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要去大都会一趟。”里德在被子里翻了一个身, 面对杰森的方向。

  窗外已经是明晃晃的白天,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现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而他们两个日夜颠倒的生物才刚醒没多久——昨天晚上他们从里德买来的那堆碟片中翻出了一部文艺电影看, 就其中的文学价值探讨了半天,最后直到凌晨过后才睡去。

  沾染着里德身上清浅檀木香的鹅绒被将他们两人层层堆叠在底下。连续通宵了几个晚上, 终于将手下一堆烂摊子基本收拾干净了的红头罩先生还安静地陷在枕头里。

  “嗯, ”杰森动了动, 喉咙里冒出低沉的回应,“去干嘛?”

  十一月即将过去,气温下降的速度很快, 寒意从窗缝里钻了进来, 里德的手往外探出去了些,很快又缩了回来。他往杰森的位置蹭过去了点, 人类温暖的体温让常年手脚冰凉的吸血鬼舒了一口气。

  “新书要加插画, 我得和画师讨论一下,还要和出版社商定合同, 这样那样的事情。”

  杰森像是习惯了一般,闭着眼也能准确地抓到里德的手, 他把吸血鬼的手按在自己的手掌里,然后睁开了点眼睛。

  窗口处的光亮里有细小的尘埃在其间漂浮,深绿色的眼睛聚焦了几秒后, 才落在了里德的脸上。

  “待一天?还是两天?”

  “本来想住一个晚上的,”里德反握住杰森的手,指尖滑过指缝, 变成了一个十指相扣的姿势,他补充着说,“但是现在嘛......应该当天就回来啦。”

  “好。”大都会总比哥谭要和平些——在绝大多数时候。

  里德:“谁的手机在响?”

  “我的。”杰森伸出手摸了摸, 将嗡嗡震动的手机拿到面前,“小红?”

  “图片我都发给你了,明天莱克斯有一个晚宴,他邀请了很多人。”红罗宾说着打了个哈欠,“如果你一定要查下去,注意避开B,他应该也会在。”

  “谢了,小红,你真的不考虑来当我的罗宾吗?”

  “你做梦吧。”提姆在那头翻了个白眼,利落地挂掉了电话。

  杰森这两天都忙着整治哥谭的黑帮,分不出时间去调查那几个跟着小丑一块儿跑了的黑袍人到底去哪里了,所以这件事就拜托给了同时也在为蝙蝠侠调查的红罗宾。

  当然,这不是免费的——杰森答应参加月底的家庭聚会,只要那天没发生什么事,他就会回韦恩庄园一趟。

  迪克·格雷森可真厉害,他已经成功地让所有兄弟默认并接受家庭聚会缺一不可的想法。

  如果有一天恶魔崽也催他让他回家......

  杰森想到这个就困意全无,被个寒颤搞清醒了。

  他翻了翻提姆发过来的图片,哇哦了声,“我想......我们说不定真的要在大都会住一晚了。”

  “怎么了?”正在回编辑短信的里德抬眼看他,“你也要去大都会?”

  杰森将手机屏幕转到里德的面前,那是一张像素并不高的图片,或许因为拍摄环境是在夜晚,图片显得非常模糊,但是这些已经足够让人分辨出来了。

  左上角是监控摄像头拍下的时间是在今天的凌晨两点多,从图片上能看见几个黑瘦的穿着长袍的人影,而他们正走进的地方则是莱克斯·卢瑟的公司大门。

  里德实在想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了,恶魔都被康斯坦丁塞回地狱里了,驱魔师说过,他已经事先通知了路西法,那只恶魔想挑起人类世界与地底世界的纷争,这一点就足够让地狱之主把它生吞活剥了,怎么可能还会出来搞事情?

  “那我去订酒店。”里德说。

  “还有一件事,”杰森想起了什么,笑眯眯地问他,“如果你愿意的话,能否与我一同参加晚宴?”

  “晚宴?莱克斯·卢瑟的慈善会?”里德记得自己似乎有在报纸上看到过,“他邀请你了?一个大都会的企业家邀请哥谭的黑帮头目参加慈善会?”

  那可能真的是在做慈善吧。

  杰森已经从床上起来了,他套上长袖外套,“没有,不过我能让他‘以为’邀请了我。”

  哦,里德想起了蝙蝠家族的基本技能,他们都是电脑高手,黑掉莱克斯集团的电脑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难题。

  他抱住鹅绒被翻了一个身,闷在被窝里说,“好吧,我同意——”

  “——那我需要准备点什么吗?好像没有适合出席的西装,是不是要去买一套?”

  “不、我来准备好了。”杰森瞥了他一眼,慢吞吞地说,“晚宴的要求总是苛刻一些,我认识一家做礼服、呃,服装非常好的店。”

  魔术师没有听出他的掩藏,欣然同意。

  翌日清晨,今天的哥谭下了点小雨,风里夹杂着细密的小雨,里德给自己裹上了围巾和呢子大衣,站在原地奔奔跳跳,没有扎起的半长卷发披着,掩住了他被冻的通红的耳尖。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两个还是决定开里德的那辆路虎去大都会。

  “带这么多东西,我们是准备去大都会过冬吗?”里德将后备箱关上,问杰森。他以往出去办事情,基本上都是两手空空地去,两手空空地回来,顶多口袋里揣上几块补充魔力的宝石,不会更多了。

