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争山庄新庄主是个传奇人物, 他虽是一个瞎子,却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武学天赋。

  更为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竟然娶了一个男人做夫人。

  这样叛经离道的事情, 老庄主竟然也同意了。

  他们大婚那一天,无争山庄摆了三天流水席, 来庆祝的人不计其数, 却没有人见过那红盖头底下的原夫人模样。

  此后几十年,一辈子, 也只有少数几人见过原夫人本尊。

  据说那一个极为貌美古灵精怪的人物,很得众人尊重。只是不爱见外人。

  也有人从猜测是庄主太看重他, 旁人看他夫人一眼就吃醋。

  没人知道原夫人的来历, 只隐隐约约听过无争山庄下人叫他夜莺公子。

  卧房之中, 夜莺撑着手臂爬在榻上一动不动。

  “究竟好了没有。”裸露的肌·肤感受到丝丝的凉意,尤其是在他背上作画的毛笔,更是让他很不自在,挠的他发痒。

  “你到底要在我身上画什么?”夜莺使劲扭头,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原随云一手摁着他的肩膀, 安抚道:“不要动,马上就画好了。”

  “到底是什么呀?”夜莺快要好奇死了。

  身后的男人轻轻一笑:“这是秘密。”

  夜莺不高兴的嘟着嘴:“我发现自从你能看见之后,越来越乱折腾我。”

  “我就不该医治你的眼睛,真的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哼~”

  原随云曲指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弹:“胡说八道。”

  他宠溺笑道:“若是我看不见吃亏的还是你。”

  夜莺枕着手臂, 小声嘀咕着:“我怎么不觉得吃亏。”

  原随云故作惊诧的语气:“若是我看不见, 世上岂不是就少了一个人欣赏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小夜莺,这难道不可惜?”

  夜莺瞬间脸红。

  “喂~!”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是怎么面不改色说出这么羞耻的话的?”

  “我可以说自己美貌与智慧并存,但是你不可以这么说。”

  原随云摇摇头:“你说我说都一样,你我本就是一体的。”

  他这么说着, 提手在小家伙身上画了最后一笔。

  “好了,等晾干就可以穿衣服。”

  时鸣伸着脖子努力往后看:“你别掉我胃口,这到底画的什么?”

  “你的名字?”

  原随云轻轻摇头:“猜错了,不是。”

  夜莺又猜测:“你家族谱?”

  原随云捏着夜莺软乎乎的小脸:“你这脑子里都想的什么?族谱?亏你想得出来。”

  夜莺抬起胳膊推开他的手掌,哼一声道:“你又不告诉我,还不许我乱猜吗?”

  原随云注视着他背上半干的墨痕,认真的告诉他:“我在你背上画了一个夫妻同心符。”

  夜莺瞬间坐起来,伸着胳膊摸自己的后背:“不是,你什么时候这么封建迷信了?以前不见你信这些神神鬼鬼的玄学手段啊!”

  原随云握住他的手臂不让他乱擦,“你听我说,我给自己身上也画了这种符。曾经听一个高人说,恩爱的夫妻身上常配带着这种符咒,到了下辈子也还会再续前缘。”

  夜莺看着他:“假的,肯定是骗你的。”

  原随云晒然一笑:“如果是骗子,那我愿意被他骗。但是……若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说的是真的,那你的来世一定属于我。”

  夜莺怔怔的看着他的眉眼,那里面盛满了深情。

  “其实有没有来世不重要,”夜莺往前倾了倾身体,抵着他的额头低声道:“今生和你在一起我很满足。”

  原随云轻吻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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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随云九十大寿那一年,突然得了急症,很快走了。

  夜莺公子同日而眠,与他合葬一坟。

  原家族老提拔了原家旁支里出众的孩子继承了无争山庄,他们的新的庄主逢年过节经常为原随云夫夫扫墓。

  几代过后,据说无争山庄后人说,夜莺夫夫坟前有两棵大树,枝叶缠绕,郁郁葱葱。

  常有成对的莺莺燕燕落在枝叶上,婉转啼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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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里,无垢山庄绿意盎然,又恰巧连绵半月的大雨,正在雨后初晴的日子。

  十多岁的少庄主已在书房晨起读书约莫两个时辰了,他有些无趣的喝口茶歇息,推开窗子,正见到外面明亮的阳光落在他的院子里。

  外面的大片空地上,婢女仆人一摞摞的抱着书从旧书楼过来,连带着他这小书房的书本一起,通通铺展到院子里晒上。

  连绵的雨日不只是屋子快要发霉了,连屋里子的书本都要长了青斑。

  即便是晒书,也得连着晒几天才能散尽潮气。

  院子正中央的美妇人正吩咐着底下人手脚利落一些,一回头就见到她满十岁的孩儿探头探脑。

  “怎么不认真读书?”只见她嘀咕一句,一皱眉,转头叮嘱大丫鬟几句就走朝着小书房走过去。

  一开门就见到这小书房正对门的香炉,又一炷香已经化为灰烬了。她这才醒悟过来,原来已经又过去老大一会儿了。

  她走过去,翻了翻桌上的书,随手问了几个问题,眼看孩子对答如流这才满意。

  庄主夫人转头叫丫鬟去厨房:“好了,赶紧吩咐厨房给公子上膳食,我昨儿让他们炖的鲫鱼汤应该已经好了,先端上来给公子润润喉。”

