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 初儿肯定是有苦衷的!”清河江府,江母委身跪地, 抬头哀凄地望向自己的丈夫, 江氏家主江耕年。

  “初儿打小聪慧不输男儿,定然是知晓苏家有所不妥,这才逃家避婚。”

  “她是为了救咱们江家啊!为了江家, 她连女儿家的名声都不要了啊!”江母声声如黄莺泣血,句句为女儿开脱, 只愿丈夫能够原谅了大逆不道的女儿。否则一个女儿家没有名声, 又被父族所弃, 还怎么在这世间活下去。

  “行了!行了!”江耕年被女人的哀泣声搞得心烦意乱,大袖一挥命江母退下,独自一人思索起来。

  “初丫头莫不是真的提前收到了什么消息不成?”江耕年回忆自家女儿自议婚时起的情绪态度, 愈发肯定江则初是事先知道了苏家不妥, 这才出此下策, 婚前逃家。

  否则为何一开始还积极备婚, 不见任何不豫之色, 怎么生突然变卦?定然是知道什么消息,可又担心无法说服家族,最后为了整个江家,只得牺牲自己的名声,以免江家被苏家拖累。

  怨不得秦朔笑称江则初为天选气运之子,似乎连老天爷都在帮着她推动计划,便是江耕年这个亲爹也在一通自我脑补中为江则初的种种作为做出了完美解释。

  “唉, 这可如何是好,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苏家倒台, 江家虽然及时止损, 可是也是受了牵连,“初丫头想要再找一个如同苏家一般强盛的夫家可就难了。”

  这厢江耕年正愁着女儿就要砸在自己手上了,忽然外头有人来报,说是有人上门提亲来了。

  “滚!”江耕年怒不可遏,抄起手边的茶盏便向外掷出,“真当我江家无人,什么阿猫阿狗都敢上门来了?!”

  江耕年一想到女儿嫁不出去,自己没有继承人,家主之位要被旁系支脉所夺,便心如绞痛,呼吸都不顺畅了。

  “是那个毕胜男!”回报的仆人跪在地上颤颤巍巍回道。

  “竟是那个贼人!”江耕年一听毕胜男的名字就目龇欲裂,刚要说自己的女儿便是剃了头做姑子去也不舍给那贼子,就听仆人继续道。

  “那毕胜男说愿意入赘江家,所有产业全归江家所有!”回话的仆人捏紧袖中的金疙瘩,想起出手大方的求亲者不免多言两句。

  “所有产业?!”江耕年顿时顿住,不可置信道,“当真要入赘?”

  “说是这样说的。”仆人不敢再多言。

  江耕年心中疑惑,却更多是欣喜,心道,这可真是峰回路转了!倘若毕胜男那小子当真愿意献出所有产业,自己便是收他为婿又有何不可?英雄不问出处,有本事才是硬道理。

  这般想着,江耕年快步走到前厅,迎面便瞧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子立在堂下,走进一看,却生生吓了一跳。只见那年轻男子的面颊上竟然有一块丑陋的伤疤,面似恶鬼。

  正是秋桂假扮的毕胜男,也就是江则初行走在外使用的“马甲”。

  怪不得查探不到这小子的底细,原来竟如此貌丑,恐怕平日里都不敢露面的。江耕年心中这般想着。

  “老大人,惊扰了。”毕胜男,也就是秋桂冲着江耕年遥遥一拜。

  毕竟长在侯府,秋桂这一拜礼仪姿态俱是足足的,便是江耕年也挑不出错来,只在心里惋惜——怎么如此貌丑,倘若招为女婿,也无法带出去见人啊。

  “不瞒老大人,江小姐乃是小生的救命恩人。”秋桂也不绕圈子,只想赶紧念完台词,结束表演好早日回长芦去。

  在江则初的话本中,毕胜男幼年时曾受过自己的一饭之恩,自此对自己这个江氏嫡女情根深重,却自知身份不配,便想着功成名就后好上门提亲。

  “只是.....”秋桂苦涩一笑,演技拉满,“天有不测风云,我这张脸注定无缘仕途,可我如何甘心!”

  “我本想远走草原忘记一切,只愿江小姐能够幸福便心安了。”秋桂叹息着,“十年来,我走南闯北置办下了硕大家业,可惜依旧忘不了江小姐。于是决议北上,做最后的努力。”

  既然成不了可与江则初比肩的日月,那就将天上的明月拉倒泥地来,只要搞垮江家,自己和江小姐不就匹配了吗?

  这是将江则初为毕胜男这个人设强行洗白,强行解释此前毕胜男对江家的挤兑打压,一切皆是因情而起。

  “小子愚钝,犯下大过,还请老大人原谅。”秋桂又是一拜,“小生愿意将所有产业交给江小姐,只愿老大人能够将爱女下嫁小生。”

  江则初的话本有着严格的逻辑闭环,同时又留有空白引人遐想。比方说,毕胜男走南闯北都做什么了?除了清河地界的产业还有那些家资?

