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重新暗恋>第84章 陷落八十四

  霍杨跟着他上了主卧室,拉开推拉门,里面是一条窄而长的衣帽间。

  “原先我爸和我后妈的衣服都放这,”叶朗道,“他俩衣服多。我衣服少,这里摆不满。”

  打开衣橱后,霍杨发现他所谓的“衣服不多”和自己的标准似乎不大一样。

  里面仅是正装和马甲就各挂了十几件,强迫症似的,按照颜色从浅到深排了一列。

  旁边衣橱拉开的声音一道接一道。衬衫两间,裤装两间,POLO衫和T恤一间,帽子一间。袖扣三格,皮鞋两格,领带夹一格……绅士袜也整整齐齐卷了好几格。

  霍杨百忙之中抽空想道:“太好了,这里没女人衣服。”

  “你这算衣服少?”他对叶朗喊道,“我他妈想替你数数。”

  “这多么?一年四季的都在这。正装又没办法,场合多。”叶朗这一路走过来已经挂了一胳膊的衣架,拎出一双皮鞋,“衣服脱了。”

  “遵命。”霍杨对此毫无异议,立马扒得只剩平角裤,臭不要脸地亮身材。

  叶朗先扔给他长袜,又扔给他一条裤子,待他穿好之后,再把衬衫拆下来给他。衣服很合身,霍杨低头系完扣子,一抬头,叶朗站到了自己面前,托起他一边手腕,正对折袖子往上别袖扣。

  他近距离观察着叶朗,看着他垂下的眼睫,明明脑子里什么也没想,却看了很长时间。

  “好了。”叶朗似乎没察觉他的视线,弄完了,回头又拣起一件马甲。

  他给霍杨配了一身墨蓝色的西装,里面马甲颜色稍深,黑漆皮牛津鞋。衬衫领口的第一颗扣子是系不上的,添了分颇与他气质相符的休闲感。

  霍杨对光观察身上的手工西装。这衣服颜色太正了,在明亮的光线里甚至能透出一点蓝中带紫的微光,却不鲜艳,哑光质感一样厚重,像某种名贵的墨水。

  等他回神,发现叶朗居然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对着镜子别领带夹,顿时为自己没看到他脱衣服悔青了肠子。

  “我是不是还得搞个发型?”霍杨随手把头发抓到后面,问他。

  叶朗一身双排扣黑西装,深咖啡色皮鞋,没穿马甲而是拿了条领带,当他回头的时候,连带着那双眼睛都深邃了不少,“那你会么?”

  “不会,”霍杨大言不惭,“你帮我。”

  事实上,作为一个青年网红,霍杨拍过广告,做过代言,也给朋友的淘宝店当过模特。平时为了维持网红形象,时不时就要发张油头自拍,但他就是要装残废。

  “……”叶朗懒得拆穿他,抬着下巴打领带,然后赶苍蝇一样不耐烦地把他赶进洗手间。霍杨就又享受了一次捋头服务,捋得他身心舒畅,就连叶朗梳他头说“下雪了”,都没打扰他的心情。

  “我帅吗?”他还笑吟吟地开口问,看着镜子里叶朗绷得冷淡的表情。

  后者捏了一块发胶,面无表情地搓开,“不。”

  “你要求太高了,”霍杨斜睨他,“又不是谁都能和你一样好看。”

  叶朗对他的套路熟视无睹,还在他头上捏了俩角。霍杨一边唱“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我是小龙人”,一边眼疾手快把叶朗拖回来。

  人模狗样地打扮完了,霍杨跟着他去了地下酒窖拿酒,之后赵司机开车过来,载了他们离开。

  路上不大顺畅,等抵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六点多。

  霍杨本来还觉得在九月份的北京穿三件套和皮鞋太热,等他踏进叶家主宅,通透的凉意四面八方涌过来,但他环顾四周却没看到任何累赘的电器,只有金碧辉煌。

  “中央空调。”叶朗读心术一样说道,这是他这一路说的第一句话。

  霍杨扭头看了他一眼。

  他确信不是自己多心,叶朗自从接了下午那个电话,情绪就不对劲,像是缩回了他原来栖身的冰壳,他压抑得几乎都没存在感了。坐在餐桌边发呆那会儿,霍杨觉得他和旁边那花瓶一样,就像个摆设。

