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平民版穿越种田日记>第110章 番外 凤来

  凤来原本不叫凤来,他从小长在乐馆,不知父母是何人,也不知来自何处,打从有记忆起,整日里就是没日没夜的练琴,师父给他取名做来兮。

  乐馆正是最兴盛热闹的时候,馆里四大乐师每日都是贵宾满座,几乎日夜不歇,稍微有了空时,他们也在练习,因为一不留神就容易被后起之秀抢了位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来兮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他白嫩的小手上磨出一层一层的水泡,又成了一层一层的茧,在终日的苦修中,加上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十五岁那年,师父再也教不动他,没有他不会的曲子,也没有旁人能挑出来的瑕疵。

  他生的极为漂亮,乐馆从一开始就打算把他作为头牌来养。

  于是十五岁的某个春夜,来兮第一次登台,漂亮的少年,瘦白的指尖,还有一张古琴,撩人心弦的曲子伴着月色流淌到每一位宾客心间,那一夜的人,皆是终生也无法忘记那夜的烛火,少年,和美。

  乐馆是个清馆,但却也只是个小馆子而已。

  二楼最大最好那间房间里的客人,不是一个小馆子能惹得起的,于是那位客人抛下重金要买来兮初夜时,乐馆馆主没有半分迟疑和抗拒。

  且不说那些钱乐馆几年也挣不出来,就是淮南王可怕的凶名,也让乐馆馆主害怕自己这个小馆子被他一根手指摁塌了房。

  来兮哭了一夜,他才十五岁,虽是已经到了嫁人的年龄,但还是稚嫩的很,他很怕,很怕。

  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经历过事儿的小来兮无路可走,只能想到跳湖。

  可是他还那么小,只登了一次台,他不想死啊,而且他若是死了,馆主拿什么和那个坏人交代呢!

  他抱着琴望着绿汪汪的湖水发愁,直到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坐到他身边,懒洋洋地让他弹了一曲,又承诺他不会有事。

  来兮本不想死,又被他这样一说,自然升起生的希望,抱着琴忐忑不安的回去了。

  当晚,馆主告诉来兮,那位淮南王不来了,馆主好奇地问来兮发生了什么,来兮便把白天的事情说了一遍,馆主脸色大变,年幼的来兮不知道轻重,混了多年江湖的馆主登时就猜到了年轻男人的身份。

  因此,又隔了一夜那青年上门时,整个馆里只有来兮一人弹琴,只有青年一人听。

  再后来,日日夜夜,那青年都来。

  再再后来,青年干脆出了大价钱把来兮带了出来,留在自己的住处。

  来兮很崇拜这个能打败大坏蛋淮南王的青年,也很仰慕他,他愈发的乖巧温柔,不是讨好客人的那种,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青年也很喜欢他,卧房从来不留人过夜的青年,日日夜夜都将来兮搂在怀中,几乎醉死温柔乡,再也无法忍受怀里无人的寂寞清冷。

  与床笫之间他总是很温柔,宝贝着来兮,生怕弄坏了他,就这样夜夜云雨,两人快活地都要忘乎所以时,青年收到了一封信,一封需要他跪着接的信。

  来兮躲在屋子里,从帘子缝中远远地偷看,他不太明白为什么青年要跪在地上,为什么那个身穿华服面白无须的人居高临下地念完一张黄色帛书上的字,又立刻变了脸,恭敬地将青年扶起来,对他点头哈腰。

  他没听见那人念了什么,但是他直觉有点不好,青年收起了那张黄色的帛书,挥退了所有人,将手指深深插入头发中,好似很痛苦的样子,来兮看他坐立难安,悄悄走了出来,乖巧地问青年发生了什么。

  他只穿了一件乳白色的丝衣,那是青年的衣服,他穿着明显偏大,松松垮垮,露出雪白漂亮的脖颈。

  青年看着他,眼中尽是痛苦和挣扎,他一言不发,抱起来兮扔上床,前所未有的粗鲁。

  来兮有些疼,眼泪汪汪趴在青年怀里,青年发泄之后搂着来兮细腻的腰,瞪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没来由的说了一句:“小东西,我不会让你死的。”

  来兮心头一跳,惶恐不安。

  然后他听青年说了很多话,陷入更大的震惊和惶恐之中。

  “我的身边容不得你这样的人”,青年吻着来兮的额头,又吻了他的眼睛他的唇:“你难道就不好奇我明明在你身上已经花了足够赎你十次的钱,却为什么不干脆为你赎身吗?”

