肩。那意思显然是“没事儿谁让我倒霉一直照顾你这个白痴呢”。斯蒂夫又咬了一口苹果,发觉自己微笑的能力又回来了。

  容易或者艰难,他总得面对,日子总得继续过。

  “不说我那堆破事了,你怎么样,伙计?”他问。

  “我?我很好,就像你看到的这样:在休假,住在棒极了的房子里吃棒极了的水果。”他大大咬了一口苹果,用力咀嚼,吃得两个腮帮子都鼓囊囊的,像极了迪士尼动画里的那只花栗鼠。

  他的确看上去非常快乐,正在享受人生,可是,就像巴基说的那样,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们都骗不过对方,察觉到巴基的状态变化,几乎已经是斯蒂夫的本能。

  他用手指虚点巴基双眼下那迷彩一样显眼的黑圈,声音无法控制地温柔起来:“所以你还是……睡不好吗?”

  巴基停止了咀嚼,双肘撑在膝头,向上抬起脸。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什么热切的期望闪现,却在斯蒂夫读懂之前,转瞬就熄灭了,就像是寒夜里一支燃烧殆尽的蜡烛。

  “老毛病,你知道,”他回答,话语中满是不经意,“何况这也没什么不好,这对工作有利,毕竟铁幕那边永不眠。”

  是的,他知道。

  巴基永远睡不好。哪怕在战争时期,哪怕在那些疲惫感爆发、连四肢都不听使唤的时候,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他在狭小的行军帐篷里挣扎惊悸,哑声嘶叫,浑身都是冷汗,以及莫名其妙的低烧。最严重的情况下斯蒂夫不得不和他睡在一起,用双份的行军毯把两个人裹成一只墨西哥卷,第二天早晨他总发现巴基像缩成一团的虾子一样挤在他的胸腹间,呼吸平稳而破碎,让人满心都是怜惜。

  ——他还记得小时候的巴基,总是睡得四仰八叉、肆无忌惮的巴基。每每早上醒来,斯蒂夫都要把他沉死人的胳膊或者腿从自己的肚子上挪开。

  那见鬼的战争毁了一切,那是那见鬼的战争毁掉的、最让他无法释怀的东西。

  于是,不知怎的他就说出了口,既古板又可笑,像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男校校长:“我知道你放不下你的工作,你喜欢欧洲,但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你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你该安定下来,有个家庭……”

  巴基的眼神改变了,他果然是说了讨人厌的话。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才是那个五分钟前还在向我抱怨家庭生活的人。”巴基尖刻地指出,“斯蒂夫,所以这就是你的万灵药?结婚治百病?”

  “我不知道这是婚姻的必然过程,还是我一开始就选错了人,”他小声说,“也许你的运气会比我好。”

  “不,我才不会为了让一个女人高兴而让其他女人都哭泣,这不绅士。”巴基回答,“所以省省吧,伙计,我这样就很好。”

  于是这个话题又被强制结束掉了。

  他们对坐沉默,吃完了苹果,窗外业已昏黄。斯蒂夫想,现在他真的该告辞了。此时巴基站起身,对他说:“走吧。”

  他没听懂。

  巴基挑起了一边眉毛:“去吃晚饭啊,我家已经没什么吃的了,你这饭桶。”

  斯蒂夫大笑,内心中为自己又可以得到几小时的奖励而暗自欢喜:“我请客,”他回答,“你可以选贵的点。”

  “废话,”巴基答,“有人宰的时候老子从来只选贵的。”

  他们起身要出门,走到玄关,巴基嫌恶地看了一眼地上那双被雨水糟蹋到不成样子的皮鞋,斯蒂夫觉得自己的脸上有点发烧。

  “等着,”巴基转身上楼去,“我去给你找双替换。”

  “不用了,你的鞋码比我的小。”斯蒂夫提醒他,可巴基没理会,已经飞快爬上了楼梯。

  斯蒂夫只好站在那里等,可能只等了三分钟,突听见一阵轻微的金属刮擦,以及锁芯转动的咔哒声,在他身后,有人用钥匙打开了玄关的门,就那么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仿佛自己才是这房子的主人。斯蒂夫转过身,正好与那人面对面,一时间两个人全都愣住了。

