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穿书后喜欢我的变多了>第六十六章 

  十一点左右,在封墨车里等着封墨结束启动仪式,再一起到封墨公司去的程星碎靠在座位椅背上,正在打瞌睡。

  昨晚跟封墨闹得稍微过了头,耗费了太多精力,等着实在无聊的程星碎又没有别的事可做,很快就注意力涣散,疲惫袭击成功,最后就睡了过去。

  而当封墨唤醒程星碎,睁开眼睛足足看了十几秒眼前景象的程星碎,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到目的地了。

  又因为还没彻底清醒,所以还尚处于半迷糊状态的家伙和封墨并肩走进公司时,自然很难注意到自己成了该公司中,众人关注的焦点。

  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这位站在老板身侧的男子面容过分俊美,丝毫不逊于娱乐圈中某些素来以漂亮著称的艺人们。

  而眼前的男子明显又跟那些漂亮花瓶不一样。那些花瓶般的艺人固然漂亮,但也仅仅只是漂亮,是完全比不上眼前的男子那样的叫人赏心悦目。

  毕竟,美人在骨不在皮,而眼前这一位,既有皮,更有骨,笔挺的身姿衬搭着卓绝的姿容,实在是太好看。

  ——当然,如果美人身边没有自家老板,而自家老板还发现了自己身边美人被旁人不住打量时,从而对打量者露出冷冷的,仿佛宣誓主.权的警告目光的话,那就更好了。

  其实大家也没有想要对那位美人怎样的意思,更别说贸然打扰美人,主要是因为美人看上去有点似乎没有睡醒,在看人的时候那双眼睛里都能看出残留的睡意,就让人不免有些心疼,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美人。

  可惜,自家老板仿佛拿着利刃随时准备对觊觎美人的人来一刀的样子,实在叫人不敢随意对那美人动什么心思。

  而半迷糊的程星碎在对此毫无意识的情况下,跟着封墨走进了封墨的办公室,抬眼看,愣了一下——这办公室的装饰风格怎么跟书中的几乎截然不同啊?

  就是不复从前的明快淡然,而是简洁大气,掺杂着一种冷冽的,令普通人会有胆寒错觉的风格味道。

  嗯,可能是封墨所“附身”的这个身份,原来的装饰风格就是如此吧。或许等封墨适应了新身份,就会叫人重新装修一下。

  对程星碎的表情已足够了解的封墨自然看出程星碎的疑惑,说:

  “其实在那本书中,不论是我,还是别的角色,他们的喜好都是被作者设定好的,没有选择权利。而实际上我并不喜欢从前那个办公室的风格。现在这个样子才是我所喜欢的。对了,我猜测这是你们世界的神灵给我准备的见面礼。如果那位真的存在,那我感谢他。”

  封墨说的云淡风轻,好像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程星碎却一时间说不出话,只觉得有些心酸。

  被设定的人生,无法自由选择,喜好都是设定者附加给自己的,自己连稍微反抗一下都不行——如果封墨没有觉醒自我意识,那这样的人生他还将度过几十年,那该多无趣难受呢?

  不想封墨却笑了笑,问:“你是不是在可怜我?”

  程星碎:“……”

  ——自己算哪根葱?还敢可怜能够觉醒自我意识的大佬?是刚吃了某种动物的胆子才这么胆大妄为了吗?

  对危险一向很有直觉意识的程星碎于是疯狂摇头。

  封墨伸出手,不轻不重捏了捏程星碎的脸颊,脸上笑意盎然。

  “我倒是想跟那位写出那本书的人说声谢谢,要不是TA写了那本破书,或许之前那个程星碎就不会因为嫌弃自己命运太烂所以觉醒自我意识,而逼的世界意志将你找过来,而我也就不会和你相遇。你说,我是不是该为这个,跟那位道声谢?”

