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

  投资太多,我压力好大怎么办

  筋疲力尽, 瘫倒在床上的李泽睿还不知道自己的计划又一次落空了,合上眼做起了叶知秋被打上替演标签以后的快乐生活。

  他没有乔楚名那么贪心,进度值能涨多少算多少吧。

  涨得差不多他就要跑了, 这个世界的主角有点变-态, 他大概率完不成任务,与其在这里耗着, 不如去下一个世界,下一个更乖。

  这一夜, 李泽睿睡得很香, 叶知秋也睡得很香, 叶沛航沉浸在弥补弟弟的快乐中, 贺闻昭估摸着有大投资在, 这部电影或许会出个好结果, 也许一部电影就足够他们离开这个世界,也很快乐,叶良翰和柴娟翻看着剧本,已经在琢磨要不要自己成立个奖, 和贺闻昭从前的思路不谋而合, 他们自觉找到了讨好小儿子的方法, 也很快乐地入睡了。

  只有鲁导。

  鲁导彻夜无眠。

  鲁导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接,偏偏制片很心动——有钱不拿是傻子。

  你们钱给得好轻巧。

  我要如何回本?

  我还能回的了本吗?

  鲁导痛苦地捂脸, 救命。

  鲁导掏出手机, 把今天的见闻分享给他的老友童导,童导大半夜被手机震动吵醒,只看到鲁导的一句「投资太多, 我压力好大怎么办」?

  童导:滚。

  无论鲁导多么不想接, 最终还是被制片压着接了叶沛航的一亿两千万, 贺闻昭或许只是一时兴起,叶沛航是实打实要在圈里混的,拿了他的钱,以后继续合作。

  这样加上原本的八千万投资,一共两个亿的投资。只要票房六个亿就能回本。鲁导努努力,不是不可以。

  被拒绝的贺闻昭很无语,居然真有人给钱不要。

  贺闻昭满脸冷酷:“等着吧,早晚把这笔钱花出去。”

  被拒绝的贺闻昭和叶良翰柴娟很心碎,罢了,不让我们在这里花钱,那就换个方式花钱,于是剧组筹备速度坐了火箭般蹿出去:

  原定的十一月租某摄影棚——其实九月就可以开拍,但这个摄影棚的排期到了十一月,而这个就是最便宜的摄影棚。

  贺闻昭花钱不眨眼,区区摄影棚,我们自己搭,按剧本搭个最完美的!一丝一毫都给我布置得精心完整。

  原定的剧本编写工作是对外宣称大编剧,实则大编剧挂名,几个年轻编剧动笔。

  叶良翰柴娟有钱,重金砸大编剧出场。

  连李泽睿都很紧张,王总区区两千万的投资,那还能有什么话语权?催着王总帮忙联系发行方,看能不能在发行费用上添点。

  于是除了鲁导,所有人都在使劲花钱。

  鲁导又开始焦虑,他睡不着。

  虽然明面上的投资都没算到电影身上,但这事他就匪夷所思,真到了分钱的时候又不可能不给他们。

  还是票房压力。

  鲁导半夜爬起来琢磨剧本,琢磨表现手法,总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秃了。

  九月,正式开拍。

  经过了荒诞离谱的筹备期,圈里人尽皆知《插花店》有钱,开机仪式前来围观的狗仔在小树林里蹲了一圈。

  “哎哟。”狗仔一号拍到了李泽睿和叶知秋勾肩搭背的照片:“这俩人关系真好。”

  狗仔二号疯狂按动快门:“我记得李泽睿也是弯的。”

  “这个「也」字用得真灵性。”狗仔一号点评。

  叶知秋的电影拍摄预计时长大概三个月,电影最后总片场不到一百二十分钟。电影的剧本赶在半个月前交到了叶知秋手上,其实本该更快一点的,鲁导在投资回本压力下反复打磨剧本,多花了点时间。

