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办入住。”说着,叶修把手肘撑上酒店前台,语气轻松地问道:“美女你玩网游么?”

  “不玩。”前台妹子仍是职业微笑,眼神却变了变,显然是把这当成了搭讪。而叶修却好像对这微妙的情绪全无察觉一样,松了口气,伸手抬起棒球帽的帽檐来:“来间大床房。”

  接过两张身份证以后,前台妹子正准备登记,却忽然看着证件怔住,接着抬头犹豫地看叶修:“呃……这个……您是说‘一间’大床房是吧?”

  “对。”

  前台妹子的表情瞬间精彩起来。

  “抓紧时间啊,美女。”叶修神色坦然,屈起手指在台面上敲了敲示意她回神。

  “啊?哦,好的,不好意思……”

  “哎,开间房都这么麻烦,”走进房间以后,叶修坐在沙发上点起根烟来,懒洋洋地向后靠在椅背上,看周泽楷一件件地往下摘帽子、墨镜、口罩,“人怕出名啊。”

  周泽楷笑了,上前给叶修摘掉帽子,理了理他的头发。

  “大床房。”叶修握住周泽楷的手,挑起嘴角仰头眯起眼,果不其然看他的脸又红了。

  小周这脸皮也太薄了……看周泽楷顺着他的话下意识地往床的方向瞥、又烫着似的飞快躲开视线的样子,叶修心里各种感慨,不忍心再逗下去,看刚才一张脸捂得严严实实的周泽楷此刻额头鬓角全是汗,便起身从他的行李里拿出一身衣服递给他:“先冲个澡,等下带你去玩。”

  周泽楷点头,接过衣服,却没动,而是站在原地稍微垂下了视线。这个状态搁周泽楷身上就是“正在输入中……”的意思,叶修暗笑着等他,果然过了一会儿见他抬起头来,眼神认真:“不用勉强。”

  “不勉强啊。小周,在你心里我就那么宅?”叶修挑眉,见周泽楷虽然出于厚道没点头、神色却显出认同的样子,不禁一笑,把他往浴室的方向推:“赶紧去吧,放心,这儿我熟。”

  对于B市,叶修是真的太熟了。

  这毕竟是他生长的城市,给了他一整个少年时期的记忆,还有在南方生活了十几年都磨不去的口音。都说儿时的成长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最大,在嘉世的时候,每年叶修总要跟队到B市几次,有时是比赛、有时是推不掉的联盟事务,每次他在街头听着周围人嘴里流利的京腔,都觉得他不是“来”到这里,而是“回”。

  那年苏沐橙出道后第一次来到微草的主场,正赶上这里秋季的大风天,走出机场时呼啸的凛风简直把这姑娘惊懵了。当时叶修也是被吹得睁不开眼,揽着苏沐橙把她的头往自己怀里按,狼狈万分,却也觉得亲切莫名——B市的沙尘、烈日、狂风和大雪,都是他熟悉的。

  叶修不是个恋旧的人,否则当年也不会那么毅然决然地离开家跑到千里外的H市。但这些天和周泽楷一起行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叶修发现自己不时就会莫名地回想起一些记忆里遥远的场景。怀念倒是说不上,只是难免令他有些感慨。

  “冬天的时候,这路两边的树上全都是乌鸦,黑压压一大片——S市好像就没什么乌鸦吧?”那天两人从中山公园出来、走到长安街上,叶修一面拧开瓶水递给周泽楷、一面随口说着。

  周泽楷的性格对什么事都很用心,叶修只是一问,他却认真地想了会儿,才摇摇头表示没有。

  在他思考的这会儿工夫,叶修又想起件事来,笑着讲给周泽楷:“小时候我骗叶秋说乌鸦会在夜里飞进屋吃人肉,吓得他好些年都不敢自己一个屋睡觉……也不知道现在他还怕不怕这个。”

  周泽楷呃了一声,显然对此也是无语,然而过了一会儿,他又无声地笑起来。

  “怎么?”

  “想看,”周泽楷侧过头来看着叶修,黑框的平光眼镜后一双眼睛弯着,“你小时候。”

  “相信我,没现在有看头。”叶修嗤笑,同时暗叹周泽楷这个表情怎么跟弹药专家的闪光弹似的。他的长相本来就文气,今天又穿得清爽,棒球帽、polo衫和短裤、运动鞋,再加上这眼镜还有背上的双肩包,一副还在念书的大学生模样。抿嘴笑起来,技能效果之强就连叶修都有点受不住。

  不过叶修也知道,虽然长着一张华丽的脸,但实际上周泽楷性格低调安静、不喜欢过于喧嚣的环境,所以他带周泽楷去的都是些不太出名的地方,一些人少的公园、胡同和古迹,像故宫天坛之类直接略过。