  “这就是原因。”

  “不是因为你出身乐馆。”

  “而是我不能有情。”

  他怜惜地抚摸着来兮光洁的身体,呢喃一般轻声说:“你会成为很多人的眼中钉,他们会给你安上很多祸国殃民的罪名,直到你被逼死。”

  来兮吓得落泪,他又没有犯法,只是谈了个恋爱,怎么就要让他去死呢,这个问题,在很多年后来兮才弄明白。

  青年走之前不舍地说:“来兮来兮,你要怎么样才能来到我身边。”

  “你……琴声如天籁,说是有百鸟朝凤之神韵也不足为过,不如就改名叫凤来吧。”

  “凤来?可是……”

  “无碍,我说你叫得,你就叫得,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青年离开了,几个月之后,来兮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凤来先生,万事已安,勿念。”随着信来的,还有厚厚一大摞银票。

  足够他锦衣玉食几辈子那么多。

  从此,来兮不在了,奉州城只有曲动天下的凤来先生。

  凤来也奇怪过为什么没人会认出他来,一开始他以为自己不过登台一夜,不被人所知,后来他才知道并不是这样。

  那个人做事总是滴水不漏,说了不会让他出事,就会把一切都处理好。

  那夜的恩客,凤来印象模糊的那些脸,再也没有出现过。

  小乐馆没了,新的大馆子天籁坊拔地而起,没用几年就成了奉州城最大最好的乐坊,乐坊的人歌舞曲艺俱佳,只可惜都是清倌,卖艺不卖身,当然也有那些个不信邪的客人,想要借着酒劲胡来,无不被一一扔了出去,多少年来,想闹事的竟是一个都没闹成。

  天籁坊主凤来长年在幕后,极少出来弹琴,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奉州城谜一样的神话,所有听过他琴声的人都被他倾倒,不知不觉十几年过去,凤来已经三十一岁,却依然揽尽风华,追求者无数。

  只是他无心红尘,久而久之,便传出了他清高的名声。

  他哪里是清高啊,不过是心死了而已,他把十几年前那段光阴埋在心底深处,就连自己从小养大的孤女蓉娘也从未提起。

  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提起这段往事,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伤痛,却没想到在那个细雨连绵的日子里,对着一个不过偶遇几次的书店掌柜说起了此事。

  那个掌柜叫张成,是外地来奉州安家的,长得算得上舒服,但也不算多么出众,凤来见过他几次,也参加过他的活动,觉得此人甚是新鲜有趣,他佩服他的乐观,羡慕他偶尔的孩子气,却也仅此而已了。

  没想到在被淮南王追捕的日子里,竟然是他把自己藏了起来,机智的夺过一次次的搜查,保全了自己。

  这掌柜的有个夫郎,长得清秀好看,人也善良朴实,掌柜的很爱他,哪怕面对凤来蓉娘,眼中也无半点别的颜色。

  这让凤来很舒服,也很踏实。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很多,张成收留了他们,给他们找了工作,告诉他们女子和小哥儿也应当被平等对待,他有很多凤来从未听说过的言论,也有很多凤来想都没想过鬼点子,不知不觉凤来已经深深眷恋上和这两口子一起生活的日子,感觉自己似乎也多了点烟火气息。

