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穿越重生>嫁给了残疾夫君后>第84章 又见韩厉

  那日的宫宴便算是不了了之,至于那两个越国的双子,只能是大国之间的炮灰,约麽是被那使臣带走了。

  闻墨这几日倒是闲了下来,时不时的回闻府坐一坐,听一听闻夫人的唠叨,多学一些育儿心经,也算过的悠闲,不过就是不怎么见魏羽贞和钱书,于是他只好自己带着侍卫在街道上转转。

  因为柯成玉这几日要去外地任官,而钱书求了父母好久,才终于被允许同那柯成玉一起,在这段时日里,之前因为闻墨忽然去边关找雍成威的事情,钱书可谓是担心坏了,也是那时有柯成玉天天陪在他的身边安慰他,这才让钱书的父母对着生活困难的探花郎有了几分改观,因此对于自家哥儿追着人家屁股后面的反感度也少了很多。

  而柯成玉似乎是想要努力干出一番大事,他已经能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便想着努力对钱书好,本来他是不愿钱书同他一起去外地的,但也耐不住钱书的渴求,只好答应了,却是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不负这个真诚勇敢的坤君。

  至于魏羽贞,他身为大召的皇子,即使是坤君,但肩上也有一些不得不扛起来的担子,因此带着外使体验大召的风土人情就落在了他的身上,毕竟身为一国皇子去接待,才能显出大召的宽容与大度。

  这些日子,魏羽贞都是带着赤国的安定王爷四处进行两国之间的友好交流的,至于越国的使臣,则是自宫宴后便闭门不出了,蛮族的新王克索则是对这些没有任何兴趣,见人家不愿,魏羽贞也不强求,只是带着有兴趣了解的安定王爷鹤兰望一项一项的看。

  与此同时,雍成威也和克索在私下有了接触,不论是寻弟心切的雍大将军,还是好奇自己身世的克索,为了能更好的弄明白一切,两人便在魏玺的招待下,三人一起坐在了御花园的凉亭中,屏退了身边的下人,面前摆着壶酒,准备将一切事情往开了说。

  魏玺左右看了看雍成威和克索,忍不住道:“真的像,虽然只是有三四分的相似,但你们之间的那种气质,却无法被替代。”

  当年雍成威的弟弟失踪的时候,两人也就是相差几岁的年纪,但血缘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即使两人已经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了,但那种萦绕在二人周身的气质,可以说是相差不远的,明明从分开后二人受到的教育、经过的事情都是千姿百态,可这一刻他们的影子却重合了。

  克索率先道:“我十岁之前的记忆都是模煳,之后的日子便是不停的被人牙子卖给了一家有一家,居无定所,直到后来才去了一个江湖组织,专门给人家做杀手。”

  “大约几年后吧,那组织被端灭了,而我也只能继续逃亡,有因伤势过重这才落到了河里,被那蛮族的妇人捡到,成了替他儿子当兵的代替品,”克制喝了一口酒,“那会儿我确实是失忆的,但现在已经想起来的差不多了,除了我的身世。”

  雍成威也闷了一口酒,“再重新介绍一下,我是雍成威,雍家长子,我有一个弟弟名雍成岚,在二十多年前的团圆夜被人从街上抱走了。”

  克索一愣,虽然他感觉自己和雍成威应该是有某种血缘关系的,却不想是这般亲近的血缘。

  魏玺也开口:“那事,朕是知道的,那会儿京城里派人查了很久,但都没有雍家小公子的任何消息,最终才不了了之了。”

  雍成威娓娓将曾经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末了,他道:“我、我弟弟的右臂之上,有一块小时候因为调皮而被炭火燎出的伤疤,这么多年应该也淡了很多,若是你也有,想必你就是他了……”

  克索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右臂之上确实有一个被火燎出来的伤痕,只是因为年代的久远,现下只剩下浅浅的一道疤痕,他将手臂露在了人前,道:“那我应该就是他了……是你的弟弟。”

  一时间,两个大男人相顾无言,他们本就是不善言辞的性子,身上沾染了血性,几乎没怎么说过软化,即使知道了眼前人就是自己的亲生兄弟,但也不知该如何相处。

  魏玺算是看出来了两人的窘迫,便笑道:“这也算是一番好事了!”

  他给两人倒满酒,“朕敬你们一杯,成威,恭喜你终于找到了弟弟。”

  雍成威的喉咙有些涩,他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多谢陛下。”

  克索也是如此,他喝完酒后朗声笑道:“既然这样,那我日后可不要再叫克索了,得赶紧的把名字改回来。”

  他笑笑冲着雍成威道,“从今日起,我便是雍成岚了!”