  “都是些设备和武器。”蝙蝠侠最早教他们的东西就是——做好万全的准备,你总要比你的敌人们想的更深入。

  所以蝙蝠侠才会有PlanABCDE......万能腰带里甚至连驱鲨剂都没落下。

  “你喜欢旅行吗?”里德问杰森,车子正平缓地开往大都会,肉眼可见到的另一个城市上空一片晴朗,像是乌云都在畏惧那座被人间之神所庇护的城市。

  他小时候体弱多病,基本没有出门走过,再长大些,他就被家族囚禁在房间里,那房间甚至连扇窗户都没有。直到他十六七岁的时候,他才在朋友的协助下偷偷溜出时钟塔。

  那是他的第一次旅行,漂洋过海来到东方,在日本那座海岛国家上,他见证了一场争夺‘圣杯’的战争,那些流传于神话传说中的英雄们跨越了时空的长河出现在现世。

  王与臣、邪道与正道的碰撞才让他萌生了写书的想法,他想去旅行想去见到更广阔的世界。

  “旅行吗?”杰森想,他去过很多地方,但是都是在为了学习杀人的技巧,就如同无根的浮萍一般随遇而安,或许那叫流浪,但是杰森说,“如果是和你的话,我觉得不错。”

  “那等到把这里的事情都解决好之后,我们就一起去吧?像那天看的公路片一样。”里德兴致勃勃地说,接着点开了手机的备忘录将这件事记在上面。

  杰森笑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换了种电影里少年的嗓音说,“如果我陪着你,是不是走到十亿光年之外你也不会害怕?*”

  “天,Jay,打住!”魔术师愣了一秒后,笑地没拿稳手机,“我们说好了的,不再讨论剧情的!”

  到了大都会之后,他们先去了事先预定好的酒店登记,然后把行李都放了进去,杰森将电脑什么的设备都拿出来,准备黑入莱克斯集团的网络,给他们两个人伪造晚上混进宴会现场的电子宴函。

  里德则将厚厚的呢子大衣换了下来。大都会比哥谭的温度高多了,太阳还高高悬挂于空中。明明在各类文学作品或者时钟塔图书室里吸血鬼介绍这一栏中,都明确表示这类生物畏惧阳光,但不得不说,里德确实是其中的特例。

  他站在大都会温暖的阳光下舒适地伸了个懒腰,哥谭那种阴暗湿润的空气快将他的骨头泡软了。

  里德走进出版社的大楼,按着艾米女士发给他的楼层数坐电梯上去。

  “老师!在这边。”

  他老远就见到了正在向他招手的艾米。女士今年其实才二十五岁,比里德还要小点,穿着白衬衫和黑色包臀裙,一头浅黄色的长卷发,看着很可爱,有种不符合商务穿搭的稚嫩感,却长了颗杞人忧天的心。

  “你平安地到了呜呜呜,我好害怕你在哥谭出事......”艾米上上下下检查里德身上有没有缺斤少两,“要不然这次来了就干脆住下吧,公司都能给你安排好住处。”

  里德摆了摆手,跟着她走进会议室,“不了,我刚买了新房子,还想多住一段时间。”

  艾米:“?”

  “你宁愿在哥谭买两套房子都不想来大都会住?”

  “哥谭能激起我的创作欲嘛。”里德解释说,安抚这个看起来有点炸了毛的小姑娘。

  “......”说的好像你前几本书不是在英国写的一样。

  艾米叹了一口气,肩膀垮了下来,看起来没有刚才那样精神了,她对里德介绍会议室里的另一位人,“这位是雷纳老师,你应该看过他的作品吧?目前正在我们出版社的漫画月刊上连载。”

  里德于是上前和那个拥有棕色眼睛的帅气青年握了握手。

  “您好,我是里德·克里斯蒂安。”他介绍自己,靠近的时候却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一股的血腥味。

  他受伤了,而且伤的不轻。

  漫画家是那么高危的职业吗?里德脸上的笑容不变,心里却在想别的。

  “您好,久闻大名,”青年稍微感到了一点出乎意料,他以为能写出那样作品的作家再不济也会是个已经四十五六岁的大叔了,但没想到会这样年轻,而且这张脸,毫不夸张地说,他如果愿意进军娱乐圈,就算只是拍些照片都能有大把的钱赚,“我是凯尔·雷纳。”

  “那么我们就先商定一共画哪些场景吧?”艾米问。

  凯尔点了点头,掩下一个即将脱口的哈欠。

  身为地球上的第三位绿灯侠,凯尔·雷纳今天上午才从OA星赶回来,昨天他们和黄灯军团的战斗才刚告一段落,都没来得及把伤口全治疗好,他那个在宇宙中几乎派不上用场的手机就在清早六点提醒他,今天上午他得到大都会赴约。

  如果不是因为贫穷,谁会放弃柔软舒适的床呢?

  艺术家表面附和,大脑却已经开始放空。

  作者有话要说:  蝙蝠侠会。

  *他们看的电影是《鳄鱼波鞋走天涯》(The Cure)

  两个相互救赎的小孩。艾瑞克性格孤僻,德斯特身患绝症,艾瑞克想方设法的想要治好德斯特的病,在诸多治疗都以失败告终之后,艾瑞克毅然决然的带着德斯特踏上了求医之旅。这是一部非典型公路片,非常治愈也很致郁。

  杰森说的那句话是电影里艾瑞克告诉德斯特:我把我的鞋子给你,如果你在梦里走了那么多光年,还是走不到尽头,那么低头看一看,为什么自己这时候还抱着艾瑞克的臭球鞋?一定是我还在做梦,我还在地球上,还躺在那个睡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