  再后来,他们的情谊越来越深,在某年大年夜,他们结拜,成为一家人,张成把他和蓉娘都写在了家谱里。

  我有家了,凤来罕见的泪目了。

  日子就这么鲜活又平静地过了几个月,直到一个傻乎乎冲动地像只哈士奇的青年闯入凤来的生活。

  青年姓洛名闻之,是京城宛平侯府的小侯爷,虽然小侯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在凤来面前演了两出神经病一般的戏,但却也成功地让凤来记住了这个不着调的英俊青年。

  他笑起来总是两只月牙眼,带着三分漫不经心和七分率真。

  像是春天山里冒出半个头正好挖来吃的嫩笋,未经污染,又清爽可口。

  自从凤来给了他和他的家仆两碗馄饨汤,那小子就来上凤来了,这让凤来很头疼。

  这小侯爷身材颀长,挺拔的腰背,帅气的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可就是一张嘴太能说了,不说话的时候,那叫唇红齿白,一开口说起话来就是黄河决堤。

  凤来这么多年最喜欢静,偏偏那小侯爷每日都要在他耳边滔滔不绝,天南海北胡扯吹牛,凤来烦不胜烦,但又有点……舍不得他走。

  因为他有很多奇奇妙妙的故事,因为他看上去不着调实际上却体贴万分,因为他身上有凤来万分羡慕却怎么都学不来的蓬勃朝气。

  不同于张成稳重中的小调皮,小侯爷过于耀眼,偶尔有淘气中的小稳重就让人吃惊。

  如果说张成是小璧湖的水,偶尔泛起涟漪,那小侯爷就是奔腾的大江,几百年也不见平静的。

  小侯爷走哪都耀眼,能侃能笑,功夫也好,凤来觉得他太完美了,也十分苦涩,怎么人家就能活成这样,偏生自己却像是几百年无波无澜的古井,明明只有三十岁,内心却像个古稀老人般沧桑。

  再后来,一个满月夜,洛小侯爷喝了点小酒,拉着凤来的手说了喜欢。

  凤来逃了。

  洛小侯爷很失落,以为是拒绝,是不喜欢,其实凤来知道,自己是落荒而逃。

  小侯爷百战不殆越挫越勇,一次拒绝不足以让他死心,他一次一次示好,凤来一次一次冷着脸离开,两人这样僵持了很久,直到那一朵从不知道什么地方采来的莲花。

  凤来几乎就要绷不住了,他很怕,他跑了,把那小子一个人留在了雨中。

  张成和小侯爷说了很多,凤来都知道,但是张成说的一点都不对啊!

  凤来在无数个深夜抱膝坐在床头,望着窗外的月亮失眠。

  他没有对小侯爷挑挑拣拣,也没有想过什么撑不撑得起他的未来,他只是很怕。

  像冬日的雪人害怕夏日的烈阳,像阴暗的影子害怕灼目的光明。

  他觉得自己不配,更觉得自己不敢。

  他还怕,害了那个心性单纯的小子。

  凤。

  天底下谁敢用凤做姓啊!平民百姓可以在名字中有个凤字,但是做姓却是万万不能的,天下只有一条龙,一只凤。

  谁敢叫凤来。

  如果不是龙亲自下的命令。

  百姓无知,只觉得不过是个艺名,但是凤来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自己身上被打上了怎样的烙印。

  帝王的人,谁动谁死。

  哪怕是他不要了的人。

  洛小侯爷听了张成的话,深思熟虑了很久,在某一天和凤来告别,留下了信物,告诉他他会长成可以依靠的大树,到时候再来接他。

  凤来冷着脸说不必,他也是真的希望小侯爷回了京城就会忘了他,京城美人妙人那么多,一个凤来算什么。

  然而,一年……两年……三年……

  凤来在持续不断的收礼物中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和小侯爷的脑子。

  他收到了很多很多礼物,基本隔上两个月就能有一次,或是琴谱,或是琴,或者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还收过两次硬的像石头的一样的牛肉干。