  克索这个名字其实并不属于他,而是那蛮族老妇人的儿子之名,当初为了他顶替那人参军不被发现,这才起了这么个名字,其实之前他就想换了,奈何没什么机会,便一直等到了现在——等到了自己真正的名字,雍成岚。

  他看向雍成威,真心的唤出了一声“大哥”。

  而雍成威也忍不住红了眼眶,抬手拍了拍对方,终是来了一个阔别二十多年的拥抱。

  其实在很久以前,雍成岚也是恨过的,他恨自己为什么会被人牙子抓住,为什么没有父亲、母亲的保护,但是到后来,他一点点长大、成熟,这样的想法也消失了,比起怨恨,倒不如更好的活在当下,说不准哪天当年抛弃他的家人便后悔了,不过幸好、幸好他没有被抛弃,而他的哥哥这些年也一直在寻找他,只不过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却也否极泰来,他们这一对亲兄弟终于相遇了!

  闻墨知道今日雍成威是进宫处理这件事的,他知道雍成威不愿他看到对方脆弱的样子,便只能今日独自一人上了街,不过身边倒是有珑烟、阿年和柳七跟着。

  据闻墨的偷偷观察,他觉得柳七和珑烟之间一定是有什么的,自从他们从边关回来以后两人间的气氛就有些不同了,因此闻墨也时常给两人独处的机会,毕竟他看的出来,那两人似乎都是对对方有意,这才放任自流的,不过阿年却丁点儿没看出来,总是插在那两人之间,像是个几百瓦的电灯泡一般。

  于是,只好闻墨出马了,“阿年,你来陪我去那个玉器店看看,珑烟和柳七先买糕点的,我们一会儿见啊!”

  “来嘞少爷!”阿年点头追了上了。

  拐进了玉器店,闻墨才恨铁不成钢道:“平时你也聪明着呢,现在怎么不灵光了?”

  阿年一头雾水,“少爷,发生什么了?”

  “你没看出来珑烟和柳七之间……”闻墨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阿年愣了一下,瞬间恍然大悟,“我就说这几日柳护卫见着珑烟姐姐和蔼了厉害,从前他可不是这样的!”

  “所以还是让那两人多相处相处吧,”闻墨耸肩,看着绒布上精美的玉簪,“说不准什么时候我们就能吃上喜酒了。”

  他顿了顿,对店里的活计道:“你把那个深绿色的簪子拿给我瞧瞧。”

  已经快到雍成威的生辰了,闻墨这几日频繁上街,一个是因为无聊,还有一个便是为了准备对方的生辰礼物。

  接过活计递过来的簪子,闻墨问:“阿年,你觉得将军带这个会好看吗?我还真没见过他带玉簪呢!”

  阿年想象了一下,皱着眉头,“我也不知道……将军的气质,似乎不太适合簪子吧?”

  “确实,”闻墨自己也无法想象雍成威带着个玉簪的模样,毕竟那人本就生得五大三粗,一身悍匪劲儿,穿着盔甲有多帅,那带着簪子就有多怪了,“唉,这个还挺好看啊。”

  “不然少爷你买上自己带嘛,”阿年看了看四周,“至于将军的礼物,还可以再看。”

  阿年总是把闻墨放在第一位,旁的人只能靠后了。

  “也是,”闻墨笑眯眯的让伙计再拿出新品来给他瞧瞧。

  这家玉器店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其中的器物很是精致,做工也灵巧,价格自然不菲,闻墨看着那几样新品,心里都很意动。

  在那红绸布的托盘上,一共摆了三根男士的簪子,有白玉流云状的、青玉翠竹状的、红玉石榴状的,雕工精细,正好是闻墨喜欢的格调。

  不过虽然闻墨有钱,却不是个乱花钱的,这三个簪子加在一起恐怕要上千两了,即使这些钱对于闻墨而言眼睛都不带要眨一下的,可也不能都这般如流水的花出去。

  “阿年,你觉得我带哪一个更好看?”闻墨打算听取别人的意见。

  阿年在闻墨身边跟随了多年,眼光自是犀利的,他严肃的看了看簪子,又看了看自家比那簪子还美丽几百倍的少爷,道:“那红玉的更衬少爷,我记得少爷柜子里还有一套夫人前些日子刚送来的石榴红的金绣长衫,倒是正好能配成一对儿。”

  闻墨也想起来了那件衣服,初时还觉得闻夫人送的颜色太过鲜艳,但是现在再一回想,似乎也还不错,在夏日里穿的鲜活一些,也配得上那姹紫嫣红的夏季。

  “好主意……”

  闻墨立马爽快的套了银子,正待他准备离开时,身后一道熟悉的声音叫住了他,“可是闻公子?”

  闻墨转头一看,便瞧见了器宇轩昂的韩厉,倒是没了之前的那几分属于书生的弱气,只能说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