  那是个陌生男子,比他略矮,大约是拉丁裔,黑T恤搭敞开扣子的衬衣,牛仔裤,也许和他的真实年纪差不多,当然,从外表看,比他要年长。那人一手拎着钥匙串,另一边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大大的棕色牛皮纸袋,里头塞得满满当当,半截法棍从纸袋口滑稽地戳出来——乍一看就像是个离开公司回家路上顺便大采购的上班族。可他不是,虽然斯蒂夫从未见过他,却笃定他不是,因为他身上有枪油和火药的味道,有鲜血和肾上腺素的气息;因为他那双深邃狠戾的黯色瞳孔,正冷冷瞪着他,像是一匹发现地盘被同类入侵的狼。

  可能因为站得实在太近,那男人全然隐藏在他身后,匆忙从楼上下来的巴基一时间并没有察觉,他手里抓着一只鞋盒,兀自在说:“你试试这双吧……”然后毫不奇怪的,他的话语戛然而止,连动作都顿住,有那么几秒钟三个大男人就像三根木头桩子般傻愣愣矗在门口,面面相觑,互相投射意义不明的目光。那场面实在尴尬极了,甚至隐隐有些滑稽。在斯蒂夫想好怎么开口之前,那陌生人已怀抱纸袋昂首与他擦肩而过,视他如一架放错地方的书柜。那人径直走到巴基面前,用指节上挂着钥匙串的手抬起巴基的下颌,嘴角斜斜上勾,旋即给了他一个热烈的吻。有一个瞬间,巴基僵硬的身体仿佛想要挣扎抵抗,但终究还是放弃了,他缓缓闭上眼睛,沉进这个吻里,睫毛划出两道颤抖的阴霾。

  “甜心,我提前赶回来给你个惊喜,开心么?”

  男人对巴基湿漉漉的唇笑起来,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4-

  斯蒂夫?罗格斯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告辞的,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告辞,只是夺路而逃,像是一只丧家的野狗。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曾以为自己坚不可摧,可短短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他就已经逃了两次:从他的婚姻之中,以及,从他的……最好的朋友的生命里。他知道自己非常失态,他引以为傲的四倍自制力土崩瓦解,他表现的像是个毫无教养的混蛋,简直不如一滩狗屎。但是他真的、真的没办法待在那里,看着他……最好的朋友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热吻,他的心脏里落着闪电,他的眼前一片血红,他几乎换气过度。

  “你怎么敢!”脑海中无限循环着的这句话,多少次险些冲破喉咙,“狗娘养的你怎么敢这么做!”他没有当场挥拳打爆那张脸简直是个奇迹。

  所以又一次、又一次他重复了昨晚的愚行,徒步好几个小时,穿过小半个纽约城,一直走到曼哈顿他的公寓楼下。窗户里亮着灯,佩姬显然在家。他在楼梯间的阴影里站足五分钟,然后转身离开。此生第一次,斯蒂夫?罗格斯觉得自己是宇宙中一颗小小的布满尘埃的星球,围绕着虚空里的一个点转啊转,没有意义,永不停歇。

  他是如此孤独。

  那天晚上,躺在附近一家旅馆的旧棕垫上,斯蒂夫一直在想着巴基?巴恩斯。他想他明亮的绿眼睛,他嘴角上挑的弧度,他皮带束腰、歪戴着军帽的神情,他因为喝多了威士忌而变得沙哑微醺的嗓音……他一遍一遍一遍一遍的去想,想那些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拥有的东西,就像是童年的自己一遍一遍去数口袋中那寥寥无几的硬币,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还有巴基……然后,游荡在暗夜里的邪魔猛地攫住了他,那些画面,突然之间统统变了模样:他看见那双绿眼睛里满溢欲望的泪水,他看见那双嘴唇被撕咬成玫瑰的色泽,他看见一只骨节突出的手揪紧他的头发而另一只手沿着他的腰线一直下探,他听见那嗓音演绎出破碎的啜泣和欣喜的悲鸣……斯蒂夫猛地坐起身来,大口喘着气,他发觉自己可耻地硬了。

  他觉得自己恶心的要命。

  他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当然知道。他在战场上待了那么久。

  虽然因为他是美国队长,没有人会在淋浴时向他暗示交换什么或者要求一次手活,但见鬼的他当然知道,很多人都那么做,就像是一种单纯的有益身心的体育运动,一次赌注,一个小把戏。