  话虽如此,然而以B市的人口来说,人来人往的嘈杂终究是免不了,叶修本来还想着如果周泽楷不喜欢、两人之后就索性宅在酒店打荣耀了事,然而这几天下来看他的反应,却是相当享受行程的样子。

  “别嫌地方简陋啊,大神。”

  叶修托着餐盘在桌边坐下,把上面的吃食一样样拿下来。这是一家胡同里的小店面,不出名但东西地道,此刻还不是饭点就已经坐满了人,相当嘈杂。

  周泽楷笑着摇头,给叶修掰好一双筷子,接着自己也拿了一双。

  “尝尝,”叶修端起碗来将里面的东西喝了一半,接着把碗递给周泽楷,“特好喝,我们家都喜欢这个。”

  对于叶修的话,周泽楷什么时候怀疑过,接过来毫不犹豫地就是一口,紧接着神色猛地诡异起来。他掩着嘴弯身找桌下的垃圾桶,叶修却先一步用脚勾过来不让他碰,周泽楷抢不过,抬起头来,过了一会儿把手放下,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委屈表情。

  “咽了?”

  “嗯……”

  把碗里剩下的豆汁喝干净后,见对面周泽楷已经灌下了半瓶矿泉水,叶修再也维持不住淡定表情,转过脸撑着额头笑出了声。周泽楷从桌子底下轻轻踢了他一脚,然而看叶修乐得欢实,嘴角却也逐渐弯了起来,最后跟着一起笑了。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特别佩服B市人民?”

  周泽楷笑着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忽然轻声说:“喜欢B市。”

  “哦?不觉得乱?”叶修收了笑,有点惊讶地挑眉,他本来以为比起B市、S市这类繁华的都市,周泽楷会更喜欢远地的小城。

  对这个问题,周泽楷倒是没点头也没摇头,低下头想了想,再看叶修时一双眼被温柔的笑意映得像是盛满了水:“因为你。”

  他的话还是那么简洁,声音和神情却注释了其中的含义——叶修对B市的亲切感,来源于他成长中的记忆、来源于他的家人、来源于他在其中度过的十数年岁月;而周泽楷的喜欢,只是因为这座城市长养了他所爱的人。

  看着周泽楷此刻的神情,叶修忽然觉得有点想吻他……可能不仅是有点;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他们的亲吻只能在房间里、暗巷中或者其他世人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

  所以最后,他只是点起根烟来,拍了拍周泽楷的肩膀,漫不经心地挑起嘴角:“快吃吧,等会儿该凉了。”

  叶秋婚礼那天,叶修天没亮就起了床,轻手轻脚地洗漱、刮胡子、换好西装。

  作为伴郎,他都不用细想就这一天将有多辛苦,不由得叹了口气,然而看看床上抱着被子睡得一脸满足的周泽楷,又忍不住弯起嘴角,俯身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本来,让叶修当伴郎这事实在是怎么想都不合情理——首先他是新郎的哥哥,其次他又是那么个懒散的性格,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是,他已经离开家十多年了。所以,当叶修看着自家弟弟发来的QQ消息时,确实是愣了几秒,才在键盘上敲出回复。

  “这多不合适啊,伴郎比新郎帅太多了。”

  “……我看是你想太多了!”叶秋发了个掀桌的表情,冷静了一下以后继续劝:“咱爸妈和新娘那边都同意了,你就别挣扎了。”

  “伴郎是挡酒用的吧?你觉得我行?分分钟倒了多煞风景。”在需要的时候,叶修从来不惮于直面自己的酒量。

  “拜托,以你的无耻程度,别人敬酒难得住你吗?”

  “万一来宾分不清咱俩怎么办?”

  见叶修的理由层出不穷,叶秋那边却一时没再回复,顿了好久,窗口上才浮出正在输入的状态。

  “混账哥哥,这么多年了,偶尔也撑我一回吧。”

  如果叶秋继续讲道理或者炸毛,叶修都能够毫不动摇,毕竟叶秋以这种方式劝他回家劝了十几年,早有抗性了;但就是他最后这句话,最终让叶修认命地戴上了伴郎的胸花。

  这小子,就这么结婚了啊……

  半天忙碌过后,叶修在台侧看着台上的新人交换戒指,稍远处的座位上,脱下军装的父亲极少见地露出了唏嘘神色,母亲正在擦眼泪。他不是感性的类型,面对此情此景,却也情不自禁地有些感慨。

  由于很早便离开家的缘故,叶修对家人的记忆几乎是断层的,虽然中途也回家见过几面,但整体上他对他们的印象依然停留在十五岁那年。这些年来,他自己一岁岁地长下去,这印象却一直不曾改变。

