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尾声>第24章

  “给您配了几个月的鸟食,都在袋子里标注了喂食的顺序。”

  “恩,我知道了,”韦笙点头,接过鸟笼,“我玩儿过好几年的鸟。”

  韦笙与那养鸟人说话的声音很小,若不是申念初有意‘偷听’,压根不会注意。他侧头看了看,韦笙手里那鸟分明是‘小胖子’。

  “这金披凤的颜色很难找,您可得注意些。”养鸟人看着‘小胖子’,念念不舍,“他现在还没有完全退去胎毛,所以看起来没那么漂亮。”

  “行,有什么问题我再问你。”韦笙低头瞄了几眼,看样子也很是满意,“你走好啊。”

  申念初看着韦笙将‘小胖子’拎进屋,走到他面前说,“喜欢吗?”

  印象中第一次见‘小胖子’应该是在10月,那时韦笙带着申念初到他新买的屋子。两人收拾了家,没两天韦笙便将‘小胖子’带回了家。他看着申念初的眼睛,也问了句,‘喜欢吗?’

  原来在8月底他已经买了‘小胖子’,两人现在没有在一起,只怕那房子的计划被韦笙延后,而这鸟则被提上了日程。申念初低头定神看了看,“你想叫他什么?”

  韦笙不假思索,“小胖子…你看他红扑扑的脸,一副洋娃娃相,跟你很像。”

  申念初将视线移到韦笙的脸颊上,“哪儿跟我像?”他问的果决,这问题他想了五年,直到韦笙说‘不要了’的时候依然在想。

  “你看看他这样子,哪儿都像。”韦笙没瞧出申念初情绪的变化,自顾自又问了一次,“你到底喜欢吗?”

  “…”申念初叹气,他当然喜欢‘小胖子’,可这喜欢更多是因为韦笙,因为这是韦笙的兴趣爱好。

  “我跟你说你听好了,”韦笙清了清嗓子,逗着鸟开口,“这鸟是金披凤玫瑰鹦鹉,这只是雄鸟,颜色比较艳丽。你看他头顶上还有一块绿色,等他成年,绿色就会退掉…”

  “你会一直养他吗?”此时的韦笙盯着‘小胖子’,满眼都是喜欢,可他怎么能在几年之后说…不要了。

  韦笙反应过来申念初的情绪奇怪,眯着眼睛打量他,“怎么了?”

  “如果有一天你不要他了,他怎么办?”申念初声音很低,嘴里又嘟囔了后半句,“如果你以后会不要他,那现在就没必要对他好,是不是?”

  “送给你啊,我买来给你的…”韦笙将笼子递到申念初面前,“有你对他好就行了。”

  申念初没有抬手接鸟笼,“我不要…”

  “…”韦笙与申念初对视,微微张开嘴巴不知说些什么。

  许久的沉默,申念初缓和情绪又说了一次,“我不要,我…不喜欢,我也不会养鸟。”

  “…不喜欢?”韦笙欲言又止,许是在压制自己的脾气,“不喜欢这鸟?还是因为我送,所以不喜欢?”

  “…”

  “如果是别人送给你,是不是就喜欢了?”

  “…”

  韦笙低头看了看那鹦鹉,最终点头将鸟笼放在一旁,“好,那我知道了。”

  申念初心情跌落谷地,在无心思开口,“我先走了。”说着他便转头,拿起东西朝着门口走。

  “等一下。”韦笙在身后叫他,“给你。”

  申念初回头,只见自己的身份证被韦笙拿在手里。

  “以后别动不动就把身份证给别人,万一要是用你身份证干点什么事儿,你找谁哭去?!”韦笙将身份证塞进申念初的口袋里,随后又冷冷道了两个字,“走吧。”

  9月初,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开学季。学校里满是新生,俊男美女朝气蓬勃。申念初作为奖学金学生,开学的第一周便需要为新生进行咨询辅导。事情一下多了起来,他胡思乱想的时间也少了。

  新学期领书,涂美见申念初成天都是事儿,主动帮他将书拿到了自习教室,“我帮你拿书,你别再生气我之前没告诉你韦笙的事情。”

  “没有生气,都过去了。”申念初不光嘴上说说,这事情涂美是好意,经历了两次不同的发展,他心里也清楚怪不得别人。

  “嗯,新学期开学…”涂美清拍申念初的肩膀,“你找个学弟当男友怎么样?”

  “…”申念初一时愣神,看着面前的课本有些恍惚,转头又看了看涂美。

  “怎么了?”涂美与他对视,接着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苹果,“看着我做什么?你不喜欢学弟?那学长也可以!”

  申念初摇头,主动换了话题,“没事儿,就是突然觉得上学的感觉也不错。”研究生不比本科,总要帮助老师完成各种项目,纷繁复杂。本科则轻松太多,上上课写写作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你之前不是一直说想赶紧工作,挣钱给你妈妈吗?”涂美眯着眼睛打量申念初,“怎么突然改变了想法?”

  “没变…”申念初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就是觉得应该珍惜时间。”

  “我总觉得…你不一样了,”涂美撑着下巴,侧头看着申念初,“可我也说不出来你到底哪里不一样了。”

  申念初冲着她乐,“我能有什么不一样啊。”

  “就是觉得以前你跟我想的事情都一样,”涂美转头看向课本,“这几天觉得你想的事情跟我都不一样。”

  申念初听着这话发愣,五年的时间自然会让他想的事情有所改变。蓦然回首,他才惊觉这个改变的过程里充满了韦笙的影子:好的不好的,幸福的痛苦的,他的生活轨迹与韦笙交织盘旋,怎么都分不开。

  涂美吃完了苹果,转头将面前的书整理妥当,一分为二。她将属于申念初的那部分推到他面前,随手拿了笔将名字写在书上。

  申念初闲来无事,随她一道拿笔写名字。他打开书本的扉页,下意识写了个NC。

  “真难看,”涂美余光瞥了一眼,嘴里忍不住吐槽,“我每次看都觉得是‘脑残’。”

  申念初呵呵轻笑,这样的话涂美说过很多次,即使好几年没听到还是记忆犹新,“难看才不会有人拿错…你想,谁要拿脑残的书?”

  “你到底哪里想不开,这两个字母非要这么写?”

  申念初手写体的‘NC’曲里拐弯,N的末笔回转,与C对应成两个圈,看上去很是特别。“我记不清了…就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吧。我之前看我小学初中的课本,上面都是这样写名字。”

  涂美自觉这回答悻悻然,可她也对这个话题不感冒,“好吧,其实我也记不住怎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但我肯定不会用NC代替名字。”

  “你又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