  他知道这不正确、悖德、违反国家的法规以及上帝的律条,但那是战争,战争本身就是非常规的、不正确的,是人类所有恶念的集中体现。在战时,到处都是权宜之计,相比之下这只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问题。

  所以他一直遵循军营里的不成文规定,只要不牵扯暴力和胁迫,就对此视而不见。不过这事儿总是牵扯暴力,牵扯老兵与新兵、上级与下级,牵扯权力和惩罚,所以他总是本能的觉得恶心,就像是对血和人类的断肢本能的反胃。他怎么可能将这种行为加诸于巴基身上?那就像玫瑰堕落沟渠,月光照耀腐尸,哪怕只是想象也令人无法忍受,可是他却可悲地完全无法阻止自己……

  回忆像是书页,一页一页向前翻,直翻到1934年的布鲁克林,他的16岁。那一年大萧条刚刚过去,美国百废待兴;那一年他的母亲死于肺结核。在此生最冷的冬天里,他们挤在巴基家卧室地板的沙发垫上,因为严寒和哀悼而瑟瑟发抖。他们紧紧拥抱着,像是两只被世界遗弃的小动物,只剩下彼此的体温互相慰藉。就在那个早晨,斯蒂夫先行醒来(曾经他总是先醒,而巴基才是总也睡不醒的那一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觉得今早自己的状况好极了,连肺里都前所未有的干净,呼吸间竟没有了嘶嘶的杂音。他的巴基正很乖、很乖地睡在他臂弯间,散乱的头发垂下来遮住眼,粉色的嘴唇微微嘟着,脸颊上还有一点婴儿肥——而他的下身坚硬如铁。他的身体一直很虚弱,这种事情并不常发生,他知道这不过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就像是膝跳反射。但是那一天,鬼使神差的,他没有披上衣服到浴室去,也没有等它自然消解,而是维持着那个别扭的姿势,用颤抖的手悄悄抚慰自己。他死盯着他的头发,他的脸,他鼻梁的微光,他睫毛的弧线……几乎不需要再想象什么,他就又快又激烈的到了。高潮来临之前他一边拼命撸动自己,一边紧咬牙关,将自己的唇贴向他的唇——他尝到了他的十七岁,软的像是棉花糖,甜的像是苹果酱……一股针刺般的酥麻感从他的尾椎急窜而上,他射了满手,整条内裤都毁了,大滴眼泪从眼眶中滚落,甚至失去了视觉,视野中只剩下金色的星星……快感崩散后,他飞快地钻出被子冲进浴室里,打开莲蓬头,任冰寒的水冲刷全身,像是无数把尖刀刮擦血肉。可他甚至不觉得冷,只觉得恐惧——恐惧,以及强烈地自我厌弃。他无法理解他怎么能对巴基这么做,更不敢想象如果中途巴基醒了……或者事后巴基发现了什么……他完全不敢想下去了。于是他就一直瑟缩在冰冷的水流中,直到巴基被水声吵醒,进浴室里把他拎出去为止。

  那一次他被巴基用海军码头上学来的所有脏话痛骂,还染上了肺炎,几乎无法挺过那个冬天。但说实话他其实一点都不介意,一点都不。

  因为巴基什么都没发现。

  这是他心中最隐秘的黑暗,在重重叠叠的障壁后掩埋了二十六年,他甚至以为自己都忘了。可是就在今天,这疮疤却被猛地揭开,露出下面溃烂的模样。他像是个自虐狂一样挖动他的伤口,挤出黄脓和鲜红的血,并因此而感觉快意。他一边想象着巴基在那男人身下扭动一边残酷地撸着自己,他疯狂地舔着自己的嘴唇幻想那是他皮肤上的汗迹,从十六岁那次之后他手淫时再也没敢想过巴基,但是今天他就是无法停止……他依然感觉到强烈的恶心、生理性的不适、恐惧以及自我厌弃,但高潮到来时那快感是那么尖锐而鲜明,把一切都淹没了,世界彻底变成了一片白噪声。

  恍惚中他觉得这一次,自己真的要失去他了。

  (第一章 完)

  注:1,沃森博士:1953年,美国人詹姆斯?沃森博士提出了DNA的双螺旋结构模型,开启了分子领域遗传学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