  一听到鲫鱼汤,那向来稳重老成的小公子忍不住开心的眨了眨眼睛,显然是很满意了。

  这鱼汤出自他祖父特意请来的告老还乡的老御厨之手,滋味鲜美,鱼肉质嫩,一顿饭让人心生愉悦,抚平了连城璧练剑读书几个时辰的疲惫。

  眼看他用餐礼仪规整,庄主夫人微微点头,又看他吃得这般香,这位母亲就亲手给孩子添了一碗饭,少见的温柔情形。

  连城璧心中诧异,放下碗筷先规规矩矩给母亲道谢:“孩儿谢过母亲添饭。”

  庄主夫人心里满意他知礼,嘴上却说:“不必客套,快趁热吃。”

  这相处既是母子,又像是宾客,亲密又疏离。

  饭后,连城璧的父亲仿佛掐着点派人来的,直接要带着他去马场,又带话给庄主夫人,请她备一份厚礼捎带过去,他要送人。

  庄主夫人看着那小厮:“怎么是去马场,今日不练剑了?还有,礼是准备送谁家,一个个给我说清楚了。”

  小厮低头一礼回道:“回夫人,庄主今日准备带少庄主修习骑术。”

  庄主夫人点点头,想起前几天她夫君提过这事儿,不过苦于找不到名驹而搁浅。

  她饶有兴致问道:“怎么,庄主买到了千里马?”

  小厮咽了咽口水,笑道:“自然准备了好马。夫人,那可不只是千里马,庄主说了,那马似乎和汗血宝马差不离呢。”

  “哦。汗血宝马?”即使不懂骑术,也知道汗血宝马的威名。尤其是江南地界,马场极少,好马更是难得,千金买马恐怕都有价无市。

  连夫人这下满意极了,连声道:“不错、不错,只有汗血宝马这样的好坐骑才配得上我儿。”

  又听那小厮继续说道:“夫人,那匹汗血宝马并不是庄主买到的,是咱们新搬来的邻居送来的,说结个善缘。庄主推脱不过,又极为喜欢这宝马,所以想请您备一份厚礼,去答谢一番。”

  “新邻送的?”连夫人有些惊讶。

  她尚未接触过这新邻居,也不知道人家做什么的,出手这般阔绰,也不知有何目的。

  “你们可见到这家主人没有?”

  “回夫人,并没有,只见到他们家管家。”

  若只是想结个善缘,倒是不必如此破费。送汗血宝马这般贵重的礼物,难道对方是别有所求吗?

  连夫人心里各种思忖,最后还是背了一份厚礼。百年的老山参拿了两对,陈年的佳酿装了一车。压轴的礼物是一柄剑,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却也削铁如泥。

  收拾妥当,让管家去回礼,这才让人领着连城璧一起去了马场。

  远远的,连城璧就看到了那一匹汗血宝马。

  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在阳光下隐隐约约泛着银色的光芒。马身矫健有力,且又比寻常的马多了几分优雅,看起来甚是惹人喜爱。

  连城璧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匹宝马,连它的名字都想好了。

  “不如叫它银翼罢。”

  银翼是一匹好马,疾跑如风,快如闪电。不仅仅连城璧喜欢它,连时家的两个小少爷都眼馋许久了。

  知道这马被送了人,时家的小少爷们都不高兴。

  时鸣哼哼的看着自己的娘亲:“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话,明明答应把那匹马留给我的,就算不给我那给我哥哥也行,怎么能便宜外人呢?”

  他一歪头,很是任性的说:“我不管,必须得把那匹马给我要回来。”

  “你这孩子,瞎胡闹。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而且,这是你祖父的意思。”

  时鸣一听是外祖父的主意,顿了顿,不吵着要马儿了。

  娘亲说的祖父就是他的外祖父,他外祖父可是很厉害又很疼爱他的妖界一霸。

  当年他娘亲身为妖却嫁给了凡人,他一出生时候就是人妖混血,一团杂毛的小狐狸。

  一看到他人身狐耳的模样,直接吓得那凡人把他和娘亲都赶出家门。

  甚至怕他娘亲纠缠,还直接请了和尚道士驱妖。

  他娘亲也很有骨气,一刀两断,自此另一边的亲戚就断了联系,然后带着时鸣回到了娘家。时鸣从小在外婆和外公身边长大,最最好的朋友是他表哥时越,最最崇拜的妖怪就是他外祖父。

  时鸣只叫他祖父。

  在他看来,他祖父做什么都是对的,把宝马送到邻居家,一定有他的这样做的道理。

  “好吧,我不要那匹马了。我去找哥哥玩别的。”这么说着,唇红齿白的小狐狸开心的咧着嘴,扭头就哒哒哒往外跑。

  “你给我站住!”美妇人瞪他一眼,指了指他的头顶:“耳朵没变好。”

  时鸣抬手一摸,发现自己又变成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了。

  他瘪了瘪嘴,不情不愿的幻化成人耳模样。

  “这是在家里,又没人看见。就不能让我自由一些吗?”时鸣闷闷不乐:“我想变成原型去玩。”

  “不行。”红夫人断然拒绝了。

  “我们已经搬到了人族的地方,不能和以前一样了。你这么淘气,小心被和尚道士看见抓去。”

  红夫人叹了口气,认真叮嘱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崽子:“今日你舅舅请邻居上门做客,咱们的邻居无垢山庄在人族可是很有声望的,我们的身份须得瞒紧了。你记住,今日不许在外变成妖形,更不能胡作非为给你舅舅添乱,听清楚了?”

  “知道了。”时鸣心不在焉连连点头。

  红夫人笑着看他一眼:“出去玩吧,记着不要给我惹乱子。若是不听话,小心回来我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