  而今天,那个当年会在半夜抱着枕头来敲门说不敢自己睡的小鬼,却已经准备好承担另一个人生命的重量了。

  “他们好般配啊。”

  叶修转过头去,看到今天的伴娘正向这个方向走来,嘴里说着台上的事,眼睛却看着自己。见叶修望过来,她冲他伸出了手:“我总听叶秋提起你,一直都很好奇……我们三个是大学同学。”说着,她向台上做了个手势。

  “‘混账哥哥’,对吧?”叶修笑了一下,和她握手,很快便撤回来。

  站在叶修身旁,伴娘笑道:“听叶秋说你是电子竞技选手,这工作听起来很厉害呢。”

  “一般般吧。”

  “那除了游戏之外,你喜欢做什么?爱看电影吗?”

  在伴娘饶有兴味的眼神里,叶修勾了勾嘴角,漫不经心地点头道:“还成。”顿了顿,忽然想起来似的补上一句:“我男朋友喜欢。”

  说罢,见台上已经切完蛋糕,叶修松了松领带,走出后台准备去帮叶秋挡酒。由于家庭的缘故,今天婚宴来的人非常多,他有预感这恐怕是一场恶仗。

  “叶修,你就算对人家妹子没意思,也别瞎掰啊!”

  晚上的婚宴结束后,来宾都已散场、父母也去酒店房间休息,叶修在场内盯着最后的收尾工作,忽然见今天的主角叶秋从门口走进来,在自己身边站定后一脸气结。

  “弟妹没事了吧?醒酒没?”叶修没接他的话,随手从一片狼藉的餐桌上摸了包剩下的喜烟,敲出一根点起来。

  “哎,还没……吐过两回,现在睡着呢。”

  “好好珍惜,”叶修拍了拍叶秋的肩膀,“就冲弟妹给你挡酒那架势,不让她幸福一辈子你都对不起人家。”

  “那必须。”提起这个,叶秋神情有点尴尬,眼神和声音却坚定。接着,他想起来时的话茬,顿时又拧起了眉:“对了,我把妹子QQ号给你,你赶紧道个歉。没事乱开什么玩笑,把人家惊够呛。”

  “我没开玩笑。”

  闻言,叶秋松开皱着的眉,无奈道:“看你没喝多少啊,怎么醉成这样?赶紧去休……”

  “叶秋,”叶修打断叶秋的话,把烟蒂掐在烟灰缸里,抬起眼来看他,“我真有男朋友。”

  偌大的宴会厅里,酒店工作人员收拾场地的声音忽然变得格外清晰,一朵朵玫瑰花被从花架上摘下来集中清理,落到地面时发出柔软的声响。

  叶秋的表情定在了脸上。

  “你打算怎么跟爸妈说?”良久,叶秋低声问道。

  叶修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种事……什么时候都不是时候。”叶秋拿过烟盒抽出支烟来,叶修为他点起火。他抽烟的动作有些生涩,却深深吸了一口,一天的紧张忙碌中都笔挺的身形此刻累了似的垮下来:“你是想气死咱爸妈。”

  “我不想,所以我才先告诉你。”

  半晌的沉默。

  “我该知道的,从小你这人就不吃亏,”叶秋抹了一把脸,苦笑着看叶修,“你撑我一天,就要我撑你一辈子——可你出走也好、出柜也罢,我到底是凭什么总给你收拾烂摊子啊?”

  “嗯……凭你叫我一声哥?”

  叶秋做了几个深呼吸,最终把手里只抽了一口的烟掐了,直起身子:“有时候我真觉得医院弄错顺序了,搞不好我才是先出来的那一个。”

  “这个啊,谁知道呢。”

  “是什么样的人?你们圈子里的?”叶秋忽然问。

  “对,很好的人。”叶修说,又补上一句:“和我相反的那种。”

  不假思索地,叶秋点头道:“那确实是很好。”

  “叶秋。”

  几秒的静默后,叶修低低叫了一声,然而后面的话还没出口,叶秋就摆了摆手,转身往宴会厅外走去:“免了,那字你说着也不值钱。”

  脚步顿了顿,他轻声续道:“凭我叫你一声哥。”

  看着叶秋的背影,叶修从他出现后第一次露出个笑容来,弧度很小,却比他平时绝大部分的笑都更真诚。

  ”新婚快乐!“突然,叶修大声喊道。

  ”你还知道今天我结婚啊,混账哥哥!“已经走到门口的叶秋吼。

  这几天大家守更辛苦了!爆个字数~本章涉及一点现实中的同性恋问题,介意或懒得读的小伙伴可以直接跳过中间段、只读头尾,不影响剧情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