  新打磨后的剧本比之前更精巧,插花店店主是个外地人,刚来此地,租了房子开花店,平时卖卖花,周六日开插花课。

  电影开篇,店主开门,在门前不远处放着一具尸体,死者还是他的学生。店主不慌不忙报了警。

  警察来了后将他带走问话,店主应对得宜。

  理论上店主只是个目击者,保护好现场,还做了完整的笔录,该放他走了,警察却不敢轻易让他离开,他太镇定了,看到泡肿的丑陋又吓人的尸体,全无一丝恐惧,习以为常,仿佛那是他的日常。

  花店店主比清洁工都要早起开门,本就是个疑点,他竟还第一时间选择保护现场。

  换句话说,他们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万一这个店主已经动过手脚了呢?

  警察去调查店主,店主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来异乡打工者,父亲是农民工,在工地上失足摔下来,意外走了,母亲是个平平无奇的超市收银员,店主从小到大的在校成绩都稀松平常,高中三年成绩都在一本线边缘来回挣扎,高考去了个双非一本,被调剂到园林专业,毕业后一直靠开花店维生,偶尔会去接点私活,比如给富豪家的庄园修剪花枝。

  店主和死者除了是插花课的师生关系,再无其他交集。

  死者性格温和,从不与人结怨,和店主这个刚搬来的外地人不同,死者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死者的家属也和店主没有其他往来。

  据其他同学评价,死者和店主并未发生过争吵,插花课是最能静心凝神的,在课上他们永远和和气气。

  看到这些调查结果,理论上可以排除店主的嫌疑,但负责调查此事的警察仍不肯放松警惕,店主给他的感觉很不好,像高智商的反社会人格分子,即便这件事跟他没关系,他身上兴许也还背着别的债。

  苦于没有证据,警察不得不让店主回去,店主前脚离开,警察后脚跟着去盯梢。

  凶手杀了受害者丢在店主店里,定有他的用意。

  让警察惊悚的是,店前刚死了人,连围观群众都不肯轻易在此驻足,有车辆往来也是来去匆匆,生怕待久了晦气,店主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案发现场他要等警察定夺。

  因而没去管,他只是买了一大堆消毒液,把自己店里消毒,喷了好多遍,然后照常开门营业。

  警察甚至还听到他和其他人言笑晏晏,全不受死人影响。

  只看这个表现,警察更加剧了自己对店主的怀疑。

  死者的调查分析一直在进行,按照正常的办案逻辑,分析完店主后,就该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死者有对有钱的父母,她是独生女,千娇万宠长大的,在国外学了艺术,回国后并未就业,直接嫁给了门当户对的丈夫,从此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在死前三个月,刚生了一个可爱的婴儿,出月子后她时不时给自己找点兴趣班打发时间。

  死者的丈夫得知死讯匆匆赶来,装得很伤心,兴许他已经竭力扮演了,可惜普通人再怎么演戏也终究不是专业演员,还是被警察发现了端倪,丈夫并不难过——这其实很好理解,死者毕竟是独生女,岳父岳母的财产无人可给,大概率要都给了他刚出生的孩子,而他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顺理成章地替孩子接手岳父岳母的财产。

  死者的幸灾乐祸溢于言表,警察看得心头发毛,真不是个东西。

  更完美的是,死者的丈夫在死者的死亡时间是独自一人在公司的,老板还在公司,秘书们竟然先行下班了,以至于没有一个人能给死者丈夫作证他没有作案时间,这匪夷所思的背离资本家本性的举动,让警察迅速将丈夫锁定成为嫌疑人。

  大约有了重点怀疑对象,警察对店主并未像从前那样警惕,撤回了在他店门口蹲哨的人。

  店主冷眼旁观了几天,确定警察都撤走了,从店里拿出了凶器,是的,凶器。

  死者是被人从身后打晕,然后丢进了水里,最离谱的是已经淹死了,还又被人捞出来,丢在了插花店门前。

  店主手中的凶器是把沾了血的锤子。警察最初锁定店主时,就在他店里搜查了好几圈,从未看到过翻到过这个锤子,并不知道这个锤子是如何离奇地出现在他店中的。

  店主拿着锤子溜溜达达出了门,店外的树上跳下来一个警察,骇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背,警察只是假意撤离,并未完全放松对店主的监控,果然,在蹲点几天后发现了关键性证据。