  信也有,一开始是螃蟹爬的字,后来越来越漂亮,总是写着他的思念和爱慕。

  凤来不淡定了,有个身影夜夜入梦,成了他不敢说的秘密。

  这年九月三十日,凤来吃完娇娇的生日宴回到家已经很晚,小姑娘已经三岁,福儿大她七个月,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子,小娇娇淘气得很,福儿却是安静的,任妹妹拽着他到处疯跑,唇角带着笑。

  家里乱糟糟,又热闹闹,凤来从那里回来只觉得自己家中过于冷清。

  蓉娘去年嫁人了,穿了自己亲手设计的独一无二的婚服,他们给她准备了好几大箱子的嫁妆,张成生怕妹妹在裴家受委屈一般,连零食和胭脂都塞了两箱子,蓉娘哭了,但是却是笑着的。

  所以现在这个小院里就只剩下了凤来一人,快要落雪的季节,家里炭火熄了,就有点冷。

  凤来点了灯,抽抽鼻子,弄来一些干草木柴把炕点上,这炕质量很好,一会儿就会热起来。

  他又去点了炭盆,空荡的屋子似乎格外的冷,一个热炕不足以给他安全感。

  上好的炭扔进炭盆里,很容易就点燃了,凤来盖上盖子,去院子里洗手,然后听见有人敲门。

  这大半夜的,会是谁。

  凤来问了一声,听见声音是熟悉的信差,便打开门,从信差手里接过一个扁扁的白瓷罐子。

  他不用去想就知道这是谁送来的。

  关上门回到房间,坐到炕头上,凤来打开那个白瓷罐子,愣住了。

  那里面是满满一罐子半球形的寒瓜肉,每一块都只有一口大小,这些年大棚兴起来,凤来吃到了不少寒瓜,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全是瓜心最甜的那一口。

  就算现在有了大棚,寒瓜也不是时时都有的,能在这个季节弄到这么多寒瓜,把每一个寒瓜最甜的一口挖出来,比不上登天也算是很难了。

  凤来手有点抖,捏起一块寒瓜放进口中,清清凉凉,甘甜多汁。

  他吃了两块,突然把罐子重重往炕上一放,有些生气般低声自言自语:“这寒瓜如此新鲜,定是刚挖出来不久,混账东西,人就在奉州却不来看我,为什么,为什么不亲自来看看我……”

  他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起来,然后就在满腹委屈之时,突然被人往后一拉,落入一个带着秋冬凉意的怀抱。

  凤来差点吓掉魂,尖叫一声,却被一只大手摸了下巴,然后听见久违却不曾忘记过的声音在头顶低低响起,带着笑意,说:“原来你也想我了啊!”

  凤来如同五雷轰顶,愣愣地站在原地,这个声音几乎每夜都会在他梦中吵吵嚷嚷地笑着闹着,虽然三年未见,但是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谁。

  凤来呆若木鸡,连回头都忘了,任由那个人将手臂从自己胸前环绕,又将下巴搁在自己头顶,他甚至可以感受到这人鼻息间的热气,冷热碰撞,凤来的眼泪就开始打转转。

  他听见那人说:“我一直看着你呢,只是怕你不喜欢我,不敢出来。”

  凤来低声嘟囔:“梁上君子。”

  身后的人笑了:“什么都好,只要你想我,我就开心。”

  凤来眨眨眼睛,努力把眼泪憋回去,这会儿他缓过来了,正要转身,那两条结实的臂膀却一紧,背后人略带慌乱地说:“别看。”

  凤来心中一凉,挣脱那两条胳膊,转过身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人。

  还是那张帅气的脸庞,多了些风霜感,不过是三年而已,怎么却像是经历了十几二十年,最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笑起来弯月牙儿般的眼睛,左眼,一道疤痕从上到下,狰狞醒目。

  凤来惊悚地摸上那道疤,失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洛小侯爷下巴上长了青色的胡茬,不太好意思地说:“去西北和鞑子干了一架,受了点伤,不过还好眼睛没事,还能看得清你。”

  凤来再也忍不住,哭出声来,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信里却只字不提,为什么他能轻描淡写说这样的话,眼睛里竟然还带着……歉意?