  总之,江耕年已然接受了眼前的一切,深陷蜜糖陷阱无法自拔,以至于没有注意到对方说得是将产业全都交给江小姐,而非交给江家。

  不过就算主意到了也不会在意吧,在父权的世界里,子女的命都是自己,更不论产业。

  虽然没有得到对方的肯定答复,但是秋桂看着江耕年眼中那流转得几乎溢出的贪欲,便知道江则初的目的达成了,猎物已经全然落网。

  “小生便静候老大人的好消息了。”说着秋桂送上一个紫檀木匣子,落在案几上发出闷响,打开一条缝来,便有亮眼的明光射出,却是满满一匣子的黄金。

  “一点子见面礼,今日叨扰老大人了。”说罢,秋桂便干错利落地告辞,不再多逼。

  从江府出来,秋桂甩掉跟在后面的小老鼠,折转几番后便回了长芦。

  此时的长芦县,江则初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口里念叨着,“秋姐姐怎么还未回来?”

  正念叨着,外头就有人传话,说是秋管事回来了。江则初便如望夫石一般立在廊下,下一刻就像乳燕投林一般向着出现在长廊尽头的秋桂扑了过去。

  瞧着手挽着手走进来的两女孩子,秦朔笑道,“你们两个还真是投缘啊。”

  江则初大笑道,“我从未见过秋姐姐这般厉害的人儿,如今见着了只觉一见如故,恨不得时时呆在一块儿,我们说话总能聊到一处去。”

  秋桂的本事见识,秦朔早就感叹称赞过,江则初却是头回遇到这般能干的女娘,自然是惊奇不已,真真是高山流水遇知音一般的感觉。

  “倘若遇见的不是九爷,又哪有如今的我呢?”无论外界多少鲜花吹嘘夸赞,秋桂始终清醒地认知到自己如今的一切都是源自于秦朔。倘若不是遇见秦朔这个主子,自己再多心思手段,了不得是个后宅的掌事嬷嬷。

  “行了,行了。”秦朔瞧着腻歪的江则初,揶揄道,“你差不多该回去了啊,有什么话,你’夫妻’二人以后有的是机会谈。”

  闻言,江则初也收了玩笑心思,忙问,“一切还顺利吗?”

  秋桂点头,笑道,“一切都在江小姐的掌控之中。”

  江则初得意一笑,“我就是我爹肚子里的蛔虫,他什么心思,我一清二楚。”

  说罢,江则初冲秦朔深深一拜,“此次多谢九爷出手相助,日后这清河是我江则初的地界,亦是九爷的地界,还请九爷不吝赐教!”

  躲在长芦几日,江则初对长芦与众不同地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中暗下决心,待到自己回到清河后也要如同长芦一般改革创新,势要日月换新颜。

  江则初迫不及待折返清河,准备为自己的计划做最后的收尾。而秦朔则终于长舒一口气,江则初在长芦这几日简直就是人形十万个为什么,看到什么都要好奇问,秦朔被这好奇宝宝折腾得工作进度条都变缓慢了。

  “九爷,江小姐这般真的可以吗?”和秦朔不同,秋桂依旧觉得可惜,哪怕同为女子,哪怕江小姐的确是个了不得的小女娘,可是秋桂依旧觉得九爷该趁此机会重创江氏夺取清河。

  “江小姐如今看来是个好的,也愿意接受九爷的理念,可是谁能保证日后呢?”在秋桂看来,人心易变,登上高位体会过权利的滋味后更容易令人迷失。

  “我明白。”秋桂的顾虑,秦朔如何不知。但是秦朔骨子里始终是那个生于和平年代,长在国旗下的普通人,他无法做到视人命为草芥,无法为了自己所谓大业让百姓送命流血。不到万不得已,不到紧要关头,秦朔都不会主动挥刀。

  “如果能够和平演变,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这就是秦朔选择帮助江则初夺得家主之位,选择为秦清和保驾护航的深层次原因。

  “一场战事,百姓们多少年都恢复不过来。”秦朔想起当日长芦反击清河大军的一战,即便长芦方面占尽便宜,又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可是依旧伤亡无数。

  长芦的胜利却是建立在许多家庭失去父亲、丈夫、儿子的惨剧上的。战争中的平民百姓没有赢家,只有输家。

  “再一个。”秦朔继续道,“如今我攻下清河,下一步就是攻下朔州了吗?”朔州城可是两位哥哥苦心经营数十年的成果,秦朔能去抢占了?秦朔没这个脸皮。

  “倒不如求同存异,慢慢浸透。”秦朔想将清河作为一个试点,作为自己所追寻道路的一个尝试——掌权的是江则初,推行的却是秦朔的政策。

  “再者,我们对于江则初也不是全无约束制衡的。”秦朔心中已有谋划,只等徐徐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