  警察的这个发现迅速成了突破口,店主被捉拿归案,店主并不慌张,他把锤子放在桌上,安静地讲述他的见闻,这锤子并非是他的,而是他从水里捞出来的。

  警察悚然一惊,连忙追问从哪个水里。

  店主不疾不徐地报了个地名,是条河,正是警察推测出死者落水的几个可能地址之一。据店主描述他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拍了很多证据照片,他根据死者衣服上沾到的水草和淤泥的颜色,通过巴拉巴拉一长串警察听不懂的知识,推断出了具体地点。

  于是在警察不再监控他以后的某个晚上假装睡着,实则出门去水里捞出了这个锤子。

  店主平静地反问,如果他真是凶手,如果锤子是一直就在店铺中,警察怎么会一直找不到?

  他如果是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自己店铺前?不想做生意了么?

  有理有据。

  至少能说服几个警察——并不包括刑侦大队的副队长。

  副队长始终对他抱有强烈的怀疑,哪个成绩很一般的人能只看水草和淤泥就辨别出死亡地点?

  副队长甚至疑心他最少也目睹过这场事件。更要命的是,根据警察的调查,店主死去的父亲,出事时在的工地的工头儿,正是死者一个七拐八拐一表三千里的亲戚,虽然没什么直接联系,但副队长觉得此事有鬼。

  为了从漩涡中脱身,店主只得帮警察开始破案,受制于身份问题,店主只能作为嫌疑人留在警局,遥控副队长。

  破案过程中,店主展现了非凡的素养,他人在警局,却能洞悉数里之外的事情,他认为杀死死者的和把尸体挪到插花店的人不是同一个。

  经过查验,锤子上没有任何指纹,无论是凶手还是店主都深知擦去指纹的重要性,更不要提凶手还把锤子丢进水里好多天。

  无论多少证据都在这几天的浸泡中消失无踪。直接查凶手难度比较大。

  店主建议先去查抛尸来插花店的人,他盲猜抛尸的人是他的某个学生,和死者同班,没什么理由,直觉,毕竟人总会下意识地选择最安全的地方,这意味着必须要熟悉这里。

  他推测或许也是他的学生,来过他这里,所以下意识觉得这里是安全的,也下意识希望店主能看到。另外,他在尸体的衣服上发现膝关节和小腿部位有轻微的磨损,磨损处有细小的沙子渗了进去,或许是拖行的痕迹,说明搬运的人力气并不大。而他的学生恰好都是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符合这个条件。

  根据店主的提示,警方调查了他的学生们,最后锁定了另一位全职太太,她和死者看似除了上课没有别的往来。

  但在死者死亡时,被路边饭店的监控拍到她恰好开车出城,恰好前往死者出事的那条河的方向,恰好隔了两个多小时后回来。

  经过全职太太的供述,她确实是抛尸的人,死者死亡的那条河附近有家高尔夫球馆会所,她是去打高尔夫的。

  没想到目睹到有人杀人,还杀了她熟悉的人,于是等凶手走后,她把尸体打捞了起来。

  警察愈发毛骨悚然,这个案子里牵扯进来的几乎没有正常人,店主不怕尸体也就罢了,这个身高一米五五娇娇弱弱、看起来拧瓶盖都费劲的全职太太,看到有人杀人,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自己下水捞尸体——万一杀人犯回来呢?

  且不说她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捞起来这个尸体,就算捞起来了,她不给死者家属报丧,不找警察,竟然是把尸体丢在插花店附近。

  这是什么诡异的行为逻辑?

  全职太太的理由比较简单:因为她看到了凶手的半个脸,正是店主,所以把尸体捞起来了,丢在了插花店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