  被封墨捏脸的动作弄的有点痒的程星碎克制住躲闪的冲动,不好意思的说:“那我也应当对那人说句谢谢。”

  封墨凑过来,亲了亲自己刚才捏过的地方,笑眯眯的:

  “那等找到那个家伙,我们可以一起说。”

  一边说着,封墨心里同时想道:

  ——说完谢谢以后,就再把那个害的程星碎差点走上炮灰路途的狗血作者彻底碾成渣,扔进昆虫堆里,给最喜欢血肉的虫子们加个餐。

  封墨终于开始投入工作状态,放程星碎随意的窝在沙发里,拿着平板在那打游戏。

  之前休假时程星碎几乎每天都在看一些专业书籍,脑子都没怎么放松过,这次在书里面结结实实死过一次,想要尽快忘记那段不怎么轻松记忆的程星碎就放弃了那些书,转头爱上了各类弱智游戏。

  就当是转移注意力了。

  不想这一转移,半个上午程星碎的注意力都基本在那游戏上面,包括封墨中间出去了一次,好像是去开会什么的,程星碎都没怎么关注,最多就嘴上随便应了一声。

  嗯,就完全类似那种定了关系之后,就觉得自家伴侣这一生都不会跑掉了,就不怎么维护感情的渣男一样。

  而在开完会后,封墨走进办公室,如愿看见程星碎还在沙发上窝着,和自己离开时的姿势好像没有差别。

  那个让封墨感觉安心的画面让他脚步不由放的更轻。

  当封墨走到程星碎身边,也坐在了沙发上时,程星碎终于感觉自己身边多了一人,不由抬头看了眼。

  “是要吃饭了吗?再等我一下好不好?还有一点就打完了!”

  程星碎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好队友,所以现在游戏正在紧要关头,他当然不能弃队友于不顾。

  “好。”

  封墨微笑着点头应道,那只拿着东西的手掌不由握紧。

  然后封墨就安静等到了某人终于打完游戏,获得胜利的家伙很是兴奋的看着封墨,正想和封墨分享自己喜悦时,就听封墨说:

  “左手给我。”

  “咦?”

  程星碎完全没有想到该想的地方去,听见封墨随意的口吻说着这样的话,真的就条件反射举起自己的左手递过去:

  “怎么了?”

  就在程星碎疑惑时,封墨已经抓住程星碎的手,将自己手中那握了许久的小东西,很是温柔的套进到程星碎的左手无名指上。

  那是一只黄金材质,造型十分朴实,但看起来很顺眼的——

  戒指。

  程星碎睁大眼睛,看着笑微微的封墨,脑子甚至有种快要宕机的错觉。

  当然,对于这再明显不过的情况,程星碎几乎瞬间反应过来。

  然后只见程星碎脸色红通通的,嘴里小声嘟囔着“我也爱你”的话,凑了过去,给了封墨一个吻。

  ……

  ……

  就这样被忽然求婚,而程星碎又答应了求婚之后,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似乎没什么改变。最多就是在封墨公司待着的那剩下的几个小时里,还是在打游戏打发时间的程星碎会忽然莫名停下来,然后悄咪咪的看一眼那只戒指,嘴角弯弯的,笑的就像一个小笨蛋。

  傍晚时分,终于等到封墨下班,程星碎和封墨在公司附近吃了晚饭后,就一起坐车回家。

  车上,程星碎丝毫不顾及前排司机的感受,就在后排上大大咧咧直接躺在封墨腿上,再快活的举起自己的左手,反反复复、慢慢悠悠,仔细打量着那只属于他的戒指。

  这只戒指和原著程星碎本来有的那只不一样。那一只虽然也曾戴在程星碎的手指上,戴的时间还有点长,但那一只终究不是他程星碎的。但是眼前这一只,却是完完全全都是给他的戒指,只给他的戒指。

  怎能不让程星碎喜欢?

  如果不是封墨的手机忽然响起,程星碎一定会一路上都在欣赏手上的戒指,直到回家为止。

  是封墨助理打来的电话。

  助理向封墨报告说,封墨的表弟程宠,刚才在社交媒体上发了则通告,那通告主要内容在对全世界宣布,说程宠终于有了喜欢的人。而那个人的名字,就叫做程星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