  洛小侯爷手忙脚乱擦掉他的眼泪,连声说:“不怕不怕!”

  凤来哭得更凶了,他怕个屁,他是心疼好嘛!

  洛小侯爷拿他毫无办法,只能抱着他轻声哄着,想想那个清冷的小哥儿如今哭成这副模样,洛小侯爷竟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凤来终究是凤来,哭了一小会儿就停了,听洛小侯爷细细说他这些年南征北战,剿过匪,打过仗,一开始输了几次,后来就开始赢了,这会儿他刚从南边打了胜仗,要回京城去,顺路过来看看朝思暮想的人。

  凤来听完沉默了很久,问:“是为了我吗?”

  洛小侯爷担心他心理压力太大,摸着下巴说:“也不全是,我也想着重振宛平侯府威风呢。”

  凤来又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如果是为了我其实不必……”

  “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不用谁为了遮风挡雨,更不用……豁出命去。”

  洛小侯爷笑了,抱着他说:“那怎么行,你可是姓凤啊,没有点底气我如何能娶你。”

  凤来猛然抬头:“你知道了?”

  洛小侯爷望天,眨眨眼睛,轻描淡写地说:“一开始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你姓张,可是后来听说你原本和张成不是一家的,就叫凤来,我就好像懂了些什么,回京之后打听了一下,圣上十几年前因公在奉州待过几个月,回来后身边的人就换了一批,我大概也就猜到了,若不是他亲自给你取了名字,这些年你敢姓凤早就被官府千刀万剐了。”

  凤来懵了,身边的人换了一批,换了一批,换了一批……

  那夜的恩客们再也没有出现过,再也没有出现过,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浑身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那人,为了保全他的性命,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洛小侯爷感觉得到他的不妥,轻声说:“你不必想太多,你知道的太少了,真正有用的人是不会被换掉的,这些年他身边的人换了又何止一批,哪个明君圣主不是堆在白骨堆上的,只是这些事情,不能说给你听而已。”

  凤来现在不是再是不经世事的少年,他知道什么叫做帝王,知道那个座位下面有多深的血海,他垂着眼问:“他为我取这个名字,是为了保护我吗?”

  “才不是”,洛小侯爷撇嘴:“要是为了保护你就给你取个猫啊狗啊的不好吗,顶着个凤字,生怕别人觊觎他自己的东西一般,哼!”

  凤来轻笑一声,问:“那你还敢来招惹我?”

  洛小侯爷把他往怀里带了带,说:“敢啊,我宛平侯府就剩我一个人了,没亲没故,不怕他抄家。”

  “你说些什么疯话!”凤来听不得他说抄家两字。

  却不料小侯爷脑子快的很,立刻接到:“我在说我爱你。”

  凤来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直到不知又发生了什么被扑倒在床上,被细细啃噬,听了一万句喜欢,褪去衣衫,在千层浪涛般的快意中昏睡过去,凤来才环住那解释精装的腰背,在空荡的屋子里,在冬日的寒夜里,第一次感觉到了滚烫的热意。

  第二天早晨醒来,那人正像尝到腥的馋猫一般双目炯炯,带着侵略性扫视他的脸。

  凤来浑身酸痛,实在来不了第二次,洛小侯爷悲戚戚的喊着自己委屈,守身如玉二十三年头一次开了荤,却不让吃饱,凤来被他臊得慌,躲进被子里不肯出来,微光中看见那厮精神抖擞的巨大家伙事儿,便连被子里也躲不下去了。