  霍杨还发现了更多让他忐忑的现象。他记得原先的叶朗,不说一丝不苟,但总是坐有坐相,浑身上下透着自律和教养;而坐在车上的时候,他没想到叶朗居然也能跟“懒洋洋”这三个字沾边。他就是整个人都靠进座位里,眼睛半闭,腿也伸得老长。

  为什么?

  霍杨看他似睡非睡,却有点不大敢打扰他。

  穿过偌大的敞亮前厅,脚下的抛晶砖颜色迷离又斑斓。银镜折叠门后是一座围出来的园庭,百灵台都是白铁绿布,优雅地掩映在花木中。两人终于踏进正厅,在大教堂似的厅堂里,许多人在沙发上吸烟饮酒,孔雀羽地毯在镏金的胡桃木地板上蜿蜒,还有许多人执酒谈笑。

  这些人应当是叶朗的家人,叶朗和他们打招呼,至多颔首,比起霍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一起围上来催婚的场景,他们简直像不怎么熟悉的生意伙伴。霍杨跟着他大步流星,还经过了几撮年轻后辈。

  这些后辈一个个的,很明显,都是些北京城里的傲慢纨绔,眼神只一扫霍杨,转眼就带上了讥诮。年轻人们衣着华丽嚣张,有几个还打着鼻环唇环,纹大片的纹身,妆容浓艳。

  斯巴达克斯里曾说,贵族气质就是人的脸上有欲望满足后的疲倦感。

  打小生在权钱熏陶下的二世祖们,总是比普通孩子看到更多阴暗污秽,遇到更多享乐的诱,惑,又难缠,又人精。他们的神经在超年龄的刺激下慢慢疲,软,越是融于世俗,习惯世俗,就越是放纵张狂。

  叶朗极其冷漠地扫一眼二世祖们,二世祖们也明显不把他当棵葱,嘴唇掀动,不知道说了不敬的话。霍杨察觉到他低气压下骤变的情绪,都有点不安了,上去一步,握住他冰冷的手。

  “别跟熊孩子计较,”霍杨小声说,“你也是个长辈。”

  叶朗的手在发抖,慢慢地才平静下来。

  “这个家到我手里……就成这样了。”

  “他们长歪了那是他们不上进。”霍杨心疼他的手这样凉,“你这么忙,也没义务管他们。改天训训他们爸妈。”

  叶朗眼里好像有种悲哀的神色,那神色一闪而过。他摇摇头,一声不吭地抽回手。

  霍杨跟他在餐厅最北面的一张长桌旁落座,有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似乎是管家一类的角色,过来和蔼可亲地服侍了他们,仔细问了霍杨的忌口之类。晚上八点左右,大家陆陆续续都进了餐厅,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不小的骚乱。

  霍杨眯眼一看,看到餐厅里进了三个人,正不紧不慢地走。但他们甫一亮相,所有人的视线都聚焦过去了。

  那是谁?

  直到这三人走得近了,霍杨才猛地发现他们是朝着这里来的,还没反应过来,身旁的叶朗忽然起身,他也慌慌张张地跟着站起来。

  “二叔。”叶朗声音清晰。

  为首的是一位西装革履、胸前插丝绸口袋巾的中年人,气概不凡,五官极好。他面貌保养得很年轻,只有两鬓突兀地斑白着;身材高大,肩背却微微佝偻。这让人对他产生了混乱的印象,既仰慕他那种成熟又轩昂的风度,又隐隐觉得他已有老态,有些可怜他。

  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男一女,都约莫三十多岁,看相貌应该是这中年人的儿女,儿子似乎大些,女儿非常高挑,几乎和这两个男人持平。