  两人腻歪了一整个早晨才起,洛小侯爷一边给凤来穿鞋子,一边向他告别,他要回京述职,一刻也耽误不得。

  他问凤来能不能再等等他,凤来没有问等多久,只点了点头。

  洛小侯爷走后,凤来和张成说起这事儿,张成有点震惊,但更多的是开心,打趣儿说以后他有个将军夫郎做靠山,腰杆子都硬了。

  凤来微微一笑,倒是没多说,只远远望着城门口,仿佛这一眼就能看到几个月后,那人骑着高头大马而来,对他说一切都好了,他来接他了。

  然而这一等就是两年。

  两年来没有任何音讯,没有任何礼物,仿佛那日种种甜言蜜语都只是为了□□愉而扯下的谎。

  凤来的眼睛渐渐地又失去了光彩,张成也不开心,但他总觉得骆闻之不是那样的人。

  两年后的某一个夏日,张成身边的溪流慌里慌张地去客栈请了凤来,说家里发生了大事。

  凤来心中惴惴不安地赶到张成家,就看见院子里站着的高大的男人。

  凤来呆立在门口,搞的身后的溪流也只能在门外等着。

  张成站在里屋对他笑笑,然后关上了门,把院子留给这两个人。

  洛闻之又添伤了,夏日单衣低领,可以看见他脖颈处一道新鲜的伤疤几乎削掉半个头。

  “对不起啊,来晚了。”

  “我又打架了。”

  他的眼睛在暖阳下微微眯起,微笑着看着向他走来的凤来,轻声说:“回京之后没多久遇到叛乱,我护卫圣上,挨了一刀。”

  他指指脖子:“躺了好几个月才长出个新脑袋。”

  凤来泪眼模糊,狠瞪那说胡话的人一眼,却不料把泪闸开了,一粒粒滚烫的泪落了下来。

  他伸手摸了摸那道疤,并没有因为心疼而失去思考能力。

  他问:“几个月就长出来了,你可是消失了两年!”

  洛小侯爷笑笑,把他拥住,说:“伤好之后论功行赏,圣上问我要什么赏赐,你猜我要了什么?”

  凤来瞪大眼睛,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颤声道:“你该不会……”

  该不会,要了我?真是太大胆了!

  洛小侯爷撅着嘴,轻描淡写地说:“我当然要趁机要最好的奖赏啦!”

  “那……他……”

  “他很生气,当场踹了我的心口,骂我犯上,骂我狗胆包天,死不足惜。”

  “然后呢?”

  “然后把我扔进了天牢,说要找个好日子把我千刀万剐。”

  “什么!”

  “哈哈”,洛小侯爷轻松地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当然,过了一年多,他大概是觉得找不到那么好的日子了,就把我放出来了,让我滚去西北呆着,别在他眼前晃悠。”

  “你……”

  “还封了我一个大将军当,以后你就是大将军夫郎了,怎么样,够不够神气?”

  “……”

  他说的轻松,凤来却知道他是九死一生,若不是救驾有功,他胆敢跟皇帝要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洛小侯爷附身,在他耳边轻声说:“我就是仗着对他有救命之恩,赌他不会杀忠臣功臣,所以才敢说的,瞧,一刀加一年牢狱,换心上人追随相守,值了。”

  凤来气得想打人,可是拳头在惊骇之下绵软无力,反而被人捉了去,放在唇边亲了又亲,光天化日之下,饶是凤来也觉得有些脸红。

  “你来怎么不去找我,反而先来我弟弟家。”

  “因为我要来送聘礼啊!”洛小侯爷继续亲:“送了八口大箱子,宛平候府的家底都给他了,心疼死我了。”

  凤来:“……”

  然后他看见洛闻之俯下身子,逆着光,几乎与他唇贴唇,滚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嫁给我,好不好?”

  ——

  洛小侯爷……哦不,洛大将军的队伍要在奉州城外驻扎三日,就为了迎一位将军夫郎回西北。

  凤来嫁的匆忙,来不及办礼,加上洛将军不想在奉州办礼,让皇帝知道了到底是刺激他,不如回到西北,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他们想庆祝几天就庆祝几天。

  于是第三日一早,洛将军一身暗红色华服,骑着通体漆黑的高头大马,从张成家接走了他的新夫郎。

  凤来被他圈在怀里,第一次骑这样的战马,有点紧张,更多的是兴奋与好奇。

  他穿了一身碧绿的长衫,平日他很少穿这样鲜亮的颜色,今日乍一看差点没晃瞎洛将军的眼,只觉得自己的人真是太好看了,千万要快点走,不要让别人看了去。

  但还是有很多人认出了他,很快,整个奉州城都知道那位神秘的音乐大拿凤先生嫁了。

  张成一家子一直送到城门口,蓉娘哭成泪人,连懵懂的福儿和娇娇也敏锐的感觉到大人之间伤感的气氛,不敢过于淘气。

  张成之前留了胡子,但是被娇娇薅得生疼,干脆又剃了去,但是即便没有胡子也能看出这位不怎么平凡的家主面上有了岁月的痕迹,此时他哭起来,就更显得让人心痛了。

  洛将军不停地给凤来擦眼泪,让他在分别的时刻把家人看得清楚,那可是驻扎大西北,极有可能这辈子都再见不到了。

  但分别终究会来,依依不舍地告别,凤来终究是策马而去,他的嫁妆很简单,除了这些年洛将军的各种礼物,就只有一把他最爱的琴和一口巨大的红木箱子。

  箱子里是张成给他准备的嫁妆。

  张成说西北太远,带什么都不实用,没有绫罗绸缎,也没有瓶瓶罐罐,凤来打开看了,那是整整一箱子四四方方的泥坯,摞得密密麻麻,连一根手指头的缝隙都没有。

  凤来号啕大哭,洛将军不明所以,凤来只是瞪着他说一定要好好待他,以至于洛将军在几十年的时间内都以为张成这一箱子泥坯是让凤来生气时拿来砸他的。

  直到凤来八十岁寿宴那天,须发尽白的凤来让人取来嫁妆,当着西北王洛闻之的面砸了一块。

  黄土碎成渣,露出一个小油纸包来,洛闻之好奇地打开纸包,里面竟是一根金闪闪的小金条。

  洛闻之懵掉了,砸开所有的泥坯,每一块泥坯里都是金子银子,薄薄一块,加到一起竟然能有一小箱子那么多。

  “这……这是?”

  凤来老泪纵横:“这是我的嫁妆,张成啊,他是怕你待我不好,给我准备了回家的盘缠呐。”

  洛闻之在心里把张成骂了十八遍,然后也有些动容,他知道张成那个人,对自家人有金子绝不会送银子,这里面有这么多银子,说明当年张成是把全部身家都给凤来带走了的啊!

  凤来此人,终究是拥有了最好的家人和最好爱人,即便他因为年龄原因一生无子嗣,他身边的糟老头也再没看过其他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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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洛闻之从京城离开两个多月后,御书房里的帝王揉着眉心问贴身的公公他走了多久了。

  公公恭敬地回答已有两个多月了。

  帝王疲惫地闭上眼睛,自言自语到:“两个多月,从京城到奉州可用不了那么久,他们现在应该在去西北的路上了。”

  公公自然知道帝王说的是谁,小声附和道:“是陛下仁慈。”

  帝王倏然睁眼,眼中删过一丝狠戾,恶狠狠地说:“不知好歹的东西,真是胆大包天,欺君罔上!”

  公公吓得一哆嗦,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战战兢兢。

  然而过了半天,这位帝王又长叹一声,颓然万分地说:“罢了,朕不能杀忠臣,朕也不想……凤来,朕的来兮呀,朕舍不得你一生孤独啊!”

  公公心下松了一口气,站起来为帝王倒了一杯参茶,轻声细语哄着说:“陛下为那位小贵人取了凤姓,便是为了让历任奉州知府照顾他暗中护着他,陛下之心,足矣动天地了。”

  帝王摇头:“朕不该有心,自古都说无情帝王,朕……没有那份福气,倒是便宜了洛闻之那个混蛋。”

  公公再无他话,默默搬来一摞奏折,帝王如往日一般勤政,身负一国江山重担,守住这世间安稳,便是对心爱人最独一无二的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