  叶朗走过去,给他们拉开了椅子,很尊敬地微微一欠身,“大哥,姐。”

  那中年人毫不客气,习惯性一摸头发,哈哈一笑,“叫叶总赏个脸,真是不容易。”

  他的嗓音宏亮磁性,金子打的低音炮似的,好像震得这桌上水晶般的刀光杯、锃亮的餐具都微微发颤。

  那一男一女都没生受叶朗的礼遇,自己拉椅子,跟着中年人一左一右沉默地坐了。

  日他仙人。霍杨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道该不该介绍自己,但见人家都没有把他当回事的意思,叶朗回座,他也只得糊涂着跟着坐了。

  叶朗简直是瞬间就换了张皮相,温文尔雅道:“哪次二叔叫一家人吃饭,我不是第一个来?”

  “嗯,蹭饭确实是第一个。”叶启峻嘉许道,“蹭完了饭就把桌子掀了,也是第一个。”

  霍杨听这对话听得心惊肉跳,偏偏两人还都一脸和煦。他赶紧端起杯里的矿泉水喝一口,也不管那一男一女有没有诧异地看他。

  这时候一开始的老管家及时现身,身后还跟着几个手握酒瓶的用人。老管家背着手,对叶启峻说了些什么,叶启峻接过了那酒瓶,打量了两眼,“45年的帕图斯?”他瞥一眼叶朗,“这酒倒是可遇不可求。”

  叶朗笑道:“我从俄罗斯一个收藏家那买过来的,原本打算什么时候给您寄过去。我这里还有1961连着五年的拉图,哦,还淘到了1945年的木桐,带着反法西斯的‘V’酒标……”

  “行,那我这次还真是不虚此行了。”叶启峻把酒还了回去,扭头对旁边那沉默的长子道,“明远,我看这还有你喜欢的西班牙的葡萄酒,叫什么来着——维加西西里亚?怎么样,你这弟弟有心么?”

  叶明远长得和他爹足有六七分相似,由于气质的不同,让他带着一种迥然不同的刚直刻深,方正如一块宁折不弯的铁板。

  这让叶朗唤了一声“大哥”的男人沉声道:“酒,不必喝他的。”

  叶朗坐姿雅正,毫不改色,跟他一比,叶翰简直成了个毫无定力的孩子。叶启峻仿佛觉得有趣似的,环抱着胳膊,向后一靠,闲话道:“不过,喝酒嘛,在家里喝最舒服。这两年我在香港,人家自觉得还是英殖民地,不喝白酒。我这酒瘾,日子不好过啊。”

  “马叔,”叶朗道,“拿茅台。”

  姓马的老管家当差久了,不以为忤,立刻差用人去拿。叶启峻笑道:“你看看你,急什么。老爷子才走多久,饭都忘了怎么吃了?”

  他示意拿酒的用人开那瓶1945年的帕图斯,在酒液汩汩滚入水晶杯的声响里,全桌寂静无声,只有他那把男低音在所有人耳旁回荡,“我刚才说,这一趟回来不虚此行,因为我看到了一些东西,非常的有意思。你们猜是什么?嗯?”

  说这话时,他的目光一直在叶朗脸上。叶朗像个接受老师提问的好学生,毫不迟疑地答道:“家里不如以前了。”

  “你还真是老爷子最得意的学生。”第一道开胃菜和热面包上了,还有清口用的酸黄瓜。叶启峻掂起酒杯,“这才几年,家里后辈什么样,家里生意什么样,我还这只是看了一眼。”他指指叶朗,“你说你这屁,股,怎么就能坐这么稳?”

  “我太年轻了,”他低声说,“我离长辈们差的还很远……我能力不足,这是我的问题。”

  叶启峻哈哈一笑,“能力不足?比你厉害的,咱家上数几十年也找不出几个来。老爷子叫你活活气死,叶翰让你赶尽杀绝,就连我,虚长你几十岁,不也灰溜溜地到香港去了。”他悠悠地说,“英雄出少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